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类学理论分析模式的演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类论文,学理论论文,模式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10)01-0049-07
经济人类学是一门以“经济”为聚焦点,致力于探讨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资源、环境与制度等问题的学科。尽管人们乐意把它分列为功能主义、形式主义、实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等不同学派的存在,然而,正如不同学派理论模型与分析模型的相互交叉、渗透与融合所体现的那样,经济人类学的形成、兴起与趋向无不体现出广泛性、多重性与交叉性的特质。对形式主义与实体主义论战的对象、方法及其局限的认识,将引领我们认识经济人类学理论模型与分析模型的构建与拓展方式,进而理解这门学科的本质特征。
一、经济人类学中的形式—实体论战
20世纪60年代爆发的形式—实体的激烈论战是经济人类学领域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以至有人说“如果形式主义者与实体主义者之间的战斗没有爆发的话,经济人类学将几乎不可能出现在现代学术版图中”。[1]论战关于“经济”的本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问题的争论,体现出经济人类学领域中不同的研究视角、理论基点、方法特征及其各自的优势,但是,这次论战也典型地表现了双方基于基本概念的歧义性理解而产生的学派隔阂与对立的局限。
在弗思等人把“对稀缺资源替代性使用的理性行为选择的理论”称之为经济的“形式”定义的基础上,[2]一些人竟把这一形式分析对现代社会主流经济的实体描述,当作形式的本身涵义,即理性行为选择的最大化目标是资本利润的最大化并不加区别地加诸到所有的社会存在中,而直接引发了以波拉尼为代表的实体主义的强烈反对。波拉尼认为,形式经济观的假设有其文化局限性,从而只能用于西方市场环境,并且,只有从实体经济观的涵义中才能产生出关照非西方经济的概念。其后继者乔治·多尔顿也提出,个人资本主义中的那些“能够体现‘最大化’、‘效用’等概念涵义的商品与行动选择的范畴”不能直接用于研究和分析其他“原始社会”。[3]萨林斯同样强调,形式论派“从其中产阶级的情景中分离出个人的最大化原则并用于整个世界”是不正确的。[4]
实体主义因而倡导,经济的研究应当抽离某种“理想类型”,从而回归到对人类本身的整体与多样的理解中来。他们就此展开了对形式主义学科存在伦理基础的直接挑战——在科学量化与合理性的表象下,他们倾向于将人类本身也纳入“手段—目的”的逻辑中甚至降低为一种工具。他们的主要批评论点是:(1)人们总是理性或非理性的,除了建立在最大化基础上的理性外,人类的理性与非理性有极其丰富多样的表达。(2)经济理性只是在一些行为或社会子系统之中或者某些种类的社会中被发现。(3)因此,其所定义的经济理性是模糊不清且无意义的循环论证,它从未能够被证实。[5](P.5)
与之相对,罗宾斯·博灵(Burling,R.)、坎西安·弗兰克(Frank,C.)、库克(Cook,S.)等先后提出了形式论派的主要回应论点:(1)实体主义并没有理解“最大化”并非仅限于对金钱或市场的需求。它可能是任何事物,甚至包括爱或安全。(2)形式方法同样在非资本主义社会中起作用,因为所有社会都存在理性行为、稀缺及其解决方法。形式工具可以被采用或改良而不应当被抛弃。(3)实体主义者采用的是归纳方法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规律,显然,演绎的方法应当更加适用。[5](P.10-11)
