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会与城市伦理精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康社会论文,伦理论文,精神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城市伦理精神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当前,在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召下,全国各大城市纷纷掀起了一股“加快城市建设,奔向小康社会”的热潮,其中尤以培育城市精神、提高市民素质令人瞩目。近一段时间来,城市精神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塑造城市精神成了国内很多城市的热点话题。2003年年初,上海提出要总结、弘扬、光大“申博精神”,不断提升上海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文明素质,努力塑造城市精神。5月份,青岛市提出要着力培育青岛城市精神,倡导开放创新、诚信和谐、文明向上的城市风气,积极探索塑造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青岛形象。南京市则以弘扬城市精神为题召开了“抗击SARS与城市精神”系列座谈会。作为现代社会的组成部分,城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城市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动力和辐射源,城市的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先导。因而,城市精神的学理分析、塑造城市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意义理应得到理论界的关注和研究。
(1)城市精神的核心与灵魂是城市伦理精神
城市精神也称为城市灵魂(city spirit或urban spirit)。在当前各大城市“塑造城市精神”的讨论和实践中,城市精神被认为是“一个城市的精、气、神”,是“城市的灵魂”,是“社会风气和市民素质的综合反映”,等等。所谓城市精神,是指一个城市特有的精神文化气质,是其市民占主导地位的理想信念、行为准则、生活方式、文化活动、建筑风貌、自然景观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的价值观念和人文品格,是植根于城市的历史、体现于城市的现实、昭示着城市未来的精神风貌。城市精神是一种植根于城市历史的文化结晶,一种体现于城市现实的精神品质,一种引领着城市未来发展的价值观念。
正如传统伦理精神是传统文化的核心一样,在城市历史的文化结晶中伦理精神是核心;在城市的精神品质中,城市的社会道德风尚是最重要的,而社会道德风尚则是伦理精神的显现;在城市未来发展的价值观念中,伦理精神是决定其时代性和发展方向的主要力量。所以,在一定意义上,城市伦理精神是蕴涵于城市精神各个层面的核心,是决定城市精神之性质的灵魂。2003年的上半年,面对非典的挑战,真正受到考验的不是一个城市的硬件建设,而是它在其城市精神中所蕴含的城市伦理精神,例如人道主义精神、规则意识等。当5岁女童陈歆仪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里,在上百人袖手旁观中溺水身亡时,我们看到,培育以城市伦理精神为核心的上海城市精神是多么必要和紧迫。
伦理精神本质上是一种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为一体的理性精神,批判现实、指导实践是其本质特征。城市精神是现代化过程中生活理性化的必然产物,它要对城市现实生活进行理性批判,要为城市的建设和市民的全面发展提供理性指导和价值目标,就必然要以城市伦理精神作为它的核心与灵魂。城市伦理精神是在批判的基础上借助理性自觉地以应然方式对城市生活的价值性反映。作为工具理性,城市伦理精神在市民的伦理意识和城市公共道德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调控社会秩序、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内在力量;作为价值理性,城市伦理精神是城市人群的自觉地价值追求,“体现了人们如何安顿人生,如何调解人的内在生命秩序”。[1](P28)城市伦理精神包含着城市的人伦精神和市民的德性精神,既是追求社会生活和谐进步的力量,也是追求主体自觉和人格价值的力量。城市伦理精神是城市共同奋斗的价值取向和崇尚的伦理观念。在建设现代化的城市过程中,城市伦理精神是推动城市建设的精神动力,引领城市发展的基本价值目标。
(2)城市伦理精神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和基本价值目标
作为城市精神的核心与灵魂,城市伦理精神不是某一座城市的特有的精神,它是超越城市精神之地域性的、有普适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无论各大城市的城市精神在表述形式上如何干变万化,也无论它们的内容怎样丰富多彩,但都共同地包含着一些一般意义上的具有普适性的人伦精神和道德精神。一方面,塑造城市精神是弘扬民族精神的具体实践,城市精神理应传承传统伦理精神的精华。传统伦理精神是中华民族在千百年来的文明进步历程中积淀下来的根本精神。诸如爱国主义、处理人际关系的友善、对弱者充满人道主义的关爱、处世办事特别是事关利益时的公正、对真善美的向往和不懈追求等传统的伦理精神要素,实质上是一个民族赖以安身立命的道德底线和基本价值目标,因而也构成了各个城市精神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城市精神作为时代精神,体现时代特征的现代伦理精神是构成它的基本要素。作为社会存在的价值性反映,现代伦理精神是在现时代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中生长出来的。例如,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生态伦理的基本精神分别是从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保护生态环境的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它们体现着时代的呼声,牵引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标志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趋势。城市精神是引领城市发展的灵魂,如果没有了当代伦理精神的内涵和指引,就毫无生机活力,无法造就一个现代化的文明城市。因此,作为城市精神的核心与灵魂,城市伦理精神是传统伦理精神在现时代的集中体现,是包含着现代伦理精神的时代精神。“城市伦理精神”这一概念中的“城市”不仅是地域的限制,同时意味着时代性和民族性。相对于农村地区来说,城市集人类文明和历史进步于一体,是一定地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先导。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城市化是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而,城市伦理精神不仅是城市建设的精神动力,而且是推动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精神力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支柱。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阶段,小康社会应当是一个更加文明的社会,一个具备良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状态的社会。文明是反映整个社会生活和社会面貌变化的,是整个社会不断进步的标志。社会文明的进步当然要以一定水平的生产力作为物质基础,但一定伦理精神是不可或缺的。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认为,以天职观念、禁欲主义、勤劳观念、善功观念、平等观念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教伦理使资本主义精神得以确立和发展,从而造就了整个资本主义文明。新教伦理作为一种伦理精神构成了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与基石,体现了资本主义文明的精神气质。尽管我们不能同意韦伯完全从内在精神和伦理动因上来说明资本主义的文明形成的原因,但决不能否认伦理精神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小康社会作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全面建设它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一种伦理动因;作为文明进步的一个阶段必然要有一种与之相称的精神气质。
