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朱江[1]2008年在《业主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项目由原来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项目管理也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这样必然增加不确定因素,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大,许多专家学者已投入到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工作中来。但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尚未形成规范化的科学体系,尤其是对于从业主角度进行的合同风险管理,尚未展开非常深入的探索与研究。而对于建设项目,业主是自始自终的管理者,从业主角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合同风险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展研究的。本文首先对合同、合同管理、建设合同、建设合同管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确定业主方及其相关各方的关系及其签订的合同类型特点,为我们下文对业主方每个阶段合同风险分析确定了合同类型。其次简要介绍了风险理论,在此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类、起因,为分析不同合同存在的风险奠定基础。本文介绍的重点理论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应用几种常见的风险识别方法分别对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按照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合同风险估计、合同风险评价、合同风险控制。对于合同风险评价,本文详细介绍了调查与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等评价方法。在合同风险控制中介绍了几种风险应对措施。根据我国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的实际状况,提出了业主风险控制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的观点,包括建立制度体系、组织体系、人员体系、运行体系。最后本文在前几章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新新西建811改造工程这一实例,从业主角度对各个合同进行风险管理,使理论联系到实际。

王跃恩[2]2003年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文章阐述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关理论,通过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存在问题的表现和原因进行分析,探讨了设计合同有关问题的相关对策。全文共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般理论。在理论上阐述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含义、订立、当事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问题。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通过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工程设计合同存在问题的原因。第叁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关问题的对策。结合我国建筑设计市场的现状,探讨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关问题的具体策略和办法,并对于如何操作提出了建议。 笔者希望通过文章表述的主要观点:一是进行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原理的理论阐述;二是通过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寻找其形成原因;叁是在分析合同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探讨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关问题的防范和应对策略,并就如何操作提出了一些新颖的观点,对于解决工程设计合同运行中一些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蔡科[3]2011年在《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咨询合同谈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中首先阐述了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咨询合同参与方及其特点、选择工程咨询顾问的原则及顾问合同的确定流程、设计咨询合同的目的几个方面问题,针对外商投资工程特点在合理分析联合决策的基础上总结出了设计咨询合同谈判的本质。同时,对于设计咨询合同谈判存在的问题,本文进行了大量的文献与实际工作调研,发现与国外的研究现状和工程案例相比,国内的合同谈判研究及实际工程中存在工程谈判的研究多为经验的归纳和总结等几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外商投资工程合同谈判的设计师角度出发,通过贴近设计咨询企业合同谈判环境的研究,进行了相关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了通过建立合同谈判流程模板及分析模型的解决对策和观点。在构建了合同谈判流程模板及分析模型,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后,本文通过一个实证分析的形式,阐述并分析了某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咨询合同谈判的实践。通过对合同谈判主要过程各阶段的分析和探讨,表明本文提出的谈判流程模板、分析模型能够有效解决目前设计咨询合同谈判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最后,本文提出下一阶段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合同谈判问题包括谈判者行为的现实性、与非合作型谈判者谈判以及多边谈判。

李媛[4]2015年在《EPC合同发包人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EPC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就EPC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而订立的合同。合同项下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承包商则负责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最终向发包人交付验收合格、“转动钥匙”即可运行的工程。因此,EPC合同又称“交钥匙合同”。EPC合同模式凭借其在风险控制等诸多方面的优点成为一种国际通行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近叁十年来在我国的推行也取得了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性程度高的基础设施项目。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提出,国内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EPC合同在国际国内工程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EPC合同模式有机地整合了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由总承包商一个主体负责,克服了传统承包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分别签订合同、分别实施给发包人带来的弊端,如较重的协调责任与较高的违约风险,可以说,发包人在合同风险分配上是占据有利地位的。正因为如此,EPC合同发包人往往容易忽略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控制。基于对EPC合同法律特征的不了解,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面对复杂而专业的合同文本无能为力,合同签订时就埋下了风险隐患。合同履行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不明导致权利丧失、单方面违约等问题招致经济损失、民事索赔与赔偿,甚至承担行政与刑事处罚等法律责任。因此,基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负有的责任,预防和控制EPC合同法律风险,是发包人依法进行工程发包、建设,保障合同目的实现和发包人权益所面临的最根本问题。为了研究EPC合同中发包人法律风险及防范,本文主要分四个层次进行分析。首先从EPC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产生背景出发,结合国际国内常用总承包合同范本主要内容的介绍,初步认识EPC合同的框架、核心;在此基础上,以发包人为视角,概括分析EPC合同法律风险的类型及法律后果,明确发包人法律风险研究的意义;接下来以EPC合同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以EPC工程招标、合同范本选用、合同内容把控、合同履行为脉络,结合实务操作方面的案例对各阶段中发包人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法律建议;最后,从合同法理论层面探讨EPC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涉及的重要理论问题。希望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可以为建设工程法律研究与实务人员完善EPC合同相关法规、范本提供有益的建议。

