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二战后德国地区补偿政策的实施_赔偿协议论文

浅析二战后德国地区补偿政策的实施_赔偿协议论文

简析战后德国分区赔偿政策的执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战后论文,分区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波茨坦会议确定了在德国问题上的分区赔偿原则,这使得赔偿问题在相当大程度上成 为各国的“内部事务”。在执行分区赔偿计划的过程中,美英两国一方面在西方国家内 部的赔偿再分配中获得绝对的主导地位,同时又一再削减占领区内拆迁工厂的数量,以 达到复兴德国的目的;苏联则在东占区执行大规模拆迁政策。

波茨坦会议后,美英苏之间就德国赔偿问题的基本原则已经确定。1945年11月9日至12 月21日美英法等共18个国家(注:除美英两国外,这18个国家还包括:阿尔巴尼亚、澳 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埃及、法国、希腊、印度、卢森堡、挪威、新西兰、 荷兰、捷克斯洛伐克、南非和南斯拉夫。)在巴黎专门召开了赔偿会议。参加国以欧洲 国家为主,涉及到的亚、非国家也主要是英联邦国家。这次会议决定成立盟国间赔偿局 (Inter-Allied Reparations Agency,简称IARA)作为负责赔偿问题的职能机构,有效 期为5年。18个国家各派一名代表组成委员会,设一名秘书长,秘书长及两名副秘书长 由美英法三国任命。该机构主要是充当西方18国之间的“媒介”,(注:James K.Pollock,James H.Meisel,Henry L.Bretton,Germany under Occupation:Illustrative

Materials and Documents,Michigan 1949,p.56.)通过这一机构各国可以交换关于德 国赔偿问题的相关信息、处理涉及德国赔偿的各种问题。

盟国间赔偿局就部分赔偿物资在18国内部所进行的比例划分,如下表:(注:B类指德 国工业及其它资本设备、商船、内陆水运。A类指除B类外的赔偿物资(但除A,B两类外 还有一部分物资不由IARA负责分配,因此这里所指的A、B两类赔偿物资总和实际上少于 西占区总赔偿物资)。James K.Pollock,James H Meisel,Henry L Bretton,Germany under Occupation:Illustrative Materials and Documents,Michigan 1949,p.49.)

国家A类 B类

阿尔巴尼亚 .05 .35

美国 28.00

11.80

澳大利亚

.70 .95

比利时2.704.50

加拿大3.501.50

丹麦

.25 .35

埃及

.05 .20

法国 16.00

22.80

英国 28.00

27.80

希腊 2.704.35

印度 2.002.90

卢森堡 .15 .40

挪威 1.301.90

新西兰 .40 .60

荷兰 3.905.60

捷克斯洛伐克

3.004.30

南非

.70 .10

南斯拉夫 6.609.60

总计100.00 100.00

在德国赔偿的分配问题上,美英法三国占据了西方国家内部的绝对优势和主导地位, 同时基本解决了西方国家在德国赔偿问题上的内部矛盾。美英希望在与苏联就德国赔偿 问题的细节进行进一步谈判之前,先解决一方面的问题,这样在与苏联的斗争中就能够 避免其它摩擦所造成的双重甚至多重矛盾。巴黎赔偿会议开始得晚,结束得早,持续的 时间不到3个月,1946年1月正式签署协议。而与此相反,美英与苏联之间在赔偿及德国 经济问题方面的讨论则是开始得较早,结束的最晚,从1945年9月18日到1946年3月28日 工业水平计划的出台,持续6个月之久。通过这一时间上的对比,就能够看出这两组关 于赔偿的讨论的阻力是全然不同的。

依据上表,美英法三国是赔偿的主要接受国。美英在德国赔偿问题上均表示过希望少 赔或者是不赔,但是在实际分配过程中美英却是西方国家中获得赔偿数量最多的。据统 计,以战前价格计算,美英所得分别为1.24亿和1.06亿美元,而法国所获得仅为8700万 美元,从西占区运送给苏联的物资为2600万美元。盟国间赔偿局总共分配的折合总数为 5.023亿美元的物资中,美英两国就占到了一半以上,除去法苏两国的,其它15国所获 得的赔偿总数尚不及美英两国的70%。(注:Inter-Allied Reparations Agency,Annual

Reports of Secretary-General,Brussels 1961,p.1.)

盟国间赔偿局分配的从西占区获取的赔偿物资数额如下:(注:Alec Cairncross,The

Price of War:British Policy on German Reparations 1941-1949,Oxford 1986,p.19 0.)