当前,各大城市塑造城市精神本身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实践。如前所述,城市伦理精神是具有普适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它所具有的民族性、时代性、基础性与小康社会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目标是吻合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业中,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精神无疑是贯穿始终、最高层面的伦理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程是由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构成的。在这些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侧重点。实践证明,伦理精神总是具体的、历史的。把超越历史阶段的伦理精神作为社会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动力对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是有害无益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城市伦理精神是该阶段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生活的产物,是在当代社会的现实中生长出来的。它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在当前阶段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动力和价值之目标。因此,培育城市伦理精神应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基础工程。只有在城市伦理精神的推动和指引下,才能“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只有在城市伦理精神内聚力和扩张力的作用下,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人的素质提高才能显现出来,从而展现出一个更高水平、更全面的小康社会。
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高扬的八大城市伦理精神
城市伦理精神是在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特定时空坐标下,反映时代要求、富有时代气息的伦理精神。城市伦理精神既要立足实践生活的土壤又要指导实践的发展。当代塑造城市精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是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深厚土壤。我们只有立足于这一土壤,通过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才能正确地提炼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要的伦理精神。首先,有必要再次强调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阶段,因而城市伦理精神不是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相违背的另一种伦理精神,而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在当前阶段的具体体现,是一种切合实际、可望可及的、具有基础性、普适性和强烈实践性的伦理精神。只有当城市伦理精神成为社会的一种普遍精神,成为人们的自觉精神时,我们的精神境界才能提升到更高层次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其次,“一如既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经济状况的产物”,[2](P435)作为道德之核心的城市伦理精神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安排,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必然要得到进一步的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精神。基于以上两点考虑,我们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当高扬下述八大城市伦理精神:
(1)利益兼顾
建设“经济更加发展”的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必然引起人们的利益关系发生各种变化。马克思说过,“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3](P167)城市伦理精神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伦理动因和价值目标,必须协调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利益关系。一方面,市场经济肯定个人追求正当利益的合理性,并借助各种经济利益刺激机制来激发个人劳动创造的热忱。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利益原则,把人们的付出与报酬挂钩,使人们的付出获得相应的利益。另一方面,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必须以兼顾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为基本前提,以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和谐一致作为基本价值导向。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4](P175)因此,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把“利益兼顾”作为城市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以利益兼顾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必能灵活多样地、最广泛地调节经济活动中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有效地维护各种基本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利益兼顾不仅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伦理精神,也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精神,是集体主义原则在当前阶段的具体体现。在经济生活中践行利益兼顾的精神,追求个人的正当利益时考虑他人、集体、社会、国家的利益,就必然会反对极端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精神。