可以说,在形式—实体的论战中,双方都直指根本性的理论实质问题,然而,由于论战的直接性,导致他们往往把论战局限于狭隘的具象层面,甚至导向了学派攻讦的方向。如双方聚焦的关键词——“形式”本身就是不清晰的。首先,它有混杂的、范式冲突的渊源。“形式”既可指向对象外显特征的凝练表达,在此情况下,形式指称的就并非一般,而是特殊个体;“形式”也可指向对象内在构成的基本特质,此时,形式指称的就是探求类别整体的一般性。其次,形式概念在不同的人的使用中,往往具有不同的涵义。霍尔伯林把“形式”概念这种分歧,称之为衍生于“演绎法—归纳法”问题的“适用性—普同性”问题,并指出其混乱源于两个假设:“(1)传统经济理论仅仅是分析经济过程的形式科学模型;(2)为了实现科学的经济人类学,必须接受传统经济理论的概念和方法……赫斯科维兹以及后来的弗思,对传统经济理论和形式模型方法的矛盾心理,实出于对特殊概念的接受和对一般科学方法接受之间的混乱……(它们)依然在这一领域影响着当代的思想”。[6](P.68)然而,源于韦伯的易于测算的涵义,形式概念最初意指“可量化”,即“‘经济行为的形式理性’范畴将用于指定量化预测或说明的技术性可能和实际运作的范围。”[6](P.63)显然,对韦伯而言,这一相对性范畴涉及于对经济行为量化的预测或说明一种文化能力,它不同于后来形式论派对其原初涵义的筛除并提炼出的量化与预测意义的普同性。
形式分析的根本特点,因而总是指向寻求其观点最大限度的普遍性。普遍性诉求的目标是生产非语境化的观念,“这些观念被认为具有独立于任何地点和任何具体地将它们运用于人的真实性和意义。”[7]这便开拓了脱离内容来追求推论有效性的道路,从而为形式分析提供了一个深厚的基础。然而,普遍性诉求或一致性原理的确立不会仅囿于“形式”,它含有以形式来反映“真实”的隐喻。而这种诉求又总是通过经验的方式来确立,这便陷入了悖论的循环:如果普遍性或一致性原理是真实的,“那么它必须在每一个经验程序中都被预设为真实的——包括我们用它去证明此原理是真实的本身。如果这一原理不是真实的,那么我们就不能通过对经验证据的概括确立其有效性。”[8]由于普遍性或一致性的声言在本质上来自一些不完全的观察,即它力图营造一种概念化的语言,以把某种或几种具象实体所蕴涵的所谓一般性或普遍性剥离出来,并作为标准或规律,去试图解释世界的共同本质,因此,所谓的普遍性必然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可见,形式分析所诉求的“普遍”概念,只是描述了实在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相互不在场,一种虚拟时空连续性中臆测的某种可能性。正是这一根本症结赋予了其理论表达内在的意向性、混杂性和模糊性。
从实体主义一方来看,他们的论说直指作为整个资本主义文化支撑的市场经济及其理论体系存在的合理性问题,揭示了此类研究以庸俗进化论预设为理论基点的深层基础,从而表现出他们极为敏锐的学术洞察力;但遗憾的是,他们未能去追溯“形式”作为分析工具的根本性涵义,而是直接回应此类形式分析的具象内容,从而体现了相应的理论局限性。如波拉尼曾指出:“经济的形式涵义衍生于手段—目的关系的逻辑特征……形式涵义指称涉及对不充分的手段进行替换性使用之间的选择的一套规则。”[9]但是,他仅仅只从现代社会的实体内容来理解这一行为理性选择的逻辑,而未能指出这种逻辑的多样性。波拉尼非难形式主义的出发点在于,他认为只是现代一般化的市场经济才赋予经济“核算”以形式意义上的可能性和实践意义上的必要性。但事实上,存在于所有社会中的、并常常是不断发展的有关社会生产能力的经验知识,是与这些资源使用的测算规则连为一体的,它们确保这些资源的再生产,以及以此而进行的社会生活的再生产。正是这样的局限与混淆,致使形式模式跨文化分析的潜力在经济人类学中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如果真正理解了作为一种理论分析工具的“形式”所内蕴的“理想性”涵义,那么,或许可以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定义为经济的“形式”要素。因为不论在哪个时代,不论经济在何种制度框架下展开、不论经济活动在何种组织形态中进行,经济过程总是包含着这样的环节或要素。甚或也可以说,如果当时的形式—实体论战,能够把“形式”的概念涵义追溯到这一理论层面,或许就可以为经济人类学的实体分析获得应该更为广阔的理论平台,可以更加充分而自信地去论证:这些“形式”要素,随着具体场域的变化而呈现出地位权重的变化;不同的经济组织框架就会带来不同的经济类型;相异的社会文化体系具备迥异的“经济”观念与认知系统;各种文化模式拥有相应的经济活动与行为方式;同样是最大化的理性行为选择也可能展现有天壤之别的内容差异……如果实体主义一方看到这一点,它们也许就能构建一个真正相互对话的平台。正如霍尔伯林曾指出的:“如果波拉尼没有在此偏离形式概念,经济人类学或许不会发生形式主义—实体主义的论战”。[6](P.64-65)
