明清汉水流域农业经济的区域差异_湖北汉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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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汉水下游平原垸田农业区

长江中游地区所习称的“垸田”(也称“院田”)就是下游地区所说的“圩田”,“垸”与“圩”都是指堤岸。嘉靖《沔阳志》卷8 《河防》谓“沔居泽中”,地势低下,“江溢则没东南,汉溢则没西北,江汉并溢则洞庭沔湖汇为巨壑”,“故民田必因地高下修堤防障之,大者轮广数十里,小者十余里,谓之‘院’。”乾隆《湖北安襄郧道水利集案》卷下《禀制宪晏各属水利岁修事例》云:

自京山以下,次潜江,次天门,次沔阳,地形愈洼,众水汇归,南北两岸夹河筑堤。其州县民人纠约邻伴,自行筑堤捍水保护田庐,谓之“垸”。各垸之田,少者数百亩、千余亩,亦多有至万余亩者。

因此,所谓“垸田”就是筑围堤、防御洪涝的水利田,堤垸实是垸田的标志,其功用主要是防御洪水。(注:当然,为了有效地防御洪涝,仅仅筑起堤垸是不够的,还要开挖排灌渠系、兴建引排涵洞、并保留蓄涝湖泊。因此,张国雄先生给垸田下的定义是:“两湖平原河湖交错的水乡地区一种四周以堤防环绕、具备排灌工程设施的高产水利田。”参阅梅莉、张国雄、 晏昌贵著《两湖平原开发探源》, 江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87~91页。)

张国雄博士对两湖平原垸田的兴起与发展作了详尽细致的研究。(注:参阅前揭《两湖平原开发探源》,第四章“垸田的开发”,第87~134页。)他认为:两湖地区垸田的兴起,大致在南宋晚期, 不迟于13世纪中期的南宋端平、嘉熙年间(注:这一看法最初是石泉先生提出的(见所编《中国历史地理专题讲义》,武汉大学历史系1981年油印本,第174页),张国雄对此作了详尽的考证,见石泉、 张国雄《江汉平原的垸田兴起于何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年第1期。)。 南宋晚期与元代江汉平原的垸田主要集中在西部的江陵、荆门一带。明朝前朝,随着移民的大规模迁入,江汉平原的广大湖滩河滨很快得到开发。嘉靖《沔阳志》记沔阳州垸田之开发云:

明兴,江汉既平,民稍垦田修堤,是时法禁明白,人力齐一,堤防坚厚,湖河深广,又垸少地旷,水至即漫衍,有所停泄。……故自洪武迄成化初,水患颇宁。其后佃民估客日益萃聚,闲田隟土,易于购致,稍稍垦辟,岁月浸久,因攘为业。又湖田未尝税亩,或田连数十里而租不数斛,客民利之,多濒河为堤以自固,家富力强则又增修之。

洪武至成化初(1368~约1468年)是汉水下游平原垸田的初兴阶段;成化至正德中(1469~1521年),垸田发展十分迅速,形成了垸田兴建以来的第一次高潮。嘉靖以后,由于移民继续大批移入,垸田增长速度更快,其分布也进一步向沼泽化的湖区和淤塞河港扩展。在明清之际的动乱中,垸田受到破坏,绝大部分堤垸均被废弃;康熙、雍正年间(1662~1735年),垸田逐步恢复,并在数量与规模上超过了明代。乾隆时期,垸田兴筑再次掀起高潮,垸田实际上已臻于饱和;嘉庆、道光以后,垸田围垦恶性膨胀,或“随淤随筑”,“凡湖渠泽薮有为泥沙填淤者,即争垦筑垸”(注: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3册,“堤垸”。 );或竭湖造田,湖泊渐次被垦为桑田。

汉水下游平原的垸田主要集中在沔阳、景陵(天门)、潜江、监利、汉川和汉阳、应城、云梦等州县,其中沔阳、潜江、监利、天门、汉川地势低洼,湖泊相连,垸田开发最早也最为密集。 嘉靖《沔阳志》卷6《堤防》录嘉靖三年(1524年)知州储洵疏谓江水若自监利车木堤冲塌,“不惟其县受害,而沔阳后茅埠凡一十六村、熊家潭凡四十余院、税粮八千余石高低淹没,尺寸不堪耕种”;若潜江排沙头、班家湾、新开便河及沔阳石牌铺等处水口冲塌,“每遇襄汉水发,则潜江、景陵二县,沔阳深江西范凡二十七村、莲河柘树凡七十余院、税粮一万五千余石亦无尺土耕种”,则到嘉靖初,沔阳州至少已有110 余垸(注:光绪《沔阳州志》卷3《堤防志》也称嘉靖中,沔阳垸田 “百有余区”。诸堤之名难以详考,除嘉靖《沔阳志》所及之熊家、潭、莲河、柘树等院外,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11沔阳州“山川”栏记有百石湖堤,堤内皆田,也当为垸田。)。潜江县在成化、正德时己有48垸,到万历间增至百余垸(注:康熙《潜江县志》卷3 “乡区”记载明成化间潜江县有5乡1坊48垸,万历《湖广总志》卷32《水利志》录有潜江37个“旧垸”、9 个“新垸”之名,张国雄认为它们很可能就是正德以前的48垸,并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复原了明早、中期潜江境内垸田的分布情况(参阅前揭《两湖平原开发探源》第105~106页,“图4—1”,其中可能有个别失误,如江院、车老院,据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 6荆州府“山川”栏,并“边临襄江”;而张国雄先生将之置于潜江东南境,可能有误。)。监利县在成化间由知县焦钦主持一次即修建堤垸25处(注: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6 荆州府“山川”栏“监利”县下。),“田之名垸者,星罗棋布。”(注:康熙《监利县志》卷尾,刘鸿浩:《重筑吴家剅堤记》。)景陵县在宣德中(1426~1435年)也己出现垸田。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11沔阳州“山川”下记景陵县有古堤二,“一在县东北,长五里,以防义河水势,宣德间知县杨安修。一在县东北,上下有剅,一名穴河,一名红花。遇旱则贮湖水以灌田,泛则开剅以防潦,水势高则不开,成化间知县姜绾重修,弘治间川襄洞庭水泛冲滔,知县周瑞重筑以杀水势,民甚利焉。”此二堤虽不以垸为称,但由其功能来看,显然是垸堤。

