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黑河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164300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用火用电违章多,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备,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等消防安全问题,并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施工现场 消防 对策
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施工现场的火灾主要因用火、用电、用气不慎和初起火灾扑救不利所导致。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如何加强管理,预防火灾,最大程度上减少火灾危害,本文将进行深入的探讨。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常见消防安全问题
施工现场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较多,一般耐火等级较低,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堆场多。用火用电较多,用火作业,用电作业,工种之间交叉作业,火险隐患多。
1.1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一方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很多建设单位都认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该由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对日常防火工作置之不理。施工单位大多经过几次转包和分包,一个施工现场由多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互相推诿。监理单位大多只注重施工质量,忽视消防安全。另一方面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建筑施工人员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对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过少,对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逃生技能差。
1.2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普遍。施工现场的电焊、气焊作业很多,火灾隐患突出。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电线连接不规范。一些施工人员乱拉乱接电线,极易引起电线短路。二是用电设备过多。由于缺乏用电常识,施工人员不会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电线规格,有时随意增加用电设备, 造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 三是电气焊作业火险隐患多。电气焊作用中炽热的金属火星飞溅,周围可燃物清理不彻底,极易引发火灾。焊割金属作业时有时近处无可燃物,但通过热传导或建筑孔洞滴落有可能引燃远处的可燃物,火灾发生很难第一时间发现,并组织进行扑救。
1.3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备。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减少消防方面的投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率低。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 由于员工不会使用,形同虚设。一些施工现场缺少消防水源,且大多处于市区的边缘地带,周边的市政消防设施不完善,市政消火栓(上水鹤)距离较远,一旦发生火灾,远水难救近火。
1.4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一些施工现场的办公住宿场所,是采用由外层彩钢板和芯材EPS聚苯乙烯或聚胺脂泡沫塑料组成的彩钢夹芯板。建筑材料燃点低,易发生燃烧,释放出大量使人窒息的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2.1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消防经费投入,购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确保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应急预案演练、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编制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监理单位在监督施工质量的同时,应监督施工单位是否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作业,及时制止违章用火用电行为。
2.2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针对建筑工人流动快、缺乏防灭火常识及防火自救逃生能力差等情况,应着重加强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根据建筑工人特点,培训过程中多利用多媒体系统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为实例,举案说法,提高消防教育的针对性。同时培训过程中,要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为主要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讲解。对于消防设施器材方面,应以实际操作为主,让员工都会使用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灾,都会利用消火栓灭火。对于用火用电管理方面,要对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后,方可上岗。通过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3加强消防设施投入,提升消防安全基础条件。
2.3.1合理设置总平面布局。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物资存放区应相对独立布置,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固定的动火场所要远离可燃材料堆场,架空线路禁止放置可燃材料堆场、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
2.3.2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宿舍、办公用房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以上,杜绝彩钢板建筑。变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3.3增设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且保证不间断供电。可燃材料堆场、动火场所、变配电房、办公用房、宿舍等场所应配置灭火器,且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施工现场的变配电房、水泵房等重要场所应设置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
2.4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遏制火灾发生之源
2.4.1严格动火审批手续。施工现场用火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签发人到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全面清理。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明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厨房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将炉火熄灭,油烟道要定期清理。
2.4.2严格现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敷设,其他人员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绝缘老化的电气线路,破损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可燃材料库房应采用防爆灯具。
2.4.3严格现场用气管理。储存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符合标准要求,完好有效。气瓶的运输、存放、使用应直立,严禁碰撞,敲打、滚动。气瓶要远离火源,避免高温和阳光暴晒。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结束语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的日常消防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最大程度上减少火灾危害。
参考文献:
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s)
GB50140-20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s)
GB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s)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s)
论文作者:唐玉波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5
标签:施工现场论文; 作业论文; 火灾论文; 消防安全论文; 用火论文; 建筑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