应该说,形式—实体的论战,尽管掺杂着含混与局限,却也引出了一个积极的成果,即经济人类学的研究无论在研究对象、涉及领域,还是在理论视野上都获得了更多拓展。如经济学基本方法及其扩展的博弈理论、线性模型、决策树等方法在人类学中的广泛引入,并在对非西方的某种“去神秘化”中被用于分析地方性亲属制度、婚姻交换、市场贸易等问题。而更为广泛的,是随后的经济人类学及其相关的新马克思主义、生态人类学、农民问题、女性问题等研究领域,对形式与实体理论方法的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引入、汲取与融合。形式—实体论战促使我们反思经济人类学派及理论工具的成长史,引领我们思考经济人类学学派之间的关系,它们在不同学派的理论模式、分析模式的演化及其相互交叉叠合中得到集中体现。这或将有助于揭示这门学科发展的真实动力,进而拓展其学科视野并不断培育其理论洞察力。
二 经济人类学学派与理论模式的交融
形式—实体论战的短暂历史表明:学派虽是理论传承的载体,但在真正的意义上学派并非理论拓展的理想空间。在历史发展与传统承继中,经济人类学由于不同的视野侧重和学术趋向而呈现为不同的学派,以及他们对不同理论模式的主要依托和工具运用,但这并未使各种理论分析模式专属于某一学派。事实上,经济人类学的形成、兴起与趋向无不体现出一种开放性,它正是在不同理论模型与分析工具之间的互渗互用、交错融合中形成的。
经济人类学理论的主要思想来源,可溯自社会学、古典微观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三大学科领域。从社会学理论引入所形成的功能主义,到借鉴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发展而成的形式研究模式,以及从政治经济学及社会学理论的改造中演化而成的新马克思主义与实体主义,它们勾勒了经济人类学的基本格局。一方面,这些不同的理论源流与传统,不同的视野侧重和学术趋向,展示出这一学科不断寻求新的理论工具、不断扩展其研究视域的过程。另一方面,经济人类学多元的理论构架,不仅是直接回应于人类学和经济学原有理论体系缺陷的一个产物,而且包容了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宗教学、哲学甚至心理学等学科知识。
对人类生活进行展望并获得变易的方法,以及对所有民族文化体系在世界经济中急剧变化,偏向经济重心来进行理解的理论体系,构成了经济人类学产生的总基点。但是,在此共同基点上,对多样化的理论工具或分析方法的采用,使经济人类学获得了鲜明的理论个性和丰富内容。就理论模式而言,与其说它们是对立的,不如说它们是互补的。如生态模式和形式模式关注于人—物(环境)关系,而功能模式和制度模式则以社会的组织与结构为重心;生态模式和形式模式的分析单位各不相同,但都促进了数量资料的收集;制度模式强调了对跨文化经济过程异同性的解说,而形式模式却以高度的抽象性,提供了一套精确细致的分析程序。这些模式的不同侧重构成整个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经济人类学学派之间的实质关系,并不是一个“进化”的、以优代劣的关系,而是一个相互交叉、相互重叠、互予启迪的学识关系。
20世纪60年代以来,整个社会科学革命性修辞和视野的兴起,使人们对人类学的自身角色开始作出具有较多历史意义的界说:“人类学家们不再简单地满足于微观的研究,而转向对由权力、经济依赖性、西方与第三世界更强有力的文化的心智关系以及高压统治提出了质疑。”[10]这种研究内容和学术焦点的变化,一方面把经济人类学推到整个现代人类学领域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也为经济人类学对新的理论工具的寻求开辟了更为广阔的道路。经济人类学把现代的结构主义、符号象征、认知解释等学术视角和分析方法,都理所当然地视为其自有的理论工具加以运用。这充分表明,经济人类学的体系学派并不是封闭的,而是具有一种必然的开放性。这种体系扩展的无限性,使不同学派之间的合流与同一学派内部的分化,成为该学科发展过程中的并行不悖的两个侧面。这便使得经济人类学学派划分的问题更形复杂。