(单位:百万美元)

掌握在中立国手中的德国外部财产269

工业资本设备 143.5

船只 44.1

截获的敌人的供给 14.7

从苏占区获得的相应物资 1.5

其它 17.5

总计502.3

依据上表,德国外部财产(注:德国外部财产(external assets)分两类,一类指掌握 在与德交战国手中的财产,这部分财产不属IARA分配;另一类是指掌握在中立国手中的 财产,这部分财产则由IARA负责分配。)是西占区赔偿的最主要来源,占盟国间赔偿局 所分配的赔偿总数的一半以上,而且其2.69亿美元的价值估算与德国人自己所估计的战 后不包括专利、商标等在内的100亿马克(折合近3亿美元)的外部财产相比较,(注:Gustav Stolper and K.Borchardt,The German Economy 1870 to the Present,London

1967,p.179.)表明苏占区所获得的同类德国外部财产的数额就已经相当少了。

盟国间赔偿局并不负责西占区全部赔偿物资的分配,战利品(war booty)、各种军事设 备、黄金、原材料、专利及商业机密、与德国交战国手中所掌握的德国外部财产、战俘 的劳动力价值以及大量不同类型的研究设备都不属于该机构所分配的赔偿物资的范围, 其中占数额最多的是与德国交战国手中所掌握的德国外部财产及其战俘劳动力。这部分 赔偿不进行统一分配,由各国自行处理。这样,每个国家所获得的这部分赔偿就与其在 战争中的得失完全等同起来了。例如在战俘问题上,1945年9月英国国内的德国战俘为2 0万人,按照凯恩斯提出的每个人每年所提供的劳动折合40英镑的标准计算,就等于战 后英国增加了800万英镑的劳动力资源。(注:John Gimbel,The Origins of the Marshall Plan,Stanford University,California 1976,pp.156-159.)而对于苏联的德 国战俘的数量统计,东西方的数字差别很大:西方认为达到350万,而苏联1947年3月的 官方统计仅为89万。(注:Michael Balfour and John Mair,Four Power Control in Germany and Austria 1945-1946,Oxford University Press for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London 1956,p.164.)

正是由于拆迁工厂数量的不断减少,德国西占区的生产能力不但没有得到严重削弱,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得以保持和增长。尽管遭受战争的破坏,1945年德国的股本(capital stock)甚至高于1939年的水平,而且从1945年到1948年,因贬值和维护不善 所导致的损失都高于因拆迁所带来的损失。据估计,西占区赔偿总额仅占德国生产能力 的5%,而且赔偿数目的履行只达到原计划(即赔偿和工业水平计划)的1/4。此外,拆迁 的工厂也主要是和平时期工业生产中的过剩工业,如钢铁、化学和工程等。(注:Department of Economic Affairs,Economic Survey of Europe Since the War,United Nations 1950,p.7.)在1947年莫斯科外长会议上,马歇尔宣布美国从德国获得 的赔偿总额不足2.75亿美元,其中从盟国间赔偿局各国内获得6.6666万美元,日本投降 前的搬迁不到1000万美元,价值500万美元的船只,1.5到2.5亿美元的德国海外财产, 没有从当前工业品中获得任何赔偿。(注:U.S.Department of State,Germany 1947-19 49,Washington 1950,pp.371-373.)

德国赔偿的支付问题不仅仅在于拆迁的工厂和设备,还有一项就是通过获取德国技术 人员和专家。美国通过“隐蔽操作和纸夹计划”(Operations Overcast and Paperclip )将德国知识分子和专家用于美国科技的研究工作,而且还成立了地区情报局(Field Intelligence Agency)专门从事搜寻美占区内的科学家、技术人员和科技情报,而美国 没有将这些计算在赔偿的范围之内。

拆迁工厂是苏联从东占区获取赔偿的最主要的方式,而且东占区内的拆迁是最早进行 的。在苏联政府内部,东占区的拆迁主要由马林科夫负责。1944年在麦伊斯基之后他成 为特别委员会主席,负责苏占区内德国非军事化的任务。马林科夫主张通过大范围地拆 迁东占区的德国工厂,以此来达到削弱德国并且能够为苏联战后的发展提供急需的重工 业设备的双重目的。马林科夫的对德赔偿政策遭到日丹诺夫和米高扬的坚决反对。日丹 诺夫主张采取较为缓和的政策,以使东占区在政治上与苏联保持一致,成为苏联西部安 全带的一部分;米高扬则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必须限制拆迁的数量和范围,以 保证能够以当前工业品支付赔偿。米高扬指出,“经验表明拆迁的工厂并不能得到高效 利用,……将其运至苏联后的重组将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即使组装好了,由于 缺乏经验和合格的技术人员,也难以生产出所需要的产品。”(注:Vladimir Rudolph,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of Soviet Control,1945-1948:the Agencies of Control:Their Organization and Policies”,in Robert Slusser(ed.),Soviet Economic Policy in Postwar Germany,New York 1953,p.46.)此外,由于马林科夫所 主张的广泛拆迁还包括东占区的造纸厂、印刷厂等,这部分拆迁则遭到麦克利斯(Meklis)等人的反对,认为这直接导致了东占区纸张的短缺。贝里亚和沃兹奈森斯基(Voznesensky)则反对拆迁德国的重工业。(注:Gavrel D.Ra'anan,International Policy Formation in the USSR:Factional'Debates'during the Zhdanovschina,Connecticut 1983,pp.22-25.)但是这些反对意见最终并未能占据主导。

