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研究的自在、他在、实在——中国20世纪文学研究基本范式的描述与批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他在论文,范式论文,中国论文,自在论文,世纪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0)03-0112-06
伫立在世纪之门,回眸百年中国的文学研究,令人既兴奋又不安。自20世纪初西学东渐,百年中西方文化撞击融会使文学研究发生了震撼人心的革命,传统与前卫并存,保守与先锋齐驱。几乎所有的本土理念和外来学说都在文学研究领域从事着各自的实验,累累硕果成为21世纪文学研究的巨大财富和宝贵遗产。然而,20世纪中国的文学研究同样也留下了许多伤痕与遗憾,无论传统的文学理念还是西方现代研究方法,都有各执一端、独断偏狭的症状。这种症状是21世纪文学研究的千年虫,必须立即给予疗治,直至彻底灭杀。
当我们为20世纪中国的文学研究进行诊断时发现,每一种研究理念和分析方法都自成体系。无论是考据学派还是精神分析方法,无论是社会学研究还是审美判断……,逻辑严密,经验自洽,几近难以从其内部发现、消除其病灶。可是当超越每一种具体理论、方法而走向文学研究的元层面时,便窥见百年来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层出不穷的各种理念、方法都属于20世纪中国三种不同的文学研究基本范式:自在范式、他在范式、实在范式。对这三种不同范式的描述与批判,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新思路,使各种已产生硕果的文学研究理念、方法在新的千年中扬弃所短,融合所长,焕发新的生命力,使21世纪的文学研究更合理、更富建设性。
一、文学研究自在范式的描述与批判
自在作为一种存在方式指自身所属的客观性质与属性决定着自身存在。其存在与他之外的存在不具有因果关系,自身以外的其他存在对其存在不起决定性作用。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可被描述为对文学的这样一种元预定:文学存在由其自身的历史原因与语言机制所构成,与文学产生的社会文化力量和研究主体无直接的关联,更不能受研究者主体的左右。文学在本体论层面上以事实的方式存在着。文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找回文学事实、描述文学事实。在中国的百年文学研究中,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本土传统考据研究和从西方引进并产生深远影响的实证主义、语言分析、新批评派、结构主义等都属于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
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在20世纪这样一个倡导主体、崇尚价值的百年中尚能独树一帜,特别在古典文学研究和当代作品剖析方面成果卓著,受世人尊重,根本原因在于这种研究范式执着地追求研究的客观性,并企望通过这一客观性建立关于文学的科学知识体系。领悟到这一点,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考据学派、实证主义、语言分析学派、新批评派、结构主义等为什么从各自的理念方法出发,反复强调文学事实构成了文学研究的内容。文学是无限众多的文学事实在时间中的不断连缀。要解开文学之谜,必须面对曾经出现的一切现实的文学事实。因此,文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寻、确定文学事实。文学事实丰满了,文学研究才科学、有效,也才能实现研究的宗旨。事实须由感官知觉直接确认,并通过知性的过滤建构为知识。这样,不仅文学事实可以通过单独的认识行为被确认为文学知识,文学可知领域也无限扩大,成为无数可被分解的文学事实的知识群。可见,把文学研究理解为辨认事实的认识活动,这是自在范式的理论基点。从此出发,自在范式相信:每件文学事实都独立于研究主体之外。主体在把握文学事实时,应保持这些事实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独立性。应在研究过程中,排除一切主观因素,避免对文学事实做动机、心态、价值的探讨。相应地,在研究方法上对文学事实尽量做客观的零度描述,最大限度地避免任何主观色彩的渗透。就像丹纳所说的:“我唯一的责任是罗列事实,说明这些事实如何产生。……不过是把人类的事业,特别是艺术品,看作事实和产品,指出它们的特征,探求它们的原因。”(注:丹纳.艺术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1.)
