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决定因素理论分析_决定论论文

认知决定因素理论分析_决定论论文

试析“认识的决定因素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素论文,试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对认识史上的单因素决定论和双因素决定论作了剖析。

关键词 认识决定论 单因素决定论 双因素决定论

在人类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哪些因素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各哲学流派说法各异,有单因素决定论,也有双因素决定论,究竟哪一个更为科学,本文从认识史角度试作阐析。

一、认识的单因素决定论

在人类的认识史上,只承认人的认识是由一种因素决定的,叫作认识的单因素决定论。这个理论有两个分支,一个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决定论,另一个是唯心主义的认识决定论。

旧唯物主义只承认“外部自然的优先地位”,抹煞了主体及其活动在认识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它并不否认认识活动要由人来进行这一浅显道理,但是由于缺少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和视野,“从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着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1]因而他们所理解的人始终只是自然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历史活动的主体。这一特征非常明显地表现在对于认识主体“反映”特性的机械理解上。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都狄德罗把人脑看成能在上面留下印记的一块蜂蜡,拉美特利把人脑比作银幕,认为认识是事物在人的“脑髓的幕”上的反映,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则有“镜水之于形接”的说法。这些都是把人理解为自然存在物,与培根的“白板说”相类似,认为人脑是一块“白板”,外部对象作用于人,产生相应的知觉和观念,犹如照镜子一样,从而把认识看作是完全静止的、被动的反映过程。基于以上原因,旧唯物主义也就不能揭示认识对象的实质。费尔巴哈说:“凡是你所看到的,没有经过人的手和思想接触过的,都是自然界”。[2]这样的自然界与主体的能动作用、与人的实践活动无关,这样他只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3]根据马克思这一思想,一种外部事物成为对主体的对象性活动有意义的客体,不能单方面规定即不能仅仅因为它是客观存在,同时要由主体同它的具体关系来规定。事实上,认识客体是在人们变革自然与社会的实践中历史地确定的。人的实践活动尚未能触及的物对象,还只是可能的潜在的认识对象,只有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的那部分客观对象,才实际地成为人的认识对象。

由上述原因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旧唯物主义不能揭示认识过程的基本机制,而把认识过程单纯地理解为外部对象作用于人的结果。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者霍布斯说:“一切观念最初都来自事物本身的作用,观念就是事物的观念。”[4]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霍尔巴赫说:“如果我们的感观并没有被触动,我们就没有感觉、知觉和观念。”[5]显然,他把认识理解为以被动态势出现的消极观察或随机摄影过程,费尔巴哈说我们的“我”只是因为受客体的影响才认识了客体,马克思批驳说,我们的“我”因为自己对客体的影响才认识了客体。一字之差却一语破的揭示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本质区别,揭示了人的认识过程的能动性。

对认识的单因素决定论的另一重要分支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唯心论者认为,我们的思想认识不是从实践中得来的,而是上帝给予的。笛卡尔认为,我们的心中有一个无限完满的“上帝”观念,这是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神明观念”。这个极完善的上帝观念又不可能由我产生,因为我是不完善的,上帝观念是完善的,完善的东西是不能由不完善的东西所产生,他必须由完善的东西所产生,世界上完善的东西只有一个,即上帝。由我心中的上帝观念的存在便可推知上帝的存在。实际上笛卡尔在这里又重复了安瑟伦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因此,笛卡尔提出“天赋观念论”,认为人的认识不是后天的经验与实践,而是天赋的。他说:“我们不应当把这些意念归诸由研究得来的认识之列,因为它们是与生俱来的”[6]他进一步指出,“天赋观念”是真理,是无可怀疑的,因为它“清楚明白”。他用认识的“清楚明白”来确定认识的真理性,势必陷入自以为是的主观唯心主义。

18世纪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贝克莱则提出一切观念都是纯粹主观的东西。如果说,旧唯物主义从客观出发,忽略了认识的主观性,而贝克莱则相反,完全是从主观出发,否认了认识的客观性。他片面强调感觉的相对性、主观性,根本否认感觉所包含的客观内容,以感觉的纯粹主观性来否定外界事物的客观实在性。由夸大感觉的相对性陷入相对主义,从相对主义走向主观主义。他攻击洛克的物质实体说,他说:洛克所说的物质实体是一种迟钝的、没有感觉、不能思想的实体,既然物质是迟钝的,那么它就不能成为一个作用因,即不能成为产生观念的原因,没有知觉的东西不可能成为知觉的原因。主观唯心主义认为认识是主观自生的,“吾心便是宇宙”,“存在就是被感知”。

在攻击唯物主义的实体说的同时,贝克莱承认上帝和心灵两种精神实体的存在,它们是我们一切观念的源泉,但我们对它们却没有观念,只能有一种意会或理会。这样他又陷入了神秘主义。

黑格尔的认识论是思维与存在具体同一的认识论,尽管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但在认识的决定因素问题上仍然是唯心的,他认为人的认识不是来源于实践,而是绝对理念实现自身的一个环节。他所说的“实践理念”,仍然是一种精神性的劳作,是他那个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链条,而不是感性的物质活动。一切客观唯心主义者都把客观精神作为世界的本原。

