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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和平论”最初正式出现要算梅尔文·斯莫尔与戴维·辛格于1976年在《耶路撒冷国际关系》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民主政制的战争倾向,1816—1865年》,但这种思潮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95年康德的著作《永久的和平》。这个理论正式出现的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只是在90年代后,它才突然成为美国政治学界中的热点问题。在短短的5年多时间里,在美国发表的与此有关的文章就有40多篇。1994年这个学术领域的命题出现在总统克林顿的国情咨文中,成为了美国外交政策方向的理论根据。
“民主和平论”对公众之所以有一定的吸引力,因为它恰好将“和平”与“民主”这两个美好的概念结合起来。人们对和平与民主的渴望是不言而喻的。人们的这种善良的渴望使得他们往往容易忽视这个理论的弱点,愿意包容其谬误。因为,信仰美好的事物是没有坏处的,即使这个美好的事物事实上并不存在(例如上帝和天堂)。但是,由于这个理论在后冷战时期越来越与世界的现实联系起来,就不得不使人对其真伪作进一步的探索。
一
“民主和平论”的基本观点是:“民主国家”之间很少或者不容易相互开战,当它们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时,它们很少以武力相威胁,而是能够通过自我克制、劝说和妥协,有效地解决矛盾和冲突。根据“民主和平论”主流派代表人物迈克尔·多依勒和布鲁斯·鲁塞特的解释,民主政制的特性是“民主国家之间不开战”的原因。在这里起作用的特性有二。一是“体制的约束”。其内容又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民主政制的“制衡性”,民主政制的选举制度迫使政府领袖在制订政策时考虑到民意。国民要为战争付出血和财产的代价,如果这个代价太高的话,行政官员就会在下次选举中落选。另一方面,是民主制度下政策制订的多元性。国家重大的决策,譬如说发动对外战争,要在国会中进行公开讨论,要听取公众的意见,不能由政府一家说了算。因此,决策的多元性可以避免政府轻率地发动战争。民主政制的另一个特征是“民主规范和文化”。“民主规范和文化”指的是一种价值观念。它来自民主思想的教化。它包含的内容是广泛的。它对于“民主和平论”的含义是,“民主国家”之间由于共同的民主观念而相互尊敬,相互“感知”。这种规范使“民主国家”之间容易相互忍让并达成妥协,使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民主和平论”的立论根据有二,一是理论推导,二是经验证据,但这两方面似乎都存在不少牵强之处。从理论上看,对于“民主国家”缺乏一个明确的统一的定义,这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整个理论的可信度。这一点,已有不少人进行过论述。由于缺乏确定的定义,对于哪些国家应该纳入“民主国家”的范畴也就难以统一了。
戴维·斯皮罗对于统计学上的证据是否有意义表示了极大的怀疑。戴维·斯皮罗的怀疑是有道理的。本来“民主和平论”就由于历史上的种种“例外”情况使其经验证据缺乏稳固性,福山的“非线性变化论”更增加了“民主国家”定义的随意性,动摇了其结论的说服力。如果两个原来被认为是民主国家的国家之间发生了武装冲突,只要把它们中的一个或两个排除于“民主国家”的行列之外就行了。你今天不打仗,你就是民主国家,你明天打仗了,你就不再是民主国家,后天你重新回到和平的道路上来,你就又是民主国家了。这样,将原因与结果一颠倒,“民主国家之间不开战”的结论便永远是正确的。这种印象还不只是反映在福山一家的理论中。
“民主和平论”对民主与和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的。福山也是一个“民主和平论”者,但他对民主与和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解释与迈克尔·多依勒及布鲁斯·鲁塞特等人不一样。他认为在现代的自由民主制度产生之前,所有的政府都建立在某种贵族地位和奴役的基础上。这种基础产生了主人的地位要求被承认的欲望。以这种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也寻求被别的国家承认。这个过程是没有逻辑的终点的,直到取得世界的统治权为止。法国革命后产生的自由民主废除了贵族地位和奴役,以普遍的合理承认代替了过去奴隶对主人的承认。这种被承认的欲望在国内得到了满足,不需要通过帝国主义政策来完成。这样的国家能够与那些它们认为没有合法性的国家打仗,却不会与那些它们尊重其合法性的国家打仗。[①a]