如功能主义学派和形式论派的理论源流和分析范畴都有极大的差异,但同一的历史认识论基点,却使二者有了某种连带关系。而实体主义和功能主义的理论侧重,都在于对社会组织与结构的分析,其学术聚焦在表现出许多相同性和类似性的同时,却因认识论基点的差异,使二者鲜明地表现出了不同的学术个性。马克思主义学派则展现出更大的包容性:一些自称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成果,明显地具有形式论派或功能主义的学术倾向和理论色彩,而一些对马克思主义的语词层面提出质疑的分析,也展示出运用马克思理论框架和规范性术语的意蕴。如生态模式和制度模式,显然都与马克思主义有着某种渊源关系,产生于马克思理论所强调的不同方面。总体来看,马克思和波拉尼的思想比新古典理论更有影响。而在他们之间也有重大区别,如马克思强调生产的首要性,而波拉尼关注于交换。然而,当与新古典模式冲突时,实体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之间区别的意义便淡化,而他们共用的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就得到引申,并突出了制度模式,及其作为一个比较和跨文化经济学的基石的潜能。当然,不能就此把制度模式的论争限定于波拉尼和马克思,或起始于与他们的关联。
应该承认,马克思理论的影响是很广泛的,如弗思始终论及马克思概念对经济人类学问题的适用性问题。他认为:“亨利·梅因和卡尔·马克思都以极其不同的盎格鲁人的事例,强调了制度对个人行为的制约性……在对诸如提皮科亚人经济系统的研究中,对认识具有重要性的大部分范畴,并非是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而区分的人的范畴,而是双方都作为生产者而由其社会地位所定义为交换者的人的范畴”。[11]再如,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旨趣虽然是经济人类学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一个鲜明特色,但也同样在其他学者身上得到了体现。如丹尼尔(Bertaux,D.)和威亚麦(Bertaux-Wiame,I.)1981年发表的论文《法国的面包工匠:其如何生存又为何延续》深刻而尖锐地指出,诸如面包工匠此类的某些社会层面,是如何被现代行政官僚机构在统计、法律和文献记录上的方法做出了错误的表述,并且,大量的社会学研究和规划研究还依赖于这些记录方法。而包括格尔茨的《文化的解释》、萨林斯的《文化与实践理性》、布迪厄的《实践感》等杰出著作,也都以不同的视角和独特的文风,对交流过程和意义如何成为政治和经济利益结构的组成要素,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形式主义者、实体主义者各自的成就,新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争论,都散布于各种学术刊物中。但遗憾的是,学派的分歧,往往使经济人类学的理论论辩表现为一个圣法经传的争论。它太多关切于领袖的话语,而极少与现实的、不同制度结构的国家的、真实世界的事件关联。当一些新的人类学和历史学资料可能使某些原理超越其领袖的思想时,大多数采取的却是一种流行的、对经典文本的诠释性研究,从而在屈从与自我局限中阻断了理论的拓展。例如,当多尔顿认识到“在模式和对社会主义的赞同中,马克思与波拉尼都有一定的亲和力(一致性、相似性)”时,他却断言:“马克思与波拉尼之间的差异比其相似性重要得多。马克思和波拉尼都明确地表现出对抗的(替代的、不合的、矛盾的)模式或理论体系。”[12]