黄雪洁[5]2016年在《陕西省大型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大型建设项目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组成,是一个多元合同主体的综合体,而多合同主体同时伴随着多争议、多纠纷。通过初步调研发现,目前在陕西省大型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实际工作中都存在不少问题和困惑。为此,必须系统、深入、全方位地进行“陕西省大型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现状”的调研分析及对策研究。首先,本文对大型建设项目进行了界定,并基于社会调查理论,对“陕西省大型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现状”展开了调研,经过调研数据的汇总分析,确定了陕西省大型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其次,依据灰色关联度法研究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履约率之间的关联度,将关联度最大者视为合同管理存在的关键问题,得出“营改增”的实施、合同工期延误、“黑白”合同为合同管理存在的关键问题,并对关键问题逐一分析。最后,根据“营改增”的实施对新签与跨期施工合同管理的影响分别提出相应的对策;针对合同工期延误,分别提出了工期延误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针对“黑白”合同对建筑市场秩序的影响,分别从企业和市场的角度提出了应对措施。掌握合同管理的真实现状是研究合同管理的必经途径,基于以上的研究,梳理出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做法,进一步针对这些做法提出系统、客观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经营决策服务。

戴洪军[6]2005年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的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业主要求和电力建设需求的增加,电力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呈日渐增长之态势。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都开始承担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它们不但在国内开展总承包业务,而且在国外也承担了大量的总承包项目。特别是在电力紧缺的东南亚国家,业主更乐意采取EPC总承包模式。由于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包商需要承担极其复杂的各种风险,且国内大多数电力总承包企业规模不大、实力有限、经验欠缺,往往很难胜任,尽管有时也完成了总承包项目,但所得到的收益却少之又少,或者遭受了较大的损失。本文在分析电力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基本模式及范围、风险识别过程的基础上,研究了电力工程总承包中主要存在的风险,对电力工程总承包的风险评价与控制进行了论述,并结合一个国内工程总承包和叁个国际工程总承包实例,客观分析了工程中所存在的风险。在国内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政治(政策)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特别是环保要求和拆迁政策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而在国际工程实践中,自然条件风险、施工方法风险和合同风险则是总承包商必须认真对待的风险因素。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探讨在当前的政治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下,电力工程总承包商可能会遇到的多种风险,为总承包商进行风险管理积累一些经验。

朱文斌[7]2007年在《工程量清单模式的合同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计价方式,至今已有上百年历史。我国从2003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清单计价以来,目前可以说是仍处于从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的过渡期,处于在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的模式向市场模式转变时期,因而与清单计价相适应的合同管理文本及配套措施均不完善。本文分析与清单计价相适应的合同结构,对比研究国内外清单计价下的合同文本,指出国内现有合同文本的不适应性及改进建议;研究国内外清单计价下各种招投标方法优缺点和适用范围;结合运筹学理论,提出报价的线性规划及博弈平衡两阶段优化模型,并进行例证;指出国内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不同适应条件;对比研究国内外清单计价索赔数学模型及其使用范围;运用多属性效用函数理论,探讨工程合同谈判数学模型的利用;利用模糊数学理论,对合同评判的一种模型方法进行了验证;指出在清单计价下完善相应工程担保与工程保险制度的重要性;研究合同各方存在的风险及其风险对策。

