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探析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英国论文,青少年论文,启示论文,生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3)09-0074-05
英国是世界上较早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的国家之一,其生命教育理念主要体现在公民教育、个人教育、社会教育和健康教育之中,强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尤其重视学生个人、社会、心理的发展,使学生具有人文素养、珍爱生命和尊重他人的品质。对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予以探讨和研究,可为我国正在蓬勃开展的生命教育提供借鉴。
一、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背景
英国文化中的人文主义传统为生命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基础和坚实的理论支撑。
(一)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思想历程
早在15世纪,英国人文主义著作中就出现了生命教育的理念。托马斯·莫尔(T.More)在其名著《乌托邦》中提倡一种“普及教育”的观点,主张通过普及教育来改善劳动人民贫困的生活状况,提高其生命质量。16世纪末17世纪初,科学技术对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强大,培根(F.Bacon)提出了科学教育的思想。他认为,科学知识才是人类改造自然和支配自然的强大力量以及为整个人类发展谋福利的工具。[1]
到了17世纪中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教育家开始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观点,体现了对人之生命发展的关切和尊重。洛克(J.Locke)在《教育漫话》中专门探讨绅士教育问题,并体现了尊重生命、关爱生命的生命教育理念。他认为,教育的目的应是为国家培养通达人情世故、善于处理公私生活、懂得生活艺术的绅士,绅士们不仅心智健全,而且体质健壮。[2]
19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教育家主张,要真正促进人生命的全面发展,就应该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的“新教育”改革者也明确提出以“培养能够意识到经济和社会迅速变化的重要性以及意识到表现人格之新机会的人”为目的。[3]
可见,尊重个体生命的主体性、培养身心健康发展的生命、注重个人参与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理念以及为国家、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良好公民是英国教育一以贯之的精神宗旨。
(二)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现实背景
二战后,英国在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还面临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伦理观念淡漠、学生价值观的缺失、吸毒、艾滋病、药物滥用、凶杀等,各种漠视生命的事件在学校层出不穷,青少年的人格健康发展、生命价值观的树立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与威胁。人们对青少年的生命教育问题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忧虑,旧的教育制度的弊端在此时也逐渐显露。
1988年,英国政府出台了《教育改革法案》(Education Reform Act),规定要为学生提供广博、均衡的课程,以实现促进学生灵性、道德、社会及文化发展的教育目标,并为学生进入未来成人生活做好经验、责任和机会准备。1990年,英国政府把对经济和工业的认识、健康教育、公民教育、环境教育、生涯教育等学科规定为跨领域国家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意味着包括生命健康教育、生存环境教育等内容的生命教育开始受到英国政府的重视。
1997年,英国国会通过文凭与课程局(Qualifications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QCA)的设置,增订公民教育与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为新课程。教育与技能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DES)从2002年8月开始将公民教育作为中等学校(7-11年级)的正式课程、必修课程。至此,英国建立了以公民教育为主,以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为辅的生命教育课程体系,这标志着生命教育被正式纳入国家和学校的正规教育课程。
二、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主要内容
英国的生命教育突出全人培养与全人关怀,以发展学生的灵性、道德、文化和社会责任感为目标。在推进过程中,英国生命教育形成了主辅结合的课程体系,即以公民教育课程为核心,并辅以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课程。[4]
(一)明确的生命教育目标
英国中小学教育在价值取向方面是以个体生命为本的,体现的是一种生命价值观。英国中小学生命教育的目标来源于并体现这些价值观。
例如,1988年英国《教育改革法案》提出:“学校通过整个课程体系,有责任提供机会以促进学生的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发展以及为这些学生在成人生活的机会、责任感和经验方面做准备。”1992年成立的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ization Education,OFSTED)对学校进行督导的重点之一就是学生在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看学校是否传授有关道德观念方面的知识,包括对生命的尊重、诚实和守信、与他人生命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以及与自然界和环境问题等的关系。[5]1993年,英国教育标准局发布了关于精神和道德发展的讨论文件,其对学校目标的规定是,学校应该教育学生讲真话、信守诺言、尊重他人的生命、体贴他人、帮助比我们不幸和柔弱的生命个体;学校应该反对虐待他人生命以及欺骗、残忍、不负责和不诚实的价值观。
(二)丰富的生命教育资源
相对完整的课程设置是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基本环节。英国中小学生命教育的课程除了一些学校选用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外,大多数学校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和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课程来实施生命教育的。