追求客观性、知识性是文学研究的自在范式最吸引人、最富有成就的地方,但同时也是它产生独断偏狭症状的病灶所在。当自在范式将文学视为客观存在时,文学便在历史中具有了时间不可逆性。从而无法达到系统的原真状态。这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任何文学真实的自在范式研究,根本不可能是曾有的文学现象的全部状态,而只具有纯粹的统计学真实。实际上,具有所谓零度性质的考据学、训诂学方法本身也拥有当下主体性。因此,在文学研究中,自在范式每一次单纯为事实而确定事实的努力,只不过为研究主体提供了一种简单的认知对象,使研究主体与文学事实客体之间具有了构成主客体建构关系的可能性,尚未使文学事实摆脱自在性,真正融于当下文化语境之中,成为此在文化主体的文学经验和文化意识。
将文学研究视为对文学事实的描述导致文学研究的自然科学性质。李凯尔特在《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曾指出,人文活动与科学活动是人类两种最基本却又性质不同的精神活动。如果混淆两者的区别,必定会使二者因丧失独特性而失去真理价值。文学研究属于人文活动,文学研究所面对的不是远离人的生存、受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统摄的自然现象,而是文学现象。与没有主体性质渗透或决定的自然现象不同,文学现象完全是属人的存在,背后具有主体的一切属性,从头到尾、彻里彻外都饱含着复杂多样,有时还是模糊、偶然的主体目的、动机、感情、思绪。可以说,文学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曾经生存在社会中的生命个体全部人生内涵的物态化、符号化。不懂得这一点,就不可能充分地理解和有效地把握文学。就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的关系而言,在自然现象面前,科学家是独立的。研究对象与研究主体只在思维上保持某种同一性,以便使研究主体通过这种单向度的同一性认识自然现象。文学的研究主体则无法与文学现象相分离。文学研究对象必须经过研究主体的认识、体悟、领会、理解,成为研究主体的当下经验时,才可能真正成为此在的文学现象。也可以把这种主客体状态理解为研究主体是文学研究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自然科学活动而言,这种主客体可逆关系是绝对不可想象的。在研究方法上,文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一样要基于事实。但与自然科学借助观察、实验、计算来把握事实不同,文学研究是在体悟、直觉、反思中完成对与创作主体和研究主体相关联的文学事实的认识的。文学研究者必须有本领透入研究对象之中而非从外部考察对象。因而,自在范式在文学研究中所希望使用的不在场零度描述只是幻想,文学研究主体对创作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文学现象的任何描述都不能不具有表意功能。文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的差异使人们对它们的成果期待也有所不同。一个人由于某种原因自杀而死,医生根据外部的症状判断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即可满足人们的需求。但海明威之死,人们就不能满足文学研究者止于断言海明威死于自杀,而要求文学研究者追究海明威自杀背后的各种必然、偶然背景和一系列动机。由此看来,文学研究要向人们昭明文学事实何以发生、一个文学事件为什么和怎样引发了另一个文学事件以及在这些“何以”、“为什么”、“怎样”的背后所蕴涵的社会、文化的全部意义,而这一切仅有文学事实描述显然是不够的。
二、文学研究他在范式的描述与批判
当存在属性不能自我决定,本质由处于其存在的事物决定时,这一存在就是他在。作为存在方式的他在最突出的特点在于此种存在对其自身而言是非存在,它只有附属于其他存在才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和价值功能。文学研究的他在范式坚信,文学从产生时就不是为着文学自己,而是为他的。任何一个时代的文学都受到各种复杂的具有背景功能或操作功能的非文学因素的作用。文学研究的实质就是透过复杂斑驳的文学现象,深入到文学背后,找寻文学之外却又决定着文学本质与各种属性、特点的事物,描述文学与这些非文学的却又决定着文学的事物的关系,从而确认文学在这些非文学事物的建构、参照下所生长的超越文学之外的价值意义。百年来,中国的文学研究主流就建立在这种他在范式上。对百年文学研究具有决定意义的意识形态研究方法以及在20世纪的前50年颇有影响的本土研究理论“言志说”、“观风说”,20世纪的后20年广为传播的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说等都属于文学研究的他在范式。