(2)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千百年来不懈追求的理想社会,实现社会公正是无数志士仁人不惜为之付出生命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人们的地位平等和社会的正义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我们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小康社会的一个精神品质和价值目标。公平意味着人们的社会权利平等,正义必需达到分配的公正和奖惩的公正。在更加全面的小康社会,所有的公民应当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工作、居住、学习的权利,享有为人格尊严和自由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社会应当保障人们在一切生活领域的机会平等,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公平正义也是在市场经济的现实条件下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的精神与特权绝不相容,社会公正的核心就是排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独断专行,尤其是排除独断专行的权利,反对某些人利用手中不受规则约束的权力,带着偏见运用或制定规则,如权钱交易、假公济私、贪污腐败等,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机会和衡量尺度的平等,根据无偏见的普遍公正原则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社会公正是造就良好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关键,而放任社会不公正现象的蔓延则是造成社会无序、世风败坏的根源。社会的公正需要个人在实践中自觉遵循公正的精神,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循的最基本道德规范。亚里士多德说:“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5](P90)能否公正地对待他人,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尺。
(3)诚实守信
作为城市伦理精神的一个方面,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在人际交往和经济活动中必须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在目前塑造城市精神的讨论和活动中,很多城市都已经把诚实守信作为了城市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国哲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史怀泽说:“真诚是精神生活的基础。”[6](P124)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是人类道德生活的第一条件。良善而有价值的人际交往和经济、社会活动不可能建立在互相欺骗、不讲信用的基础之上。孔子倡导“言而有信”、“敬事而信”,即是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守信,认真而减实地对待事情、工作,诚实无欺。西塞罗说:“一个人有责任去赚钱,但必须用诚实的方式。”[7]要营造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公共道德生活,就需要在人与人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做到相互之间说话、买卖、介绍产品、订契约都诚实坦率、真实可信。一切经济、社会活动的正常运行都依赖于人们的协议。如果社会成员之间相互欺瞒,不诚实地履行协议,势必造成整个经济和社会的无序与混乱。因此,诚实守信应当成为小康社会的基本精神支柱。只有使减实守信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精神,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地发展,小康社会的和谐秩序才能确立起来。诚实守信要求人们做到说实话,诚实为人,信守契约,反对说假话,欺诈损人,弃信毁约。但是,应当看到,诚实守信是我们当前阶段最为欠缺的一种伦理精神。很多人把说假话、欺骗、背信弃义这类道德上的“大恶”看作“小恶”、“非恶”或“灵活”,以致在中国当前的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相当普遍的制造和销售伪劣产品、做虚假广告、签订骗人合同、无理毁约以及精神生活上的说假话成风等等问题,其危害之深,从反面告诫人们在全社会大力培育诚实守信精神之急迫与重要。
(4)仁爱友善
仁爱友善的精神就是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是“人们进一步确立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道德基础”。[8](P362)狄德罗说:“人道是一种对全人类的仁爱精神。”弘扬仁爱为善的精神或人道主义精神是当前塑造城市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人们必备的一种伦理精神和道德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不能靠金钱、权力、利欲来主宰人们的精神世界,必须高扬人道主义的伦理精神,在人与人之间培育仁爱为善的道德精神。“人无仁义,无异于禽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受价值规律、货币交换规则支配,人们一旦失去仁爱精神和与人为善的道德信仰,必然会普遍地滋长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和惟利是图的极端利己主义,在物欲横流中只求满足口腹之欲和一时享受,把自身和他人当作工具,丧失道德善心和人格尊严。我们实行市场经济来发展经济,促进科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根本上是为了促进人的自身完善,不仅要提升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水准,而且要提升人们的精神生活的境界。在严酷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利益纷争、优胜劣汰、贫富差距是不可避免的。在这样特定的社会历史境况下,惟有在全体民众中大力倡导超越功利和私欲的仁爱为善,才能保存和提升人类的基本良心和人性。仁爱友善的精神体现为这样一些道德规范:尊重、关心、爱护自身与他人,与人为善,富有同情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心和帮助他人,扬善抑恶,多做善事,不做损人利己的坏事。在塑造城市精神、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弘扬仁爱友善的精神在现代生活中不仅有利于协调城市人群的人际关系,而且对缓和城乡矛盾,形成社会和谐秩序,促进人的道德个性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5)劳动光荣