汉川县垸田之出现似较沔阳、潜江、监利为晚,嘉靖《汉阳府志》与《湖广图经志书》所记汉阳府农田水利多为陂堰,垸堤较少(注:《汉阳府志》卷2《方域志》记汉阳县有谭家院、东西杨树堤、 李家堤、莲花堤、青草堤、山嘴堤、柘林堤、洲家堤、万家堤、郑家堤等,无以判断其是否为堤垸。)。汉川堤垸之大兴大约是在隆庆(1567~1572年)、万历(1573~1619年)年间。白鱼垸原为汉江南河分流的一个支汊,“隆庆时,白鱼垸淤阜成陆,障堤成垸。”细鱼垸“本湖渠,明万历年间因淤筑垸。”(注: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3册。 )南河垸“隆庆间民人于湖渚障堤为垸,延袤八十余里。”(注:同治《汉川县志》卷7《山川》。)天启四年(1624年),汉川县同时兴建了教子台、 太实、永固3垸(注:同治《汉川县志》卷9《堤防》。)。尽管如此,汉川堤垸的数量与规模看来都远远比不上沔阳、监利等州县。

清代堤垸之分布更为广泛,凡可资利用的河湖沼泽都渐次被围垦。汉水下游平原垸田分布最为密集的仍然是沔阳、潜江、监利、天门、汉川5州县。乾隆年间,沔阳州共有1368垸, 支河港汉与湖地多被“垦为阡陌,且各修堤垸障之,尽占水道。”(注:乾隆《沔阳州志》卷《赋役志》、 光绪《沔阳州志》卷2 《山川》。 )潜江县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已有156垸(注:光绪《潜江县志》卷10《河防志》。这156垸中,有的沿袭明末而来,有的则属新筑,如猎塌湖、东西白湖、张蓼湖、枝江湖等等,都是康熙年间淤垫为垸田的,见康熙《潜江县志》卷3 《山川》。),到乾隆间,增加到160 余垸(注:乾隆《湖北安襄郧道水利集案》卷下,《制宪鄂奏移驻厅员分汛管堤》。)。监利县,据咸丰年间(1851~1861年)的统计,共有498 垸,“人稠地狭,绝少旷土。”(注:光绪《荆州府志》卷20《堤防志》;光绪《潜江县志》卷8 《风俗》。)天门县(即明代景县)菜子、老鹳、岳港、龙潜、上帐、下帐等湖在乾隆年间相继淤为平田,全县共有109 垸(注:乾隆《天门县志》卷1《地理志》,卷6《水利志》。);后来较深的杨桑、高台湖也“大半淤塞”,到光绪间(1875~1908年),天门县垸田增加到200 余座(注:《襄堤成案》卷1, 《职员蒋元鸿等呈请督抚宪札饬钟潜二主勘估等修溃口不得观望协帮禀》。)。汉川县在康熙年间有35座官垸、8座民垸,乾隆年间民垸增加到265座(注: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第4册。)。

除以上5州县外,汉阳、应城、荆门也有部分堤垸。 光绪《汉阳县志》卷2《营建略》“堤防”称:汉阳县于康熙五十年筑永丰堤, “外距群湖,置石闸蓄泄内湖诸水。而蔡店迤南卑洼处亦有汉水旁溢忧,随建芭芒堤,作后障,是为修堤圩田之始。”在应城县南境与汉川县交界处,有郭家垸,始筑于万历二年(1574年),因常受涢水之害,屡废屡修(注:光绪《应城县志》卷2《建置志》“水利”。)。 荆门州的垸田主要集中在濒临汉水的沙洋一带。在沙洋西南的青村堤下,有彭家垸、南湾垸、小坮垸、浩曾垸、王家垸、庄家垸等等(注: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2《建置志》“堤防”。)。

以垸田为主要特征的汉水下游平原农业区的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麦类及黍、粟等杂粮也占有较大比重。这首先从农业用地的结构方面表现出来。明清有关记载中常把耕地分为田、地、山塘四类,其中“田”专指水田,“地”专指旱地,“山”指山林牧业用地,“塘”包括湖荡、陂塘,其实并非耕地,而是一种水利设施,可用于蓄水灌溉和养鱼。田、地、山、塘在全部农业用地中所占的比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水稻、旱地作物生产以及林牧业、渔业(捕捞养殖业)在当地农业经济生活中所占的地位。嘉靖《靖阳府志》卷5 记载了不同年份汉阳府及所属汉阳、汉川二县的耕地状况,我们以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为例计算出表1。

表1明代汉阳府农业用地的结构

府县 田地山塘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面积 百分比

汉阳府 2730顷 76.34 674顷 18.85

62顷

1.73 110顷

3.08

汉阳县 2005顷 74.23 570顷 21.10

53顷

1.96

73顷

2.70

汉川县 725顷 84.40 104顷 12.111顷

0.12

29顷

3.38

说明:(1)资料来源:嘉靖《汉阳府志》卷5《食货志》。(2 )原记载中田地山塘各项面积记至亩、分、厘,表中仅取其约数。由于统计方面的原因,汉阳、汉川二县之和与汉阳府总计数并不相符。

龚胜生博士曾经对清代两湖地区的耕地结构作过细致的分析(注: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8~69页。),我们根据他的计算,撷取汉水下游地区部分州县的情况列出表2。

表2 清代汉水下游部分州县农业用地的结构

州县

农业地的构成(%)

