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理工科辅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系构建论文_王姣 王丽丽 严嘉帅

独立学院理工科辅导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系构建论文_王姣 王丽丽 严嘉帅

王姣 王丽丽 严嘉帅(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00)

摘要:部分独立学院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还未根据个人在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分配发放,打破平均分配原则将会对学院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绩效分配应按照: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原则;坚持优劳优酬、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关键词:辅导员;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中图分类号:G62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051(2019)01-0184-01

辅导员是联系、沟通高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抓手。辅导员作为学风、班风、舍风建设的第一管理人,影响学生的一生,在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提升独立院校辅导员的工作效率以及服务质量,建立一套辅导员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可以从科学的角度量化出辅导员的工作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目前诸多独立学院的辅导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能全面、高效、深层次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所以,构建一套科学严谨的辅导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独立学院来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辅导员带班人数

辅导员因流动性较强,学生每年招生的人数也不固定,就会导致有的老师带班人数过高而有的老师带班人数过少,带班人数越多辅导员工作量就会不断增大,如果没有相应的奖励会影响老师工作的积极性。以某一独立学院为例,应按照教育部43号令设立相应的人数基准,人数基准依据每年招生情况而进行调整。一般团工委书记工作量较大,带班人数应相应减少。 超过带班基准人数的部分,按1元/生/月补贴(以某一独立学院为例)。但超过带班人数基准的辅导员若所带班级(按应带人数基准计算)的优秀比率低于全院平均标准,超过基准的部分将不进行补贴。(以每学期或每学年学院公布的优秀班级为依据。)

二、辅导员专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明确规定的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每位辅导员除带班级的日常管理之外,若承担院系资助、心理、党建等专项工作,会有助于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带班人数低于基准人数的应多承担专项工作。专项工作考核为优良的,进行奖励补贴;承担专项工作考核位于全院后3名、专项考核不合格、被通报批评的不进行奖励。辅导员带班优秀率低于学院平均标准,且所承担的专项工作被院系通报批评或排名位于后三位的不进行奖励,并罚100元/次。各专项工作的奖励津贴参照相应工作量大小制定,对工作量大、业绩突出者奖励津贴上浮30%;对工作量较小或考核成绩低于优良但合格者奖励津贴下浮30%。

三、辅导员考勤

因辅导员的工作经常需要查课和参与学生活动,不能按时按点都在办公室,也会出现有的辅导员经常性请假的情况,应在辅导员出勤方面进行相关的约束和奖励,这样辅导员的出勤才会产生良性循环,应按照学期或学年对全勤的老师进行相应的奖励,对因事请假的老师进行相应的惩罚。

四、辅导员所带学生获奖

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是提高大学生专业能力和自身素质的重要途经,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经,理工科辅导员应以科技活动为突破口,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相关竞赛并获得荣誉,有助于切实提高广大同学科研兴趣和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应对所带班级学生获奖较多的辅导员进行奖励。

1.所带班级学生获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励奖分别奖励(基数Q)800元、400元、300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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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型大三大二大一 三校生专升本教改

系数k1.21.41.61.40.8

获奖比0%-1%1%-20%20%-40%

修正系数s*(0-0.9)*(1-1.9)*(2-2.9)

2.所带班级学生获省级一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奖励(基数Q)500元、300元、200元。

3.所带学生、班级获学院比赛一等、二等分别奖励(基数Q)100元、50元。

4. 指导学生在学院答辩中获得国家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等的辅导员,奖励100元/项;答辩指导教师合计100元/项。

五、辅导员所带班级考核

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单位,一个优秀的班级,能熏陶每一位学生,一个班级的风气,关系到每一位班级成员的健康发展。因此,应从思想、学习、制度、活动等方面对优秀班级的辅导员进行相应的奖励。

1. 所带班级被评为省级优秀班集体,奖励500元/班。

2. 所带班级通过率(以学院通报为准)位于同类学科班级前三名,奖励100元/班。

3. 所带班级四级及格率(以学院通报为准)位于同类学科班级前三名,奖励100元/班。

4. 优秀班级比率(以学院通报为准):高于全院平均标准,奖励200元/年;低于平均 罚200/年。

5. 学生出勤率(院系抽查):>96%/学期(或高于全院平均出勤率) 奖100元;<90%/学期(或低于全院平均出勤率)罚100元。

6. 正、补考缺考率:参与率位于全院前3名的 奖100元;缺考率高于全院平均缺考的罚 100元。

7. 优秀宿舍比率(双百建设以学院最终通报结果为准):高于全院平均标准,奖励200元/年;低于平均 罚200/年。

8. 就业率:100% 奖400元;96%以上(不包含100%)奖200元;低于全院要求或平均标准的,罚200元。

9 .双百创建(学习帮扶)申报比率:高于全院平均标准,奖励200元/年;低于平均 罚200/年。

六、其他

1.所带班级学生因表现优秀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者,奖励500元。

2.辅导员个人奖励津贴:

省级一、二、三等奖励800元、500元、200元;

校级一、二、三等奖励500元、200元、100元。

3.辅导员集体奖励津贴:

省级一、二、三等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校级一、二、三等奖励800元、500元、200元。

4. 学生突发情况值班辅导员补贴100元/天。

5. 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被通报批评,罚50/次。连续两次被批评未整改的罚100/次,不再累加。

6. 当年在学院主页推送新闻稿最多者奖励300元。

7. 经系主任提名,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可以对为本系的学生管理、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特别奖励。

参考文献

[1] 才立琴. 高校辅导员绩效管理研究[J]. 北京教育:德育,2010(1).

[2] 徐惠红,李洪波. 辅导员绩效考评体系的影响因素研究[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1)

[3] 陈岩松. 基于胜任力研究的高校辅导员考核理论新探[J]. 中国高教研究,2008(12).

论文作者:王姣 王丽丽 严嘉帅

论文发表刊物:《基础教育课程》2019年1月0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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