福山的“渴望承认论”的说服力应该说还不及多依勒根据康德的理论推导出的“体制约束论”。“民主政制”下三权分立对政府的“制衡”作用,重大政策决策的多元性,对于防止轻率的战争、降低战争爆发的机率会有一定作用,但是却不能完全消除战争的可能性,包括“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的可能性。因为,如果公众一旦被盲目的民族主义情绪所左右时,无论是“体制约束”或“多元决策”都不能防止战争。这里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公众的民族主义情绪推动政府投入战争,正如克里斯托弗·莱恩指出的:“民主国家的舆论并不是阻止战争的因素,例如1898年,正是公众的舆论驱动着不情愿的麦金利政府发动了对西班牙的战争;1914年的战争是由英国和法国的热情的公众舆论策动起来的”。[②a]另一种可能是,政府和国家领袖利用人民中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或者通过官方掌握的舆论工具煽动本国的民族主义情绪,以使公众支持政府策动的战争。这样的例子更是俯拾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意大利、日本、德国的统治者就成功地煽动了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将国家和人民卷入侵略战争的旋涡。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发生的各种战争,参战的国家无论是“民主国家”或是非“民主国家”,政府在进行战争动员时,很少有不高举民族利益的大旗的。
民主政制并不能保证避免一般的战争,也不能避免“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甚至有时还不能保证民主政制本身的生存。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二战前意大利和德国的情况。墨索里尼和希特勒都不是通过政变上台的,而是通过选举走上权力中心的。谁能否认1922年意大利以及1933年德国的选举不具有民主政制的合法性?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留下的社会经济危机为极端民族主义的滋长提供了营养,民主政制为极端民族主义的繁衍提供了温床,法西斯主义正是巧妙地利用了这两个条件登上权力的顶峰。当然,法西斯主义取得政权后很快便撕下了民主的面纱,公开镇压政敌。因此,德国和意大利又被排除在民主国家的名单之外。“民主和平论”者在研究中很少涉及这两个国家的这段历史。今天某些学者在研究民主与和平的因果关系的历史实例时,往往要在民主国家的前面加上“成熟的”这样一个限定词。法西斯上台以前的意大利和德国似乎都被列入了“不成熟的”民主国家之列了。
二
综观世界历史,自民主政制出现以来的近200年世界发生的各种战争中,“民主国家”参与的并不在少数。这说明“民主国家”的战争倾向并不弱于非“民主国家”。“民主国家”可以避免它们之间的战争,为什么“民主国家”就不能避免与非“民主国家”之间的战争呢?“民主规范论”在这里开始发挥作用。
按布鲁斯·鲁塞特的说法是:“文化、感知和实践,能够不经暴力威胁实现妥协和和平解决冲突,可以跨越国界对其他民主国家使用。”[③a]根据解释,这段话的意思是,一个“民主国家”愿意用和平的方法、说理的方法和妥协的方法调节和解决政治争端,它也能够假定并相信别的“民主国家”也赞同用相同的规范与它共同解决争端,因此它主动或率先作出忍让是值得的。这就叫做“民主国家”之间培养了相互的“感知”。这种“感知”还产生于“民主国家”之间的相互“尊敬”。“民主国家”之间相互“尊敬”对方的政治体制,使它们之间减少敌意,愿意尽量理解对方,这就增加了和平解决争端的可能性。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民主国家”理解它们能够从相互合作中获利,因此它们能够对对方的和平建议作出积极的反应,对对方的需求作出回答,并且最终创造出一个利益共同体。
“民主国家”在处理与非“民主国家”之间的冲突时,这种规范就不再起作用了。“当一个民主国家与一个非民主国家发生冲突时,它将不期待非民主国家使用这种规范(即建立在民主文化上的相互尊重)来克制自己。民主国家可能觉得有必要适应非民主国家的更严厉的国际行为规范,以免非民主国家利用它们天生温和的品质占便宜或消灭它们。”[④a]
克里斯多弗·莱恩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制度的制约因素没有说明民主和平论的原因。如果民主的舆论真的具有归功于它的效果,民主国家就将与所有的国家保持和平的态度,而无论对方是否民主国家。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的国民和决策者对战争的人力、物力的耗费特别敏感的话,那种敏感性就应该很明显,而无论它们的国家是否处于战争的边沿,也无论其对手是否民主国家:因为生命的损失和金钱的浪费都是一样的。就其本身而论,民主国家舆论并不是阻止战争的因素。”[①b]莱恩在这一点上是对的,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只是一个现象,“民主和平论”并没有将这个现象的原因解释清楚,“民主和平论”的民主与和平之间的因果关系缺乏说服力。
“民主和平论”者为了说明“民主国家”之间在相互冲突前能够通过自我克制,并通过谈判最后避免了战争,通常引用四个历史实例:1861年美、英之间的“特林特危机”;1895年—1996年美、英之间的“委内瑞拉危机”;1898年法、英之间的“法硕达危机”;1923年法、德之间的“鲁尔危机”。然而,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在近代史中,也不乏“民主国家”之间相互开战的实例,除了1898年的美西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外,还有1812年的英美冲突。如果把南美洲国家排除于“民主国家”的行列之外的话,“民主国家”之间真正无战事是在1946年之后。从二战结束到90年代将近半个世纪,“民主国家”,或者说西方国家,都确确实实地表现出了高度的相互忍让和团结,从未发生过一次哪怕是小规模的武装冲突,但那并不是因为体制的制约或民主的规范和文化的作用,而是因为冷战格局下维护共同安全的需要。