田 地

山 塘

汉阳县 31.0 26.9 37.5 4.6

汉川县 40.3 24.9 5.829.0

沔阳州 75.9 13.1 11.0

潜江县 90.3 9.7

监利县 46.5 53.5

京山县 40.5 33.6 21.8 4.1

钟祥县 31.1 60.7 0.8 7.3

荆门州 58.4 28.4 6.7 6.6

说明:据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表8 “清代两湖州县耕地结构表”。

需要指出的是:(1)上述两表是根据载籍耕地计算的, 虽然耕地与实际耕地面积间存在着较大的绝对误差,但在各类农业用地比例上的相对误差不会太大;(2)一些州县在进行耕地统计时,并未将山、 塘计入,已计入州县的统计口径也有很大差异,因此,上述两表中山、塘面积所占的比例只能提供一种参考,并不能全面反映林牧业与渔业在当地农业经济中的地位。尽管存在着诸多问题,我们仍然可由上述两表得出一些认识:(1)在明清时期汉水下游地区的农业用地中, 水田占优势地位。明代汉阳府的统计中,水田占所有农业用地面积的76%强(注:清代汉阳:汉川二县水田所占比例较之明代有大幅度的降低,而旱地则有较大提高,这除了统计方面的原因外,还可能反映出二县在经济开发上向丘陵岗地进展的趋势。二县山林所占比例的提高也证实了这一趋势的存在。),在清代统计中,潜江县与沔阳州水田面积所占的比例最高,这与二县垸田的高度发展相适应的。汉阳与钟祥二县的水田比例较低,显然是受到地理条件的制约。(2 )旱地的地位看来也不可忽视,有的州县(如钟祥、监利)旱地在全部农业用地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了水田,即使是在地势低洼的沔阳、潜江,旱地也仍然据有一定的地位。(3 )山林畜牧业和陂塘捕捞养殖业是耕作农业的重要补充,至于其各自的地位,则显然与地理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般说来,水田是种植水稻的,而旱地和部分山地则种植麦类和黍、粟等杂粮作物。稻、麦是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嘉靖《汉阳府志》卷5 《食货志》于汉阳、汉川二县“土产”栏均特别注明稻麦“多”、黍粟“少”。喜靖《沔阳志》卷9《食货志》“物产”栏称沔阳“多稻、 多菽,有黍、有稷、有麦、有荞、有粟”。麦只是“有”而不多,说明不同州县稻麦种植比例有很大差异。同治《汉川县志》卷1 《疆域志》“物产”栏称:“凡土物之宜,出自湖陂者十居七八,出自高仰者不过二、三。”这个比例,大约可以看作是汉水下游各州县稻、麦生产的比例。

关于水稻的种类,同治《汉川县志》卷1云:

谷之属,有早稻,有晚稻,其种不一,其名各殊,其收获有先后:五月熟者曰芒早,六月熟者曰五十早,获收稍薄;又有黄豆早、双头早,七月熟,中下田宜之;八、九月熟者曰青秥,曰油红秥,味最香美,湖田宜之,虽水深尺余皆可载种。……晚稻又有稗子,初秋种,九月熟。

这里所说的早、晚稻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早晚双季稻,而只是收获季节上的差别。按:湖北省种植双季稻的记载见于雍正乾隆年间(注:《清世宗实录》卷54雍正五年三月庚寅,谕内阁有云:“联闻江南、江西、湖广、粤东数省,有一岁再熟之稻。”《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乾隆二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湖广总督硕色奏:“楚省向有两熟田地,刈获早稻之后种禾。”二十八年七月初三湖广总督李待尧奏:“早稻收获已完……湖北一年两熟之处现又纷纷翻犁载插晚禾,此外中稻及旧栽之晚稻,无不得雨。”乾隆《汉阳府志》卷28《食货志》“物产”栏汉阳县物产“稻之属”下有白芒儿,原注云:“一年两季”;汉川县物产“稻之属”下有晚稻,原注亦云:“刈去早稻之田得种晚禾。”凡此,都说明到乾隆时江汉平原已出现了双季稻。),但直到20世纪30年代,双季稻的种植面积仍很小(注:参阅(美)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泽文出版社1994年版,第54页,表3—2。)。在整个明清时期,汉水下游平原还是以种植单季稻为主(注:参阅张家炎:《清代东汉平原水稻生产评析》,《中国农史》1991年第2期。)。

虽然稻麦复种轮作制早在唐宋时即已出现,但它在长江中游地区的推广却经历了漫长的路程。就汉水下游平原来说,当明前期垸田大兴之初,因为生产技术上的原因,稻麦复种制还没有条件实行;大约在明中后期,稻科复种制逐渐得到推广;其全面推广则当是在雍正乾隆年间(注:参阅前揭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第220~225。)。

在经济作物方面,明清时期汉水下游平原最大的变化是棉花种植的逐步推广。汉水下游地区的棉花裁培和棉布纺织可能始于元代,但直到明朝中后期,才逐渐普及。嘉靖《沔阳志》卷9 《食货》谓其地“多木棉,有苎,有麻”,说明棉花生产的已超过苎、麻。万历《湖广总志》卷12《方产志》中记载出产棉花的有承天府和德安府,其中承天府“景陵、潜江地多。”德安府应城县“男女恒纺木棉花为粗布,留之四方,以聊生耳。”显然德安府内棉布是作为商品而织造的。明代汉阳府不见有棉花种植的记载,到了清代,汉阳府也成为重要的棉花产地。乾隆《汉阳府志》卷28《食货》“物产”栏记汉阳县产“小布”,“贫家妇女穷日夜动,机置轧轧,人可得一匹,长一丈四五尺。四方来贸者,辄盈千累百,捆载以去。”汉川县也出产小布和白紫木棉。光绪《汉川图记征实》“物产”称:县境垸田多种棉花,山田种此者十仅二、三。安陆府所属的京山、潜江、天门诸县均产棉花。光绪《京山县志》称:“京山为瘠苦之区,舆地虽广,而四境大半是山,不产土产,仅只棉桦、谷、三项。但敷本地农食,花、谷有余,则贩出境。”说明即使是条件比较差的京山县棉花生产也较为广泛。

二 汉水中游以旱作为主的水旱兼作农业区

本节所说的汉水中游农业区,包括随枣走廊、襄宜平原与南阳盆地3个地理单元, 虽然随枣走廊在自然地理的意义上基本属于汉水下游地区,但考虑到其农业经济的主要特征更与汉水中游的襄宜平原接近(特别是随州与枣阳),所以我们将它归入汉水中游农业区。

汉水中游农业经济区最重要的特征是水旱兼作、而以旱作农业为主,稻作农业在地区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重由随枣走廊而襄宜平原、而南阳盆地逐渐减少,旱作农业所占的比重则相应地递增。这首先从各州县载籍耕地的结构中反映出来,在本区最东端的安陆县,据龚胜生博士的计算,载籍耕地中水田所占的比重为64.8%,旱地占23.7%,山林占3.9%,湖塘占7.5%,水田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 而在本区西端的光化县,则是旱地占据着绝对优势。据正德《光化县志》卷1《田赋》 记载,正德七年(1512年),光化县共有官民田地湖荡688顷,其中水田72 顷,占总数的10.7%;地615顷,占总数的89.39%;湖荡81亩,占总数的0.12%。到清朝后期,光化县水田的比重有所增加,大约占全部农业用地的24.0%(旱地占75.9%,湖塘占0.1%)。在南漳县, 水田所占的比重为9.9%,旱地则占90.1%(注:此处安陆、光化、 南潭三县清代水旱田地的比重均据前揭龚胜生《清代两湖农业地理》表8 “清代两湖州县耕地结构表”,第61~64页。)。南阳盆地的水田面积更少。盆地内生产条件最好的南阳县,在清末仅有稻田100顷,占全县可耕熟田的0.31%。这些稻田都分布在南阳县西当境低山中, 靠泉水灌溉(注:光绪《南阳县志》卷9《沟渠》。)。到解放初的1953年, 南阳专区的水田只有437163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2.4%。邓县、 新野的水田占全县播种面积均只有0.02%(注: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汉江工作队:《汉江流域地理调查》附表24,“汉江流域各县土地利用率和水旱地比例统计表(1953年)”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