但是,许多学者已注意到马克思和波拉尼之间的亲缘关系,并因而注意到了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之间的亲缘关系。库克认为,马克思是“所有实体主义经济学思想家中最机敏和最深刻的。”[13]霍尔伯林也提出:“为了理解波拉尼跨文化解释的观念,必须把他的论著理解为既是马克思论著的一种派生物,也是对马克思论著的一种回应。在波拉尼的论著中有一种潜在的一致性,其基础衍生于马克思的论著。”[6](P.26)他认为,波拉尼在反对马克思经济决定论的同时,采纳了马克思的经济的制度模式。这在表象上显现为一个矛盾。但源于法兰克福学派对马克思理解的传统,尤其是卢卡奇1922年完成的《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关于经济形态的“嵌合”、资本主义的科学思想,特别是其具体化的概念,似乎奠下了波拉尼论著的基石。事实上,人们可把波拉尼读作卢卡奇的译本。波拉尼“填充”了跨文化的资料,这是在马克思和卢卡奇论撰时尚未获得的。汉弗莱、弗士、戴维·塞登等都先后以不同方式探析了他们之间的诸多渊源。
波拉尼与卢卡奇之间的一般关系,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韦伯。反过来,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国马克思主义经济人类学论著中,波拉尼的思想也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例如,戈德利耶1966年的《经济学中的理性与非理性》,便在一种颇为困惑的状态中运用了波拉尼的思想。他在表面上反对的同时,吸收了许多波拉尼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克劳德·梅拉索克斯1972年的《从再生产到生产:经济人类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也赞同性地摘引了波拉尼并作了一些阐释。抛开学派的成见可以看到:“波拉尼为分析不同社会的经济而发展起来的跨文化的框架,是对马克思的经济概念和经济史与文化人类学资料综合的产物……波拉尼使用人类学的资料,来修饰和详尽阐释马克思的概念。在一个宽广的、跨文化的框架中对马克思基本概念的反思,产生了对其局限以及潜在效应的洞见”。[6](P.27)
经济人类学的研究已经逐步拓展到生产方式、交换体系、消费文化、经济社会制度、生态、贫困、发展、社会性别、食物、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及学科理论研究等诸多领域,并愈来愈明显地体现出不同学派之间相互交叉、重叠与融合的趋势,如1978年由多名学者合撰的《新经济人类学》,便试图在融合功能分析与微观社会学等学科方法的基础上,致力于提出一种“朝向整体的,广泛经济视野甚至世界系统的视角”。[14]
三、经济人类学的分析模型与理论重构
在学派与模式的交融中,值得重视的现象是:一方面,大多数分析都聚焦于制度、社会或文化。如制度模式以实体经济的概念强调了生态和制度两个层面,而功能主义与新马克思主义则聚焦于社会与文化的结构性分析。另一方面,在经济人类学中,除了形式论派以形式模型的构建实现了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外,其他的理论模式几乎都未对其资料进行形式上的系统化。那么,所提出的问题就是,作为一种方法的形式模型具有运用的广泛性吗?
应该予以充分重视的是,尽管形式模型产生于对经济学理论的运用,但它并非专属形式分析的特有工具。形式模型最突出的方法特征是量化,但既可能计量一些事物而不建立模型,也可能建立模型而不计量任何事物,亦确有可能使用了经济学理论的概念和范畴,而既未使用归纳推理也未建立模型。甚至如接受了稀缺性假定的赫斯科维兹,也从未趋近于建立模型。因此,概念与方法之间的失衡在经济人类学中是很普遍的。
霍尔伯林认为,虽然形式的方法源出于形式范式,但为了结合那些迄今为止相互对立的范式的要素,就必须改变既有观念并扩展对形式模型的期望。例如,一个以“互惠人”取代“经济人”基点的、用于渔猎—采集社会的形式模型,就可能揭示一些先前的分析所未见的形式和过程。因为,形式模型“提供了资料分析的方法。这些资料既可以强调经济组织中的制度性或生态性因素,也可以同时强调两者……这就可能形成形式的生态模型和形式的制度模型。”[6](P.61)