在拆迁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一味强调速度而忽略了拆迁设备的重 新组装和存放问题。拆迁的速度由快而慢。由于在波茨坦会议前苏占区就已经开始拆迁 ,在1945年5、6月间拆迁的速度最快,在两个星期内就拆掉了1200多个工厂;(注:Vladimir Alexandrov,“The Dismantling of German Industry”in Robert Slusser( ed.),Soviet Economic Policy in Postwar Germany,New York 1953,p.15.)此外,在1 946年3月和7月以及1947年11月又出现了两次拆迁的高潮。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铁路匮乏,有1/4的拆迁设备通过船运,而尚未运送的设备就暴露 在户外,运到苏联的物资也搁置在户外,由于管理不善,一些设备被废弃。如,从德国 不鲁彻马彻(Bluchermacher)化工厂拆迁的设备本应由苏联石油工业部重组利用,但由 于多年置于户外而生锈报废。此外,还有许多设备因运输途中零部件或装配图纸的丢失 最终无法组装使用,或者由于不同工厂的设备零件混杂而难以重新安装。(注:Ibid.,pp.16-17.)

美苏之间在拆迁问题上陷入了恶性循环。美英认为苏联在东占区内所进行的大范围拆 迁是西占区宣布停止拆迁支付赔偿的重要原因,而苏联则认为西占区停止拆迁势必会影 响苏联战后所获赔偿的数量,因此又反过来促使了苏联增加在东占区的拆迁行为。应该 说苏联在对德赔偿问题上的立场一直保持强硬,从赔偿数量的要求到支付手段的规定, 苏联认为自己在战争中所承受的巨大损失必须通过赔偿来得以弥补。苏联在战后初期的 对德政策就是通过最大限度地从东占区获取赔偿的方式来保证苏联战后重建所必须的物 资和设备。因而,从拆迁设备的种类来看,都是苏联战后重建所必须的。例如二战末期 由于苏联国内交通运输设备的匮乏,所以要求东占区提供12万台柴油机。然而这一数字 只是从苏联的需求出发而忽略了东占区的供给能力,占领区司令朱可夫忿忿地指出,“ 为什么这些自作聪明的官员自己不想办法,反而将这些不切实际的计划指派给我们,或 者干脆让他们自己来示范一下该如何完成这项任务?”(注:Vassily Yershov,“Confiscation and Plunder by the Army or Occupation”,in Robert Slusser(ed.), Soviet Economic Policy in Postwar Germany,New York 1953,p.4.)

如果从苏联自身的角度来看,快速地、大范围地拆迁似乎能够立竿见影地满足其在战 后初期的迫切需求,因为一方面是本土作战所损耗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 意识形态斗争的危机感使得苏联在战后初期必须通过确保周边的有利环境来巩固自身的 安全。然而,即使承认这一假设前提,在执行拆迁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初期,也存在许 多问题,除了前述的拆迁速度及存放问题外,一个更根本性的问题在于自上而下的任务 传达体制,苏联在很大程度上只考虑到自身的需求而忽略了东占区的赔偿能力。

对于苏联从东占区所获赔偿的总额,苏联的官方统计与西方的估计并不一致,苏联的 统计比美英以及德国的估计要低。

1950年5月,苏联宣布到年底将获得36.58亿美元的赔偿,并且提议减少苏联的对德赔 偿要求,将雅尔塔和波茨坦会议所确定的100亿美元的赔偿总额减少到68.29亿,要求德 国以每年2.11亿美元、15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偿清剩余的赔偿。(注:The East German Economy at the end of the First Five Year Plan',FRUS,1951,p.76.)

美国国务院1948年11月15日的报告中估算了苏联从东占区在战后初期所获得的赔偿, 见下表:(注:OIR Report No.4792,Soviet Takings from Germany 1945-1948,Department of State,Division of Research for Europe,in Alec Cairncross,The Price of War:British Policy on German Reparations 1941-1949,Oxford 1986,p.20 9.)

