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90年代以来先锋诗歌中“个人写作”的概念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锋论文,诗歌论文,概念论文,年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170(2013)03-0038-09
一、神秘莫测的“个人写作”
自1990年代以来,“个人性”以及与此相关的“个人写作”或“个人化写作”成为先锋诗歌批评中的关键词,人们争相议论“个人写作”的意义,仿佛当代诗歌由此跨上了新生之路。
笔者一直觉得“个人写作”作为一个诗学命名,好也罢,孬也罢——除了极为特殊的集体写作之外,哪里有一种写作不是“个人”的?这不过是某些诗人和批评家对自我创作立场的一种个性化彰显罢了。任何人、任何一个文学群体都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创作需求来命名的,尽管这种命名在理论上可能经不起推敲,就像有人宣告“人死了”、“文学死了”一样是大可不必太较真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对所谓的“个人写作”一直保持缄默,即便在原本还着重于诗歌艺术性的“个人写作”慢慢滑向诗歌外在环境的“主题性”写作,甚至是政治性写作时,依然觉得这是诗人们和部分诗歌研究者的个体行为。每个人都拥有选择自己诗歌之路的权利,特别是在中国新诗近百年跌宕起伏的历史中,这一段的诗歌历史还是值得珍视的,虽然依旧有着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毕竟诗人与理论家们不必再跟着外在的指挥棒起舞,不必再众口一词地表决心了,可以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自由地探讨一些创作上的理论问题。实际上,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想说的话,比什么都重要。
然而,没有料到的是,那么多的诗人、理论家们自觉不自觉地逃避这种自由,借着早已变了味的道义、责任等名义,逃避文学上本该更为多元化的自由,纷纷地往道德“一元化”、政治“一元化”上靠拢。“个人写作”就是这样的一个诗学概念。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面对创作理念与诗学观念的一次大倒退,诗歌理论界非但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警觉,反而欣然接受。其主要标志是,现在绝大多数研究1990年代先锋诗歌的诗学专著、文章,包括一些教材都是用“个人写作”来描述、总结这一段先锋诗歌的创作历史与特色的,诚如有研究者所总结:“个人写作”由于“明确标示出90年代先锋诗歌和此前诗歌的本质性差异,因此得到了多数诗人和诗论家的共同首肯”[1]。
这个被“共同首肯”的“个人写作”,果真能把1990年代的先锋诗歌从“此前诗歌”中独立出来,而且这种独立还不是一般的独立,是有着“本质性差异”的独立吗?如果是这样的,那么这里所说的这个“本质性差异”是什么?
如果把自1990年代以来所发表的有关“个人写作”的文章大致通读一遍,就会发现所谓的“本质性差异”是不存在的,因为别说与“此前诗歌”相比有什么“本质性差异”了,就是这个人所说的“个人写作”与另一个人所说的“个人写作”都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所谈到的“个人写作”也不一样。也许在中国新诗史上,没有一个诗学命名像“个人写作”这样神秘莫测了。不要说局外人容易望文生义,就是局内人——那些专门从事先锋诗歌研究的学者也是雾里看花,众说纷纭。
更有趣的是,谈论者们所持有的立场、观点明明不一样,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还是针锋相对,不能兼容的,可彼此似乎都浑然不知,视而不见,把原本不是一回事的东西都搅混到一起谈得热火朝天,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而焦灼的态势。但事实是,不同研究者口中所谈论的“个人写作”根本就不是同一个语境中的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有的人倡导“个人写作”是出于社会需要的考虑,有点类似于文学救国的味道;有的人对“个人写作”张开臂膀,是出于文学与意识形态彻底决裂,文学回归到文学本位的考虑。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文学思路:一个是文学工具论,一个是文学本体论,这两大对立的主张根本不可能共存于一个话语体系之中。而目前的现实是,这对“冤家”和平共处于同一战壕,这个战壕的名字就叫“个人写作”。这种荒唐的现状说明“个人写作”这个术语虽然被大量地投入使用,但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自始至终都是含混不清的,使用者基本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来随意使用的。
对一个诗学概念的理解、接受出现如此分歧的状况,应该说也是事出有因的。“个人写作”这个命名本身就容易把人引入歧途。一提“个人写作”,立即就有“集体写作”浮上脑海,即这个诗学命名格外会令人先入为主地联想起彻头彻尾的“个人化”。换句话说,即便有一种理论是反“个人化”的,但它如果使用的是“个人写作”这个名字,那就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它反“个人化”的那一面。如果再不细读文本的话,就更容易让那些原本是持“个人化”立场的人,错把反“个人化”立场的人引为同道了。其次,“个人写作”并不是事先把方方面面的理论问题都考虑周全了才提出的一个理论主张,而是面对1980年代末期所发生的那场猝不及防的政治转变,而萌生出的一种朦朦胧胧的创作对策。也就是说,大家是先有了一种与“现实”相抗衡的本能冲动,之后才在这种冲动中寻找、调整策略的,这也在理论上决定了“个人写作”的内涵是不可能整齐划一的,只能是一个大致的轮廓。最后,在1990年代前半期的时候,“个人写作”与“中年写作”、“知识分子写作”基本上是一回事,彼此是可以混用的,可很快“个人写作”就在理论上取代了“中年写作”和“知识分子写作”,而且取代的过程中还由早期局限于几个人的“圈子”趣味,演化成了1990年代最为重要的诗学命题,而这其中的必然逻辑线索,即“个人写作”与“中年写作”、“知识分子写作”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则是模糊不清。
以上这几点就决定了“个人写作”不是一个好谈的话题,它头绪繁多,不管是谈论者还是使用者都是沿着自己的“个人化”思路前行的,不怎么注重从理论上来达成共识。面对这样的一个难题,本文所能够厘清的似乎也只有如下几点:一、诗歌研究界自1990年代以来到底存在着几个版本的“个人写作”?二、每一个版本的“个人写作”所包含的内容是什么?三、哪一个版本的“个人写作”占据着最强势的位置,并构成了目前权威“个人写作”版本的胚体?