他在范式的深刻之处在于其扬弃了研究中的自在性,意识到文学以及文学研究不是单纯的客观知识构成,肯定了文学以及文学研究的开放性、联系性和历史性。以意识形态研究理论与方法为例。它将文学本体定位在意识形态的界域之中,认为文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生活能动的反映。由此,意识形态研究理念判定,文学是社会存在的意识态,文学研究则是社会历史的思维态。构成文学本质、特征、功能并决定文学生成、发展的力量,一定也是主宰文学运动、演化的动因。这种力量、动因不会来自意识本身,而源于意识所反映的对象:由社会规律决定的社会生活。社会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物质力量,它体现为多性质多样态的因果决定关系。因此,文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就是在社会生活与对生活反映的文学的相互社会关系的参照框架中,能动地运用主体的认知能力,充分认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原生态的文学事实,找寻社会生活与这些文学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从中揭示、概括决定生成、发展变化的客观、普遍的规律。
由于他在范式的研究探索文学以外的本质,因而在具体的研究中必须先验地预定在前,经验分析在后,逻辑先于历史,具有研究的形而上性质。如精神分析学说在研究具体文学现象时必须先验地预定利比多、知觉仿同、白日梦、宣泄,存在主义批评则必定以存在、虚无、选择等原则为前提。形而上的逻辑优先虽深刻却常常产生极端的偏执。如意识形态研究理念将文学研究视为对文学规律的能动认识和揭示,将文学看成社会意识形态,所以意识形态文学理论高度重视认识论方法和社会学方法在文学研究中的运用。认识论方法在把握对象时,将被把握的文学现象预设为客观的、静止的、完满自足的纯认识对象。在具体的方法运用中,逻辑先于历史在对感性的文学现象的逻辑归纳中获得关于文学的若干范畴、概念,再设定某个抽象的概念或范畴为逻辑起点,通过推理、判断把若干范畴、概念联系起来,形成建构文学现象、推演文学特征的逻辑运动,最终达到理论的具体即为文学建立一个以定性范畴、概念为形态的文学规律体系。意识形态的文学理念的认识论方法和社会学方法密不可分,因为认识论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认识作为社会存在反映的文学。意识形态文学理念的社会学方法主要表现为将文学理解为社会的意识反映,将文学阐释为社会历史的体现。在意识形态文学理念看来,社会的根本是经济基础,而它的直接体现即为政治。因之,意识形态文学理念的社会学方法总是在现实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语境中阐释文学,并以此形成了方法上的特色。意识形态文学理念运用认识论、社会学方法揭示文学规律,必然走向在社会价值定量上透视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以此判定文学价值、地位的研究途径。50年代至70年代,我国意识形态文学研究主要从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这对范畴来理解文学,将真实反映社会生活的再现性文学归于现实主义,而将弘扬个性、宣泄情感、表现自我的作品称为浪漫主义,将文学史建构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竞赛、斗争、融合的历史。而且还人为地提高现实主义地位,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融合解释为现实主义对浪漫主义的统摄、胜利。不难看出,以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斗争、融合来建构文学研究的实质是看文学作品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被压迫阶级的利益,看文学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能为现实的政治服务。其结果是,文学研究成了特殊的社会政治研究,文学发展的规律与社会发展的规律亦等同起来,即阶级斗争推动社会也推动了文学的发展。
总之,他在范式为文学研究设置了一个自在范式不可能发现的研究难度:文学何以存在。文学研究不仅要向世人昭示文学事实、文学事件,还要向世人说明一个文学事件为什么和怎么样引发了其他文学事件的出现,并要解释在这些为什么和怎么样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文化关系。然而他在范式也易使研究以范畴为本,逻辑强暴历史、无视文学现实和文学经验,使文学研究超出文学界域,成为非文学描述和阐释,严重危及文学和文学研究。
三、文学研究实在范式的描述与批判
这里说的实在即为哲学本质论中的实存。黑格尔在《小逻辑》中对实存做了最权威的诠释,他说:“实存是自身反映与他物反映的直接统一。实存即是无定限的许多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反映在自身内,同时又映现于他物中,所以它们是相对的,它们形成一个根据与后果互相依存、无限联系的世界。这些根据自身就是实存,而这些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同样从各方面看来,既是根据复是依赖根据的后果。”(注: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265-266.)也就是说,实在(实存)即指当下的主客体统一之存在。这种存在离不开主体——人。这种存在是相对的,因为构成存在的客体与主体都是具体的,而这种存在的无限联系性则源自它的建构性和自主性。正是基于上述性质,实在明显不同于自在和他在,自在之在与他在之在——Sein不是主客体统一的存在,而实在之在——Existenz则为主客体统一之在,更确切地应翻译为生存。文学实在范式的普遍运作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之后,“价值批评”、“原型批评”、“审美批评”、“阐释批评”、“直觉与情感批评”等都是这种文学范式的典型显现。
