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整个建筑业的税收征收模式将发生巨大的改变,促使整个工程造价系统形成新的计价模式,从而规范建筑市场,使整个行业结构更加合理化。
关键词:建筑业 营改增 工程造价
一、营改增对工程造价与议价的影响
(一)计税方式
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建设一般将综合税率作为税费计取的方式,税率大概占总造价数的3%左右,一般将3.14%视为标准值。营改增之后,综合税率计取方式已不再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而且由于工程项目计价依据、计税主体以及计税方式的变化,工程项目所采用的造价模式和计税体系也必须同步变化。若工程项目没有及时制定合理的增值税的税率区间,就会严重阻碍投标、招标工作的进行,影响项目报价。
(二)价税分离
建筑企业是工程项目的主要实施者,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建筑企业必须及时调整自身的应对策略,有目的、有计划的构建起增值税缴纳体系。其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建设,如购买工程材料、调配机械时,都必须考虑到增值税这一问题,综合分析信息价和市场价,为实现组价和计价的科学化打下基础,最终达到价税分离的预定目标。随着建筑企业工程造价价税分离现象的不断加深,迫切需要新的造价体系,将市场因素、税制因素进行有机结合。
(三)计价体系
结合营改增相关文件来看,工程项目计价体系中的某些规则发生了变化。实行营改增之后,一般情况下,工程计价以及计税方法都是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然后得出应缴税额。对于此计价体系来说,无论是销项税额还是进项税额本身都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数值,因此,与之相对应的工程造价和计价就会表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也可以说其表现出了较高的不确定性。若按照征收营业税来看,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额等于营业税税率乘以税前造价。纳税之前产生的各项费用,例如工程进项税和价款,都更适合采用营业税这一税制制度。而在现在增值税大条件下,如何才能让工程项目应缴税额确定下来、让变量转化成定量显然成了建筑行业以及各建筑企业所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仔细研究营改增这种税制制度及其相对应的试点方案后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税金记取方面,仍可沿用销项税额的基本方法来获取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和定价数据的做法,这样既能保证在工程项目税金记取方面的定值要求,又能更好、更精确的对工程项目造价进行相应的计算,同时还可以使建筑企业在记取税金时脱离只将企业所获利润的多少作为参考依据的状况,实现工程价税分离。
二、营改增下工程造价与议价的应对策略
(一)改革计价模式
营改增后,计税方式、计税依据以及计税对象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从计价模式上下手进行改革。在目前看来,“税价分离”模式更能适应税制方案被改革后的新状况,当然也决不可排除此模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例如:可能会给建筑企业的招标、投标工作带来麻烦。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用综合税负这样的小型修改计价模式。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项目都是长期项目而且工作量大、步骤繁杂,因此,在实行营改增的初期,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来帮助工程项目实现由营业税改纳增值税的缓冲和过渡,而不可立马放弃原来的模式,否则会导致企业无法适应而出现亏损甚至倒闭。
(二)综合税负
在营改增背景下,要想使建筑企业尽快在工程造价和计价方面做出转变并满足“营改增”提出的要求,就要以维持现时期工程报价模式为前提、以循序渐进为工作原则,对建筑行业做一个整体的测算,并实施把平均综合税负当做帮助企业过渡和缓冲的修订方案。实施综合税负具体是指:不修改原模式下的定额取费、稳定税款缴纳比例、不增加项目分包税负等环节。通过对建筑行业平均综合税负比例进行调研和测算可以得出:最佳比例数据是增加六个点的综合税负。总之,建筑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实现综合税负的方式来缓解“营改增”可能会对建筑行业工程造价和计价产生的压力。
(三)加深价税分离程度
进一步加深价税分离程度是指在现有报价的基础上,在扣除标准值之后,进一步将工程报价中所涵盖的税费扣除,然后进行重新组价,把实现重组工程材料价格为目标。在确定具体的取费价格时,一方面要结合市场变化,另一方面要将增值税抵扣专票作为载体并全面测算工程项目的各类成本费,确保对进项税额预测及核定的准确性。为了解决营改增后企业利润下降这一问题,相关税费收取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国家税法法律对计税税率进行合理调整,这样既能满足国家税法的规定又能满足企业工程造价及计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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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票抵扣
建筑工程项目的几个基本特点包括:生产线长、生产周期长、工作繁重以及分散程度大。除此之外,在对应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材料进行采购时,会因各地相关政策存在差异而受到巨大影响,因而严重阻碍了相关抵扣发票的获取和发放,也无形中加大了确定进项税抵扣率工作的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建筑企业管理者要督促审计人员及时确认建筑工程材料的消费单,第一时间核定进项税抵扣率确保所有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可以抵扣掉正确额度的应税进项税额,从而起到减轻企业税负负担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无票”、“弃票”等各类发票价格及比例的严格控制和管理。积极回收各种应收款项。另一方面,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分项发包行为,建筑企业要在对应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工程的施工主体和税负承担责任,并把全方位保护工程造价体系做为目标。
(五)优化企业税收管理
税收体制的改变对建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负责计算工程造价的员工更要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研究营改增状况并学习和掌握新的核算方法:(1)对于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员工要积极对其进行增值税核算的定期培训并适当穿插讲座以帮助员工更好的理解知识、掌握知识。此外,培训时要特别注意督促员工仔细核算和审核投标文件。(2)增强工程设计的完善程度,兼顾所有环节的造价尤其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实现信息化集中管理特别是对待经费支出计算审核工作,确保财务系统正常运转并使其完整性能得到有力保障。
三、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如何处理
根据建筑业计价规则,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七部分组成。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的性质,但计算应纳税的方法不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税制要求进项税额不进成本,不是销售额(税前造价)的组成,销项税额计算基础是不含进项税额的“税前造价”。
1、人工费
人工单价的组成内容是工资,一般没有进项税额,不需要调整。
2、材料费
材料价格组成内容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其中材料原价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扣减。运杂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使用税率11%扣减。运输过程所发生损耗增加费,以运输损耗率计算,随材料原价和运杂费扣减而扣减。
3、施工机具费
施工机具包括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组成;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由工程使用仪器仪表摊销费和维修费两部分构成。台班折旧费以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17%抵减。台班大修费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17%抵减。台班经常修理费,考虑部分外修和购买零配件费用,以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购进货物适用的税率17%抵减。台班安拆费按自行按拆考虑,一般不予抵减。台班场外运输费以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税率11%抵减。台班人工费组成内容为工资总额,不予抵减。台班燃料动力费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或征收率抵减。
4、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包括14项。其中办公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等4项内容所包含的进项税额应予以扣除,其他项内容不做调整。办公费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扣减,其中购进图书、报纸、杂志适用的税率13%,接受邮政和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接受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的税率6%,其他一般为17%。固定资产使用费除房屋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不予扣减外,设备、仪器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和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工具用具使用费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7%。检验试验费以接受试点“营改增”的部分现代服务适用的税率6%扣减。
结束语:
建筑业营改增后,计入建安造价的各项费用应调整为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建安造价税金计算税率按照最新的规定计算;在后期实行价税分离的定价机制,合理调整工程计价规则,应纳税额增减全部计入建安造价,就不会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害。
参考文献:
[1]刘焖.浅析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影响 2013.2
[2]黄新颖.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6.9
[3]钱承浩.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对策研究与影响分析2014.8
论文作者:颜富亮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4
标签:税率论文; 税额论文; 进项论文; 工程项目论文; 建筑论文; 企业论文; 税负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