二、阐释向度一:从个体、私人到政治的“个人写作”
由于“个人写作”这个术语最早出现在小说界,主要是指作家在创作中把笔墨主要集中在对个人经验的挖掘上,具有“私小说”的意思,所以当这个术语被引申到诗歌界的时候,有相当多的诗人和研究者都是从这个层面上来理解、接受“个人写作”的:“个人写作”就是一种纯粹的“个人”行为,与其他的一切无关。
在这种“个人”行为的舆论导向中,也存在着两种不容忽视的差异:一种是把“个人写作”彻彻底底地绝对化了,即“个人化”就是私我化。这种倾向以李震的《神话写作与反神话写作》一文为代表:“‘个人写作’的动机是个人的,它不承担任何群体的义务和职责。诗人将在纯粹的个体经营中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个人写作的消费方式是一次性的快餐式消费。这种消费的意义在于消费的质量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程度而不在于重复。”[2]以往担负着崇高使命的“写作”变成了“纯粹的个体经营”,不但与“群体的义务”、“责任”无关,就是与文学自身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了。因为在作者看来,文学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供奉品,而是进入了流通领域的“消费品”,决定其意义的不是文学自身的价值而是消费者的胃口。这种“个人写作”有点类似于当时巴赫金所说的那种“超越官方的思想观念,置身于原有的生活制度之外”[3]的“狂欢”写作。
尽管这种阐说比较有新意,带有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的文化特征,而且在今天看来,这种“超越官方”的思路也不失为一种文学突围的思路,但是在当时把“个人写作”比喻成“消费文化”,特别是“一次性的快餐式消费”,似乎与“个人写作”在1989年后所萌生的那种特定的严肃语境不合,所以不能令人接受。随后不久就有肯定“个人写作”的研究者,指责李震的上述观点“含糊矛盾而又匪夷所思”,并说这个结论“存在的最大弊病,是望文生义式地理解了实际上具有历史具体性和策略性的诗歌中的个人写作”[4]。显然对李震把“个人写作”拆解成小商小贩的“个体经营”表示了不满。这当然不是某个研究者的个人观点,当时的整个诗歌界都是不怎么接受这种看上去带有“嬉皮士”风格的观点的。
另一种情形则是从隐秘的“私人”角度来解读“个人写作”的,如程光炜把“个人写作”称为是一种“诗人的私人札记”:“在现代社会,人们不关注公众的利益,每个人只关注自己,这好像是人性的沦落,其实社会到了关注个人的历史阶段,‘现代性’就开始了,或说个人的写作活动就开始了。像孙文波、肖开愚、欧阳江河、张曙光等的写作,就具有私人的特征”[5]。倘若说李震是从文化、文学的解构,即后现代主义的角度来解读“个人写作”,强调的是“写作”已从高高的圣殿跌落到世俗之中,“个人”已经沦落成随风飘落的尘埃的话,那么程光炜则还在捍卫“个人性”,即用“个人性”,也就是“私人札记”来对抗那个“异化”了的现实社会。程光炜的逻辑推演理路是:当一个社会进入到了“现代性”的时候,其标志就是人们开始把关注“公众的利益”的眼光收回到关注“自己”和“个人”上来,“个人写作”就是一种与“现代性”相关的写作。显然,他所说的“私人性”其实就是“现代性”的另一种称谓。在这个大的前提已定的情况下,孙文波、肖开愚、欧阳江河、张曙光等人的写作也就是一种现代主义价值范畴内的写作了。
毫无疑问,程光炜是从现代主义艺术精神的角度切入到“个人写作”中来的,他强调的是“个人”与“公众”的对立,正如他所说,不少有个性的诗人,“其作品只在圈子里流传,而且他们并不以不能进入文学史家的视野为憾。相反,他们相信这比话语化了的‘文学史’更真实,因为它是一种‘生活’”。[6]应该说,程光炜的这个释说视角比李震的后现代主义话语比附更容易被当时的人们所接受,毕竟1990年代的中国在建构与解构、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之间还是更倾向于前者的,况且在西方已得到充分发展了的现代主义,在中国文学领域中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如果能把新兴的“个人写作”与现代主义创作思潮紧密地结合到一起,想必也是有文章可做的。令人遗憾的是,程光炜并没有坚定地守住自己的这个“私人性”即“现代性”的观点,此后一直处于摇摆不定中。