实在范式将文学研究判读为研究对象与研究主体相互建构的对话过程,尤为强调研究主体富有个性的文化功能。它视文学为复杂多元的主体文化现象,在个体本质力量的审美物化或价值符号的情感内化的相互关系中理解文学。认为如果承认文学是一种有序、自治的文化结构运动,承认文学有历史,那么文学的生成、发展就具有必然性和规律性。文学研究的目的就应是在文化的参照框架中,将主体的研究定位在当下价值上,对文学的原生态事实进行符合当代文化价值的阐释,从而显现文学生成、发展并走向当代的规律。这里,实在范式文学研究所要显现的规律与他在范式所要揭示的文学规律并不一样。他在范式中的文学规律是客观的,它支配着作家创作和文学的研究。它由社会存在的物质力量所决定并决定着文学的具体现象,人们只能反映它,认识它,揭示它,发现它。而实在范式所理解的文学规律是由文学存在和人的主体生存共同构成的。一方面,文学规律是历史的产物,是由一代又一代文学事实累积而成的文学经验、审美习惯,也是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文学的文化样态与其他文化样态发生联系时的关系机制。另一方面,文学规律又与主体建构不可分离。文学是主体审美意识的语言符号化,文学规律亦是主体对文学的合目的选择的结果,这选择实际上体现着主体审美结构的外化。而所有这一切,又与历史上的创作主体和当代此在的研究者对文学的理解有关。主体怎样领悟、阐释文学的文化本质和审美功能,文学就将怎样做出与历史的共构,从而也就产生出怎样的文学规律。正因如此,文学规律在文学研究中不是被揭示的客观存在,而是叙述中所呈现出的文化结构和功能。
实在范式的文学研究在当代背景下可能是最有效的文学研究范式,它既是对自在范式和他在范式的扬弃、超越,也涵纳了自在范式和他在范式的某些精华。这种文学研究范式出现得比较晚,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发展。它自身存在的缺陷也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如,研究主体运用各种价值判断是否能将客观知识与主体理解统一起来并最终达成关于文学的真理。再如,由主体富有个性的价值判断所获得的结论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公认的真理性和普遍有效性。还如,具有极大心灵意义的个性研究是否能为我们建立起关于文学的知识体系?凡此种种需要深入探索和小心从事,否则还会出现给作家排座次,竟然将张爱玲置于鲁迅、巴金之前的笑话。
由此,实在范式应特别注意处理好以下二者的关系:
其一,古今中外,任何历史时期的作家创作以及文本都是作家主观心灵对所处生活的建构。因而,必须充分意识到,文学所研究的对象与其说是文学事实,不如说是文学事实背后的创作动机、情感意蕴、个体生产经验。如此才能真实地诠释文学事件的生命和灵魂。在实在范式中过去的文学现象之于我们,仅仅在于它作为过去所发生的文学事件的主体意识而存在。文学研究倒不在于文学事实是什么,主要在于人们怎样认识文学事件。所以,文学研究的重要使命是了解文学家的生境和他们在此境中的体验、感受、表现方法以及语言符号的构成,通过直觉、领悟和在者之思,进入时间隧道,进入作家和文本的世界,真实而准确地理解文学。这样,文学研究就展开成为一种复活的运作的精神过程。文学事实在这一精神过程中则无始无终。例如,古典主义转化为现实主义,其间并无明确的目的和界线。因为在实在范式中古典主义并没有而且永远也不会消失,它只是改变了存在的方式而已。而现实主义亦从未宣布一个明确的开始,它曾以古典主义形式存在着,现在又换了一种方式。实在范式的文学研究永远没有终结,过去的文学将在当下研究者心灵中活动着,文学每一专题的研究也将以心灵展开的丰富样态,不断地持续下去。
其二,在文学研究中,文学研究也具有此在生存的主体性。在研究过程中,文学研究者不仅生活在各种文学的世界里,也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每个文学研究者的生命个性都有着各自不同的价值取向与文化归宿。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喜怒哀乐、理智思想体验和把握过去生活。他们的文学审美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也各有特色。这些都是他们在心灵中激活已“死去”的文学史实的基本动力。因此必须懂得,每个文学研究者的个性不仅不应消磨,相反,应加以张扬。文学研究者正是靠这种个性进入文学世界,理解文学、诠释文学,而文学也才可能进入我们当下的文化世界之中,成为当代文学意识和价值的组成部分。正是在此过程中,以往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在研究中成为“将成之物”,这“将成之物”又正是当下整个社会的文化表意活动的富有个性的集合。进而,弘扬民族文学,借鉴外国文学亦绝不是单纯发现、描述文学事实,而是以当代文化意识、审美尺度赋之以新的生命。由此,全部文学实际上都成为当代的文学现实,文学研究也必然成为文学研究者个性经验的一部分。
百年中国的文学研究,成果丰硕,教训亦使人难忘。我们须站在21世纪的理性高度,认真分析,诊断自在、他在、实在三种文学研究基本范式及其所涵纳的各种文学研究理念和方法,扬弃所短,建构所长,再造新世纪中国的文学研究之辉煌。
〔收稿日期〕199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