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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353-(2004)01-0066-04
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以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在我国已进行了八九年时间。改革取得了成效。但总的看来,改革还是初步的,改革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
一、有必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吗?
从2001年美国安然、安达信、世通作假账丑闻曝光,安然和世通破产以来,西方国家一些大公司不断暴露出管理结构、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最近,微软等公司鉴于期权制常常是企业主管“自己给自己发股票”,存在很大漏洞,容易引起贪婪造假的情况,又决定取消“期权制”。我们记得,国内外有些人对期权制及其适用条件曾经不是采取事实求是的科学分析的态度,客观地介绍它的优缺点,讲清楚采用这种方法是有一定条件的,而是把它说得天花乱坠,“是办好现代企业的重大创造发明和最优办法”,似乎谁不采用谁就是落后于时代的要求。现在,微软一类企业带头取消是人们没有意料到的。这就不能不使人们产生疑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载文说:“不要以美国为榜样”。“衰败的偶像——世界正在从对著名的企业和企业家崇拜中觉醒”(4月号)法国《解放报》说,资本主义是“没有良心的资本主义,欺诈的出现严重机能障碍的资本主义”,“欺骗行为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癌症。诚信没有了,资本主义制度动摇了。”(7月31日)美国人说:“我能相信谁?我不相信任何人,除了我母亲和我太太。”(《今日美国报》7月16日)我们的有些同志也提出:向西方学什么?还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吗?
我们提出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虽然也研究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经验,但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是因为西方这样做我们才这样做,而完全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根据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和现实需要出发提出的。现代企业制度符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通过深化改革,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制公司改造,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要求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并不断创新完善,是适当的,不必怀疑动摇。
企业制度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我国国有企业原有管理体制高度集中,政企不分,企业缺乏自主权;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所有者有无限权利,又负无限责任;投资主体单一,不能吸收社会投资,投资有很大风险。过去,我国企业规模小,生产社会化程度低,所有制单一,这种管理形式还比较适合当时的情况,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但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弊端逐步暴露,越来越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生产力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阻力,不改革创新是不行的。
现代企业制度与原有企业制度比较有三个主要区别,即: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和科学管理。与原有体制比较,它在这三个方面有明显的长处:
一是法人制度。产权清晰,出资者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及相应的收益权,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最重要特征。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企业拥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收益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济实体。这与传统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产权的权能通常结合在一起,各项权能的分工和责权不甚明确有所不同,可以解决政企不分及企业缺乏自主权的问题,原则上消除行政部门对企业的不应有干涉,使企业拥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这是企业面向市场自主地组织生产经营最重要最必需的东西,是办好现代企业的重要前提。
二是有限责任。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明确权责,做到权责统一。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包括资产收益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的职能是运用全部法人财产,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投资者和社会负责。运用法人财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是它的权利;照章纳税,对投资者和社会负责,是它的义务和责任。企业破产时,出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与过去企业与投资者责任及权利不清,企业盈利时投资者可以向企业随意收取利润,亏损时政府又负无限责任的情况不同,投资者与企业的责权利都是明确的、一致的,有什么权利,就负什么责任,享有什么利益,而一般不会出现权责利不一致,政府负无限责任的情况。
三是科学管理。由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各司其职,投资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企业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而又目标一致的关系,经营管理企业,并以法律和企业章程加以确立和实现。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除要求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规范管理外,原则上要由两个以上所有者投资。股份公司不论上市与否,都用股份方法筹资,并以股份份额划分权责利。这样既可做到必要时由国有资本控股,以控制经济命脉,保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又可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并进行相互制约,尽力避免重要决策失误。
总的看来,现代企业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生产社会化、经营社会化、资本社会化和风险社会化的方向,比较适应不断发展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应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化改革,积极试点、建设、推行。
二、成绩与问题
这些年来,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不断深化改革,逐步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全国4350家重点企业的调查,截止到2002年年底,全国已有3468家重点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造,改制面达近80%。这些企业有3232家在完成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明确的企业出资人制度,出资人到位率逐步提高,为落实政企职责分开和实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制度基础。改制企业大都实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3468家改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3304亿元,其中国家资本占58%。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以及外商资本在内的非国有资本占42%,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完全由国家投资、主体单一的情况,但国有资本又占大头,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国有经济牢牢地保持着主体地位。
国有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到2001年底,1160家上市公司累计筹资6233亿元,加上境外发行上市,超过1万亿元,其中通过发行B股、H股等在境外筹资累计达到601.5亿美元。中国移动通信、中国联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22家大型企业境外上市,筹资2954亿元(360亿美元)。这些资本金的注入,扩大了企业规模,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为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扩大实力提供了财务条件。