1997年,也就是在说完上述这番话的两年后,程光炜又修正了对“个人写作”的看法。在对1990年代中国诗坛的创作状况进行梳理的一篇文章中,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他在该文中并没有让“个人写作”这四个字直接出现,而是用这样的一段话来代替:“与海子的写作几乎同时,一种政治意味浓厚的抒情诗也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这类诗中也充满着对转变中的时代生活强烈的反应”[7]。程光炜尽管没有直接把这类反应“时代生活”的“政治意味浓厚的抒情诗”称之为“个人写作”,但他在该文中所提到的诗人,王家新、欧阳江河、孙文波、张曙光等都是大家所一直公认的“个人写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诗人,故而可以肯定他所说的这类政治抒情诗就是“个人写作”。
如果说程光炜在此之前主要是从艺术的角度来论述“个人写作”的,即他不注重诗歌作品的社会功用性,那么到了把“个人写作”与政治抒情诗联系到一起的时候,他就开始强调诗歌作品的社会功用价值了。诚如他对“个人写作”价值内涵的确定:“这类诗歌所提出的也是如何在价值沦丧的社会生活中肯定与坚持价值的问题。它与所谓‘国家的守夜人’有极其相似的文化内涵。”[8]无疑,“个人写作”就是一种“坚持价值”的写作,而且这种价值还是有着明确价值指向的,即类似于“国家的守夜人”。对程光炜而言,这种与“政治”相挂钩的阐释方式,似乎也并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在他的另一篇把“个人写作”称之为“知识分子写作”的文章中,他就说“知识分子写作”是受到“当代政治文化深刻影响”的写作,“这种写作,往往带着时代或个人的悲剧的特征,它总是从正面或反面探讨社会存在的真理性”。很显然,这种写作的主要目的就是“探讨社会存在的真理性”,所以他才断言,该写作是要受到“当代政治文化深刻影响”的。
这种逻辑关系其实就说明“真理性”是要与“当代政治”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即这种“真理性”的写作无论如何都是要依附于“当代政治”的。当然,这种“依附”不一定就是顺从,反抗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依附”。但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种写作是离不开“当代政治”之制约的,即诗人原本可以是自由自在的写作变成了一定社会框架内的写作。这也是他说如果“存在着用诗为历史编年的可能性”的话,他愿意用王家新的《帕斯捷尔纳克》一诗来给“时代”进行“命名”[9]。能被当作像“历史编年”一样使用的诗歌,一定是社会功用性大于艺术审美性的,因为它首先要讲清楚这段历史上曾发生了什么事,唯有如此才有资格来给“时代”命名,而这一点恰恰是诗歌所难以做到的。
不管怎么说,程光炜这个时期热衷于从政治角度来阐释“个人写作”的主观诉求还是清晰可辨的。他由早期的“现代性”过渡到了“政治性”,即“政治”成为他切入“个人写作”的理论基点。但是如果就此断定程光炜就是把“个人写作”等同于“政治抒情诗”写作的,似乎又有些武断了,因为在1998年出版的《岁月的遗照》的序言中,他又说:“诗的写作不是政治活动,它竭力维护和追寻的是一种复杂的诗艺,并从中攫取写作的欢乐。”[10]在此强调的又是“个人写作”的艺术性,似乎还有要把“个人写作”从“政治活动”中撇清出来的意思。从程光炜短短几年内对“个人写作”的几番修正中,也不难看出这个诗学概念的复杂性。
三、阐释向度二:从“个人化”到历史、现实的“个人写作”
“个人写作”的第二种阐释向度是,研究者是从政治解放的角度来诠释“个人写作”意义的。持有这个立场的言说者们基本都是把1990年代以前的诗歌,视为背负着沉重的意识形态枷锁、不能按照诗人真实意愿进行创作的畸形阶段,直到“个人写作”的出笼,这把束缚诗人的“锁”才被彻底地打破了。诚如谢冕所说:“90年代最大的完成是诗的个人化。这在中国诗史的总体上看,可以说是对近代以来诗超负荷的社会承诺的大的匡正,也可以说是在日益严重的非诗的意识形态化进程的一个最为彻底的纠正。”[11]
王光明也是从这个意义上来释说“个人写作”的。他说:“‘个人化’不过是拒绝普遍性定义的写作实践,是相对于国家化、集体化、思潮化的更重视个体感受力和想象力的话语实践。它在某种程度上标志了对意识形态化的‘重大题材’和时代共同主题的疏离,突出了诗歌艺术的具体承担方式。”[12]“个人化”的对立面是“国家化”、“集体化”、“意识形态化”,即“个人化”是反对与这一切相关联的创作,它要求、彰显的是不受这一切限制的“个体感受力和想象力”。