(单位:百万马克)

Ⅰ.资本搬迁及所得:

a.从苏占区和柏林获取的工业设备 3300-4300

b.从西占区获取的工业设备140

c.铁轨 170

d.船只 94

e.苏联公司的不动资产 1600-2000

f.其它工业财产及不动产 200

小计:

5500-6900

Ⅱ.当前产品:

g.必须交付赔偿的工业及矿产产品 3600

h.运送到苏联的其它产品 3200

i.苏联提供的部分原材料 400(—)

j.铀矿 140

k.农产品

700

l.交通运输服务 300

小计:7540

Ⅲ.外部财产:

500

总计: 13540-14940

按照1938年的价格(1马克 = 0.3美元),除去其中Ⅲ、b两项(因为外部财产和从西占区 获取的工业设备都不属于从东占区获得的赔偿),苏联从东占区获取的赔偿折合39亿到4 3亿美元。

根据当时曾负责德国经济事务的官员金德伯格(Charles P.Kindleberger)的统计,苏 联从东占区拆迁获得的赔偿占东占区所有资本设备的35—45%;而美占区司令克莱将军 在1946年8月对此的估计则更为保守,仅为15—20%。(注:Charles P.Kindleberger,“ Toward the Marshall Plan:A Memoir of Policy Development in Germany 1945-1947 ”,in Charles Maier(ed.),The Marshall Plan and Germany,New York 1991,pp.78-7 9.)

据德国官方统计,1945-1953年苏联从东占区获取的物资总数为664亿马克。具体可见 下表:(注:DDR Hardbuch,3[rd]edn Berlin 1985,p.1121.)

(单位:十亿马克)

战利品2

拆迁设备 5

用掠夺现金购买的商品(包括75亿马克的铀矿)

15

用于赔偿的当前运送34.7

交通及其它费用 2.85

给苏联所获东德企业的补贴3.3

给苏联所获东德企业的运营资本以及从这些企业中的搬迁

1.0

重新购买苏联所获东德企业的费用

2.55

总计:66.40

如果同样按照1938年的比价来换算,则折合199.2亿美元。实际上,该表所包括的不仅 仅是赔偿,它囊括了这一时期内东占区所有因苏联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其中属于赔偿项 目的只包括拆迁设备、铀矿、用于赔偿的当前运送、交通及其它费用,共计472亿马克 ,折合141.6亿美元。

上述数据表明,美苏之间的估算值较接近,而英德两国的估算值则明显偏高。造成这 种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国统计的标准的不同,因各国统计的时间不完全一致,所使用的汇 率也不尽相同(虽然都以战前为标准,但有的以1936年为准,有的以1938年为准),甚至 在赔偿范围的界定上也存在分歧。美英在计算苏联从东占区获取的赔偿时,将苏联定义 为“战利品”的部分也作为赔偿的一部分。根据最新东欧解密档案,有学者指出:“苏 联在赔偿、重建和政治控制上的失败以及美英加紧采取西占区政治和经济独立的措施, 致使苏联别无选择。”(注:East European Quarterly,Fall 1995,v29,n3,p.293(22), http://galenet.galegroup.com/servlet/History/.)1945年7月25日,苏联发布的第11 号军令指出,要求东占区内所有外汇、国际财产、金银必须在10月之前全部交给苏联占 领当局。(注:ZK SED,f.IV/2/13/528,d.16,ibid.)从1945年10月开始苏联已控制了东 占区约1/4的生产。(注:Childs,The GDR,p.13.,ibid.)但是按照苏联的规定这些应属 于“战利品”,而不计入赔偿。因此在数额统计上东西方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而且苏联 从东占区获得的技术工人在苏联的统计中也没有被算做赔偿,而美英则将其计算在内。 据统计,当时东占区约有18万技术工人。1946年4月朱可夫曾签署140号军令,要求建立 职业技术学校来培训工人,并对重要岗位的工人进行再培训。(注:ZK SED,f.I/2/053, d.19.Order No.140,ibid.)

数字统计只是一种表象。在德国赔偿问题上美英与苏联之间的根本性分歧是政策上的 不同。而美苏之间政策上的差异则根源于政治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的不同。美国阻挠西 占区支付赔偿、力图复兴德国和欧洲的目的是为了推行其“多边主义”的经济模式以及 与此相适应的政治体制,而苏联坚决要求赔偿、在东欧建立自己的安全区则是为了抵制 美国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传播,捍卫自己的社会主义体制。到1948年3月盟国管制委员 会正式破裂,因此赔偿物资停止从西占区向东占区的运送,至此标志着雅尔塔和波茨坦 协议所规定关于德国赔偿问题的解决方式被彻底放弃了。在对德赔偿政策上的各自为政 最终仅成为美苏经济政治对抗的若干表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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