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到2002年底,3314家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分别占改制企业总数的96.4%、85.3%和82.3%。经营者任命由董事会聘任取代由政府或主管部门任命,由董事会聘任或由社会公开招聘产生的总经理占一半以上。企业治理结构变化,使经营管理机制发生了变化。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对一部分企业的调查,改制后经营机制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占24.7%,发生较大变化的占53.7%,两者合计占78.4%,约有1/5—1/4的企业没有多大变化。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进行人事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立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进企业机制创新,使这些企业突破了过去的行政式管理办法,开始形成一套讲究效率、适应企业自主发展要求的,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比较灵活的机制。在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跟踪调查的重点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82.6%的企业改革了用工制度,企业自主招聘职工,职工能进能出;68.8%的企业已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83.1%的企业实行管理人员公开竞聘,择优录用;81.8%的企业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按时交纳社会保险金;60%的企业实行科技人员收入分组激励机制,22.3%的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分组制度。这些措施,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发展。
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自主权扩大,活力增强,经营管理逐步适应竞争越来越复杂激烈的市场经济的要求,规模不断壮大,技术迅速进步,结构得到调整,效益明显提高。这些年来我国国有资产总量以年平均10%的速度增长。4350家重点企业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1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9.2%;营业收入总额达到49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实现利润2810亿元,增长15.8%。其中2363家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998亿元,占75.8%。企业平均规模增大,资产向重点大型企业集中,一批重要骨干企业脱颖而出。办得光彩夺目、成就和贡献突出巨大,各方面堪称一流的企业越来越多。它们中间有特大型企业,有大型骨干企业,也有中小型企业。办得好,当然是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与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是分不开的。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的如:
1.有其名无其实,为改革而改革,仅仅追求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不注重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没有弄清楚改革管理体制是为了把企业办得更好,而是跟风,图挂上一个公司牌子中听、好看;有的企业改为股份公司单纯是为了集资,可资金集起不知道怎么用,或者乱花乱用,不仅没有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发展壮大,反而带来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新矛盾、新问题。
2.体制不规范,操作带有很大随意性,弄成了“四不像”。中央强调建立的“规范的公司制”,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形式各有所长,各有实施的条件和比较规范科学的操作方法及要求。从实际出发建立公司,规范操作,是新体制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但有些企业在选择公司制和在其运行中都带有很大随意性。例如,相当部分企业不成立股东代表大会,或有也不起作用,一切仍是董事长、总经理说了算;普遍没有监事会,或只设一名不起作用的“挂牌监事”;在已建立董事会的企业中,约有1/3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有的还兼党委书记,企业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手上。“老三会”加“新三会”,各自的职能模糊交叉,企业管理人员多了,指挥运转效率未增反降。
3.一部分企业(有人估算约占20%)造假上市,管理混乱,少数人腐败贪污,把企业搞垮了,或者把巨额国有资产以各种形式转移到私人手中,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三、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一点: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抽掉具体生产关系,把企业仅仅看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一个过程”,“人由他自己的活动,来引起、来调节,来统治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个生产基地,把企业制度作为组织现代生产力运行的一种具体企业制度,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但形式后面还有内容。内容比形式更加重要。内容虽然总是要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有适当的形式,才能充分恰当地表现内容,促进内容发展,但形式服从内容,是为内容服务的。与形式比,内容始终居第一位。
我们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企业制度。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与资本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在形式上没有多大差别,但在社会属性方面、在生产关系的内容上有根本区别。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能仅仅学西方的股份制、董事会、管理制的形式,重要的是在使用这些形式时,要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容,为改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和广大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服务。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应充分体现的主要社会主义内含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资产是为劳动者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服务的,而不是为了单纯追求利润,更不是为少数人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服务;劳动者当家做主,企业内部人与人的关系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关系,企业内部人们的分工不同,所从事的劳动不同,但没有地位高低贵贱的差别,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根本对立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同时进行要素分配的分配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和发挥广大劳动者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参加企业管理、监督企业干部和经营过程的主人翁作用;围绕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技术进步,扩大市场来加强管理,建立新的机制,完善体制的目的是为了发展企业,壮大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提高广大劳动者包括企业劳动者的生活服务。只有体现这些内容而又有规范形式的企业制度,才是我们所应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只追求形式,不体现社会主义内容,企业是办不好的,而且可能导致企业性质变化。合资企业情况复杂一些,但企业只要有国有股、集体股以至股份合作制股,企业制度就应该体现社会主义内容,不然企业就与私有企业没有差别了。
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可资研究。我们看到,股份制这种形式有它的长处,但本身也存在一些本身固有的弊病和矛盾。比如,股本所有制与企业法人名义上责权利是一致的,实际上并不完全一致。通常股东只关心分红,无法真正了解企业发展的真实状况。部分股东可以很少的股份控制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务,大部分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无法干预企业经营管理,参与企业决策。再如,经营者与所有者存在矛盾。有好的经营者可以管好企业,但选好经营者并非易事,选好后所有者也难以对经营者进行全程监督制约。有的经营者随意对资产进行再评估,夸大或隐瞒企业资产,上市造假,欺骗股民公众。有些股份投资者购买股票也不是为了从办好企业中收益,而是搞投机。股票投机已经成为一种专业,轻者使企业债台高筑,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重者引起全球性金融危机,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灾难。日本股份制专家奥村宏说:“股份公司制度患上了‘不治之症’,本身已濒临死亡。”(《21世纪的企业形态》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年版,第87、75页)法国学者多米尼克·普利翁说:“股市理论上是好的,可是实际上并没有起到那么优美的作用”,、股票在股市上的价格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股市没有能力指导企业选择适合于长远发展的道路”。(《解放报》7月26日)美国学者施来卡特说:“资本主义这种存在深层次缺陷的经济制度,完全不可能解决目前那些挑战的问题。”(《仅对资本主义》)哈罗德·弗里曼说:“现在,即使是一些最保守的美国人也很难看出资本主义制度有何优越性。问题堆积如山,它已经积累了一个世纪甚至更久。只有社会主义试图正视这些问题”。(《每日评论》1979.9)
我们还是根据自己的情况,通过学习别人,总结自己,不断探索,创造一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健康发展的、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