很显然,以上两位研究者都是从诗歌与意识形态彻底决裂的角度来肯定“个人写作”的。在他们的言说语境中,“个人写作”中的“个人”就是从意识形态中挣脱出来的“个人”;“个人化”就是彻头彻尾地皈依到“自我”中来。如果说过去的诗人必须要通过对外在意识形态的依附,如再现、讴歌共同的时代主题等才能显示出自我存在的话,那么现在的诗人则要从这些大一统中游离出来,彰显属于自己所独有的那种创作个性。
应该说,持这种观点的人,即诗歌艺术理应与政治意识形态彻底脱轨的人不在少数,特别是“个人写作”早期的时候,多数的人都是从这个层面来理解、接受“个人写作”的。这不难理解:自1920年代以后,中国的新文学就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文学要服从于政治几乎成了创作上的戒条。长期以来深受其害的诗人、理论家们自然对此有着天然的防御心理。从这个角度说,大家在这方面容易达成共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然而,有些奇怪的是,持有这种观点的研究者虽然人数不少,但他们表现得似乎并不那么自信与强势,即在论述自己对“个人写作”的看法时,总要依傍到另一些人的身上,而这些人的观点看似与他们所说的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其实是有着本质性的不同的。
当然,这种“依傍”今天看来与自信不自信是没有太大关系的,主要还是由于诗坛上的状况过于复杂造成的:自1990年代以来,诗坛上有好几种“个人写作”的倡导势力,用艺术来对抗意识形态,就是这其中的一种,而且是较有实力的一种。遗憾的是,这些置身于其中的研究者,似乎一直都没有意识到他们所强调的“个人写作”,是完全不能等同于以王家新、陈超为代表的另一种风头很盛的“个人写作”的。其表现是,他们在论述“个人写作”时,不是有意识地把自己的观点彰显、独立出来,而是尽可能地往王家新、陈超的理论上靠拢。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罗振亚是对“个人写作”探讨得比较多的,而且他的立场是明显站在反意识形态上的,正如他说:“90年代先锋诗歌(就是指“个人写作”,笔者注)以前的新诗皆可视为意识形态写作……等到90年代的先锋诗歌出场,意识形态写作的历史才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诗人们普遍感到真正的自我应该是‘非意识形态化’的个人,真正的诗歌应该放弃诗歌是什么的诘问,真正的个人化应该以‘个人历史谱系’和‘个体诗学’为生命支撑;所以都不约而同地自觉向本质上属于个人的诗歌本体回归,遏制社会抒情,不再为什么写作,不再为既有的秩序写作,不再借群体造势,而注意个人生命体验里潜存的写作可能性探究和开拓,完全按照自己的标准喜好和诗歌观念写作,和集体命名无关。”[13]“个人写作”的出场,能不能真的为意识形态写作的历史画上一个句号,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沿着这个思路——“自我”就是“非意识形态化”的“个人”来构建“个人写作”理论的话,想必是有话可说的。或许中国新诗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纯艺术理论就要发扬光大了。
可惜的是,罗振亚在对“个人写作”概念进行具体研究和梳理时,却完全把他所说的这种“个人写作”,混同于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个人写作”了。正如他在文中的发问:“为什么自我表现风行的20世纪诗歌历史上‘个人化写作’从未被提出,而偏偏直到90年代被王家新、唐晓渡、肖开愚、于坚等人正式倡言后它才翩然莅临?”[14]这段引文的含义是:一、从创作流派上来说,“个人写作”是隶属于“自我表现”思潮的;二、“个人写作”在1990年代的肇始者是王家新、唐晓渡、肖开愚、于坚等人。这两大判断其实都是有问题的。第一个判断不能说是错,但他所说的这个建立在“自我表现”基础上的“个人写作”是他所倡导的那个“个人写作”,而并不是王家新、唐晓渡、肖开愚、于坚等人所说的那个“个人写作”;第二个判断模糊了王家新、唐晓渡、肖开愚、于坚等人之间的界限,事实上这几个人尽管都谈论过“个人写作”,但他们的观点并不能笼统地合并到一起,特别是王家新与于坚之间的“个人写作”更是针尖对麦芒。