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兰语短纸文献的定量表达与量化_楼兰论文

楼兰汉文简纸文书物量表示法与量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楼兰论文,量词论文,汉文论文,文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楼兰位于我国新疆罗布泊西北岸,为丝绸之路的咽喉之地,然其历史活动在东汉以后不见于我国史册。楼兰的重现源于瑞典人斯文·赫定的地理勘察。迄今为止,楼兰已出土的汉文简纸文书计有五批。简介如下:

      1.斯文·赫定所掘简纸:1901年3月瑞典人斯文·赫定在楼兰古城内挖得,现存于瑞典国立民族学博物馆,先后由卡尔·希姆莱、奥古斯都·孔拉德释读。

      2.斯坦因所掘简纸:1906年12月英人斯坦因在楼兰古城内挖得,现存于大英博物馆,先后由爱德华·沙畹和我国学者罗振玉、王国维释读。

      3.橘瑞超所掘简纸:1909年3月日人橘瑞超楼兰古城附近挖得,具体地址有争议,现存于京都龙谷大学图书馆,刊于《西域考古图谱》一书。

      4.斯坦因所掘简纸:1914年2月英人斯坦因在楼兰古城内、古城附近所得,现存于大英博物馆,由亨利·马斯伯乐释读,我国学者张凤曾对其辑录。

      5.侯灿所掘简纸:1980年4月我国学者侯灿等在楼兰古城内、古城附近所得,现存于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由侯灿等人释读。

      据楼兰出土简纸中记载的年号来看,主要是曹魏时期的嘉平、景元、咸熙以及西晋时期的泰始、永嘉和前凉时期的建兴,即记载了从公元252年到公元330年历时70多年间官府禀出禀入账簿及往来文书等内容,时代明确,是当时口语真实记载,对于汉语史的研究有重要意义。楼兰简纸文书内容以记载戍边军队的生活、屯垦、府库出入、物资、薪体、市贸等日常和军政相关的事务为主,亦包括上呈、下行文书,涉及法律、行政、居民管理等各方面,集中体现了当时语言的物量表示法和量词用法,为这两种语言现象的研究提供了可靠材料。本研究主要依据侯灿、杨代欣编著的《楼兰汉文简纸文书集成》[1](以下简称《楼兰》)和初师宾主编的《中国简牍集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北京市卷》[2](以下简称《简牍》)。对楼兰简纸文书中的量词进行收集整理,或可加深对量词发展的认识,补充传世文献的不足。

      一、物量表示法

      五批简纸未出现动量词,含有表示物量词句的简纸共180片,依组合关系的不同分三类。有部分简纸虽有量词,但简纸文残缺漫漶,故不作讨论。

      从形式方面看,楼兰汉文简纸文书中的量词呈现方式有如下三类:

      

      C式:名词+数词。例如:

      买蒲二百卅。驴

三百五十。(马纸237)

      以上三种形式在楼兰文书中呈现最多的是A式,即名词位于数量词组之前的格式,而现代常见的名词位于数量词组之后的形式,楼兰文书中只出现3例。由此可见,量词在楼兰时期还处于发展阶段,另外一方面也与楼兰文书内容多为记账式的簿书、禀给、杂事、器物、戍役等不无关系。此外我们注意到楼兰时期的名词与其后的数量词组有时会有插入其他成分的现象,如:

      

      此种现象系承袭先秦而来,与两汉类似,例如,两汉史料中有如下记载:

      

      从使用方面看,楼兰简纸中的量词大多有明确分工,量词基本上已经有固定搭配的名词,很少出现同一名词用不同量词的情况,量词的分工很早就开始,到魏晋时期已经基本定型。我们看到,在楼兰简纸中,同样是武器,弓用“张”而箭用“枚”,同样是动物,驴、羊用“头”而马用“匹”,唯一混用的是骆驼,既可以用“匹”,也可以用“头”,例如:

      

      据整理归类,楼兰汉文简纸文书中出现一般量词17个,度量衡单位量词18个,由于年代久远,简纸残缺,其中量词数量并不算多,但部分量词例证丰富,使用范围比较广,如“枚”,在简纸文书中用于囊(白布囊、白革囊、黑褐囊、赤韦囊)、武器(箭、大戟、盾、釰)、工具(胡斧、大钴、锯釙、毳索),又如“领”,可以用于袍类布制服装(絺袍)、旃制服装(黄旃褶、青旃),还可用于皮毛衣服(裘、皮铠)等。下文将对楼兰简纸文书中出现的量词加以举例分析说明。