地方志中有关物产的记载也加强了我们的这种认识。道光《安陆县志》与同治《随州志》有关物产的记载均将“稻之属”列于首位,其下才分别是麦之属、豆之属等;而《襄阳府志》及各县志中则一般将稻、麦并列于“谷品”下,不再将稻单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水稻地位的变化。乾隆《襄阳府志》卷6 《风俗物产》下总论襄属各州县物产状况云:

襄郡居楚北上游,地势颇高,水田少而旱地多,襄麦较下游诸郡独胜,以界连豫境,作面食佳。稻以光化六股泉产者为上,枣阳香稻亦不减也。

在襄阳府各州县中,以宜城县种水稻最多。 光绪《襄阳府志》卷9《建置志四》“水利”栏称:“宜城三面临水,汉水绕其东南,蛮水饶其西南,地势平衍,为一郡稻米之乡。”但宜城的水稻种植也呈现出逐渐减少的趋势。同治《宜城县志》卷3《食货志》“物产”栏称:

宜境山泽原隰参半,有宜稻者,有宜麦菽杂粮者。初夏麦熟,民多食,即大麦仁也。小麦不充常餐,恒储以市。宜稻之乡,自二渠废后,惟恃陂塘,偶值夏旱,即难有秋。一遇岁歉,多食蜀秫,或食荞麦,且有杂有野蔬者。

显然,宜城县在木渠、长渠湮废后,水稻种植受到水源的限制而大幅度减少。枣阳县东南部赂属于涢水流域,陂堰较多,水稻种植较广;其西北境则“重冈九十九间,原田每每恒苦旱干”,以旱地作物为主(注:国民《枣阳县志》卷14《食货志》“农业”。)。至于南漳、襄阳、谷城、均州、光化以及属于郧阳府的保康县,则主要是在水源充足便于灌溉的河流谷地间有水稻种植,面积不大。南漳、保康二县的稻田集中在较为宽广的漳水、沮水和蛮水谷地,各水“岸侧暨支流均有平畴产稻”,“所产稻谷仅足供城市平坝之用,山农饔饔以包谷杂粮为主。”(注:国民《南潭县志》卷6《建置志二》“水利”; 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8 《民食》。)襄阳县的稻谷产地主要有峪山、黄龙荡与张家山三处,谷城县与均州的水稻则集中在南、北河下游及其它山溪性河流谷地,光化县水田大都在汉水南岸沟溪两侧,汉水北岸的丘陵岗地几乎没有稻田存在(注:同治《襄阳县志》卷3 《食货志》“物产”;同治《谷城县志》卷2《水利》;光绪《均州志》卷6《赋役志》“物产”;光绪《光化县志》卷3“物产”。)。

南阳盆地在汉代曾是著名的稻米产区,但自六朝起,水稻种植即呈现出逐渐减少的趋势(虽然在唐宋时期曾有反复),到元代,文献中已见不到关于南阳地区种植水稻的记载,估计当时南阳地区即使有水稻种植,面积也不会很大。明朝中期,丘浚曾说荆襄唐邓有水陆之田,“可水耕之地,则引水立堰,募南人耕之”(注:《明经世文编》卷72,丘浚:《屯田·荆襄唐邓之田》。)。开发水田,需要募南人经营,说明水稻种植技术在当地已失传,这当然是水稻生产大幅度减少的结果。王士性《广志绎》卷3“江北四省·河南”下记载,“确山南多稻田, 近楚俗,北乃旱地,渐见风尘”。确山今属驻马店地区,唐白河流域大片田地都在确山一线以北,显然,其水稻生产已微不足道。嘉靖年间邓州水利屡复屡坏,致使地方官员考虑“不如听其种旱田之愈”(注:《天下郡国利病书》卷53,河南四“南阳府”。)。在明代后期和清前期地方志关于物产的记载中,水稻的地位已很不重要。如嘉靖《邓州志》卷10《赋役志》“物产”栏的记载是:“多粟、多麦、多菽、多脂麻,有黍、有稻、有稷、有荞。”顺治《邓州志》的记载与此相同。清中后期的一些地方志,干脆就没有水稻或者是间有水稻了。乾隆时人萧韶相《召父陂》诗云:“南阳草莽已连阡,水到空闻召父贤。鹦鹉不知香稻少,秋声犹集废塘边。”(注:见乾隆《续河南通志》卷75,《艺文志》。)正是南阳农业沧桑巨变的写照。虽然在一些水源条件好的滨水地带还“间种秔稻”(注:光绪《南阳县志》卷2 《疆域志》“风俗”。),但总的说来,南阳盆地在明清时期已基本上成为较单纯的旱作农业区。

总之,汉水中游农业经济区虽然在总体上看是水旱兼作,但水稻种植从东南向西北递减,其中安陆、随州、枣阳、宜城四州县水稻种植面积最大,在当地农业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也较高;南漳、襄阳、保康、谷城等县已较少,光化、均州、新野、南阳、邓州、淅川诸州县更少,至于南阳北部诸县的水稻种植更是微不足道。同时,历明清两代,汉水中游各地的水稻种植面积还在持续下降。这种农业布局和演变趋势显然与自然地理条件以及环境变迁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汉水中游地区的年平均气温为15~16℃,5~9月或6~9月平均气温均大于22℃,1 月平均气温2~3℃,7月平均气温28~29℃。年均降雨量700~850毫米。 一般说来,这样的气候条件是比较适合水稻生产的(注:前揭《汉江流域地理调查报告》,第五章“气候”,第36~45页。)。但是,我们知道,明清时期正是我国著名的小冰期,年均气温比现代低得多,降雨量也要相应减少(注: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中国自然地理·历史自然地理》, 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1~14页。)。年均气温与降雨量的降低,势必要影响到对水热条件都有较高要求的水稻种植。