还有更关键的一点,那就是罗振亚把1990年代“个人写作”的源头完全归结到以上几位那里,就完全把他自己所提倡的另一种“个人写作”给掩盖住了,即原本可以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个人写作”,变成了王家新等人的“个人写作”的附庸。这从罗振亚在给“个人写作”下定义时,明确注明他的这个定义是参阅了李志清的《现代诗:作为生存、历史、个体生命话语的特殊“知识”——陈超先生访谈录》和王家新的《当代诗学的一个回顾》一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来[15]。
也许罗振亚向王家新、陈超等靠拢的本意,是为了使“个人写作”能更全面地反映出诗坛对这个术语的一些研究成果,以此使自己的研究显得更为客观,但由于他没有意识到这两个人所倡导的那个“个人写作”,无论是在精神向度还是价值立场上都是与他截然相反的,这就把原本完全可以与之相抗衡的“个人写作”给消解掉了。同样,在王光明的研究中也存有这样的一种悖论。
王光明对“个人写作”的探讨热情不像罗振亚那么高涨,很多时候他更愿意用“90年代中国诗歌”这样一个中性词来替代“个人写作”。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也是从“偏离了主流诗歌的承诺”角度来肯定“个人写作”[16]的,即他在骨子里所重视的还是诗歌自身的艺术性。但也不难看出,王家新等人所提倡的“个人写作”对他的研究也产生了影响:“写作如何在人类生活中产生意义?诗歌如何回应社会道德和伦理要求,同时又不改变美学语言的性质……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不知道王光明对这些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其实也就是王家新等人所提出的“个人写作”中的核心问题,有什么看法和评价——他不说了,话锋一转,却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90年代中国诗歌的一个值得注意之点,是没有重蹈历史的覆辙:不再是道德化‘代言人’式的抗议和申诉,而是梳理和认识个人面对‘现实’时矛盾复杂的感觉,探索诗歌运用语言破解权力与暴力的可能性。”王光明的这番话也许主要是针对西川的诗而言,因为他接下来是用西川的诗来印证这段话的。他是这样说的:“譬如西川的诗,就越来越重视历史与现实,以及异质事物互破或互相进入的可能性,希望找到一种‘能够承担反讽的表现形式’或‘将诗歌的叙事性、歌唱性、戏剧性熔于一炉’。”[17]显然,尽管他提到了“历史”与“现实”,但并没有直接论述这一点,主要还是从艺术表现形式方面来肯定西川的创作的。
由此足以印证王光明的确更为重视诗歌的艺术技巧。但是由于王光明在这里把王家新等人所津津乐道的“历史”与“现实”等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王家新等人“个人写作”的标志性用词——吸收了进来,尤为重要的是,西川一直是王家新等人视野中的最有代表性的“个人写作”诗人之一,有这样一些背景的存在,王光明上述的这些留有余地的话,也就等于间接地肯定了王家新等人所倡导的“个人写作”并不是一种政治性的、道德代言人式的写作,而是一种着眼于艺术创造性的写作。也许王光明的初衷与罗振亚一样,也是想把王家新等人的一些观点融入到自己的研究之中,或者说试图把王家新等人所说的“个人写作”纳入到自己的言说框架中来,但是由于他们的“纳入”不是站在自己的美学立场和理论基点上坚定地与王家新等人的“个人写作”划清界限,与之形成有力的对峙,而是拼命地往一起黏合。其结果是,自己原本极有价值的声音却被淹没到了王家新、陈超等人的“个人写作”中了。
问题是,这些研究者为何要自觉不自觉地向王家新、陈超等人所提出的“个人写作”靠拢?这就是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诗坛上的第三种“个人写作”的理论模式,它风头强劲,总是以一副真理在握、不容置疑的姿态出现,没有谁能够忽略它的存在。
四、阐释向度三:反对个人、强调主题的“个人写作”
王家新等人所倡导的“个人写作”影响最大,但它其实是所有“个人写作”中最为怪异的一个。顾名思义,“个人写作”欲彰显的就是“个人”,否则就没有必要用“个人写作”这个名字了。然而王家新却偏偏逆水行舟,说什么“‘个人写作’恰恰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的写作。它和文革后人们提出的‘自我表现’有着根本的区别”[18]。无疑,王家新有意识地要与其他研究者口中的那个“个人写作”划清界限。
