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在河道管理中的应用分析论文_卜红兵

河长制在河道管理中的应用分析论文_卜红兵

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水利管理服务站 江苏连云港 222000

摘要:“河长制”作为一种新型工作机制,对于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在其治理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科学现象,需要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本文通过对“河长制”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展开详细的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对策,使“河长制”的价值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对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对水环境污染方面起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河道管理;河长制;科学治水

引言

“河长制”全面推行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当下,我国水环境污染现象始终得不到有效治理,水资源短缺对社会和谐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政府部门应重视起水环境治理工作。而“河长制”作为河道治理的新方式,为水环境治理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为了保证“河长制”治理工作有效性,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有关工作的研究,不断完善法律政策,制定正确的管理机制,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和治理水平。

1 河道管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河道作为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兼具农业、渔业、生态、文化、供水发电以及行洪等多种功能。河道自河源至河口,沿线会穿过各种地貌类型,河流也会途经各行政区直辖市,河岸线覆盖面积较广。一直以来,人们对河道的利用多停留在行洪、发电、养殖等功能上,而没有重视对河道生态治理和保护,使得河道的生态功能逐渐被弱化,利用效率也远不如从前。如果不重视河道生态破坏所带来的消极作用,当想挽回时,已经于事无补了。

2 “河长制”的实施原则

“河长制”的应用需要按照以下几方面合理开展:第一,要始终生态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只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才能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否则一切都如同空谈;第二,做好部门协同工作。由于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工程量较大,因此需要各个部门协同开展,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这样才能大大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第三,因地制宜原则。在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不同地址环境下的河道及湖泊的运行存在一定的不同,因此,需要结合不同特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第四,定期进行监督和考评。要想保证水环境治理合理性,就要定期对水环境治理进行监督和评价,制定合理的考评制度,这样才能发现治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通过积极整改来提高水环境治理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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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道管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水资源,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也加剧了河道的污染,使河道水质面临严重危机。当下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如同一把双刃剑,既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对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破坏现象,河道污染,河流空间萎缩关系着国家安定,对人类社会和谐带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2.1河流普遍污染,部分污染严重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也加大了人类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排放,这些垃圾在没有完全处理的情况下就直接被排入河道中,使河道的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2.2水生态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

不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模式,生产与生活水带来的污染,生态系统无法进行净化,导致淡水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数量和生物种类不断减少,一些珍稀物种濒临灭亡。

2.3水域占用,河流空间日益萎

城市化水平的提升使得土地资源的利用呈现紧缺的局面,为避免对农田面积的“侵占”,很多地区的基本农田“上山下河”,河滩地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水利工程用地逐渐转为农田用地。

3“河长制”在河道管理中的应用途径

3.1构建健全的环境法规

为了保证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政府可以制定法律规定来提高人们水环境治理的意识,这种强制性的措施,可以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执行,具有一定的激励、约束作用。我国虽然河道、湖泊数量众多,水资源较为丰富,但由于人口基数庞大使得我国水资源利用面临紧张局面,如不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河道的枯竭终究会为人类生存以社会各项产业的开展发出挑战。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实现“河长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有效应用,使党政人员意识到生态保护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工作中严格的执行,履行相应的责任,积极开展河道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从而使河道治理效果得到保证,也能够避免虚假办公情况的发生[1]。

3.2统一规划,加强水环境管理的力度

“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可以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协调有序开展,治理前需要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不断完善水环境治理机制,总体来说,在治理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来制定正确的治理计划,避免对地区经济发展带来影响。同时,还要意识到水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要急于求成,不要短时间内看不到效果就丧失信心,要做好长期治理的决心和信念。由于水环境治理会承载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在治理过程中必须优先处理好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保证地方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2]。

3.3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NGO的发展

NGO指的是非政府组织,其拥有着非常大的能量,在开展“河长制”治理工作的过程中如果能积极的引导非政府组织加入到治理工作中来,必然会大大提高为“河长”开展河道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职责,对工作的各个环节予以一定的重视,力求为人民办实事,某福祉,不做损害人们利益的行为,从而促进“河长制”的有效开展。当地政府以及单位人员也应不断提高其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并拓展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渠道,与公众保持良好的互动与交流,使公众对“河长制”所发挥的治理成效有正确的认知,自发的进行河道的保护工作,并积极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相信通过群众和领导干部的努力,水环境治理工作一定能得到有效开展。

4结语

综上所述,“河长制”的先进性可以为给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注入生机与活力,更好的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现状,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当地政府部门也应重视起水环境治理工作,结合河道地貌特征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整治政策,通过法律的手段提高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从而使“河长制”的应用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对带动当地经济的平稳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斌.推行河长制对水环境治理的效用研究[J].农家参谋,2019(20):162.

[2]赵艳.我国河长制实施现状探析[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9(05):7-10.

论文作者:卜红兵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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