经济人类学家已开始研究把形式模型用于非市场范围的可能性,并在他们的理论尝试中提出了各具特色的主张。如怀特(White,D.)1973年的《数学人类学》,就研究了最优化分析及其在非市场社会中的使用,并认为能够在市场经济的范围作出其复杂的预测。有趣的是,怀特指出,形式公理的分析并不必然地与波拉尼和多尔顿的分析范畴抵牾。而阿伦·约翰逊提出的“形式模型能成就和不能成就什么”的问题,引发了对形式模型潜力与局限的最敏感的讨论。他对定量和定性资料之间的关系极为重视,认为“在每个个案中,有必要选择值得考虑的定性的人种学个案,去解释为什么大多数的资料不能与模型的预测相吻合。”[15]
为了勾画形式模型概念化的某些方式,以便其跨文化分析的潜力能够实现,霍尔伯林把形式模型归纳为两种基本类型——“原子式形式模型”与“过程式形式模型”。前者聚焦于作为分析单位的相对自主的个体决策者,后者则处理超越个体的单位,诸如家庭或村庄,并更为紧密地关联于生态和政治过程。[6](P.75-76)通过对形式模型新类型和新的使用的具体说明,它们为跨文化的分析提供了不同的可能。
事实上,经济人类学中的许多形式模型都体现出两种类型的特点。如卡罗尔·史密斯1974年开始的有关中心地理论的系列论著,就使用了一系列集合性单位——市场分布中的个体功能、市场在区域系统和次级系统中的安排等。他的研究显示,两种一般类型都是以对抗于事实量化的创造性假设来运作的。原子式形式模型在这一领域牢固确立其优势地位,是直到普拉特(Plattner,S.)1975年主编的《经济人类学的形式方法》面世。他力图“以环境结构提供的条件,去预测一些个体变量在与其他个体变量结合的基础上所具有的价值”,并突出了预测与模拟两个主要功能。但他为形式概念所提供的新定义,乃是个体决策单位的理想性而非普同性的运用。他还特别指出:“模型的各个职能,是在对环境中一定参数的确定假设的基础上得以构建的。”[6](P.76-77)
渔猎—采集生存类型的适度征集分析,也是原子式形式模型的例子。这些模型同样把个体选择用作分析单位并假设稀缺性与最大化。约翰·马丁(Martin,J.F.)1983年对适度征集理论的模型及其运用的回顾认为,温特霍尔德(Winterhalder,B.)和史密斯(Smith,E.A.)对渔猎—采集者的适度征集策略的看法,“核心是假定征集者在征集时对其净能量比的最大化。”马丁注意到,温特霍尔德承认其推理的路线忽略了学习的作用和其他的社会—文化过程。他还指出,对于适度征集策略来说,介入的条件包容了历史、机会、竞争目标、适当的预先适应的有无、环境的变化、环境状态的更替,以及基本的但相互排斥的行为过程等因素。这些因素本身的无限性及其所受到的局限规定正是为最大化假定所忽略的东西。
虽然无论在质和量上,已有的形式过程模型都无法与原子形式模型相比,但它们仍有存在。在有关农民经济的人种学文献和对国家体系的考古学分析中,查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理论》便是最古老的形式过程模型之一。弗兰克1965年的《一个玛雅共同体中的经济与声望》,在对齐纳康坦(Zinacantan)社会中的年龄和船货体系的分析中构建的一个形式模型预测,无论如何船货将由合适年龄的人们来装载。蔡特林(Zeitlin,R.N.)1982年的《区际共同体分配的一个更具全面性的模型:政治变量与中美洲史前的黑曜岩采获》,批评了分配的距离衰减模型。他展示了,涉及于长距离商品分配网络的发展与维持过程的任何全面性的分析,都必须计入社会政治特别是历史关键性因素。他的论文引发了有关描述经济过程的类型并阐述其变化的、形式模型能力的一些重要问题。[6](P.79-80)在对渔猎—采集经济类型的分析中,基恩(Keene,A.S.)1979年的《经济组织模型与渔猎—采集者生存点系统的研究》,使用线性规划技术,分析尼兹里克爱斯基摩人中的传统经济和生存方式的变化。他的研究与生态分析的单位是协调相容的,但他没有像人类学中的大多数生态分析那样,假设那些系统有一种趋向于环境均衡的倾向,[6](P.78-79)从而避免了许多形式模型中隐含的静态均衡的假定。
过程的重要性表明,虽然过程式形式模型远无原子式形式模型那样精致,但无任何理由可以支撑说,为何不能构建形式模型,以便使制度和过程成为分析的单位。对于跨文化的比较分析目的来说,形式过程模型潜在地比现存的形式原子模型更有用,因为它们具备对制度安排的足够敏感度。例如,以扩展的家庭和集群或群体为适当的分析单位,就有可能建立互惠共享过程的模型,并说明在渔猎—采集或部落群体中就此能适应和再生产,变更或维系他们的生存方式的最优化因素或限制条件;在本地、区域和国家精英之间的政治经济联系的质量与数量,本地资源基础、流动能力等变量意义上,也有可能构建起分析农民社会的模型,不仅预测而且解说在村庄层面上的土地改革的成功与失败。应该注意到,对不同发展层面上的文化必须使用不同的单位,并且,形式过程模型的结构也要依循不同的社会类型。更为重要的是,对分析单位要做出或可以做出不同的假设。尤其是当最优化依然是现存过程模型中的一个显著的假设时,模型便不能在个体最大化的意义上构建,而要在系统的总体适应策略的意义上构建。