这样一来就会有个问题产生了:其他研究者的“个人写作”都是围绕着“个人”来做文章的,或者说“个人”是其诗学理论的构建基点,不管是解构的还是建构的莫不如此,那么王家新的这种“非个人化”的“个人写作”是一种什么样的写作?其诗学理论的构建基点是坐落在什么之上的?这是必须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否则也就不能称之为理论了。王家新对此也是有所涉猎的,他说:“个人写作则将自己置于广阔的文化视野、具体的历史语境和人类生活的无穷之中。换言之,它是封闭的,但又永远是开放的。它将永无休止地在这两者之中形成自身。”[19]这段话传达清楚的是,“个人写作”是绝不纠缠于“个人”的一种写作;传达不清楚的是,“广阔的文化视野”、“具体的历史语境”、“人类生活的无穷”到底在“个人写作”中指些什么?如果是什么都指,那也就相当于什么都不指了,就像一句话如果包含了所有的真理,那么这句话也就没有什么具体针对性了。作为一个诗学理论的基点来说,这样的宽泛与笼统显然是不妥的,它无法把“个人写作”的特点彰显出来。但是王家新的行文习惯就是如此,往往是只有观点、结论,而没有必要的逻辑论证过程,这也决定了对王家新“个人写作”理论的研究是不可能逐字逐句进行的,只能从总体上来理解与把握。
阅读王家新有关“个人写作”所公开发表的文章后,会有一个格外突出的感受,那就是他对在中国新文学史上有着特殊历史痕迹,或者说曾给新文学发展带来局限、歧误的一些词,如时代、历史、现实、政治、道德、责任、承担等有着极为特殊的感情——不是说这些词不好,而是说这些词已被污染了——这些被污染的词不加任何界定地反复出现在他的不同文章中,并构成了他所说的“个人写作”的关键词。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的“个人写作”就是建立在这些词语之上的一种写作。试看他在2004年说过的一段话,笔者之所以要引用这段话,是因为这时诗坛有关“个人写作”的论争已基本尘埃落定了,如果说之前王家新所说的一些话可能还带有某种情绪的话,那这时的话就具有反观、总结的意思了:“现在有些人是照一些诗评家对个人写作的一种误解,说个人写作完全脱离了现实,是一种抽屉里的写作,是和现实脱节的。我觉得这是一种望文生义。我们可以联想到个人经验思考一下,作为个人我们能否和社会历史分开?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个人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就在历史之中……所以90年代的个人写作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对社会、对历史的承担。”[20]由此可见,王家新与其他的“诗评家”的确是有分歧的,他认为“一些诗评家”曲解了“个人写作”,把明明是与“现实”紧密连接在一起的,具有承担性质的“个人写作”被错误地阐释成了“抽屉里的写作”。
这样的一种承担性写作——出现在1990年代的承担性写作,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写作?换句话说,为现实、为社会、为历史写作并非是一个什么新鲜话题,“五四”以来的文学为社会、为人生,乃至于后来的文学为政治,都是由这一线索发展、演变而来的。王家新把这样一个早就有了,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占据着新文学主流地位的写作——人们习惯将其称之为现实主义的写作,又重新命名为“个人写作”,这是什么意思?他对这个旧有的命题进行了现代性改造,还是依旧沿着旧话题做着惯性滑行?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关系到“个人写作”的意义问题。
王家新并没有从理论上把“个人写作”与传统的现实主义区别开来。应该说这是理论上的一个大忌,毕竟“个人写作”的构建基点就是传统现实主义的构建基点,建立在相同基点上的理论是很容易混淆成同一种理论的。王家新自始至终不作区分,也许就是把自己的“个人写作”衔接到了现实主义上来,即“个人写作”思潮就是现实主义在中国1990年代的复兴。当然,王家新自己从未这样说过,这就需要回到他的诗学理论中来,以其具体的理论实践来验证他的“个人写作”到底是对传统现实主义的超越还是复归?
