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电监察中窃电与反窃电技术论文_韩保民

论用电监察中窃电与反窃电技术论文_韩保民

(国网邢台供电公司 河北邢台 054001)

摘要:电力企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于它的供电监察和监管力度也就有了更高的要求。在电力企业发展过中,窃电不仅会对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还会对电力企业的安全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用电监察;窃电;反窃电技术

窃电行为一直是影响电力行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直接给电力企业利益带来损失。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高效运行,要求用电监察工作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降低电力企业利益损失并提升电力系统的效率,并针对存在的窃电问题,提出必要的解决措施,尤其是提高防窃电技术,以有效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用电过程中窃电现象

关于用电过程中常出现的窃电现象,我们需要深入探究其生成的原因,大抵上可分为两种:一种就是让电表少走字的形式,主要是把电表中的关于电压的部位线断开,不让连接,这就能够使电表走的字数变少,有的甚至调整到不走字的状态,这样的窃电方式由于很容易操作,而且动静较小,所以也不易被人发现,几乎没有什么痕迹,瞬时间就能完成,所以一般不会有证据留下。另外一种就是外接电表,一些人在电表的接户线上进行连接时,电量出现负荷的现象,一般会把偷窃电的外接设备放在墙角或者比较隐蔽的地方。除了这两种窃电方法还有使用技术手段进行窃电,这种窃电方式对于我国的电力事业影响最大,其威胁性也是最高的。总之,由于电力跟其他的物品不一样,在偷窃的时候几乎是连贯完成的,以至于造成的损失也找不到人来负责,如果窃电的这种现象不进行整治,那它最终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在用电过程中进行反窃电的整治是必要的。

二、用电监察中反窃电技术存在的问题

2.1用电监督和用电检查分工不明

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移交,使得窃电这种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行为的查处的主体变为电力管理部门,查处的性质主要为行政执法,查处的措施主要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罚款。其中主要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供用监督管理办法》。但实际查处的主体是供电企业,查处的性质也变成了民事行为。而违章用电这种民事违约性质的行为查处主体为供电企业,查处的性质为民事行为,但从现行规定看似乎带有准行政的色彩。查处措施主要为追缴电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依法停电、赔偿损失。查处程序上依据有关民事规定主要是《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相对行政程序要宽松得多。然而这个问题至今未在供电企业中得到普遍重视,使得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太好掌握。

2.2反窃电技术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推进,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不法分子窃电的技术和手段也比以前更隐蔽、更先进,这也是造成当下窃电现象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供电企业只有积极将各种防窃电新技术和新产品不断应用于用电监管工作中,才能更有效地对这种行为进行及时处理。但是,在考察工作中,我国的一些供电企业还停留在原始的人工监察阶段,各种实用的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都没能得到很好的应用。这样一来,很多盗电窃电行为不能被及时监察到,给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2.3一些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不高

用电监察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繁杂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要求比较高,如工作责任意识较强,对监察的相关技术以及窃电方面技术有系统的了解。但是笔者在考察中发现,一些供电企业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够,监察工作形式化,同时一些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技术不了解,造成监察工作的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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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用电监察人员反窃电技术有效对策

3.1以戒备为盾,以查处为矛

用电过程中的窃电现象是不易被发觉的,这也是它如此泛滥的原因,所以我们可以“以戒备为盾,以查处为矛”作为方法针对窃电现象。首先要做好戒备,防止出现窃电的现象,就要创新防窃电的方法和手段,运用科技的力量来研究可防窃电的电表装置等,做好预防,戒备窃电现象的再次发生。还有就是要以查处为矛,主动出击进行检查。在进行窃电查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发现了窃电现象一定要掌握全面真实的证据。最重要的还是监察人员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把这两个方面做好的同时才能够降低窃电发生的概率。

3.2制定供电营销方案

供电公司要想成为营销型的公司,最主要的就是要解决窃电的现象,所以要完善相应的监测系统,对窃电的现象进行管理。供电公司应该要定期的进行电线损坏的检查,保证不是因为线路受损引发窃电。虽然检查线损会找出一些窃电的现象,但还是要和抄表结合在一起进行判断,因此监察人员还要定期的进行抄表查看,联系电力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部门进行整治。对于反窃电的监察员工来说,要进行技术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还要进行任务的分配,让每个监察人员都有负责的区域,这样能够调动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分工监督、高效工作,让反窃电活动持续深入的开展。

3.3失压计时仪和反窃电装置的采用

电力企业还可以采用失压计时仪和防窃电装置来强化反窃电技术的实际应用效果。对于失压计时仪来说,它的应用可以对用户的实际用电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记录,一旦出现窃电行为就可以第一时间发出警告信号,一旦警告信号发出后,只有异常状况得到完全消除之后才会接触警告,而且它的记录技术性也很强,对于经过改造后的电能计量装置,也可以起到详细记录的作用。对于反窃电装置的安装,它可以实现对电能表的实时监控,并且这种监控是不受地域限制的,也就是远程监控,可以随时掌握电能表的电流、电压以及功率变化等的状况,这样就可以有效杜绝窃电行为的发生。

3.4提升用电检查人员素质,规范反窃电检查流程

为了加强用电检查,需要采取有效的方式提升用电检查人员的自身素质,因此需要开区有效的方式,有效的组织员工参加用电检查资格考试,构建专业化用电检查队伍,从而提升检查人员的反窃电技能,做好窃电现场检查,做好窃电处理。为了做好窃电检查,应该采用以下的方式做好窃电检查:现场反窃电准备,为了做好窃电检查,需要在窃电检查前,缺点用电检查的用户具体位置、用电情况以及人员情况,并且采用一对一跟随的方式确定用电检查情况,在检查前,需要做好用电检查证、录音笔、照相机、纸笔等工具准备,从而做好检查人员安排,防治一些突发事件的发生;证据的采集于存留,在用电检查中,需要对必要的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采用录像、拍照、录音等方式留存窃电证据,并且需要开具《窃电(违约用电)处理通知单》留存窃电证据,由用户代表签字确认,要求用户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

结语

现如今,用电需求量不断增加,若是窃电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则会影响到供电企业的发展,为此,务必要有效提高用电监察人员反窃电技术水平,通过用电监察人员的能力来降低窃电发生率,维护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李翔.用电监察中窃电和反窃电技术剖析[J].山东工业技术,2016.

[2]汪阳.浅析用电监察中的反窃电技术措施[J].科学导报,2016.

[3]刘江.供电企业如何有效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16.

作者简介:

韩保民(1972.10.10—),性别:女;籍贯:河北南宫;民族:汉;学历:大专;职称:电力工程师;研究方向用电监察:;单位:国网邢台供电公司。

论文作者:韩保民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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