上述讨论表明,形式模型提供了基准线,而不是解释。尽管形式模型必须在一种理论导向的意义上选择变量、单位和过程,但在任何解释的意义上它们并非是理论。霍尔伯林于此对我们提出了一个告诫:“为了有助于预测与阐释,必须在一个比较的框架中使用形式模型,即在分析中,必须包括一个以上的比较个案……必须把过程不仅作比较的陈述,而且要作历史的陈述,即作为单位之间变化的和动态的关系”。[6](P.84-85)
可见,本质上作为实现某种理论目标的特定途径与方式的形式模型,并非判断学派或理论模型的标志。相反,一方面如制度、过程等变量的引入,本身便是对形式模式分析方法的必要补充与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有效量化的方法,形式模型方法也能促进其他理论模型的自我修正与拓展。作为一门在开放性中生成与发展的学科,当代的经济人类学学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奉何种学派为圭臬的问题,而往往是选取什么方面为自己的学术聚焦,来展开跨学派和跨学科分析的问题。可见,仅对经济人类学作一种学派的划分,“这种主观方法的学术分类是无可获益的。它没有提出任何有意义的问题,并转移了人们对诸如经济不平等和贫困分析这样的真正论题的注意。”[16]
在现实层面,可以看到理论模式乃至学派之间的交融,如被称为形式主义者的爱泼斯坦,其对印度乡村研究的许多成果,就得到了波拉尼的首肯;而库克则在20世纪80年代转向了新马克思主义……但更多的却是让人遗憾的割据格局,如经济人类学与生态人类学便经常是分离的。而对于形式论派与实体主义来说,问题的关键则是各为其用的经济观。如形式的经济涵义指称在用于替代性目标的稀缺资源配置中的逻辑选择;实体的经济涵义则指称人们对变化的社会和自然环境的适应。而正如伊恩·普拉蒂斯(Prattis,J.I.)所说:“经济的定义在此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决定了一个人所要研究的理论问题、分析涵盖所要选取的事实以及分析单位。”[17]因此,任何新的理论综合只有首先调和不同的经济观的涵义,才能把不同视角的理论要素结合起来。但遗憾的是,经济人类学对此问题的争论却聚焦于经济学是否能用来解决人类学的问题,从而也就对或许有必要用人类学的视野来改进经济科学产生了疑惑。这种传统的分析视角,既限制了基于稀缺、最大化假设的模式应用的可能性,又把文化—历史的视野固着在顺应经济科学的范围中。以此来看,无论是把经济的涵义限定在制度仰或物质的单一层面,都实在是太狭隘了。
如果说,当代社会科学的发展表现出追求多元化视角的趋向,那么,经济人类学便正以其学术核心的意义及其开放性,为多学科的融合与边缘交叉的研究,提供了一块最为广阔也极具深度的思想场地。经济人类学研究所涉及的经济本身的概念化,及其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经济形式的变化,即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各民族经济演变的问题,既是理论性的又是实践性的。不管是研究非资本主义的血缘社会结构,还是对在国家或多民族基础上所形成的、复杂得多的经济结构进行分析,都应达到认识和理解各民族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及其变异的理论目的,并以此而寻求各民族自身的真正发展。经济人类学的思想努力,将为之提供了一个最具实证特征,最有实验色彩,也最富于多样性和发展活力的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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