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地流转的基本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地论文,基本特征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言
随着农户非农收入比重的增加,中国的农地流转日趋活跃,很大程度上优化了农地资源的配置,也引起了学术界较大的兴趣。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土地流转的方向和基本原则又做了进一步明确的阐述,由此使得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更加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就农地市场的参与问题,国内外学者已做了不少研究。Dieninger & Feder(1998)认为,土地规模经济、劳动力监督成本、农户资产组合、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和交易费用的高低是影响农户参与农地市场的主要因素。Carter & Zimmerman(2000)以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国家为例,认为农户初始财富的不均匀分配是推动农地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市场,在一定意义上是中国特有的。赵阳(2007)从农地市场发育的角度,曾通过Logit模型对影响农地承包权流转市场发育的因素做了系统的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有:首先,非农就业因素决定性地影响着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其次,打破村民小组界限来进行土地调整,会显著地抑制农户之间土地租赁交易的发生;另外,确切知道土地承包期限的农户,将有较大的概率租出土地,而这对土地租入行为则没有显著影响。田传浩(2005)则通过Logit模型得出了以下结论: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高,租入土地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土地调整虽然降低了农户的地权稳定性,但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动,从而对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有促进作用。所以,认为中国农地制度阻碍了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假说与经验事实不符。王麒麟等(2007)也借助Logit模型对农牧户的土地租赁行为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农牧户自有土地面积与其租入土地面积负相关,与租出面积正相关;农牧户在农业机械方面的投入则与其租入土地面积正相关,与租出土地面积负相关;而在农牧户租入土地的影响因素中,牲畜头数要比农业机械投入影响更大。
近年来,中国农业农村领域的改革取得了不少新进展。例如,《物权法》已将农地承包经营权明确界定为用益物权,使农地承包权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又如,随着农业税的免除,农地经营环境经历了从负担到补贴的逆转;再如,广大农村已初步建立起了基本的社会保障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对农地的社保功能起到了替代作用。在这些新条件下,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是否会呈现新的特点?本文拟在参考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基于新近的调查数据,总结当前农地流转的基本特征,并对影响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因素进行计量分析,期望得出一些有意义的结论。
二、数据描述和研究假设
(一)数据描述:当前农地流转的基本特征
本文所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研究”课题2008年的抽样调查①。调查共涉及山东省莱阳市(县级市)、江苏省通州市(县级市)和重庆市奉节县的6个乡镇12个行政村,调查地区分布在华北、华东和西南,具有较好的地域代表性。最终获得有效农户问卷617份。在这些样本户中,有转出土地行为的农户共261户,有转入土地行为的农户共146户,其中有5户农户同时既有转入行为又有转出行为。
表1分别按受访农户整体、参与转出的农户和参与转入的农户三组来对农户的部分特征进行描述。不难看出,户主年龄较大的农户更倾向于参与农地流转,其中,参与转出农户的户主平均年龄为50.18岁,显著大于受访农户整体48.02岁的水平。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参与流转农户的户主都有接近初中的文化水平,而受访者整体上更接近于小学文化水平,因此可以认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户主越愿意参与农地流转。而在户主身份方面,参与转出和转入农户的户主是村干部的比重都较高,说明村干部更倾向于参与土地流转。在收入构成方面,受访农户整体上的非农收入比重为56.49%,参与转出的农户为67.93%,明显高于整体水平,可见,农户的土地转出行为与非农收入水平提高密切相关;而参与转入农户的非农收入比重则明显低于整体水平,一定程度上表明他们更专注于农业生产。而从现有土地经营面积上看,参与转出农户的土地面积平均为3.56亩,只略低于受访农户整体3.85亩的水平,由此可以推测,不少农户可能只把一小部分承包地流转给了别人。