王凯[8]2013年在《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建筑行业正在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与此同时也在自我完善。随着工程管理的精细化,建设各方的目光转向了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出资人,其对合同的管理贯穿了工程管理的始终,是实现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及安全控制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工程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本文从目前国内外各方合同管理的现状出发,系统性的介绍了施工合同管理理论并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提出构建全过程合同管理体系,实施全项目、全过程合同管理,从而全方面对合同的管理进行控制,分析了建设单位全过程合同管理体系的保证体系与合同各参与方的权责划分,并分阶段对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体系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建设单位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不仅是对合同单体的管理,而且应当从建设单位的整体利益出发,通过系统化的组织、科学化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及合同各方关系,以全过程合同管理为纽带进行管理;这不单是孤立阶段的合同管理,而是针对整个项目全过程的合同管理;不仅是专门部门的合同管理,而是所有部门全员人员的合同管理。最后,本文还结合具体项目案例对建设单位全过程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进行了具体解析和论证。达到了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应用理论指导实际的作用。并且在实际应用新的管理理念的过程中,切实达到了对合同管理的优化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总之本文通过对建设单位全过程合同管理体系的研究,讨论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主要面临问题与解决方法,探索了建立适合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有效应用模式,以期在未来对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实践有所启示。

孙杰[9]2007年在《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文中认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主要由经济信用、合同(契约)信用、质量信用和执业人员信用四个部分组成,前叁个部分又都有重合之处,其中质量信用部分内容严格来讲也应归属于合同信用。由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使得建设工程合同信用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而这方面的研究却完全处于空白,本文认为有必要对此作单独深入研究。本文主要运用信用经济学理论,结合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法学理论知识,探讨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问题,为建立和深化科学有效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与制度,提供必要和超前的理论支撑。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有关信用与契约信用理论研究。本文在明确信用的基本内涵、特征、分类和信用制度基础上,结合契约的解释、契约与信用关系提出了契约信用的概念。契约信用就是指企业在长期经济交往过程中,基于契约行使合法权利并履行承诺和义务而累积形成的信用,是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一种信用形态。关于契约信用的认识,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契约信用体现了信用的法律规范:契约信用超越了信用道德范畴,体现了信用法律规范。契约信用的缺失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失信者不仅要承担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要承担法律上的制裁。契约信用反映了合同法治与信用机制的融合:契约信用正是体现了合同法治与信用机制相辅相成、互为促动的关系,将二者互为目的和手段,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契约信用与《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契合:契约信用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发展而来的,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契约信用是一种承诺信用:它是契约双方协商的产物,而契约的本质特征则决定了契约信用这种承诺信用的特征。契约信用与效率违约悖论:契约信用以契约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为首要条件,效率违约论则认为为了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必要时可以违约,显然两者是矛盾的。本文认为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来说,必须坚守合同信用,效率违约并不可取。本文对于契约信用的研究,理论上借鉴了叁种演进的契约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不完全契约理论。在比较研究中国古代契约信用与西方契约信用基础上,探讨了契约信用演进与未来发展方向问题,认为契约信用必然经历着由自然经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人伦信用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契约信用转变。第二,有关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研究。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是指为了改善建筑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状况,约束建筑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组合,是敦促建筑市场主体按约行事、降低建筑市场交易费用的有力保证,是关于信用制度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在建筑领域中,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主要体现在发包人的契约信用和承包人的契约信用两个方面。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叁个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的内容。建设工程契约信用是基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建设工程合同所具有的特点则决定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的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本文基于法学知识研究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法律制度,包括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适用的现行法律依据和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处罚责任和归责原则。本文重点研究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缺失主要现象及危害,如建筑招投标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承包人资质不合格、挂靠现象严重、“黑白合同”问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增多、工程款拖欠情况严重、承包方违法分包、转包和建设工程无效合同大量存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纠纷不断等问题。并从建筑企业产权制度不清、企业的寻租行为、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不健全、建设工程契约双方信息不对称、建设工程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建设工程契约双方缺乏重复博弈机制等方面分析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缺失的原因。第叁,有关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构建问题。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本质上是从属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子系统的,它的建立、运行和完善应与国家信用体系一脉相承,并反映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行业特征。本文从完善建筑市场经济体制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建筑业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增强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力量源泉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等方面探讨了构建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的必要性。建设工程契约信用体系主要由叁大部分构成: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体系和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本文提出的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体系主要是基于合同备案制的,并具体分析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的主体、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监管的内容和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公示制度。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主要由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数学模型和评价软件系统组成。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合同管理水平、合同缔约能力、合同缔约状况、合同履约能力、合同履约状况和企业合同社会信誉度等六部分一级指标内容组成,又从发包人和承包人两方面探讨了二级指标组成问题。本文对“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创新作进一步分析并提出了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在构建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中的作用。第四,有关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研究。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是企业基于书面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的信用销售的管理,是一种狭义的企业信用管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目标主要是建立客户契约信用档案、评价客户契约信用并授信、维护合同利益、实现合同目的、保障债权和账款追收。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是建立和维持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它在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治理工程款拖欠、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信用管理流程是指一系列旨在实现企业现金流最大化的从客户资料收集到收账管理的紧密相连的活动。本文认为对于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而言,可借鉴的信用管理流程是“3+1”信用管理模式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最后提出了建筑企业建设工程契约信用管理制度构建策略,即在投标前对业主进行契约信用评价,施工过程中加强合同及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的管理和项目竣工后提升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第五,有关建设工程契约风险的防范策略研究。契约信用风险是指在以契约信用关系为基础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风险一样,契约信用风险具有两个最为显着的特征,即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识别就是要找出风险之所在和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并对其后果作出定性的估计。针对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的特殊性,文章主要从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转移制度和管理制度叁个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探讨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建设工程合同代位权制度及其创新、建设工程合同撤销权制度以及如何合理使用诉讼权利等问题。建设工程担保和建设工程保险是工程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可实现对建设工程风险的有效防御,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也是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本文以信用利益为研究对象,而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所保障的都是债权人的信用利益,承保的都是信用风险,都可以保障债权人债权之实现,确保交易安全。为此,本文主要研究了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的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建立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目标是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规范工程建设中各种行为,形成有效的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用信用保证办法实现工程建设主体之间的联系,形成一种连带责任链规避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最后,文章结合实际提出了建设工程契约信用风险防范的若干管理制度。