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劳动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真正源泉;对于人的发展来说,劳动是人生价值的源泉,也只有通过劳动,人的身心才能得到锻炼,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在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的价值观是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城市的现代化、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有赖于无数劳动者长期艰苦卓绝的奋斗,有赖于全国各族人民贡献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劳动光荣的价值观首先意味着尊重劳动。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劳动的论断,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培育城市伦理精神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尊重劳动就要尊重一切形式的劳动、尊重一切为社会作贡献的劳动者。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不论哪种形式的劳动,都是人类历史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容和推动力量,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企业管理者、专家、教授、工程师、工人、农民、营业员等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他们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都是光荣的,也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雨果曾说过:“未来将属于两种人:思想的人和劳动的人。实际上这两种人是一种人,因为思想也是劳动。”另外,在当前各大城市塑造城市精神的实践中,特别要提倡尊重、善待民工。民工的辛勤劳动,改变了城市的面貌,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促进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应该得到尊重,也必须得到尊重。劳动光荣的价值观还包含着热爱劳动的要求。卢梭说:“劳动是社会的人不可或免的责任,任何一个公民,无论他是贫或是富,是强或是弱,只要他不干活,就是一个流氓”。[9](P249)只有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劳动、劳动神圣的良好风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有不竭的动力之源,人的全面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应当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价值理念。
(6)敬业精神
在现代社会,职业劳动或履行岗位职责是劳动的主要形式。敬业精神就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忠诚和热爱,是集职业理想、职业信念、职业态度、职业情感等于一体的品德、境界。它不仅体现为人们的职业素质、职业精神,折射出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还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化,因而是支撑现代社会的精神支柱之一。敬业精神的基本要求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传统,许多思想家很早就提倡敬业精神。孔子称敬业为“执事敬”。荀子说:“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朱熹则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2003年春天,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全国各地的医护工作者在生死线上忘我工作,无所畏惧,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表现出了可贵的敬业精神。但也有一些人临阵逃脱,置自己的职业责任而不顾;甚至还有领导者玩忽职守,隐瞒疫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敬业精神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在培育城市伦精神中,我们一定要继承敬业守职的传统伦理精神,在全社会、在各行各业培育和倡导敬业精神。
(7)规则意识
全面而良善的规则体系是整个社会文明的标志,遵守规则是人们行为文明的尺度。形成一个普遍、公开、理性、良善的规则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孟子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行为尺度,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和效率的保证。瑞士著名作家阿米尔在《日记》中写道:“秩序意味着内在的空间和自我控制,秩序就是力量”。而在人类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中,秩序是由一系列的规则来保证的。没有规则,便没有秩序,没有文明。社会越是进步,越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合理的规则,坚决维护必不可少的规则。例如,在经济生活中,人人应当遵守诚实守信、恪守合同、平等互利的规则,才能使买卖双方受益,提高经济效率。假如人们互相欺诈,尔虞我诈,坑蒙拐骗,必然最终使人人受损,社会遭殃。在公共生活中,人们普遍遵守敬老爱幼、自重重人,帮助邻里、同情弱者、保护环境、敬业乐业、遵纪守法、服务社会等规则,才能发扬公德,生活文明。规则意识是城市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培养全社会的规则意识,首先是要使人们学习规则,了解规则。在现代社会,规则具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例如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技术规则、公共生活规则、交通规则、市场规则、比赛规则等等。了解各种形式、各个方面的规则还不够,规则意识还包括具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自觉地严格按规则行事,从内心树立规则意识,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当前,我国城市整体的规则意识不容乐观,许多人不以违反规则为耻反以超越规则为荣。如经济生活中制假售假、坑蒙拐骗、偷税漏税、违法乱纪,社会生活中,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讲秩序,乘车不买票不排队,行人乱闯红灯,驾车冲逼行人等等现象屡见不鲜。规则意识淡薄已经成为我国文明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道德问题。塑造城市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迫切任务就是从各个方面强化社会规则,建立健全法制体系,教育和引导人们自觉遵守规则,培养和提升公众的规则意识。
(8)生态意识
当今世界,生态环境正受到破坏,环境污染、资源减少、土地流失、物种灭绝、温室效应等正严重威胁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一种“普世道德”。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杭州、昆明、青岛等我国的许多大中城市都提出要把生态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目标。十六大报告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现代化和建设小康的过程中,自觉维护生态平衡,形成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培养人们自觉的生态意识。生态意识是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精神,是现代社会中人们的道德水平的试金石,应成为小康社会中社会成员必备的精神素养。现代生态伦理学创始人利奥波德指出:当一件事情有益于生物共同体的完善、稳定和美丽时,它是正确的;当它趋向于相反结果时,它就是错误的。培养全社会的生态意识,要求我们自觉地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在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时维护的是全人类及其子孙后代的利益,绝不能以盲目损害环境、浪费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培养个人的生态意识,要求我们以人类特有的道德自觉态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重视自然界的权利和内在价值,尊重地球上的生命形式的多样化,爱护各种动物和植物。
