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北省电力限公司保定供电分公司 071000)
摘要:随着国家电网企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财务集约化管理的目标要求,营销与财务系统的集成运行成为必然的趋势。本文主要针对供电企业营财一体化项目进行研究,阐述了营财一体化实施背景及其基本概况,同时分析了营财一体化对供电企业电费资金管理的影响,并对一体化运行实施过程中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关键词:营财一体化;供电企业;电费
一、引言
电费是供电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供电企业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因此供电企业应该将电费纳入重点管控领域。目前,多数供电企业的电费账务管理由财务部和营销部共同负责,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电费资金总体回收情况,即应收、实收电费的总账核算、计提相关电费税金,借助财务管控系统防范内外部财务风险;营销部门负责每一户电费抄表、核算和回收业务,采取“三集中”模式:集中核算、集中发行和集中到账,营销部使用SG186系统基本实现电费管理的安全可控。
由于营销部和财务部管理口径不一致,两个部门各司其职,两个系统资源相对独立,因此极易造成财务部和营销部电费账务数据的不一致,增加了对账工作的难度,二者出现差异时不利于迅速查找和解决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电费数据信息在营销部和财务部分别传递,容易出现时间上的脱节,从而造成两者业务处理不同步、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可以建立“营财一体化”系统,实现财务管控系统和SG186系统的对接,实现两系统之间电费账务数据的自动集成和共享,并使两系统的电费账务数据实现同步化,便于及时发现电费异常,提高电费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现状
2.1 营销和财务系统手工操作,工作效率低
长期以来,财务管控系统和SG186系统之间缺乏统一的数据库来连接,营销部通过在SG186系统每日手工导入银行对账单,逐条对收费处各笔解款记录进行到账确认,确认企业实际收到的电费金额;财务人员依据银行对账单进行手工录入凭证,确认预收数额,根据186系统相关数据确认应收数额,再以SG186系统到账确认金额为依据冲减预收和应收,以此确定用电客户实际缴费情况。
2.2 系统间数据处理不同步
SG186营销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电费数据保持一致是国家电网企业对各供电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电费管理的基础工作。财务管控系统和SG186系统的相互独立,可能会出现用电客户缴费后,SG186系统已经进行销账处理,但是由于银行未能及时录入收款信息导致财务管控系统中该项收入不能及时入账;此外,用电客户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费后,由于客户未及时持缴费单据到营业厅进行销账处理,SG186系统中不能及时体现该项收入。这都会导致营销系统和财务系统数据的不一致,不利于相关人员对电费数据进行实时的监督和管理。
2.3 银行账户余额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由于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的主要职责在营销部门,财务部门每月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总账处理,无法对银行电费回收全过程进行实时、有效监控,可能出现电费上缴不及时等情况,产生电费资金风险,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营财一体化建设的基本概况
3.1 营财一体化的概述
供电企业电费管理营财一体化以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为核心,通过在营销信息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之间搭建起一定的业务流程和处理规则,使营销信息系统中的具体业务处理与财务管控系统中的账务处理建立联系,实现对电费收入的实时监控和集约化管理,以解决两个系统之间重复维护、数据不一致以及信息孤岛的问题,达到营财信息共享的目的,为基层业务工作效率的提高和企业领导经营决策的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
3.2 营财一体化的管理要求
(1)严格遵守营销负责明细核算,财务负责汇总核算的原则。采用集成凭证汇总生成的方式,细化前端业务,建立营财一致的业务和财务处理规范,统一和完善营财账务核算科目体系,实现总账和明细账的对应关系,确保营销业务和账务数据的高度一致。
(2)建立营财数据集成规则,实现营财数据交互。营销系统按照账务核算规则根据业务数据生成账务凭证,集成至财务系统生成总账凭证,实现营销业务数据、营销账务凭证、财务总账凭证的可追溯性。
(3)建立报表数据集成机制。报表集成数据根据“同一数据源”原则,采用“表表集成”和“明细集成”两种方式,主要报表通过“表表集成”,财务个性化应用报表通过账户明细生成。
3.营财一体化业务流程
(1)应收电费管理
应收电费管理指对通过抄录表反映的客户应该缴纳给供电企业的电费及各项发行数据进行的账务管理,不包括违约金、业务费等应收款项。营财一体化后营销部应负责审核并生成应收明细数据及账务汇总凭证,财务部负责生成价税分离的财务总账凭证。
图3.1 应收电费业务流程
(2)实收电费管理
实收电费管理以是否进行到账确认为标志,电费资金到账确认后,在营销系统进行相应处理,将在途资金记录转为银行存款记录。
图3.2 应收电费管理业务流程图
(3)预收电费管理