然而冷战的结束使各国面临的共同威胁消失,相互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不再有掩盖的必要,因此“民主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正在发生着变化。由于各国对美国的保护伞的依赖逐渐减弱,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逐渐突出,地区主义与民族主义又重新抬头。这表现在90年代以来,美国、欧洲及日本之间,以及美国、欧洲、日本与前西方阵营中的其他国家之间的矛盾,如美日贸易摩擦、美欧贸易摩擦等等都大大激化了。虽然如今还远未达到武装冲突的程度,但这个趋势是存在的。
弗朗西斯·福山在他的成名作《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一个人》中,借用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1806年所用过的“历史的终结”的概念,认为冷战的结束将标志着人类历史旧时期的终结,西方的政治制度将成为“人类政府”的最后形式。他认为,后冷战时期北美、西欧和日本的大三角文化将成为世界单一的文化,人类未来面临的挑战仅仅是经济的、技术的、环境的问题,再也没有“与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生与死的斗争”那种浪漫的意境,因此史后时期的世界将面临“无聊的世纪”。美国学者丹尼尔·伯恩斯坦在《欧洲震》一书中对福山的观点进行了批评。他认为历史并未“终结”,未来的世界并不“无聊”,因为北美、西欧和日本组成的大三角并不是由单一的经济和政治体制组成。他说:“一旦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反对共产主义的共同斗争的纽带松开以后,这大三角中的三个很不相同的力量便将它们所有的精力转移到相互竞争上来。……美国、欧洲和日本并不阻止形成一个共同市场并愿意在这个市场中占有一份额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它们之间的竞争不具残酷性、不具毁灭性和不具暴力性。”[②b]请注意伯恩斯坦在对美、欧、日之间的竞争的性质所用的三个修饰语的含义和力度。他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后冷战时期“民主国家”之间关系发展的新趋势。伯恩斯坦的这一观点是十分耐人寻味的。
三
1994年克林顿把“民主国家”之间“从未打过仗”写进了他的国情咨文中。从这时起,“民主和平论”的地位出现了两个转机。其一,是其结论已经升级,这个理论最初的倡导者只是谨慎地认为“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开战”,或“不易开战”,而现在已发展到断定“民主国家”之间“从未打过仗”。其二,“民主和平论”以往只是学术圈内的议题,而现在已进入实用阶段,开始正式为美国的外交政策服务了。
爱德华·曼斯菲尔德与杰克·斯奈德在其《民主化与战争》[③b]一文中认为,成熟的“民主国家”具有和平倾向,但是向“民主国家”转化的过程却是一个危险的、特别好斗的时期。国内有些学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对“民主和平论”的某种否定。实际上这种观点是“民主和平论”中更贴近现实的一个分支。《民主化与战争》认为:“一个拥有更多的成熟的、稳定的民主国家的世界会更安全,美国希望世界是这样。但是,世界上的国家不会一夜间变得成熟起来。它们通常要经历一个坎坷的历程,在这个历程里大众政治与独裁的精英政治以一种极为易于爆炸的方式混合在一起。过去两个世纪的统计证据表明,在这样一个民主化的过渡阶段里,国家变得更富于侵略性和战争性,而不是更少。它们向民主国家发动战争。”文章通过理论分析和自1811年到1980年间的历史统计来证明他们的观点。其统计结果是:在任何一个给定的10年里,一个没有经历政体变化的国家在以后10年里发动战争的机率是1/6。在民主化后的10年里,一个国家发动战争的机率是1/4。
由于作者没有列出统计分析的详细过程,我们无从得知这169年中哪些战争被统计进来了,而哪些战争又被排除于统计之外,因此无法对其统计的可靠性进行评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作者将内战排除于统计之外,而又将国家与非国家集团即民族解放运动的战争囊括进来,这种统计方式无疑有着使统计结果向上述结论倾斜的效果。
文章的理论分析的大前提是民族主义是战争的最普遍的原因,小前提是“不断上升的民族主义常常与民主化的进程同时进行”,因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民主化的过渡阶段里,国家变得更富于侵略性和战争性”。这样的国家(民主化开始后的10年里)的战争倾向不但高于民主国家,而且相当于仍旧处于专制状态的国家的两倍。文章举出了两个现实的战争实例,一个是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之间的战争,另一个是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之间的战争。文章强调,这两对国家都是前共产党国家。文章的现实意图非常明确,就是告诫人们要警惕当前正处于民主化过程中的国家,特别是要警惕俄罗斯。
