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本文针对目前审计成果运用率不高的现状,就如何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进行深入思考,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关键词:审计;整改;措施
近年来,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越来越得到电网企业的重视,相继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审计成果运用的方法和手段,但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影响,问题整改还存在短板,“重审轻改”现象依然存在。
一、内外部形势对审计整改提出更高要求
1.国家层面对审计整改提出新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不断要求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尤其是2018年审计署11号令明确要求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审计机关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同时审计署新设内审指导监督司,对内部审计工作和整改结果进行指导监督。
2.企业层面对整改质量提出严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战略目标,形成了“一六八”新时代发展战略。落实公司新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持续精益化,客观上对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要求不断完善问题整改机制,创新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二、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1.“重审轻改”现象依然存在。普遍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情况,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主要反映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整改效率不高。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够重视,协同整改意识不强,导致一些问题不能立行立改。二是整改处理不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深入分析原因,整改流于形式,不从源头上进行整治,导致前查后犯,屡查屡犯。三是违规追责不到位。多数问题整改只对事不对人,没有处理责任人员,未起到警示作用。
2.整改验收尺度不一。审计整改验收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当前审计问题整改验收过程中,往往问题整改验收尺度不一,严重影响整改的公平性、真实性和审计成果运用实效,同时也影响整改考核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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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整改成效的相关措施
(一)建立审计问题整改销号机制。将内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一单位一档案”建立问题清单进行编号管理,限定整改时间,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明确审计部、审计组、专业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职责分工和整改销号流程。进行问题跟踪管理,采用持续在线审计、回头看、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整改一项即销号一项,形成审计问题整改的管理闭环。
(二)构建新型审计专家队伍。聘用公司工程、财务、人资、审计等业务骨干,成立审计专家工作室,对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业务咨询、预防诊断服务,为审计整改提供人才保障,推动审计工作由监督向服务转型。依托审计专家工作室,定期组织开展财务、营销、工程物资等方面在线审计整改督促,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难点,出具诊断分析报告,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三)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整治。以解决屡查屡犯问题为目标,对历年审计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理归纳,提炼典型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按照问题性质和难易程度进行划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下发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对照自查整改,并将整改验收纳入日常审计项目实施计划中,定期跟进督办整改情况。
(四)应用完善整改验收标准。制定问题整改要求及验收参考标准,在开展后续审计及相关整改结果验收工作中,积极运用验收标准客观公正评判问题整改情况,推动问题真改、实改,维护问题整改的严肃性,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并不断加强研究思考,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做法,在实践中持续优化问题整改要求及验收参考标准,不断完善问题整改机制,发挥问题整改推动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在审计项目审计意见下达时,充分借鉴问题整改要求及验收参考标准,促进审计意见下达准确、合理,逐步推动审计意见下达统一规范化,倒逼加强审计项目过程管控,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五)加强纵向指导和横向协同。落实审计部门监督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审计部门牵头、办公室督办、业务部门与基层单位共担整改责任的联合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审计整改。针对各类审计检查发现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反馈至公司各专业部门,实现专业部门与审计部同步组织、督导问题整改,发挥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严谨,提高审计整改率。通过问题整改协同监督,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业务部门专业管理和监督部门协同管理作用,同时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审计成果应用长效机制。
(六)严格责任追究和督办考核。一是定期通报督办。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或风险隐患进行定期审计通报,限定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建立整改月报制,对发现问题的进行过程定期跟踪,定期下发督办单督导整改进度和成效。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有责必究、究错必改、改而必行、行必有效的原则,制定审计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考核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原则、问责事项和认定程序,对在限定节点时间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没有取得一定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除按考核制度执行外,年底将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增强整改实效。
论文作者:尧娟1,林群2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24
标签:审计工作论文; 发现论文; 责任追究论文; 部门论文; 审计部论文; 措施论文; 成效论文; 《电力设备》2019年第1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