但是,地理条件的变化并非决定性因素,导致汉水中游地区水田面积减少的最直接的原因应当是水利的废驰。汉水中游地区降雨集中, 7、8、9三个月的雨量常占年降雨量50%以上,春、秋则常发生干旱,特别是5月底为插秧季节,却正当少雨时期;同时, 丘陵岗地的落差较大,平原地带多沙质土壤,地表水不易自然保存,因此,稻作生产必须仰赖于蓄水灌溉,水利事业的兴衰也就决定着稻作农业甚至是地区经济的兴衰。又因为溪流含沙量大,土性疏松,蓄水陂堰易于淤浅;遇有洪水,堰堤又极易被冲毁。喜靖《邓州志》卷11《陂堰志》称:“(邓州)壤土沙涸,而强为堤筑,则易坏。”光绪《南阳县志》也指出:“(南阳诸水》依冈环注,随地可渠,然水流迅急,多沙易淤善徙……故县境陂堰名天下,其实难久而易淤。”所以,水利工程必须常加维修整治,稍加懈怠,就可能淤塞湮废。可是,汉水中游地区的农田水利并没有象汉水下游和荆江堤防那样的重要性,不足以引起政府的关注;虽然在一些勤政的地方官的提倡与主持下,部分州县的水利工程得到一定程度和整治与维修,但大多没有延续性,更未能形成制度。因此,就明清时期汉水中游地区而言,官府对于农田水利实际上是极不重视的。这是农田水利废驰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农田水利的衰败还有更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顺治《邓州志》卷11《陂堰志》云:

天启以后,陂堰为豪强兼并,民间失其利,闸口淤塞,尽成旱田,讼益众。崇祯七八年后,陂堰尽荒,福府岁收租,至有被累死者。皇清十五年来,陂堰尽荒。

此言明末清初水利废驰之原因有三:一是为豪强兼并,民失其利;二是陂堰租税太重,业主不堪负担;三是战乱破坏,人口流散。光绪《南阳县志》卷9《沟渠》云:

凡农治田,人三十亩,水田则减三之一,而所收倍。蓄泄以时,不忧水旱。自明季陂堰失修,河深渠高,水不能至。旧农多宛徙,新籍者率来自秦晋,昧水利;或富连阡陌,不亲田事;佃农迁徙不恒,虽欲修不自主。又兴□陂,动连数十村落,议龃龉多不合。旧陂废久,疑所用,则颇盗其堤堰土石,或境堙平之。

在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南阳水利仍多失修的原因有数端:其一是迁入的人口多来自陕西、山西,不知水利;其二是业主不亲农事,不问水利之有无;其三是“亲田事”的佃户迁徙无常,不能也无力兴建水利;其四是水利工程动辄牵涉到几个乃至十数个村落,村落之间很难合作。此数端相结合,农田水利的衰败自是必然(注:明清时期汉水中游地区农田水利事业的普遍衰退与汉水下游平垸田的高度发展形成鲜明的对照,其原因何在,颇值得探讨,限于篇幅,这里不拟展开充分讨论。除了正文简略提到的几点外,我还注意到黄宗智先生关于宋代以后太湖汉域水利事业之衰败原因的分析,其中颇有与汉水中游地区相类似者。请参阅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42页。)。

在旱地作物结构方面,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玉米(包谷、玉蜀黍、玉高粱)和棉花种植的推广。玉米大约在清初开始进入汉水中游地区,到乾隆、嘉庆、道光时期逐渐推广,成为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年)湖广总督开泰在奏折中说:

楚省所属产有包谷一种,即京中所谓玉米者,民间每于山头崖侧、地角田边零星布种。其性易生,兼耐旱涝。二三月间种后,止须锄去野草,便自生发,无庸灌溉。六七月间结包,即可煮食;俟其包实坚老,收获碾碎可以拌米作饭作粥,并为汤饼之用,颇有香味,力田之家籍以佐米粮之不足。约略每一株结五六包至二三包不等,以每包百粒计之,收成不啻百倍,是以近年以来种植者日益加多。……现据襄阳府、随州、东湖县禀覆,各称可买二三千石、四五千石不等,尚有数处未经覆到,核其大势,如二万石内外。(注:《宫中档乾隆朝奏折》,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湖广总督开泰奏。)

稍后成书的乾隆《襄阳府志》卷6 “物产”栏述襄阳府粮食作物在麦、稻之外,“又有秫,一名玉高粱,俗名包谷,最耐旱。近时南漳、谷城、均州山地多产之,遂为贫民所常食。”显然,玉米种植已比较普遍,但面积不大,主要集中在山区和丘陵岗地,在平原地区则主要是于“地角田边零星布种”。乾喜年间,虽然玉米的种植面积有所扩大,但主要是在新开垦的山地,原有的“熟地”较少有改种者。因此,就汉水中游地区而言,山地较多的州县如南漳、保康、谷城、均州、光化、枣阳、淅川、裕州等,玉米种植也较多(注:同治《南潭县志》卷6 “物产”;《三省边防备览》卷8《民食》;同治《谷城县志》卷2“物产”;光绪《光化县志》卷3“物产”;民国《枣阳县志》卷6《舆地志》“物产”。)。

棉花于明代前期已在汉水中游地区普遍种植。天顺《襄阳郡志》卷1“土产”栏中已记有棉花(写作“绵花”),万历《襄阳府志》卷4“物产”仍之,且增加了绵布。同书卷12《食货五》“万历岁贡数”条记载:“南京库折绵花绒米,共五千石,每石折绵花绒十斤,共五万斤。”说明襄阳府棉花产量已相当可观。乾隆《襄阳府志》卷6 “物产”将木棉与绵布列为全郡之“通产”。在襄阳府所属各州县中,枣阳产棉多且优。其所产棉布远销陕西(注:民国《枣阳县志》卷6 《舆地志》“物产”。)。

宜城也是重要的产棉县。同治《宜城县志》卷3 《食货志》“物产”称:“邑少丝麻,惟恃木棉,乡野亦多种者。当岁晚务闲,闾阎争事纺织。”在随州,民户广种木棉,“人习为布,秋熟后贾贩鳞集,随民多恃此以为生计。”(注:同治《随州志》卷13“物产”。)在南阳,张履祥《南园先生全集》卷43《近古录》引钱懋登《厚语》载:

南阳李义卿,文达公之曾大父也。家有广地千亩,岁植棉花,收后载往湖湘间货之。是时价颇贱,停于邸舍。越三月,适临江三商议值,三百两交易讫。

文中所说的“文达公”即李贤,据《明史》卷167本传, 是宣德八年(1433年)进士,成化二年(1566年)59岁时故去,其曾大父李义卿不会是晚于永乐年间的人。因此,可以认为在明朝初年南阳即有较大面积的棉花种植。嘉靖《邓州志》卷10《赋役志》“物产”栏中记有布、绵花,顺治《邓州志》与嘉庆《南阳府志》均仍之。光绪《南阳县志》卷2 《疆域志》“物产”栏称南阳县“惟丝棉麻靛漆玉颇著。”但南阳地区的棉花种植远远赶不上襄阳地区广泛。在1953年的调查中,南阳地区的棉花种植南积占播种面积的4.33%,其中最高的邓县占6.65%,新野县占5.66%;而襄阳地区的棉花种植面积则占总播面积的11.62 %,其中枣阳县多达24.92%,宜城县为12.49%,襄阳县为11.31 %(注:前揭《汉江流域地理调查报告》附表25,“汉江流域各县1953年各种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统计表”。)。这虽然是后来的情形,但考虑到作物种植结构的相对稳定性,可以认为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中后期的情况。

三 汉水上游农业经济区

汉水自丹江口以上为上游,是一个多山的地区,但有不少山间盆地散布其间。在陕西境内有汉中、西乡、安康、汉阴、商州——丹凤等盆地;在湖北境内有郧县、郧西、房县、均州等盆地。这些盆地,或因断层而生,或因侵蚀而成,成因不一,但同样都有广泛的新生代地层分布,易受侵蚀,故每造成平原、岗地和低矮的丘陵,在地貌上和四周矗立的山地形成明显的对照。由于土壤和水资源条件较好,这些河谷山间盆地经济开发较早,水田在耕地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在经济上成为上游地区最重要的农业中心;而周围的山地(即所谓的“秦巴山区”)则直到明清时期才得到逐步开发,作物种植以旱地作物为主,经济发展水平与河谷盆地也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汉水上游地区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农业经济区域,即水旱兼作的河谷盆地和以旱作为主的秦巴山地。

1 河谷盆地水旱兼作区

汉中等盆地的土壤、水热条件与汉水中游地区比较接近,但由于水利事业较发达,所以水稻种植一直比较普遍。汉中盆地的灌溉水利起源甚早,很多地方志常将一些水利事业的起源远推至西汉时期,当非无因。到宋代,汉中地区已形成较系统的堰渠。《宋史》卷95《河渠志五》称:“光元府褒斜谷口,古有六堰,浇溉民田,顷亩浩瀚。每春首,随食水户田亩多寡,均出夫力修葺。”其中山河堰“灌溉甚广,世传为汉萧何所作,嘉祐中,提举常平史炤奏上堰法,获降敕书,刻石堰上。中兴以来,户口凋疏,堰事荒废,累曾修葺,旋即决坏。乾道七年,遂委御诸军统制吴拱经理,发卒万人助役,尽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复见古迹,并用水工准法修定。凡溉南郑、褒城田二十三万余亩,昔之瘠薄,今为膏腴。”明清时期,以山河堰、五门堰、杨填堰等为主的许多堰渠仍在发挥作用,还新修、改建了不少堰渠。据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卷20《水利》的记载统计,清中期汉中府南郑、褒城、城固、洋县4县共有堰63处,灌田17万余亩。 在汉中盆地西端的沔县,有12 堰,灌田17970亩;在汉水支流牧马河谷的西乡盆地,在41堰,灌田7740亩。

安康盆地和汉阴盆地的水利远赶不上汉中发达。“汉阴有月河一道,纳观音、仙溪、龙王沟、板峪各水,引水作渠数十道,灌田二万二千余亩。”(注:《三省边防备览》卷8《民食》。 嘉庆《汉阴厅志》卷2 《疆域志》境内共有灌溉河渠20余处,灌田二万余亩,与此大略相近。)“安康惟恒口引恒河、傅家河、南沟作千工堰、大济堰、南沟等堰,灌田六七千亩。余引黄洋河、观音河作渠,灌田无几”。但在黄洋河、坝河上游的平利县,山间坪坝发育,其大贵坪、丰口南、曾家坝、白土关、上下坝等18坝,“大者广一二里,长七八里,引水作渠,灌田约四五万亩。”“这些堰渠大都是乾隆、嘉庆至道光中兴修的。光绪《续修平利县志》卷4“堰渠”下称:乾隆二十年旧《志》中仅有丰口坝、 狮子坝等处小堰渠6处,至道光中,“凡傍山小田能引水灌溉之处, 均由乡民自行修浚。”

丹江横穿商丹盆地,河谷宽广,乾隆《直隶商州志》卷2 称:“丹水自胭脂关东流,过说法洞,绕(商)州城南,又东至张村铺、商洛镇、龙驹寨,经流二百里,两岸随地皆可开渠。”《三省边防备览》卷 8云:“商州城外及东南各村,其平旷之处,与安康之恒口、汉阴之月河相似溪涧之水足资灌溉,而湖北武(昌)黄(州)、安徽潜(山)六(安)流徙之人,著籍其间,用南方渠堰之法,以收水利,稻田数万。”

郧县盆地河谷甚宽,两岸均属丘陵,其水利以武阳、盛水二堰最为著名。但因为地近河南,客民多来自秦豫,对于开发水利不甚重视。堵河上游的竹溪盆地“川原平旷,溪流潆回,水田一带,风景绝似江乡。”房县东北境“平原膴膴溪流清漪,间有小阜,而锦畦锈塍,风景绝佳。”(注:《三省边防备览》卷8《民食》。)同治 《房县志》卷2记堰池51处,“或七八百石种,或五六百石种,或百余石种, 皆系顺河之大小闸以灌之也。”其中最大的解堰灌田近二万亩。

除了这些较宽广的盆地外,山间狭小的平坝上也尽可能地利用水源以资灌溉。郧阳府郧西县处万山丛中,而天河、夹河(金钱河)河谷间有平坝,农民“或掘地而为塘,或筑堤而为堰,以予三农之用,虽曰瘠壤,而亦得为膏腴也。”(注:同治《郧西县志》卷6《水利志》。 )汉中府留坝厅,“本无水利。近年以来,川楚徙居之民,就溪河两岸地稍平衍者筑堤障水,开作水田。又垒石溪河中,导小渠以资灌溉。”“各渠大者灌百余亩,小者灌数十亩、十数亩不等。”(注: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卷20《水利》。)(今镇巴县)处大巴山中,“山大林深,然过一高山,即有一田坪。星子山之东为楮河,厅西为九军三坝,南为渔肚坝、平落盐场,西南为仁村、黎坝,均为水田,宜稻。九军坝产稻最美,其粒重于他处。渔肚坝、楮河、平落盐场周围各数十里,俗称‘万石平落,五千盐场’。”(注: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