陈凭[10]2007年在《工程项目管理(PM)模式及其应用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经过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甲,乙,丙叁方制,大包干制以及以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为主的指挥部制的叁个不同阶段后,开始探索与国家接轨的管理模式和国际上的通用做法。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的不断发展,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发展态势。本文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和特点与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有关模式的特点,对我国项目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同时,结合雅砻江中游水电站对外交通建设中PM管理模式的运用研究,对我国PM管理模式在工程实际运用各阶段进行了研究,最后对我国PM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对策进行了分析总结。通过上述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通过比较分析,提出了我国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新的观点;通过对PM未来趋势的预测,有新的发现;通过应用及效果的比对,提出了我国PM管理的发展趋势的应用措施,得出了有意义和价值的结论。我国的PM发展趋势将向以下方向发展:PM管理的国际化趋势;项目管理的信息化趋势。我国PM管理应对发展趋势及其对策将以以下方式为主:在管理方式上,将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在管理的法律体系上,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管理的组织体系上,必须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在项目的研究方面,必须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项目管理的人员方面,必须提高项目管理的人员素质。同时;项目管理必须信息化、网络化;项目管理制度必须创新;必须实施先进的经营战略;加快落实投资项目法人制,组织业主培训;统筹兼顾、细化管理;强化监察内容、寻找腐败“温床”、严惩腐败分子。

参考文献:

[1]. 业主方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研究[D]. 朱江.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8

[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跃恩. 郑州大学. 2003

[3]. 外商投资工程设计咨询合同谈判研究[D]. 蔡科.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1

[4]. EPC合同发包人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D]. 李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

[5]. 陕西省大型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D]. 黄雪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

[6]. 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的研究[D]. 戴洪军. 东南大学. 2005

[7]. 工程量清单模式的合同管理研究[D]. 朱文斌. 西南交通大学. 2007

[8]. 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研究[D]. 王凯. 长安大学. 2013

[9]. 建设工程契约信用制度与体系构建[D]. 孙杰.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10]. 工程项目管理(PM)模式及其应用研究[D]. 陈凭.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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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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