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与球权初探_国家经济论文

主权与球权初探_国家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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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权”概念是北京大学的梁守德教授提出的,“指的是国际社会合理合法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即国际社会共有的权利,或称全球权利、全球利益”。(注:梁守德:《谈“球权”》,《国际政治研究》2001年第3期。)球权与国际关系发展同步,随着国际关系的演进,球权的内涵日益丰富,其作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球权与主权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球权是在主权观念拓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之后又成为维护主权的重要保障。本文试从阐释传统主权观念的基本特性入手,以全球化为问题提出的时代背景来论证主权与球权的辩证关系以及主权向球权演化的制约因素。

主权的基本特性与球权思想的提出

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利,是国家的重要属性。

16世纪的法国学者让·博丹阐述主权问题时,强调主权的绝对性和永久性。他打破神权统治的思想桎梏,创立了国家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主权理论。至18世纪,以法国思想家卢梭为代表,深刻论证主权的神圣性和不可分割性。他强调人民主权思想,认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永远属于人民,它以公共利益为依托,反映全体公民的意志。

对主权原则最具权威性的认定是《联合国宪章》,它确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此后,联合国又通过其它国际文件的颁布,进一步丰富了主权平等原则的内涵。主权平等原则把主权原则和平等原则紧密联系起来,成为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构成国际秩序建立的核心和运作的基础。

主权意识的强化和主权原则的认定始终伴随着主权不可分割、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尽管在此问题上早已出现了分歧和争论。20世纪下半叶,科技进步带来的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对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不断产生冲击。冷战后,国际组织影响力的增长和新的国际关系行为体的涌现、国际干预的加强、人权外交的活跃、全球性问题的突出、人类共同利益的增多,促使国内学术界围绕主权理论展开更深层次的研究。其中,主权让渡、主权转移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虽然观点不同、阐释各异,但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强化全球秩序的治理,如何使国家利益在维护主权原则的前提下得到更有效的体现,如何从理论上探讨国际社会共赢共存的途径,则是共同研究的课题。正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基于主权又超越主权的“球权”思想具有了认识和研究的客观必要性。

从主权与球权的关系看球权强化的合理性

世界的多样性、各国大小强弱的差异,突出了主权平等原则的重要性;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相互依存程度的加深,又使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越来越受到重视。二者同时存在于一个时空段中。主权作为国际关系的基石,是探讨球权的必要前提。换句话说,研究球权的合理性是以维护主权利益为目的的。主权和球权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这里可以分为两层意思:

第一,主权和球权相辅相成,主权平等原则是球权运作的基础,球权有助于主权原则更好地体现。

国际法确认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各国在国际交往中需要共同遵守的国际规则。在国际关系中,主权国家的完全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往往对主权原则实施不同形式的侵犯,使其独立自主的本质属性受到损害。历史上曾出现过的主权理论“绝对主权论”和“有限主权论”(分别出现于19世纪末的德国和前苏联勃列日涅夫时期),均是以无视国际法或侵害他国主权为代价扩展本国主权的理论。“主权国家实现真正和完全的平等,属于‘自由王国’的理念,而它们实际上的不平等,才代表着真实的‘必然王国’”。(注:王逸舟:《主权范畴再思考》,《国际政治》2001年第3期。)主权国家事实上的不平等导致国际关系中控制与被控制、剥削与被剥削的不平等关系,导致国家间的矛盾和冲突。于是,产生了加强国际事务的管理、运用国际制约手段规范国家行为的必要性。在此过程中,要求发挥重要国际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加强联合国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球权,发挥球权的功效。这里球权与主权是协调的,相辅相成的,向同一方向运作。主权平等原则要求球权予以维护,主权原则便成为球权运作的基础;球权基于主权的需要而产生,并为主权服务。

第二,球权在主权的让渡中不断完善,主权国家的共同利益在主权转让中得以共享。

关于人权与主权的内在联系已有不少论述见诸于报端。对二者的辩证关系,梁守德教授有明确的阐述:“主权的出现与完善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权转让的结果,……转让不是人权的削弱,而是人权的强化和实施人权保障的必要措施。”(注:梁守德:《冷战后国际政治中的人权与主权的关系》,《国际问题研究》2001年第2期。)球权与主权之间也存在着类似的关系,球权在主权的转让中逐步完善和强化,其目的也是为了维护而不是侵蚀主权。随着国家间合作的加强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主权呈现“弱化”的趋势。主权的非核心要素(有学者把它称作“外围主权”),在国家间开展经济、技术、防务等合作的同时,便出现了一种让渡。这种让渡是对等的、相互的、同时进行的,并且是以相互尊重主权为前提的。主权的让渡反过来又促进国际合作组织作用的加强,顺应了全球化的发展,体现了对共同利益的追求。其结果应当是球权的扩展。当然这种扩展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会有一个从矛盾或冲突到相互妥协、经过较量和磨合达成共识的过程。

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球权的扩展也是人类社会向更高阶段迈进的必然追求,随着国际经济政治秩序的改革以及新秩序的建立,体现这一秩序本质特征的球权的强化则是必然趋势。

全球化的两重性使主权转让、球权强化的进程放缓

全球化具有两重性,经济全球化给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空前的机遇,但同时也对国家主权及传统主权理论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主权国家的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产生冲击和影响。