对于实际发生的土地流转,相关统计指标反映在表2中。在参与转出的农户中,他们转出承包地的面积平均为1.86亩,其中,最小值为0.2亩,这也印证了很多农户只把一小部分承包地流转出去。在参与转入的农户中,平均转入面积为4.51亩,明显大于平均转出面积,其中,转入的最大值为103亩,这是一家种粮大户从多家农户那里分别转入而实现的。从流转价格来看,平均值为每亩每年651.72元,最低的为70元,最高的达1200元,存有明显的差异。本次调查还了解了流转前农户自己经营承包地的收益情况,平均值为每亩每年758.35元,要高于平均流转价格,但应该看到这一收益水平隐含了农户的劳动报酬。事实上,本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觉得把承包地转出去获取流转收入还是非常合算的。此外,流转双方约定的流转年限平均为7.86年,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为1年,亦即流转协议一年一签。
通过总结本次调查结果,本课题组发现,所调研地区的农地流转还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第一,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并且租赁、股份合作等高级形式已有不小的比例。在实际发生农地流转的样本户中,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和股份合作这几种形式都存在,其中比例最大的仍为转包,占52.51%,而较新的股份合作形式也占到了6.56%。
第二,农地转出对象仍以本村农户为主,但转给工商企业的比重也较高,同时还出现了转给土地合作社的情况。具体来看,样本中流转给本村村民的占52.36%,流转给外地农民的占15.03%,流转给工商企业的占20.35%,流转给土地合作社的占5.33%,其他情况占6.93%。
第三,土地流转前后经营结构有着较明显的变化,呈现出了“去粮化”的趋势。在参与流转的土地中,流转前种植粮食的比例为76.25%,经济作物的比例为22.6%,其他作物的比例仅为1.15%。而流转后,用于种植粮食的土地比例降至45.83%,种植经济作物的比例增至25.83%。而在新出现的经营种类的用地中,果树占9.18%,其他林木占10%,养殖占4.58%。此外,设施农业等其他用途的用地也占了4.58%。从图1中可以直观地看到这种流转前后土地经营结构的变化。
图1 流转前后土地经营结构的对比
(二)研究假设及模型设计
根据现有的研究经验、当前新的政策条件以及调查所得的数据情况,本文拟进一步从农户这一微观主体出发,分别对转出和转入农地这两种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现将假定的影响因素分为人口统计学特征、经济特征和观念特征三个方面。
在人口统计学特征方面,本文选取了户主的年龄(AGE)、受教育程度(EDU)和身份(IDT,即是否为村干部)3个指标。年龄这一因素的影响方向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年龄大的户主可能较为保守,倾向于维持原有的经营状态,从而不愿意参与土地流转;另一种是,随着年青一代外出务工增加,年龄较大的户主在劳动能力方面受到限制,从而会倾向于少经营土地。因此,年龄这一指标对流转选择的影响难以事先确定。对于受教育程度和户主身份这两个指标,本文假设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和是村干部的户主由于见识更广,因而更有可能参与农地流转。
在经济特征方面,本文选取了非农收入所占比重(NOA)、就业性质(JOB)、务工地点(LCS)、农忙时有无回家务农(PTM)以及当地的平均流转价格(PRI)5个指标。首先,非农收入所占比重越高,意味着农户对承包地的依赖程度越低,因而应会更愿意转出承包地。接下来,本次调查问卷将就业性质分为单纯种地、外出打工、自主创业、单位上班4个种类,其次序是与农业经营的相关程度逐渐减低,假定农户会随之越来越倾向于更少地转入或更多地转出土地。同时,问卷中将农户劳动力的务工地点由近及远分为本村、本乡、本县、本省和外省,可以假定,随着务工地点的远离,农户将倾向于更少地转入或更多地转出土地。调查还问及了农忙时劳动力有无回家务农,现假设没有劳动力回家务农的农户也倾向于更少地转入或更多地转出土地。此外,根据调查所得的实际流转价格,本文以乡镇为单位计算出平均价格,作为农户面临的流转价格期望值,显然,土地流转价格越高,农户越愿意转出土地而越不愿意转入土地。
在观念特征方面,本文选取了农户是否有再调地的预期(RAL)、是否赞成农地买卖(SEL)和所知的流转形式数(TFK)3个指标。虽然现有的法律和现行的政策都强调了农地承包权的稳定,但本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户仍认为今后可能会调地。本次调查问卷中设置了“土地发包时村集体关于是否再调地是如何宣称的”这样一个问题,有“说好不再分”和“没说好不再分”两种答案,现以此来反映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一般来说,如果地权预期不稳定,则无论转出还是转入的活跃程度都会受到抑制。接着,尽管按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农地是不能自由买卖的,但本课题组在调查中向农户提出了“是否赞成土地买卖”这样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想了解农户在心理上对土地的依赖程度,现假定赞成农地自由买卖的农户更倾向于参与农地流转。最后,本课题组假定农户如果对土地流转本身越了解,就越有可能参与土地流转,因而引入了“所了解的农地流转形式数”这样一个变量。
通过问卷调查,本课题组获得了模型所需各变量的数据,其简要的统计描述见表4。
三、模型估计结果
(一)转出土地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上文设定的模型和调查所得的数据,借助Eviews 5.1软件将农户转出土地与否的0-1变量与各影响因素进行Logit模型估计,得出如表5所反映的模型Ⅰ。
从第一次估计所得的模型Ⅰ来看,受教育程度、就业性质、务工地点和所知的流转形式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原先设想的这些因素,对本次调查的617个样本户的土地转出行为而言影响并不显著。将这些变量剔除后进行第二次估计,得到了模型Ⅱ,这次所有的变量都通过了5%及以下水平的显著性检验。
在模型Ⅱ的结果中可以看到,户主年龄的系数为正,表明前文假设的第二种可能得到了验证,即户主年龄较大的农户由于受劳动能力的限制,倾向于转出承包地。地区哑变量D[,1](奉节县)的系数为正,而其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是三个地区中最低的,这个结果似与一般规律相反。本文认为其原因可能是,奉节县所处的重庆市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试点区域,政府对土地流转进行了较积极的引导,因此,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土地流转的发生率却较高。除此以外的其他各项的系数符号都与预期相同,表明前文中的研究假设基本上是与实际相符的。