第一,拥有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英国生命教育教材非常丰富,有的教材在不同年龄段设定相同的主题,但探讨的深度各不相同而又循序渐进,更容易使学生均衡地发展,并且也比较符合日常生活的情境。有的教材更加注重个人和周围生活环境的关系以及认识个人在大环境中的定位,结合学生个人与社会的经验,创造属于个人的新经验与价值观,以培养面对未来生活的个人能力。
第二,公民教育是生命教育的主体。20世纪以前的英国公民教育,多侧重于培养学生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认同和对国家的自豪感。随着生命教育内涵的不断丰富,对个体的生命教育逐步受到重视,个体的责任、生命价值、人生意义等问题普遍受到关注。1990年,英国前国家课程委员会规定把公民教育作为五个交叉课程主题之一正式纳入国家课程。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发展学生作为生命个体所应具备的技能、价值观和态度基础上,帮助学生获得并理解公民的基本知识。2000年,英国政府在小学专门设置公民课程。公民科成为英国国家课程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新课程的目的是促进生命个体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激励生命个体在学校、邻里、社区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生命的价值。
第三,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是有益补充。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课程的设置以个体生命健康为基础,以促进学生个体生命和社会品质的完善发展为目的。在英国,中小学每周开设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课1~2节,课程内容涉及暴力、吸毒、酗酒、核战争等与生命健康相关的内容。在2000年的国家课程体系中,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被列为基础课程学科。该学科的具体要求是:5-7岁,学习如何制订简单的目标,作出简单的选择来改善生命健康,注意生命安全,尊重生命之间的差异,并能意识到以强凌弱的危害;7-11岁,了解锻炼和健康饮食对生命的益处,并对合法及非法食品作出甄别;11-14岁,了解误食处方药及其他非法物品的危害和法律法规,了解避孕、艾滋病、性传染及其他高风险行为对生命安全的危害,学会如何解除各种压力;14-16岁,了解酒精、其他药物、早期性行为和怀孕对生命健康的危害,理解父母和家庭生活的价值、和平处理争议的方法,抵制犯罪行为,并积极提供和接受帮助。[6]
英国中小学公民教育和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课程的实施,使学生学会如何通过选择来改善生命的健康状况、注意生命的安全,了解个体生命在青春期发生的变化,掌握药物、避孕、艾滋病、性行为的基本知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讨论,这些课程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探讨生活的真谛,处处体现了对学生生命的关爱和尊重。
(三)有效的生命教育实施路径
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实施路径丰富而富于匠心。
第一,课堂教学与课外读物相结合。英国中小学开设了以促进学生灵性、道德、社会与文化发展为主题的公民教育课和以增进个人身心健康、人际关系与民主社会之角色扮演为中心的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课。系统的课堂教学保证了生命教育基本内容得以系统、完整地呈现。
除了生命教育课程之外,英国还开设了与生命教育相关的专题教学。例如,在一些中小学课堂上,教师会请一些殡仪行业的从业人员或护士讲授人死后的相关处理事宜,并让学生轮流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模拟诸如父母因车祸身亡时的应对方式,体验一下突然成为孤儿的感觉。专题教学使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使他们体验到遭遇损失和生活方式突变时的复杂心情,并学会在非常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命并控制自己的情绪。此外,英国中小学还将生命教育的精神整合到道德教育、宗教教育、公民教育和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等课程之中。
第二,在各学科课堂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涉及内容很广泛,远非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和个人、社会与健康教育等几门课程所能涵盖。因此,英国中小学除了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还将生命教育渗透于学校的整体课程之中,特别是在科学(涉及生活和死亡问题)、地理(环境问题)、历史(发展与忍耐)、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中渗透生命教育相关知识。这是一种隐性生命教育,通过课堂教学来向学生间接传授生命教育思想。
第三,开设生命教育实践活动。英国学校历来重视课外活动,为了配合生命教育常规课程的顺利开展,英国中小学在课外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为学生提供进行创造性实践活动的机会和场所,组织他们积极地参加这种课外实践,以增强其生命体验,引导他们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英国小学经常采用的实践形式是让学生走进大自然,到野外去活动。他们不仅把课外活动看成是一种观察自然、了解社会的文化活动课,更把它作为培养个体能力、完善个体生命的重要工具。活动课程精心计划,周密安排,效果十分明显。
第四,社会对实施生命教育的协助。生命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实施除了依靠学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来自家庭、社区、媒体、民间组织和政府等的协助,它们是生命教育顺利实施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英国许多家庭积极与学校配合,形成一个相互影响、不断协调、目标一致的综合教育网络,使学校的生命教育达到最佳效果。英国社区配合学校开展生命教育的最有效形式是成立“教育行动区”。如果被判定为薄弱学校,它们将得到社区和优质学校的持续帮助,使需要帮助的学生在心理、身体、智力、情感、精神、道德和文化等各方面得到发展。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民间机构和组织遍布各地,它们开展的活动增强了青少年对生命的体验,使其认识到生命的意义,激励他们为实现生命的价值而努力,同时也向他人宣传珍爱生命、实现生命价值的意义。英国政府积极参与生命教育的推行运作,不断加强对生命教育的管理,并利用法律、行政手段等推动生命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启示
