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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911(2009)03-0005-05
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科学发展观,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环节;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经历了从性质变换、对象拓展到工作要求更新的发展逻辑。
一、邓小平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论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它的任务主要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
我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性质的这一变化,首先是由邓小平提出的一个新论断所确定的。1979年,邓小平根据我国历史条件的变化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1]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2]
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的变化主要体现为从阶级联盟向新的政治联盟的转化。
在革命战争时期,统一战线由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的联盟、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可以团结的非劳动者的联盟构成。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阶级状况发生根本变化,在我国存在几千年的剥削阶级及剥削制度被消灭,统一战线内部结构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为基础的广泛的政治联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全面分析了我国阶级状况所发生的变化。邓小平指出:“在这三十年中,我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农联盟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和发展。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了重要贡献。……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心向祖国,爱国主义觉悟不断提高,他们在实现统一祖国大业、支援祖国现代化建设和加强国际反霸斗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3]正是鉴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后国内阶级状况所发生的这些根本变化,统一战线的性质实现了从阶级联盟向新的政治联盟的转化。
鉴于新时期统一战线政治联盟性质的变化,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方针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即从处理阶级矛盾转化为各种政治力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协作和民主协商。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势。……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在当前新的长征中,在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引下,实行互相监督,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对于增强和维护安定团结,共同搞好国家大事,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们党的执政党的地位,……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我们热诚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主义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4]
1982年1月,胡耀邦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一定要同党外朋友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同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胡耀邦进一步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爱国人士的合作。”在原来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基础上增添了八个字,凸显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种政治力量的社会主义协作和民主协商性质。
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确立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进一步明确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1986年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的报告时指出,各民主党派都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同中共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1989年12月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意见》进一步规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建议的宪法修正案,在中国根本大法中庄严地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还进一步明确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帮助民主党派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支持他们开展各种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明确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领导等。
所有这些判断,都基于邓小平对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的新的论断基础之上。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拓展
世纪之交,面向新世纪的我国统一战线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我党统一战线理论有了新的发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统一战线的最重要贡献在于拓宽了统一战线的对象和群众基础。这是由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所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当时的新历史条件主要有:其一,多党合作得到加强和扩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其二,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出现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随的新的经济组织和利益群体;其三,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港澳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凡此种种,更凸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样性存在和发展的特点,为统一战线对象和群众基础的扩大奠定了历史和现实前提。
为切实反映这一新历史条件,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概念。江泽民同志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5]以后,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这一概念再次作了界定。十六大报告指出:“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6]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上则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增列为爱国统一战线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正在进行的伟大而艰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努力奋斗。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概念的含义和特征,对于加强新世纪我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含义和特征,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目标;有利于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这一统战工作的主题,增强我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调控力;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其一,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大团结大联合的对象,尤其要认识到,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社会阶层中的大多数是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而富起来的,他们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力量,应该受到尊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就要本着“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树立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做到爱国、敬业、守法,同时引导他们“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帮助更多的人走上富裕之路。