      (一)一般量词

      用于车辆,如:

      

      两汉时期的传世文献中,车辆也可用“两”量称,[4]25但楼兰简纸中未见例证。到南北朝后,“乘”作为量词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但车,其他交通工具也可以用“乘”了。[5]135

      用于封缄的信函,可用于函书、蒲(簿)书以及一般书信。西北地区简帛常见,据姚振武先生研究,“封”在上古汉语中作为量词具有地域性,不见于同期的中东部及南部地区。[6]10楼兰简纸中有例如下:

      

      例(3)和例(5)中的“蒲书”《简牍》释读为“簿书”,例(5)无版图,例(3)版图中字形为

,清晰可见其上部构件为“艹”。“蒲”为蒲草,植物名,官府正式往来文书书写于植物上于情于理不合,该现象当属构件换用现象,本文从《简牍》释读。

      《说文》释为“根,木株也。”常用来指长条形物品,在楼兰简纸中,有例如下:

      (6)柴卌五根。(沙木789)

      《说文》释为“合口也。”《说文义证》解释为“两口对合也。”两物相合合成一物,在秦汉时期为有盖的盛物器具的量词,这种器具的特点是器盖与器身合拢。量词“合”由合的“合拢”义引申而来。在楼兰文献的例子中,“合”的内涵略有不同,例如:

      (7)

。(沙木738)

      “磑”,颜师古释曰:“磑,所以磑也,亦谓之

,古者雍义作舂,鲁班作磑。”磑即石磨,石磨并非有盖的盛物器具,但磨有上下两扇,故亦称“合”。

      (8)

。(沙木790)

      发寒散当为药名,此例“合”用法与秦汉同,在秦汉时期该词用作器具的量词,在出土秦汉简牍中,“合”用来量称盘、卮、笥、箧、盛、检等盛物器具。[3]109例如:

      

      此外,还发现“合”用作度量衡量词的例子:

      

      王国维据《孙子算经》释曰“六粟为圭,十圭为秒,十秒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十合为升。”《汉书·律历志》曰:“十合为升。”这里的“百一十三斛七斗六升六合三撮三秒”当为床量。

      (10)

。(沙木843)

      “五颜丝”为彩色丝线,用以辟灾求吉,民俗端午节时系于臂上。“纠”作为量词未见于秦汉简牍中,秦汉简牍中用“束”量称干肉、布帛和其他捆物,此后刘世儒《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中有“缕”用作量词以量称线,但未提及以“纠”量称名物。《说文》释曰:“纠,绳三合也。”王筠句读:“《字林》:‘纠,两合绳,纆,三合绳。’”《汉书音义》谓:“二股谓之纠,三股谓之纆。”虽然说法不一,但可知“纠”的本义是绳的名称,“纠”作为量词由名词“纠”引申而来。

      “具”为工具的量词。

      

      在秦汉简牍中,“具”用于称量成套的器物,一具即一套,呈偶数。[3]114在本材料中,“釬”,《说文》释曰:“臂铠也,从金,干声。”“葪”,《篇海类编》释曰:“割也。”结合上下文,“驼他葪”当为制驼皮工具。“模”,《说文》释曰:“模,法也。”《广韵·模韵》:“模,法也;形也;规也。”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模,法也,以木曰模,以金曰镕,以土曰型,以竹曰範,皆法也。”此三例中除“釬”或为成双或配套事物外,“葪”、“模”都不成套,这说明“具”的量称范围在魏晋时开始分化,也可表不是配套的工具。从“具”在楼兰简纸的用法来看,“具”的个体量词功能是从集体量词功能发展出来的。

      “口”用作量词在南北朝以前典籍中多用于量称人,南北朝时始用量称动物(主要是羊)或者其他器物。[5]87在《楼兰》中有例外如下:

      

      该例《楼兰》释读为“出佰

一合磑一合。”佰

,胡平生先生注为“箄筛”,箄筛就是箩筛,古人用来筛物的工具,大的叫筛,小的叫箄,不管是箄还是筛都无盖,也非两物相合,此处“合”的用法与时代发展不符,疑释读有误;《简牍》从王国维将“合”释读为“口”,察该字版图清晰可见为“口”,故从《简牍》勘定为“口”。