黑格尔突出了人的认识的主观能动性,旧唯物主义强调了客观对象的作用,各执一端,马克思科学地考察了人类认识的发展史,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的合理思想成果,引入了科学的实践观,从而把认识主体与客体有机地统一起来,创立了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即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二、认识的双因素决定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承认认识的双重决定结构。马克思说:“我的看法是,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7]这里已包含着认识的双重决定因素思想。观念的东西一方面是“物质的东西”,是“移入人的头脑”而产生的某种“等价物”,另一方面又是被人脑改造过的东西。恩格斯在批评自然主义的自然观时指出:自然主义的自然观只是认为“自然界作用于人”,“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因此,人的认识应当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矛盾运动中来加以考察。认识的形成和发展受到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双重制约和影响,一方面是客体的内容和存在方式,一方面是主体的实践活动及在这种活动中的积累和形成的智能与知识结构,二者相互作用又相互规定,相互贯通又相互转化,构成认识运动的现实基础和发展动力。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承认客观物质世界的前提下,以科学实践观的引进为契机解释认识主体及其活动对于认识的影响,从而揭示了认识双重决定结构的实质。列宁在讲到辩证认识的要求时指出:“要真正认识事物”,必须“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像黑格尔有时说的)、变化中来观察事物”,同时,还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8]这说明认识运动应当是反映论与实践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仅坚持反映论的原则,强调客观世界在认识活动中的优先地位,而且坚持实践论的原则,强调主体的能动作用,特别是主体的实践活动对于认识发展的深刻影响。因此,任何认识成果不仅应当理解为外部对象的某种映象、模写,而且应当理解为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的形成的观念上的积极成果。

对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说,反映论原则与实践论原则是不可分割的,二者互相规定,辩证统一。坚持反映论而否定实践论,认识论就要走向形而上学,背离辩证法;坚持实践论而否定反映论,认识论就是滑向唯心主义,背离唯物主义。反映论揭示客体到主体的过程,实践论揭示主体到客体的过程,二者辩证地互相统一,互相贯通。

认识的双重决定结构是深刻理解和把握认识的辩证本性和辩证发展的一把钥匙。

首先,认识的双重决定结构规定了认识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认识具有客观性,不论正确的认识,还是错误的认识,都能在现实生活中,在客观世界中找到它的原型。即使是虚幻的认识,也是对现实物质世界的一种反映,而不是头脑自生的。这种客观性是不言自明的。然而,认识总是在具体主体的主观世界中发生的,这就决定认识具有主观性。列宁说:“感觉是客观世界,即世界自身……的主观映象”。[9]作为特定的、具体的主观来说,它决不能去替别人思考,这种主观性是不能代替的。因此,作为一种认识,必然是经过主体加工过的关于客体的形象、本质及关系等,不可避免地受到主体的社会属性、实践手段、知识结构、思维方法、心理素质等等的影响,主体的这种能动性,也正是认识的内在生命力所在。实际上,在认识发展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运动,正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基本动力。

第二,认识的双重性揭示了任何认识都是从客体到主体、从主体到客体的双向反映,这两个过程是渗透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西方著名哲学家汉森说:“一切观察都渗透理论”,这说明,人在观察过程中接受外部信息,是从客体到主体的过程,但同时,观察过程中又具有选择性,渗透着理性的指导,观察的过程又是主观的思考、探索过程,同时,观察又要以理论物化的仪器、设施为中介,以观察者的经历、知识、文化为基础。因此,一个认识过程包含了从客体到主体、从主体到客体这样多次反复的双向反映过程,这种反映过程是一个辩证的矛盾运动过程,它既不是单纯的被动的照镜子、打烙印、接收信息的单向反映过程,也不是局限在主观范围之内的闭门思过、想当然、纯主观的思维过程。因而,它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反映论是根本不同的。

第三,认识的双重决定结构说明了认识的发展是主体不断逼近客体的过程,是主体不断突破有条件的相对性向无条件的绝对性过渡的渐进过程。恩格斯说得好:“一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象两条渐进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二者的这种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这种差别使得概念并不无条件地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10]这就是说,客观世界是一种永恒的无限发展的存在,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而形成一条绝对的、无条件的发展曲线,而人们对它的认识,关于客观事物本质认识的概念只是主体在特定条件下的有限认识,它不可能与客观现实“绝对符合”,“直接成为现实”,而只是有条件地、近似地反映事物的本质。虽然主体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突破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使人们的认识曲线不断逼进客观世界的发展曲线,但永远不能完全重合。正如列宁所说:“图画描绘着客观存在着的模特儿,这是无条件的”,但“图画的轮廓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11]任何具体的认识成果都具有近似性,而不可能成为永恒不变的绝对真理。在科学史上通常被人们视为真理的理论,往往是由于其本身概率极高而应用范围极其广泛罢了。随着实践的发展,它将会被概率更高、内容更全面深刻而适用范围更广的理论所取代。事实上,人类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到深、由一个方面到多个方面、由局部到整体的不断深化的过程,人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握事物的一切方面、联系和中介,以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性,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往往要经过几次、几十次乃至几百次的失败,才能获得。

注释:

[1][3]《马克思选集》第1卷,第50、16页。

[2]《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第592页。

[4]《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第92页。

[5]《自然的体系》上卷,第100页。

[6]《哲学原理》第4页。

[7]《资本论》第1卷,第24页。

[8]《列宁选集》第4卷,第45页。

[9][11]《列宁选集》第2卷,第117、135页。

[10]《马恩选集》第4卷,第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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