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整体经济发展迅速,各行业的发展也是有目共睹,发展非常迅速,在我国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各个区域城市相应掀起机场建设的热潮。但同时对于其建设的资金面临着严重的短缺。因此出现我国机场资本运营现状水平不高,流动性不强,功能放大有限等问题。
关键词:我国机场;投融资现状;对策建议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于出行方式有了更多的选择。近年来,我国已经掀起了新一轮的机场建设热潮,机场建设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当前,我国机场普遍存在资本运营水平不高,资本证券化率偏低,流动性不强,放大功能有限等问题。如何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如何突破资金困境,走出借贷困局?这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1我国机场投融资现状的分析
1.1投融资整体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在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状况下,为了给予资本的运作提供可靠的平台,已经发展为目前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实际情况却是我国对于大部分区域的机场缺乏充分的利用,致使其资本市场融资的比例长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对于开放的资本市场融资并不活跃,在除了一些一线城市,如首都机场、浦东机场、深圳机场、美兰机场等几家机场上市成功外,其它机场仍处于以往债券融资的现状,机场在资本市场活跃程度不高,融资资本总额也有限,整体利用资本市场的机场企业也屈指可数。
1.2建设主体不明确
我国机场投资建设存在多个建设主体的现状,有的“以省为主”,有的“以市州为主”,有的“以机场集团为主”,建成后一般交由机场集团运营。机场建设没有做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也没有实现从指挥部到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使得机场无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投融资,没有享有真正的投资建设权,机场集团作为省域经济“投融资平台”的功能并没有很好体现。事实表明,机场投融资要走市场化的发展道路,要想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就必须把机场的建设主体地位真正确立起来,否则机场往往是有想法,没办法,有力使不出。
1.3资本金投入比重不足
立项时,政府出资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交通行业大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资本金占工程投资总额的35%最低比例,贷款比例过大,资产负债率过高,债务负担较重。
1.4公司治理不完善
虽说国有企业的地位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但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更信赖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这类公司常常以较低的成本融得较多的资金,并获得很多发展机会。我国机场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进展缓慢,大部分机场集团还是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云南、西部、四川等少数几个机场集团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但也是当地国资委“一股独大”,民营资本占比很低。实践证明:国有独资公司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机场产权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直接导致其获得直接融资的机会较少,降低了机场整体融资能力,为股权置换、改制上市等平添了阻力,有碍机场投融资的市场化。
2推动我国机场融投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2.1使机场产业链得到优化
产业链的成熟度是关系着企业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于机场成功的关键则首先应从其产业链的优化做起。应坚持稳健性的财务战略对于航空业板块,以及保障型非航业板块,其主要以投资者的引入争取低息或免息性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发行公司债券与应收账款保理等形式进行融资,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其负债率有效控制在35%范围内,从而实现融资与偿债水平的平衡。对于效益型非航业板块与临空业板块,以扩张型财务战略的施行,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进行突破。在出去传统型融资手段以外,应积极通过基本市场的融资,推动核心企业的上市。若在主板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最起码要在新三板上市。在对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其负债率则要控制在不超过70%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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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机场+土地”融资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机场带动周边很大范围的土地增值,应当享有相应的收益,也是对机场外部效应内部化的一种补偿方式。早在十多年前,我国许多省的交通投资公司就建立了“以土养路”融资模式,现已成为全国一种通用做法,为高速公司建设注入了大量资金,这也是众多交通投资公司快速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重庆市政府给予重庆高速集团20000亩土地储备权,用于平衡收支和补充项目建设资本金。近几年,我国许多城市的地铁集团借鉴香港成功经验,对地铁周边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相关开发收益已占到轨道交通建设成本的15%以上,成为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机场要尽快争取地方政府授权,积极参与对机场周边土地的商业开发,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或自主开发,取得土地增值收益,来平衡机场建设成本和机场运营亏损。
2.3金融机构投资入股
从国内外企业发展特别是大型企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是必然趋势。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金融法规的逐步健全,金融企业也逐渐开始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渗入机场建设。机场在建立股份制时,会积极吸纳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或者将现有债权转为股权,建立与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以享有金融机构对机场的优先优惠支持。根据现行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投资参股。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诸如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可对企业投资参股。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可通过下属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入股,目前我国京沪高铁项目就吸收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下属金融机构投资入股
2.4完善投融资的管理体制
首先应保证机场投融资多级评审机制的建立,同时实现控制投资管理的过程及后评估制度的施行。其次是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债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从而使融资比重与资产债券化比例显著的进行提高。对于融资约束与预警机制不断的进行完善,同时控制财务杠杆在合理的水平,保障其具备优良的AA级或以上的信用评级[2]。最后是对于投融资决策的研究要进一步加强,可对银行带框、企业债及产权置换等融资工具进行充分的运用,使机场实现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同时可加强对复合性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从而建立一支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卓越的投融资队伍。
2.5建立民航产业发展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产业投资基金可用于有效率的基础设施产业,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我国民航业投资每年都需要巨大的资金供给,现有的财政资金和银行信货均难以满足,从国际上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证券化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是对政府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澳大利亚的麦格理机场基金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悉尼机场的良好业绩与麦格理的资金支持和参与经营决策息息相关。建议设立省级民航产业发展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机场建设。
结语
作为当前我国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的重要领域,机场投融资具有较大投融资与回报获取周期长等特征,对于民航业及区域经济具有独特的深远影响。虽然相对于部分发达国家,对于机场的建设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但我国民航机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因此对于机场投融资现状的分析具有实际的意义价值。
参考文献:
[1]刘亚伟.我国民用机场建设的融资策略研究——以北京新机场建设为例[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12(9):34-35.
[2]汪家保,黄兴全,刘慕磊,等.我国机场运行指挥人员现状分析及措施对策[J].福建质量管理,2017,7(11):51-52.
姓名:范国强
单位: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省份:北京市顺义区
邮编:100621
论文作者:范国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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