王家新的“个人写作”是从对1980年代以来的现代诗歌的检讨开始的:“中国现代诗80年代以来在诗艺、语言形式革新和风格多样化等方面的进展,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付出了他们没有意识到的代价,那就是一种面对现实、处理现实的品格和能力的弱化,甚至丧失。”[21]检讨的结果是,他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实”,即认为这个时期内的诗歌所付出的最大代价,就是淡化、丧失了现实性。无疑,诗歌是否与“现实”相关,是王家新判断诗歌优劣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标准。
“现实”是指什么呢?或者说丧失了“现实性”的诗歌在王家新的眼中呈现出什么样的形态?他说:“多年来在中国现代诗歌写作中占支配地位的,一直是一种非历史化的诗学倾向及‘纯诗’口味。”[22]该处所说的“非历史化的诗学倾向”就是指丧失了现实性的诗学主张,即他认为自1980年代以来占据诗坛主流地位的诗学是“非历史化”的,也就是非现实化的诗学,受这种诗学影响的诗歌就是“纯诗”创作。
“现实性”在“个人写作”中的重要地位再次得到了彰显,可问题是王家新只是反复说“现实”的重要,但又不直接告诉人们“现实”在“个人写作”创作中到底起到些什么作用?或者干脆说,“个人写作”中的“现实性”与“艺术性”到底是什么关系?归根结底,一切的艺术处理的都是这二者间的关系,不同的处理方法显示着不同的创作主旨,但是王家新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却是闭口不谈。所以说,如果想了解王家新“个人写作”中的一些术语的真实内涵,还必须参考他在不同的文章、不同的场合所说的另外的一些话。
与“现实性”最密切的词,无疑就是“社会性”,而且在王家新的言说语境中,“现实性”与“社会性”也常常是互为换用的。他在一篇名为《当代诗歌:在“自由”与“关怀”之间》的文章中,曾经谈到过他对文学与社会性关系的理解:“社会对文学的要求往往不是一种审美要求而是一种道德要求,例如要求诗人肩负起社会责任,要求诗人表达他们‘共同的心声’,要求诗人为时代或民族‘代言’而不是从集体行军中溜掉,等等。”[23]在“审美要求”与“道德要求”之间,社会的天平是偏向于后者的,即社会虽然不反对文学的存在,但它看重的是文学的功利价值。也许王家新说的是一个事实,如果说文学是要往空中飞的,那么社会、现实就是羁绊它的力量。任何一个作家都解决不了这二者间的矛盾,所能够做到的就是选择以谁为重了:选择文学的审美性,那诗人就要选择与社会相对抗;选择文学的道德性,那诗人就得承担起为时代或民族“代言”的职责。
在这两条道路之间,王家新是如何选择的呢?他显然选择放弃文学的艺术性,正如他所说:“实际上一部直接或间接处理政治历史问题的作品,例如叶芝的《1916年复活节》,有可能要比那些苍白的‘纯诗’具有更高的文学价值。”[24]“纯诗”,在王家新的一贯言说语境中就是指脱离现实,在纯粹的艺术技巧中操练的意思。显然,他认为与这类的“纯诗”相比,那些直接或间接处理“政治历史”的作品,有着更高的文学价值。
事实上,王家新的这一判断是有问题的,一首诗歌的价值大小,特别是“文学价值”的大小,并不主要取决于题材,而是取决于艺术技巧的娴熟。换句话说,一首诗歌涉及的题材再重大,如果写得不好,不具有文学性,那也不可能有什么文学价值的。此时谈论文学的王家新似乎丧失了谈论文学的底线,他把一些最为基本的常识性问题都给颠覆了。其实不然,他这种丧失底线的背后正是对他的“底线”的坚持,诚如他的反问:“艺术难道不是为了人民吗?诗人难道不应该忠实于整个民族吗?”[25]今天的诗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使我们的写作成为一种与时代的巨大要求相称的承担”[26]。艺术为人民、诗人忠实于民族,写作要符合于时代的要求,这些不都是我们所熟知的传统现实主义的创作宗旨吗?
由上面的分析、总结不难看出,王家新“个人写作”诗学理论中的关键术语,现实、历史、时代、政治、社会、承担等都并没有什么更额外的含义,依旧是沿着旧传统现实主义的叙事模式运行的。这种“个人写作”关注的不是诗歌的艺术性,而是构成诗歌审美的外部世界。它是一种有关国家、民族、历史的宏大叙事,从根本上说是反个人的。
与王家新的“个人写作”相唱和的人并不少,但多数人的“唱和”是错位的唱和,或某个局部的唱和,真正与王家新“个人写作”配合默契或者说心有灵犀的是以新潮批评而出位的批评家陈超。自称“从未放弃过对‘个人写作’的肯定和身体力行”[27]的陈超,的确对王家新所说的“个人写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如果说王家新对“个人写作”的论述在很多时候还停留在感觉的挥发上,而陈超则把这些“感觉”提升到了理论高度。如针对王家新的“个人写作”对现实政治的强调以及“个人写作并不等于风格写作或个性写作”[28]的观点,他补充说,个人写作“不是个题材概念,而是个个人处理的‘主题’概念。我要反对的是那种将‘个人写作’内含减化的做法。除此之外,还有人将‘个人写作’当成一个‘风格’概念来使用,同样也缩小了它的意义”[29]。所谓的“内含减化”就是反对把“个人写作”往“个人”那里引导,即强调“个人写作”就是一种“主题”性的写作。而且,为了配合这种“主题”性写作,陈超甚至还专门提出了一个“历史想象力”的概念。