      《说文》释曰:“项也。”其本义是脖子,“领”作为量词,多量称衣服,在秦汉简牍中,“领”多量称衣,而不指裳。[3]106在楼兰出土文书中,也有类似用法,用于量称裘、铠、旃、褶,例如:

      

      《说文·木部》:“枚,干也。”本义是树干,“枚”的用法源于战国,在秦汉期间使用最广,类似于后世的量词“个”。刘世儒先生认为,“枚”是由树干义引申到计数的工具筹码,再引申到量词,在《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中他总结出“枚”的八类可以量称的事物。“枚”在楼兰简纸中虽然不像刘世儒先生总结的那样使用范围广泛,但也数量可观,既可以用于量称囊、碧、鼓、驼他带、毳索、胡臿、钴、胡铁锯、斧、釙、犊皮、韦等寻常器物,还可用于箭、釰、大戟、盾、兜鍪、木桐(木筩)等兵器及相关物资。例如:

      

      

      在两汉时期,弓、箭、矢俱可称“枚”,但也可弓称“张”、箭称“发”、矢称“支”。[4]25在楼兰文书中,则只有箭称“枚”,其他不然;两汉时期,“枚”还可以量称有生物甚至动物,但楼兰文书中则没有此类用法。这说明楼兰所处的魏晋时期量词具体量称对象比前代进一步固定。

      (35)

,军。(孔木62)

      “都佰”,孟凡人和侯灿均以为是军职。[1]119“名”用作量称人在中古时期不多见,传世文献中可见此种用法。刘世儒先生《魏晋南北朝量词研究》中认为“名”用作量词萌芽于汉代,并举了三例:一例取自《汉书》用于称量桃果,另两例分别取自《魏书》《全陈文》卷七用于量称天庭神仙,但无一例用作量称人。再察汉代及以前简牍中多以“人”量称人,秦汉出土简牍中未见以“名”量称人的材料。敦煌汉简中也是以“人”量称人。先秦两汉魏晋简帛中均未见“名”用作量词量称人的记载。[9]

      “匹”作为量词在楼兰简纸中出现较多,可以用于织物如綵、毡布、皁(即黑缯)、绢、布、文璋、虵床子,也可用于牲畜如马、牛、驼等,例如:

      

      

      

      《说文·页部》:“头,首也。”“头”本义是人体的最上部分或动物的最前部分,引申为量词,多用于牲畜、鱼类或昆虫等,不用于人。楼兰简纸中“头”用来称量羊、驼和驴,例如:

      

      

      “丸”本义是圆形的东西,《说文》释为:“丸,圆,倾侧而转者。”楼兰简纸常用来量称药丸。例如:

      

      “束”的本义是缚,引申为指绑束性物品的量词。楼兰简纸中有一例如下:

      

      “张”,《说文》释为“施弓弦也。”就是把弓拉开,引申为弓的量词,例如:

      

      与早期用法不同的是,“张”在出土楼兰简纸中也用于量称绳索,例如:

      

      同样的用法也大量发现于吐鲁番出土文书。[10]91例如:

      

      廖明春先生认为,绳索称“张”,义同于条,但是一张索的长度应该是一致的,否则不好入账计算。“张”作为量词在秦汉简牍中未见,这一点与姚振武先生的研究结果相印证,姚振武先生指出,“张”作为个体量词在先秦很少见,《左传》中仅有一例指帷幕,人汉以来常见于西北地区简牍,但只称弓弩不称其他。[6]9“张”用于绳索量词,或与弓弦有关,弓弦有固定长度,一张绳索即一条弓弦长度的绳索。

      用于牲畜的年龄,例如:

      (55)兵支胡簿成、兵支胡寅得,右二人共字

。(沙木846)

      (56)作驼它一匹,

。(侯木LBT:022)

      (二)度量衡量词

      度量衡量词是汉语中产生较早的量词,春秋战国时期已有,春秋战国的传世文献中度量衡量词比较多,但春秋出土金文中只有斗和升两个。[11]秦汉简牍中数量增至六个,分别是石、斗、斤、丈、尺、寸。[3]104敦煌汉简(写于西汉末期至东汉时期)中发现度量衡量词18个,分别是里、步、丈、尺、寸、分、韦(围)、钧、斤、两、铢、顷、亩、积、斛、石、斗、升。[12]在楼兰出土的简纸文书中发现里、丈、尺、寸、分、斗、斛、升、合、撮、秒、钱、两、斤、石、顷、亩等18个度量衡量词。③由此可见,度量衡量词的极大发展当在两汉之际,而魏晋之际名称进一步巩固稳定。