三、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途径
城市伦理精神只有转化为人们的自觉信念、理想和追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道德和意志,内化到个人心理意识、言论行为之中时,才能对人们的意识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作用,成为一种心理定势和行为习惯。这就需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借助道德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唤醒和激发人们内心世界中追求真善美的道德精神。从美国著名历史学家H·S·康马杰的《美国精神》一书中可以看出,美国从19世纪初即从学校教育、公共舆论、行业规范等各个环节始终不渝地进行勤劳、仁爱、荣誉、克制、正义、忠诚、爱国、宽容等道德教育,从而确立了美国社会的现代伦理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在此过程中培育城市伦理精神有着许多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良好条件。
伦理精神有其自身的特点。如前所述,伦理精神是一种人伦精神和内在德性,追求的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人性的至善至美。与政治的、宗教的精神相比,它不是以权力为本位或以神为本位的,而是以人为本位的。城市伦理精神具有自觉性、方向性、主动性、开放性、选择性。只有当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将其自觉地转化为道德意识、道德习惯和道德品质,并进一步外化为道德行动时,它才趋于社会化、大众化、普遍化。因此,培育城市伦理精神不是通过说教、行政命令就能达到目的的,必须以人为中心,最大限度地贴近人们的现实生活,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下而上地进行。具体来说,应当立足于当代社会变化的实际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培育城市伦理精神:
(1)推动城市社区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
城市精神根在社区,建设文明社区是当前各大城市塑造城市精神、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实践活动。培育城市伦理精神也应立足于城市社区,把推动城市社区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一个重要途径。“社区”(community)这一概念首先是西方学者提出来的。德国学者斐迪南·藤尼斯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为“社区”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社区是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紧密、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10](P5),藤尼斯的这一定义中不难体会到,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本身就具有一种和谐的人伦精神,其成员也具有普遍的德性。但是,就目前我国的城市社区来说,随着建立市场经济后社会道德状况的变化,近几年人口流动的加速,大多数城市的社区文明水平都不尽人意,居民的认同意识、公德意识、互助意识、环保意识等都比较薄弱。另外一方面,由于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速,随着居民个人之间以及家庭之间的交往日益减少,城市社区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层组织,在城市文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城市社区作为塑造城市精神的载体,通过城市社区这一渠道培育城市伦理精神,不仅具有强烈的现实紧迫性,还具有多方面优势。例如,城市社区具有较好的硬件设施和受教育环境;居民的知识水平相对较高且居住较集中;流动人口的存在有利于城市伦理精神的辐射。当前,全国各大城市大力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各级党支部和居委会有组织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许多社区呈现出了优美、整洁、有序、文明的新形象。为进一步培育城市伦理精神,当前应特别注重推动社区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发挥群众的道德主体性。例如,通过在社区中提倡义工志愿为社区服务,培育“劳动光荣”、“生态意识”、“仁爱友善”等城市伦理精神,强化居民的文明意识。
(2)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
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和主渠道,在培育城市青少年一代的伦理精神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培育城市伦理精神,应把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途径。当前学校德育或多或少存在着目标定得过高,偏离现实生活,过分强调德育作用的外塑性,不重视发挥学生作为道德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等缺点。城市伦理精神重在实践。通过学校德育培育城市伦理精神,应当做到:第一,选择贴近生活的道德教育内容,使道德教育走向生活,培养学生适应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道德。学校德育应当从小康社会的文明进步着眼,培育面对社会现实的伦理精神。例如,围绕诚实守信、仁爱友善、劳动光荣、生态意识等基础伦理精神,进行学生做人最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使学生具备现代文明人的基本道德素质。第二,道德教育要重视人的内心塑造,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人的自律精神。“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11](P15)城市伦理精神归根结底也是人的理性的自律精神。在学校的道德教育中,首先要尊重学生诸如自爱的自然本性,加以规范和引导。使学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自身的内在需要,成为道德自律精神的身体力行者。第三,要通过广泛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来进行德育,突出实践性的道德教育方法。实践是城市伦理精神的唯一源泉。培育城市伦理精神当然离不开理论的灌输,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广泛、多层次、重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3)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第一要义。但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否是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呢?