其二,要研究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状况,高度重视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调整,针对不同社会阶层的具体状况,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真正团结起来。在当代中国,随着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的调整,各社会阶层不断分化重组,利益关系日益复杂;而具体利益的差异,必然导致人们愿望和要求的不尽一致,从而一项措施或具体政策的出台,往往很难使所有人受益;同一个人或同一阶层的人,也很难在改革中始终受益,难免有时满意有时不满意。如何针对不同阶层不同时期的不同思想,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及时调整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是落实“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其三,要着眼于大多数,把大多数人的利益、愿望、意见和情绪作为我们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增强我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调控力,扩大党的发展空间。在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必须随时适应执政环境的变化,全面联系社会的发展。为此,一要将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各类新兴社会组织,尤其是各类社会经济组织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当前特别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填补党的基层组织的空白点,把党组织的触角伸向全社会。二要面对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全面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先进性教育,引导党员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中发挥积极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落实。三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总体受益原则和总体承受能力原则的支配下制定每一项方针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在兼顾各阶层利益、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的过程中为国家为社会作贡献。四要开辟和畅通各界群众表达意见的民主渠道,逐步完善社会利益调节机制,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把各方面的利益和愿望都引导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上来。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概念的提出,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统一战线对象和群众基础的新拓展。
三、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要求
十六大以后,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党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统一战线面临着新的任务新的要求。
在2006年7月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并说,我们的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要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的优势越得到发挥,团结的人越多,我们的力量就越强大,我们的事业就越能更好地向前发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我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对统一战线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这些新的要求,采取新的对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发展我们的事业的迫切需要。
科学发展观所开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视野,正是对新世纪巩固壮大统一战线所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科学发展观要求新世纪统战工作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整合各方利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其次,科学发展观要求新世纪统战工作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任务,关爱各方人士,凝聚各方人心,以形成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
新世纪统一战线的政策,一要广泛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扩大和巩固团结,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把全民族的意志和智慧,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上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二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处理好多种所有制、多种分配形式及各党派、各民族之间所存在的利益差异和矛盾,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三要发挥统一战线联系面广的优势,发挥桥梁作用,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与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流,联系友谊,沟通感情,寻求共识,化解隔膜与障碍;并充分发挥海外侨胞智力库和信息库的作用,以侨为桥,推进两岸的交流和合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早日实现。
再次,科学发展观要求新世纪统战一正作必须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发展的政治基础。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统战理论的发展
回顾改革开放30年来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逻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逻辑是完全一致的,统一战线理论本身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只有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高度,才能深刻洞察改革开放30年来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脉搏。
首先,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践基础,同是对我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科学概括,突出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源性;突出了理论发展的开放性。当代中国的丰富的改革开放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发展的源泉和基础,也是我党统一战线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源泉和基础。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性质变换、对象拓展和工作要求更新的三个环节无不是以我国社会状况的变化、改革开放实践的深化以及社会发展目标要求的更新为前提和基础的。所有制改造完成以后国内阶级状况所发生的根本变化推进统一战线性质实现了从阶级联盟向新的政治联盟的转化;新世纪新历史条件的形成扩展了统一战线的对象和群众基础;十六大以后我党提出的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为统一战线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其次,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遵循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样的发展脉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逻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是在历史发展不同阶段,根据不同的实践需要和所要解决的不同问题而形成的理论形态,既一以贯之、承前继往,又与时俱进、启后开来。胡锦涛同志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不断探索和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回答上述三大问题的一以贯之而言,坚持和丰富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因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发展的三个环节正是紧紧围绕这三大问题而展开的。其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的新论断是在探索和问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前提下对社会主义时期统一战线性质的探讨;面对新世纪江泽民对统一战线对象和群众基础的新探索是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一问题而展开,是党建理论的具体化和深化;而从十六大到十七大我党统一战线理论的新发展则是从统一战线建设这一角度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作出了深入回答。
再次,从性质转换、对象扩展到工作新要求的提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发展的三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从一个侧面体现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三者之间的关系可概括为原创性理论与传承性理论的关系,即邓小平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源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是邓小平理论的传承和发展。同样,邓小平提出的有关新时期统一战线新性质的论断也具有原创性,从根本上奠定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建设原则,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和工作方针的制定指明了方向。以后,无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统一战线对象和群众基础的拓展,还是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对统一战线新要求的提出,都是邓小平新论断的传承和发展;没有对新时期统一战线性质的新确定,就确定不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对象和群众基础的新拓展以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同时,新时期统一战线对象和群众基础的新拓展以及统一战线工作新要求的提出则是对新时期统一战线新性质的具体落实和进一步确定。
收稿日期:2009-04-09
标签:邓小平理论论文; 中国民主党派论文; 科学发展观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领导理论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统一战线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