(二)转入土地的影响因素分析
接下来,本文将农户转入土地与否的选择和各影响因素进行Logit模型估计,得到的结果如表6所示。
与土地转出时的估计结果相比,这里第一次估计所得到的模型Ⅲ中不显著的变量大大增加,说明土地转入决策的相关变量较少。这也许是因为,农户是否转入土地更多地带有农业经营的性质,从而与转出土地时的决策规律有较大的不同。将户主身份、就业性质、农忙时有无回家务农等一系列不显著的变量剔除后再次进行估计,得到了模型Ⅳ。
由模型Ⅳ的结果可以看到,户主年龄越大,农户越不愿意转入土地,这很可能是由于受到了劳动能力的限制。同时,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户越愿意转入土地,表明从事规模化的农业经营已需要劳动力较高的素质。有关经济特征的两个变量符号都为负,说明与农业关系越密切的农户越有可能转入土地,这与转出时恰恰相反。另外,当地的土地平均流转价格这一变量在模型Ⅲ中符号为负,这符合了需求原理,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和土地转出时的估计结果一样,村集体关于调地的说法这一变量符号为正,印证了地权稳定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的假设。此外,农民收入水平最高的通州市的地区哑变量D[,2]系数为负,这与事先的假设不符。究其原因,可能是农民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农户越容易获得非农收入,从而越不愿意转入土地。调查中也发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大规模转入土地的事实上主要是农业企业或种植大户,而非普通农户。总体而言,农户的土地转入行为是符合理性特征的。
四、基本结论及政策启示
通过相关指标的统计分析和Logit模型的测算,本文对当前农地流转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做了较系统的探究。根据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几个较重要的结论:
首先,当前的农地流转总体上呈现出流转比例逐渐上升、流转形式和对象日趋多样的局面。同时,Logit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各相关因素对农户农地流转的影响方向与已有研究结论及本文原先的预期基本上一致,尤其是经济特征因素的影响方向完全符合研究假设,这一定程度上说明,随着农地经营负担的取消及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户农地流转的理性特征更加显著。为了促进农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后还需继续贯彻惠农政策,完善农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服务。
其次,本文在转出农地和转入农地两种情况下都发现地权稳定性预期是影响农户参与农地流转的重要因素,这与大部分现有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同时,在调查中也发现不少农户仍有土地调整预期,这可能是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部分基层农村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也可能仅仅是因为农户对这些规定尚不了解。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户的地权稳定性预期都需得到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调整要进一步严格限制。
再次,本次调查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劳动能力是影响农户农地流转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模型结果中可以看到,年龄越大的经营者越愿意转出并且越不愿意转入土地,这是他们劳动能力受限的一个表现,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中国的农业经营者已有老龄化的迹象。在这种情况下,今后应考虑加强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农业经营的微观组织形式,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最后,本文调查数据显示,在流转前后农地的经营结构发生了较显著的变化,表现出“去粮化”的趋势。而从现有政策和法律规定来看,对一般耕地而言农户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经营内容并不受②;但是政策对基本农田的使用有明确的限制,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从事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③。而从宏观角度看,“去粮化”现象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值得关注并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特别感谢中国农村经济杂志社副社长陈劲松对本文提出的修改建议。
注释:
①该课题得到世界银行东亚与农村局的资助,感谢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李果博士对本项研究的指导。
②参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③参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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