汉中等较大盆地的水利事业自有其悠久的历史传统,而山间小盆地(平坝)农田水利的兴修显然与川楚等南方移民的进入有着密切的关系。前引《三省边防备览》与嘉庆《汉南续修郡志》中关于商州和留坝水利的兴修与川、楚、皖移民的关系即可见出一斑。人口来源结构的变化显然给土地的利用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水利事业的发展,使稻作生产的规模得以扩大。据彭雨新、张建民先生不完全的统计,在清中期,处于汉中盆地的南郑、城固、沔县、褒城、洋县五县水田面积分别占总耕地面积的43.3%、21.2%、26.4%、8.5%、8.1%(注:参阅前揭彭雨新、张建民:《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第282页,表5—7“部分州县水浇田地比例参考”。 著作者指出:由于各种记载悬殊甚大,这一统计数据仅能供作参考。 )。 在1953年的调查中,以上五县水田和水浇地在总耕地面积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38.7%、35.55%、19.5%、37.3%、21.21%,汉中市为64.65 %,西乡县为27.69%(注:前揭《汉江流域地理调查报告》附表24, “汉江流域各县土地利用率和水旱地比例统计表”。)。由于这些县还包括盆地周围的大片山区,因此,实际上盆地内水田所占有的比重也明显比其他县高。许多地方志记载中都称这些州县的水田居十分之一。在前揭1953年的调查中,上述五县水田所占的比重分别是16.9%、5.12%、7.5 %、12.23%、11.06%(注:需要说明的是,水田面积并不等于水稻种植面积,尽管绝大部分水田被用于种植水稻,但仍有不可忽略的部分水田被用来种植蔬菜和其它经济作物。)。

在条件优越的汉中盆地,至迟到清中后期,水田已较广泛地推广了稻麦复种制。《三省边防备览》卷8《民食》云:

(汉中)水田夏秋两收,秋收稻谷,中岁乡斗常三石(京斗六石);夏收城(固)、洋(县)浇冬水之麦亩一石二三斗,他无冬水者,乡斗亩六七斗为常。稻收后即犁而点麦,麦收后又犁而栽身秧,从不见其加粪,恃土力之厚耳。

民国《续修南郑县志》卷3 《风土志》称:县境主要种植以稻麦为大宗,水稻“除南北深山及北境高原不能引水灌溉外,余皆产之。产量沃田每亩约二石至二石五斗。”大小麦则“于水田收稻后种之”,腴地每亩五斗至八斗。

汉中盆地内的旱地“以麦为正庄稼,麦收后种豆、种粟、种高粱、糁子。上地曰金地、银地,岁收麦亩一石二三斗,秋收杂粮七八斗。”(注:《三省边防备览》卷8《民食》。)西乡、汉阴、商州、郧县、 竹溪等小盆地内的情形大致相同。

汉水上游河谷盆地所种植的经济作物,主要有烟草、棉花等。烟草之种植大约始于清初,到嘉庆间,汉中盆地的烟草种植已经相当普遍。严如煜说:“汉川民有田地数十亩之家,必栽烟草数亩”,每亩可摘三四百觔,卖青蚨十千以外(注:《三省边防备览》卷8 《民食》。)。 岳震川《赐葛堂文集》卷4《府志·食货论》称:“城固壻水以北,沃土腴田,尽植烟苗,盛夏晴霁,弥望绿野,皆此物也。当其收时,连云充栋。”棉花种植的推广则与两湖籍移民的进入有密切关系(注:汉水上游河谷盆地棉花种植始于元代,同治《房县志》卷11“物产”录元人熊涧谷《木棉诗》可证。唯在明代乃至清代前期种植面积都不大。直至乾隆年间,随着两湖及赣皖移民的进入,带来了先进的植棉技术,棉花种植才逐渐推广。乾隆二十三年《续商州志》卷8 称:棉花,“近来植者渐广。”这正是南方移民逐渐进入商州地区的同时,光绪《洵阳县志》卷14《艺文》录竹枝词云:“洵河大半楚人家,夜夜篝灯纺手车。宝庆女儿夸手段,明年多种木棉花。”更证明了两湖籍移民与汉水上游地区棉花种植之间的关系。),因此,商丹、房县、竹溪、安康等两湖籍移民分布较广泛的盆地内棉花种植也较早。到嘉庆道光间,西乡、汉中盆地的棉花种植也逐渐扩大。嘉庆《续修汉南郡志》卷27《艺文》称:“近年汉南知种木棉,秋收之际,白英满畦,亦兴利之一端也。”但汉水上游棉花生产在国民以前一直不占重要地位,所产不敷本境之用,仰赖下游输入(注:成书于光绪三十二年的仇继恒《陕境汉江流域贸易表》在“入境货物”中记录了大宗棉布,说明陕南棉织品不敷本境使用。)。

2 秦巴山地旱作杂粮区

在河谷山间盆地的四周是广褒的秦巴山地。 秦岭海拔高度一般约2500米,最高峰太白山海拔3767米。其南坡坡长而缓,形成波状山地,有“九岭十八坡”之说。大巴山平均高度2000米左右,其北坡为变质岩和石灰岩山地,土层瘠薄。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秦巴山区都是丛山密林,除少数山间通道外,鲜有人迹。直到明中期,特别是清中期以后,随着外来移民的大量进入,秦巴山区才逐渐得到开发。到嘉庆、道光年间,秦巴山地的丛山密林中,到处都有客民的足迹,崇山峻岭,无不开辟垦殖。同治《房县志》卷4《赋役》云:

房居万山中,林木阴森,刚卤交错。自国初以来,日渐开垦,小民择高陵大阜,凡可树艺处,几至无地不毛。

土地资源条件较差的竹山县,“幅员宽广,昔时土浮于人,又山多田少,水田十之一,旱地十之九。近则五方聚处,渐至人浮于土,木拔道通,虽高岩峻岭,皆成禾稼。”(注:同治《竹山县志》卷7 《风俗》。 )大巴山深处的砖坪厅处川陕交界地带,海拔大都在1500 米左右,“弥望皆崇山峻岭,民居落落如晨星。自弇山毕公(沅)巡抚陕西,廉得南山中多隙地,谋于方伯、观察暨郡太守,招集开垦,俾无旷土。数年间,四方之已襁负而来者,不绝如缕。由是启之辟之,昔之黄茅白苇,今则绿壤青畴矣”(注:乾隆《兴安府志》卷26《艺文志》,曹希昆:《新设砖坪厅县丞衙门记》。)。到道光初年,砖坪厅“境内皆山,开垦无遗,即山坳石隙,无不遍及”(注:卢绅:《秦疆治略》。)。秦岭南坡西安府、汉中府、兴安府与商州四府交界的地区,在清初还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约自乾隆四十年(1775年)前后,“四川湖广等省之人陆续前来开垦荒田,久而益众,处处俱成村落。”所以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增设五郎厅(后改为宁陕厅)。到嘉庆二十年(1815年),“屈指建治方三十二年,昔之鹿豕与游、上巢下窟者,今则市廛鳞接、百堵皆兴矣;昔之林木阴翳、荆榛塞路者,今则木拔道通、阡陌纵横矣。”(注:道光《宁陕厅志》卷4《艺文》。 )佛坪是秦岭山区开发最晚的地方,道光四年(1824年)才设厅立治。至迟到嘉道之际,秦巴山区已经得到普遍的开发。