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开展时日较久,收效良好,在许多方面可供我国借鉴。具体来说,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国家重视并推动生命教育的发展
英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生命教育在促进学生灵性、道德、社会及文化发展以及为学生进入未来成人生活积累经验、承担责任和把握机会做好准备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国家政策干预来推动生命教育的发展。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干预,学校可以较好地运用行政、法制力量推行生命教育,也可以发挥所有社会机构的作用,合理利用教育资源来加强生命教育。
当前,我国也越来越重视青少年生命教育。经过顾明远等人的努力,生命教育写入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成为与体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并列的六大教育之一,这等于从国家层面为生命教育颁发了许可证。但较英国而言,我国政府对生命教育的参与和管理力度都还有所欠缺,尤其是缺乏生命教育国家课程及课程标准、缺乏对生命教育的宏观指导、缺乏对生命教育的师资培训、缺乏对生命教育的稳定投入、缺乏对生命教育环境构建的强有力引导。
可喜的是,我国一些地区和学校进行了初步的尝试。2004年,辽宁省启动了中小学生生命教育课程,并制订了《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同年,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2008年,云南省以省委、省政府为主体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生命、生存、生活教育,称之为“三生教育”。2010年,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青少年生命教育有效性研究”为学术支撑,全国上千所中小学自发参与生命教育实验。2011年至2013年,全国已有近20个研究机构依托大学成立。内地及港台一些专门研究生命教育的学者四方奔走传播生命教育理念,生命教育理念正像滚雪球似地被越来越多的地区和学校认可。
借鉴英国生命教育的发展经验,我国也应该有效组织科研力量,调查我国开展生命教育的实际情况,制订适用全国的生命教育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开设相互衔接的生命教育课程,加强相应的师资培训和资源建设,构建实施生命教育的常态机制。同时,我国要加强对生命教育的政策干预,利用法律、行政手段协调和吸引各方力量参与其中,构筑实施生命教育的合力,形成开展生命教育的良好环境。
(二)科学规划生命教育的内容
英国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内容主要以学生的需求和关心的事物为基础,与学生兴趣和经验相关联,以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背景为依归。我国也应很好地把符合我国社会需求的民族价值观等内容与关于人的发展的知识、技能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反映生命个体心理健康、道德品质、政治观点和思想观念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构建完整的生命教育内容体系。
当前,我国已有大量关于生命教育理念、课程规划和内容等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设想。但是,已有的研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不强的缺陷,“空对空”的理念研究较多,落实到课程教学、政策制定、方法途径等方面的研究较为单薄,尤其是适合国情的生命教育课程设计非常少,没有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内容体系。我国必须展开充分的调查研究,调整、补充和丰富生命教育内容,构建依托我国深厚文化底蕴、借鉴和吸收西方生命教育精神的、富有时代气息和中国特色的生命教育内容体系。
(三)开展生命教育师资培训
在提倡和推进生命教育的过程中,英国各中小学都把师资培训作为推进生命教育的重要环节。英国中小学的师资培训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三年或四年的学士学位课程,此类课程主要是教育专修学科,这一途径是小学师资培训的主要来源;二是由大学提供研究生学位课程,为大学毕业后有兴趣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提供,学习期限为一年。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这些培训课程在1980年后积极变革,从以学科为主转变为以问题为主,以促进新教师改善处理班级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实施生命教育是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生命教育是关乎生命的教育,相对于其他学科教师的培训而言,对教师实施生命教育培训的要求应该更高、更严。生命教育专职教师和渗透生命教育的各科教师,其自身素养关乎我国实施生命教育的成败。借鉴英国经验,我国也应花大气力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有效的生命教育培训,在对师范生、新教师的培训以及对在岗教授的继续教育轮训中,都应突出生命教育内容,浸润生命教育理念,提高全体教师开展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生命教育的理论研究
英国的生命教育之所以能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是与英国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研究、重视理论指导分不开的。生命教育在英国的整个发展过程中,《柯瑞克报告》(Crick Report)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报告书从公民教育的价值与理念、教学目标与课程内容、教学时数等展开深入的研究,在推动公民教育成为必修课程的过程中,为英国政府专门提供了公民教育的专业咨询。英国政府在1999年成立了创造与文化教育全国咨询委员会、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全国咨询顾问团,这些学术性的咨询团体充当了智囊团的角色,稳固了英国政府推动新课程的理论基础。
我国生命教育研究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专门研究机构,没有形成富有特色并被广泛认可的理论,具有影响力的著作和学派还没有形成,认识和实践领域里的空白点还很多,尤其是落实到生命教育课程开设及实践环节的研究还很不充分。为此,我国可以考虑采取切实措施鼓励设立生命教育学术机构、建立生命教育学术阵地、设立生命教育科研项目、委托生命教育专题研究、开展生命教育区域实验等,全面提高生命教育科研水平,为国家制订生命教育宏观政策和课程标准,开发生命教育教材,推动生命教育走进学校、走进课堂提供必要的科研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