事实上,战后“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的战争几乎没有一次不是由“民主国家”首先发动的。这种战争是需要向国内民众作交待的。根据“民主和平论”者的说法,民主国家的政府要受到“体制的约束”,统治集团要考虑选民的选票。美国是战后卷入战争最多的国家。美国的战争行动首先需要得到国内民众的支持。美国把“促进国外的民主”定为自己外交政策的基石就是向本国人民说明,美国对外的武力干涉不仅把外国的人民从专制的奴役中解放出来,符合外国人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美国的安全利益,因为“民主国家之间不开战”,输出了民主制度,才能保障美国的安全。
结论
“民主和平论”关于“民主国家”之间不开战的论点的经验证据是不充分的,历史上的“民主国家”不乏战争和武力冲突的例子。最近50年来“民主国家”之间没有打过仗这一事实,是在冷战格局下面对华约集团强大的压力,西方国家为了自身安全相互结盟的结果。论及这段历史时,应该说“西方国家之间不开战”。“民主国家之间不开战”的说法表现了原因的错位,这一类型的国家之间在这段时期里没有相互开战的关键因素是它们的“西方”性,而不是它们的“民主性。”
经验证明,“民主和平论”最主要的理论根据,即“民主体制”对政府战争行为的约束,在现实中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舆论是可以操纵的,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战争鼓动煽动起民众对战争的支持。这种战争鼓动的原因可以是各种各样的,或以本国的安全或经济利益受到威胁,或以需要输出民主体制,或以人道主义救援使命,或以维持和平或创造和平等等,而且不乏煽动成功的例子。也就因为这个原因,“民主国家”的政府不喜欢公众“根据媒介的报道形成自己的观点”。“CNN”效应妨碍了政府对舆论的操纵。
“民主和平论”更大的现实目的不在于解释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是在隐讳地解释“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之间的关系。“民主国家之间从不开战”这一命题如果成立的话,说明“民主国家”是高度理性的。此结论不言而喻将演绎出这样一个结果:如果“民主国家”与非“民主国家”之间发生了战争,非理性的一方自然是非“民主国家”。
90年代以来,“民主和平论”在美国越来越受到重视,反映了这样一种现实需要:后冷战时期,世界随着两极格局的解体,美国的霸权地位得到了巩固,美国越来越频繁地以世界警察的身份对别的国家进行武力威胁甚至出兵进行武力干涉。这种外交政策需要一种理论,以便使美国的对外干涉行动在国际社会取得合法性,同时在国内也要有个交待。“民主和平论”正是“干涉有理”的最好的理论基础。在国际舞台上,“民主和平论”可以使美国永远以民主和平之神的地位自居,它的任何侵略和干涉行动都是合理的和善意的。而对于美国本国人民来说,对外的侵略和干涉,是将民主制度带到被侵略、被干涉的国家,以实现美国的安全利益,容易得到美国人民的认可。然而,这种理论的危害性已为美国的有识之士所认识。美国学者克里斯多弗·莱恩说得好:“民主和平论是危险的,它建立在‘愿望’的基础上,反映了美国的干涉主义外交政策。这个政策不会带来和平,而是更多的战争。”[①c]
注释:
①a Francis Fukuyama,"Liberal Democracy as a Global Phenomenon",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December 1991.
②a Christopher Lyne,"Kant or Cant:Myth of Democratic Peace",Inernational Security,Fall 1994.
③a Bruce Russett,"Grasping the Democratic Peace",P.31.
④a "Grasping the Democratic Peace",P.31.
①b Christopher lyne,"Kant or Cant:Myth of Democratic Peace",International Security,Fall 1994.
②b Daniel Burnstein:"Euroguake-Europe's Explosive Economic Challenge will Change the world",Simon & Schuster 1991,P.301.
③b Edward D.Mansfield and Jack Snyder:"Democratization and War",FOREIGN AFFAIRS,vol.74,No.3,May/June 1995.
①c "Give democracy a chance?",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9,Fall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