与王家新所提出的历史化诗学,即纯粹从“历史”角度切入到诗学中相比,陈超强调了“从个体主体性出发”,来“处理我们的生存、历史和个体生命中的问题”[30],他似乎有意识地弥补了王家新理论中的漏缺。但是由于他的“历史想象力”概念的出笼,针对的是“非历史化的‘美文想象力’”[31],即强调诗歌的“想象”不能依赖于天赋和直觉,而要“经过严格自我训练”。看起来这个“历史想象力”好像是艺术技巧的产物——技巧就是要经过严格自我训练后才能臻于完善的。其实不然,这个概念和技巧没有什么更本质的联系,它更是“一种观念”的产物,因为作者对此的界定是:“它不是诗人灵感的快意抛散,而是其生命经验与具体生存——文化之间彼此呼应和关照产生的‘特殊知识’。它是一种主动寻求限制的……它是一种‘范畴想象力’、‘意义内在结构关系想象力’。”[32]这样的一种与“范畴想象力”、“意义内在结构关系想象力”的“特殊知识”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
原来这种“知识”是要求诗人写诗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要有具体的运行线路,诚如他说:“‘写什么’和‘怎么写’,在历史想象力的双重要求下,是无法两分的。”这种“无法两分”的线路是如何规定的呢?在思想上,诗人要“具有历史意识和当下关怀”;在诗歌的主题挖掘上,诗人要“处理时代生活血肉之躯上的噬心主题”,“把历史和时代生存的重大命题最大限度地诗化”;在功能上,这种具有“特殊知识”的诗歌,“不仅指向文学的狭小社区,更进入广大的知识分子群,成为影响当代人的精神力量”[33]。
毫无疑问,使用这种“历史想象力”创作出来的诗歌是一种观念性的诗歌,即重视的是诗歌写了什么,至于是怎么写的就不那么重要了。正如陈超自己所言:“诗坛上‘好诗’更多。但我想,我们对先锋诗的评估,并不应停留在‘好诗’阶段。一首‘好诗’,通向的往往不是生命/生存的原动力,而是已成诗歌谱系的经典文本。从这个立场出发,我愿意说,我们缺少更多的‘重要的诗’。”[34]把“重要的诗”与“好诗”,甚至诗中的“美”对立起来,是一种很奇怪的划分:一首诗从主题上看它是很重要的,但如果写得既不好,又不美,这样的诗又有何价值?诗歌毕竟不是记录大事件的最佳文本。不管怎么说,通过这些言论可以看出,陈超所身体力行的“个人写作”与王家新所提倡的“个人写作”是一回事,都是把写作的重点集中在题材与主题上,强调的是诗歌对时代政治的参与。
诗坛上流行的另一种“个人写作”,是一种折中派的“个人写作”。这种“个人写作”多集中在后来的研究者对1990年代“个人写作”思潮进行梳理、总结的文章中。或许是由于没有广泛细读文本的缘故,或许是由于没有辨别清楚“个人写作”中复杂、夹缠的脉络,从而导致了这些研究成果中的绝大部分,都没有把“个人写作”中的这种复杂、对立性给揭示出来,相反把影响最广泛、最夹缠的两种“个人写作”——强调“个人”的“个人写作”和反对“个人”的“个人写作”给整合到了同一个文本之中。其具体表现形式通常是,作者先用洋洋洒洒的篇幅,论一通“个人化”叙述立场取代宏大历史叙事的好处与意义,这无疑是沿着强调“个人”的“个人写作”那个脉络来发言的,但洋洋洒洒之后又总是要回归到“反个人”的“个人写作”立场上去,即在文章的篇末加上几句诸如“个人写作”也不意味着对历史、时代和社会没有承担之类的原则性很强的话。这类文章和专著表面看上去似乎客观、全面,把诗坛上有关“个人写作”的种种说法都归纳到了一起,但由于对1990年代以来的“个人写作”现象背后所潜伏的精神变迁,没有予以充分的重视,从而就显得有些缺乏针对性了。
从目前已出版的众多文学史、诗学研究专著以及发表的大量相关研究文章来看,对“个人写作”的认识在近几年内似乎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许多研究者更倾向于把王家新、陈超等语境中的“个人写作”视为更权威的版本,即在对该概念进行阐释与梳理时,总是把他们两位的观点作为主要的阐说基点。至此,研究界似乎走出了“个人写作”的混乱,开始逐步在理论上统一起来。这个问题到此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如果再深层思考,又难以释然了:为何在同一个诗学命名之下,会出现如此大的分歧?到底哪一种“个人写作”理论对中国诗歌的发展会具有更长久的推动力?这些无疑都是需要进一步思考与梳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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