      楼兰简纸中的量词可以分为长度单位、面积单位、容量单位、重量单位,表示长度单位的量词有里、丈、尺、寸、分;面积单位的量词有亩、顷;容量单位的有升、斗、石、斛、合、撮、秒;重量单位的有两、钱、分、斤。具体如下:

      1.长度单位:分、寸、尺、丈、里

      “分”为楼兰简纸中出现的最小的长度单位,《说文》曰“十二秒而当一分,十分而寸。”传世文献中可以用作衡制,但楼兰简纸中未发现相关用法。“寸”是大于“分”的长度单位,“尺”是大于“寸”的长度单位,“丈”是大于“尺”的长度单位,“里”是距离单位,但与长度有关,故此归为一类。在出土秦汉简牍中,表示长度单位的量词只发现“丈”、“尺”、“寸”三个,用以量称衣物和器具大小。楼兰简纸中表示长度的量词多于秦汉简牍,例如:

      

      

      与出土秦汉简牍相比,出土楼兰汉文简纸文书多了“里”、“分”两个量词,究其原因,当为秦汉简牍多为墓葬之物,以遣册为主,而楼兰简纸多为禀出禀入账簿,故量词使用范围更广。

      2.面积单位:亩、顷

      “亩”是用来量称田亩的面积单位,周时六尺为一步,横一步直一百步为一亩;秦时五尺为一步,横一步直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汉时二百四十步为一亩,至南北朝时其制与汉同。[5]233“顷”也是量称田亩的面积单位,百亩为顷,顷为最大的亩制量词。

      

      3.容量单位:秒、撮、合、升、斗、斛

      “秒”、“撮”都是古代容量单位,但孰大孰小传世文献意见不一,《孙子算经》注:“量之所起,起于粟。六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秒。”但《隋书·律历志》亦引《孙子算术》“六粟为圭,十圭为秒。十秒为撮,十撮为勺。”出土楼兰简纸有例为“百一十三斛七斗六升六合三撮三秒

”,故可推断“秒”小于“撮”。“升”是大于“合”的容量单位,十合为一升。“斗”是大于“升”的容量单位,十升为一斗。“斛”是大于“斗”的容量单位,十斗为一斛。

      

      4.重量单位:分、钱、两、斤、石

      重量单位在楼兰简纸中出现例子不多,除“两”之外,其余“分”、“钱”、“斤”、“石”都只出现一次。

      

      三 小结

      从上文可看出,量词在楼兰时期尚处于发展中,但量词的组合方式已经基本定型。与相邻时代、相邻地出土文献比,楼兰简纸文书中的量词与现今量词更接近。秦汉出土简牍中的固定量词有乘、匹、领、两、合、

、束、雙、隻、奇、具、卷、物、枚、楮、岁、发、石、斗、斤、丈、尺、寸。[3]104与秦汉出土简牍相比,楼兰简纸文书少了

、雙、隻、奇、卷、物、楮、发,但增加了封、根、纠、口、名、头、丸、张等量词,虽然楼兰也地处新疆且与吐鲁番文书时代相去不太远,但是许多吐鲁番文书中的量词并未在楼兰简纸文书中出现,如腰、尖、道、恋、姓、薄、脚、园、颜、立、屯、道。[13]82-95楼兰简纸中的量词用法并未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①此简无版图,《楼兰》释读为“泰始二年八月十日丙辰言。蒲书一封仓曹史张,事|营以行。”本文从《简牍》。

      ②该简照录《楼兰》释读。但璋为古瑞玉名,形如半圭。璋用“匹”量称有违常理,此处用字当为“幛”的假借。

      ③“分”作为量词在楼兰简纸中出现两种,一类是作为长度单位的“分”,一类是作为重量单位的“分”。

      ④此简《简牍》释读为“

□□十□。”本文从《楼兰》释读。

      ⑤此简版图漫漶不清难以辨析,《楼兰》释读为“买布四斗,劳文效二斗,前取廿八斗,买履二斗,复□斗,劳阳虎二斗,劳□。”本文从《简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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