发达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国际上通行的市场运行规则和国际惯例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和反映着他们的经济利益和要求。他们积极强化这些规则的运行,同时推广其经济体制和价值观念,成为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所以,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实力雄厚的发达国家对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主权制约因素能够以相对坦然的心态去面对,对必要的主权限制或部分让渡有相对一致的认同,主权“弱化”趋势在发达区域比较明显。

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同发达国家一样享受全球化带来的好处。这一客观现实不仅加大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且对发展中国家融入全球化产生某种心理障碍。历史和现实的不平等因素,使他们对全球化时代出现的主权转让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对西方经济霸权的侵扰和外来势力的渗透时刻保持警觉。这种做法,一方面可能有效地抵御了发达国家利用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构成的某种利益侵害,另一方面也会丧失自身对外合作、发展经济的机遇,无法享受国际组织管理机制下的优惠政策以及广泛的区域合作带来的特殊利益。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全球化条件下存在利益分配悬殊、贫富分化加剧等负面现象,主权向球权转化的进程将因此而放慢。

对主权构成某种威胁的霸权的存在,自然是导致戒备心理以及对主权的谨慎保护行为的重要原因。但是应当看到,发展中国家只有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参与全球化进程,才能享有全球化带来的好处,不断争得合理合法的权利,分享球权带来的利益,并且参与球权规则的制定。世界各国的历史背景不同,发展道路各异,发展水平相去甚远。在全球化中实现南北双赢应当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双赢有利于国际新秩序的建立,有利于主权与球权的良性互动。

利益共享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球权强化的现实局限性

尽管维护和发展球权符合全社会的利益,但是认同并享有它需要共同的利益基础,特别是共同经济利益的基础。从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现实来看,一定范围内的利益共享,是以该范围内的共同经济利益、经济需求为基础和前提的。在现实社会中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面临的实际问题有很大差异,因此各自的利益需求也就不同,甚至产生矛盾和对立。从理论上讲,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互补性强,有较大的合作空间,经济交往将使双方受益。然而,由于经济发展差异带来的互补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依赖关系是不对等的,而合作又不可避免地意味着某种让步和妥协,因此不平等的经济关系在合作中可能更加突出。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造成相互关系的不平等,这是发展中国家防范主权被侵蚀的意识较强而实际主权保障能力又比较脆弱的根本原因。经济基础不同的富国与穷国、强国与弱国的利益分野鲜明,相互间矛盾和斗争的存在是必然的,对弱小国家而言坚持主权原则具有了更加现实的意义。

在现实社会中,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制度大体相同并有着相似的发展历史的国家有着较好的合作心态,主权平等原则能够在合作中予以维护,这些国家的互利合作凸显共赢共荣的效果。在区域经济中,欧盟经济一体化起步早,发展程度高,其成员国通过主权的让渡,在承担应有责任和义务的同时,充分享受经济集团共有的权利,分享互利合作带来的好处,由此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世界经济格局中赢取优势和主动。在这里,部分主权的自主让渡换来的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利益共享。欧盟一体化在广度上超越经济领域,已经向政治和防务领域拓展;在深度上已超出政府间简单协作的范畴,建立了具有超国家性质的某些职能机构。随着一体化的深化,其主权让渡和利益共享还将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层面上进行。

笔者认为,虽然欧盟是地域性经济集团,但是欧盟发展模式所体现的利益共享原则在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具有导向意义。它在尊重主权的前提下体现求同存异的精神,强调对共同利益的追求,重视共赢共荣的效果。因此,其发展方向顺应全球化时代倡导协调与合作的历史潮流,与人类社会的进步是相适应的,有利于更高层次的共同利益的追求和扩展,甚至可以说有利于向更高社会形态的迈进。

但是,欧盟的发展道路毕竟只是一种模式,目前世界上尚不存在各方面与其大体相当的经济共同体。现实政治生活中,主权国家发展道路和发展水平的多样性决定了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间关系也具有多样性。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角度分析,欧盟的发展具备了西方学者所阐释的“康德文化”(注:美国学者亚历山大·温特在其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阐释了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康德文化。见《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的基本特征。这种文化的显著特征就是和平解决争端、相互承担义务;虽然相互间也存在矛盾和摩擦,但在经济、政治、防务各领域中的互利互助是国家关系的主流,由此形成安全共同体。康德文化能够较充分地体现主权平等原则,同时体现对共同利益的追求。然而,目前国际社会的主导文化是“洛克文化”(注:这种文化关系中的国家间定位是“竞争对手”,不是敌人,也不是朋友,相互行为的基础是承认主权;竞争和争夺中不排除以武力解决争端的可能,但国际法认定的主权原则,使战争被控制在有限的范围之内,不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这种文化更倾向于强调各国的特殊性和世界的多样性,强调维护主权现状。与康德文化相比较,其国际关系行为体相对缺乏共性,缺乏共同利益基础,对球权所体现的“共同利益”的认定也不可能是一致的。缺少达成共识的条件,球权的加强因此而受到制约。

球权概念虽然是一种新的提法,但倡导按国际法准则办事、相互尊重主权的观念早已有之。这本身就是对他国利益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一种关注,包含了球权的思想内涵。在世界无政府状态下,无视国际法准则、忽视主权,全球利益就要受到破坏。9.11恐怖事件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强化国际组织的作用、依照国际法办事尊重他国主权、改革和规范国际秩序的重要性,认识到各国共同维护球权的重要性。9.11事件不仅使世界反恐怖主义力量实现了空前协调与合作,而且推动国际社会对全球治理进行新的理论探讨,为球权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带来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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