预收管理是指通过营销系统批处理,将用户原预交款项冲抵当月应收电费及各项加价的账务管理。适用于所以预收客户,但预收费冲减项目不包括业务费。营销部核算人员发行电费,系统自动进行预收冲抵电费操作,电费管理人员进行手工预收冲抵电费操作,包括预收费冻结操作,账务人员进行预收整理,编制预收冲抵凭证。财务人员根据营销集成的记账凭证生成财务记账凭证。
图3.3 预收电费管理流程图
3.4 退费管理
退费是指将客户的预收电费、业务费与多收、重收、重收的资金退还给客户。预收电费退费适用于当客户办理拆表销户后,应客户要求,对结余的预收电费予以退款。营销部门应负责审核、登记、审批、生成退费明细数据及记账凭证;财务部负责审核、审批、退费,生成财务总账凭证。
3.5 非自动凭证管理
非自动凭证指不经过业务流程自动生成,包括银行利息、手续费、上划款、临时接电费超期费用转收入、科目之间的调账等。生成的凭证包括收款、付款、转账凭证。营销部对非自动生成凭证的业务应手工生成明细数据及账务汇总凭证;财务部应根据营销部数据生成财务总账凭证。
四、营财一体化对电费资金管理的影响分析
4.1电费信息数据来源一致性
营财一体化实施后,SG186系统当天所有的电费业务数据在24点自动集成至财务管控系统,生成核算凭证,这保证了电费数据来源的一致性。SG186系统和财务管控系统的数据能够真正实现实时共享、完全一致,避免了因时间差异造成营销与财务数据处理的不同步、业务处理不一致的问题,有助于二者更准确的掌握电费数据的动态信息,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完整的电费信息,促进电费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化。
4.2实现电费核算和对账的自动化管理
通过在SG186系统中电费数据的实时集成,应收、实收电费和其他相关凭证能自动在财务管控系统中生成,避免了财务人员重复的账务处理。此外,通过SG186营销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中的科目汇总表可以实时核对双方各电费相关科目余额,减轻了人工对账的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3规范电费业务处理
通过电费数据的实时集成,可以对SG186营销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行统一,完善两个系统的业务流程和权限配置,以确保每项操作都有章可循,此外,能够实现两个系统数据的互相约束,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利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实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4.4利于对电费风险进行更好的监控
实现营财一体化后,电费数据自动集成,财务部门可以通过管控系统对每天的电费回收情况,企业未达,银行未达,银行账户余额等信息进行全面了解,便于对欠费用户进行账龄分析和电费异动分析,提供电费异常信息预警,及时督促营销部门回收电费,实现电费管理从事后管理向日常监控的转变,提高电费资金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避免坏账风险。
五、营财一体化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5.1营销财务电费银行账户的统一
因为SG186营销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是按银行账户设置接口,每个银行只能保留一个账户,因此原有的部分银行电费账户需撤销,这样以来不仅将增加营销抄收人员的工作量,也将引起部分用电客户的不满甚至投诉。
5.2加强营财人员的培训
营财一体化的实施消除了部门之间的壁垒,使企业形成了新的电费信息处理模式,因此在营财一体化系统实施过程中,应该从企业整体经济利益出发,加强跨部门合作和沟通,加强对财务管控系统和SG186系统相关人员的培训,尽快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逐步实现相关人员从核算职能向管理职能的转变。同时,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培训,制定有效的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促进营财人员尽快适应新的业务流程和模式,提高工作准确性和效率。
5.3营销与财务人员的权责界定
电费管理工作是一项营销部与财务部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营财一体化实现后,SG186营销系统与财务管控系统的电费数据虽然能够自动集成,但是系统上线前应界定好人员职责权限,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权限,梳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避免出现由于系统集成差错或者数据不一致情况时两个部门无人解决的情况。
六、结论
“营财一体化”的实施能确保电费资金收入集中核算,电费凭证自动生成以及电费资金风险实时监控,使电费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化和有序化。此外也能够达到供电企业电费信息完整共享,从根本上解决营销和财务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供电企业的电费管理水平,为电网企业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作者简介:
霍艾莉生于1978年,现工业技术工程专业工程师,A级电力专业评标专家,河北省电力公司技能类后备人才,从事电力营销工作20年,主要研究业扩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业务报装手续的简化,用电服务信息化研究,电子档案的研发,以及用电营销优质服务的提升。
论文作者:张晗,霍艾莉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9
标签:电费论文; 系统论文; 财务论文; 凭证论文; 数据论文; 账务论文; 业务论文; 《电力设备》2017年第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