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新教伦理一直向人们灌输这样一种企业伦理观,即企业的唯一责任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向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这种企业伦理观曾在一段历史时期经自由伦理和市场伦理得到进一步强化,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受到严峻的挑战。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一个“全球协议”,号召企业主动承担各种社会责任,例如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等。企业承担各种社会责任具有双重的意义。就一个企业来说,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心,可以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为自身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这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所认识到。就整个社会来说,企业作为具有道德人格的独立实体,承担除经济责任之外的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有利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仅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整个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推动力量。在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过程中,企业承担和履行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企业道德是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组成部分。企业在经营中遵守道德规范,顾及员工、顾客、供应商、社会团体等的权利,能直接地促进和谐的社会人伦精神的养成。其次,企业关心生态环境,消除环境破坏的行为和产品,有利于员工、顾客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兼顾、生态意识等伦理精神的形成。最后,企业参与解决社会突发事件,以及诸如贫困和失业、吸毒和犯罪、社会的不公正等社会问题,有助于形成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良好环境。抗击“非典”时期,我国的许多企业以群众的生命和社会的需要为重,通过各种方式支援“抗非”第一线,大大弘扬了人道主义、集体主义的城市伦理精神。
(4)扩大“第三部门”在道德建设方面的积极效应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是对包括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和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NPO)在内的各种社团组织的总称。在现代社会,“第三部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潮流。“第三部门”的存在可以解决许多政府和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社会问题,这不仅表现在提高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增加就业机会,填补政府资金不足,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等这些问题上,还表现在它发挥职能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上。“第三部门”所产生的积极的“道德效应”主要是由它的特点决定的。“第三部门”关注的往往是社会公共性的问题和人类共同性的问题,比如贫困救助、保障公益、贸易公平、环境保护、反对歧视等等。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一般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或人类的共同利益,因而容易唤起人们向善的内在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由于它的公益性、民间性、志愿性,“第三部门”能够减少市场机制的负面效果,超越政府机构的官僚作风,因而能够真正树立起可信的道德榜样,弘扬高尚的伦理精神,增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举例来说,中国青年基金会通过实施“希望工程”,动员全社会力量救助了20.9万贫困地区的孩子,推动了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国青年基金会作为民间组织,其效应还在于它在维护贫困农户的后代受教育的权利中,弘扬了正义公平的伦理精神;同时,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人们的仁爱友善精神和互助行为也得到了充分地发掘与弘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中国的“第三部门”的规模和作用必然会逐步扩大。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对道德产生双重作用的状况下,我们应当特别重视“第三部门”在道德建设方面的作用,把它作为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重要途径。这需要我们给与“第三部门”发挥作用的广阔空间,因为“第三部门”发挥其社会职责的过程也是推广其价值理念的过程,也是培育城市伦理精神的过程。另外,“第三部门”自身也应当提升自身道德形象,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成为名副其实的公益性组织,切实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
(5)通过大众传媒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培育城市伦理精神,大众传媒的作用不容忽视。现代社会,传媒无所不在。从过去的报刊、广播、电影,到现在的电视、网络、手机短信,传媒渗透到政治、经济、生活、艺术的各个方面,使人们身处于一个传媒的时代,难以摆脱传媒的影响。大众传媒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而且主导着社会的舆论。社会舆论本质上就是对一些事实的道德分析和道德评价。大众传媒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的影响和对社会舆论的主导对于城市伦理精神的培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现代大众传媒应当发挥其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联系密切的优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呼唤公众的内在良知,营造有利于社会公德与市场道德的舆论环境。正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所提出的,大众传媒“要发动群众参与,对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展开讨论”。一方面,对各种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抨击,揭露其中所蕴含的错误的价值观念,激发人们自觉提升精神境界的动机;另一方面,引导人们看到蕴涵在好人好事之中的德性价值和社会伦理价值,促进人们的道德认同感,大力弘扬城市伦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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