在流民大规模移垦之前,秦巴山地低山丘陵地带的作物种植以黍、稷、荞等杂粮为主,高寒山地则只有零星的燕麦、苦荞等作物。移民进入后,除在河谷与山间平坝大力发展水利事业、扩大水田面积外,在低山丘陵地带主要是推广玉米种植,而在中高山区则广泛种植马铃薯。

萧正洪先生的研究表明:陕南最早种植玉米的确切记载,见于康熙二十二年(1681年)《西乡县志》,但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之前,只有西乡、石泉、山阳、洋县、略阳、镇安等6县有玉米种植; 到乾隆三十年(1765年)前后,山区的玉米种植面积终于超过粟谷杂粮,跃居旱作物的首位(注:参阅萧正洪:《清代陕南种植业的盛衰及其原因》,《中国农史》1988年第4期、1989年第 1期。)。道光《石泉县志》卷4《事宜附录》云:

乾隆三十年以前,秋收以粟谷为大庄,与山外无异。其后,川楚人多,遍山漫谷皆包谷矣。

鄂西北山区玉米的普遍种植当比南山地稍早。同治《房县志》卷11“物产”栏称:“(包谷)自乾隆十七年大收数岁,山农恃为命,家家种植。七八月清暖则倍收,山乡甚赖其利;间或歉收,则合邑粮价为之增贵。”说明在乾隆二十年(1755年)之前,鄂西北山区已普遍种植上玉米。无论是鄂西北,还是陕南,在清中期以后,玉米都已成为山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云:

数十年前,山内秋收以粟谷为大庄。粟利不及包谷,近日遍山漫谷皆包谷矣。包谷高至丈许,一株常二三包。山民大米不耐饥,而包谷能果腹,蒸饭作馍,酿酒饲猪,均取于此,与大麦相当,秋成视包谷,以其厚薄,定岁丰歉。

郧阳府各属“崇山峻岭,平畴水田十居一二,山农所恃以为饔餐者,麦也,荞也,粟也,总以玉黍为主。至稻麦,惟士官与市廛之民得以食之。”在商州各属,“镇安、山阳寸趾皆山,绝少水利;商南商雒间有水田,然亦不多。故商自本州而外,属城四邑,民食皆以包谷杂粮为正庄稼。”兴安府七邑水田计“不逮南(郑)、城(固)一邑之多,山民全资包谷杂粮。”汉中府属留坝、定远、凤县、略阳、洋县等,也“均以包谷杂粮为正庄稼。”(注:《三省边防备览》卷8《民食》。 )在南郑县,盆地四周的山区也多产玉米,其产量每亩约三斗至五斗(注:民国《续修南郑县志》卷3《风土志》“物产”。)。

马铃薯(洋芋)在秦巴山地的推广,比玉米要迟一些,大约是在嘉庆年间,童兆荣《童温处公遗书》卷3 《陈报各属山民灾歉请筹拨籽种口食银两禀》云:

查洋芋一种,不知始自何时,询之土人,佥称嘉庆教匪乱后,各省客民来山开垦,其种渐繁。高山地气阴寒,麦豆包谷不甚相宜,惟洋芋种少获多,不费耘锄,不烦粪壅,山民赖此以供朝夕。其他燕麦、苦荞,偶一带种,以其收成不大,皆恃以洋芋为主。

光绪《续修平利县志》卷9 《土产志》“洋芋”条下称:“旧《志》未载。相传杨侯遇春剿贼于此,军中采以供食,山中居民始知兴种,故俗又称为杨芋。或云,乾隆间杨口仕广东,自外洋购归。”看来乾隆间山中已有种植,嘉庆以后才全面推广。

山区的作物种植呈现出典型的垂直分布的特征。在河谷和山间平坝,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条件,兴修渠堰,开发水田,种植水稻;在低山丘陵地带,以种植玉米、小麦为主;在中高山地带,则只能种植洋芋和部分杂粮。道光《石泉县志》卷2 《田赋志》“物产”栏称:“五谷不尽种。水田种稻,坡地种包谷,麦豆则间种焉。”又说:“石邑水田十仅有二,稻谷无多,高山随便播种,更难概论,惟坡地须酌种麦。”道光《紫阳县志》卷3《食货志》“树艺”栏也说:浅山低坡,尽种包谷、 麻、豆;山顶老林之旁,负谷麻豆清风不能成,则种荞麦、燕麦、洋芋、红苕。道光《宁陕厅志》卷1《风俗》谓:“其日用常食以包谷为主, 老林中杂以洋芋、苦荞,低山亦种豆、麦、高梁,至稻田惟近溪靠水,筑成阡陌,不过山地中十分之一。”但在道光以后,由于山区人口压力越来越大,而地力下降,产出减少,所以高产的洋芋的种植面积逐渐扩大。光绪《定远厅志》卷5《地理志》“风俗”云:“高山之民, 尤赖洋芋为生活。道光前惟种高山,近则高下俱种。”

要言之,汉水上游地区在不同的海拔高度依次形成三个大致清淅的作物分布区域:河谷盆地和山间平坝是传统的主要农业区,以种植水稻和麦类作物为主,玉米等杂粮也占有一定的比重,普遍实行稻麦复种或麦——杂粮一年二熟制:低山丘陵地带乃是在乾隆以后逐渐形成的、以玉米为主要作物的种植区域,以一熟制为主,间有实行麦——玉米(或粟谷、洋芋)二熟制者;中高山地则是嘉庆以后开辟的、以种植马铃薯、苦荞为主的区域,普遍实行一熟制(注:参阅萧正洪:《清代陕南种植业的盛衰及其原因》,《中国农史》1988年第4期、198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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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汉水流域农业经济的区域差异_湖北汉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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