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担保融资问题研究

发展民营担保融资问题研究

邵曼[1]2017年在《民营担保公司发展困境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其融资需求催生了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自成立第一家担保公司以来,担保行业的发展已有二十余年。大型国有担保公司门槛高,大多面向一些大企业和资质较好的中小企业,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因此民营担保公司迅速发展并壮大起来。而在迅速成长的过程中,民营担保公司涌现出很多问题,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全国各地爆发的民营担保公司"跑路潮"、"倒闭潮",频频曝出的非法集资跑路事件,对担保行业、银行、在保中小微企业、社会稳定乃至国家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恶劣影响。民营担保公司在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旦民营担保业这条路被关闭,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将更为艰难。本文具体研究了我国民营担保公司发展的困境。首先通过对我国民营担保公司的发展历程加以概括,根据民营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包括民营担保公司在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在保余额的逐年增长,以及业务的多元化趋势、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进一步阐述了民营担保公司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所起到的作用。然后介绍了我国民营担保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包括信用风险事件频发、运营风险不断提高,面临倒闭风险、代偿压力较大、担保能力相对不足,以及一系列风险事件对于民营担保公司声誉的影响,使得商业银行开始切断与民营担保公司的合作。紧接着针对民营担保公司面临的这些困境,文章梳理并从中选取事实调查较为清楚、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分别从民营担保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以及其自身情况出发,分析了我国民营担保公司陷入困境的原因。从外部环境来看,经济下行给中小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使得民营担保公司陷入代偿危机,而国家政策以及商业银行均表现出了对国有担保公司的倾向性,使得民营担保公司更是举步维艰,加之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以及民营担保危机在全国各地表现出的地区传递效应,使得民营担保公司所处的声誉环境较差,公众对于民营担保公司的信赖度大大降低;从民营担保公司自身来说,文章梳理了民营担保公司被曝出的一系列违规操作事件,分类分析了民营担保公司因为违规操作导致了其经营不善的结果,以及民营担保公司的业务收益和其所承担的风险完全不匹配的问题,民营担保公司的资本金不足会让民营担保公司的经营出现问题,与此同时民营担保公司在专业人才上面也较为欠缺。最后,通过针对民营担保公司出现问题的原因,分别从构建支持民营担保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民营担保加强自管理身对其如何在担保体系中发挥出自己的补充作用提出改善的建议。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从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给予政策倾斜、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的角度。从民营担保公司自身来看,主要是从担保公司增加担保业务品种、增加资本金、完善自身风险控制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角度给出建议。

杨劲松[2]2008年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至今,中小企业经过长足的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动力之源。但中小企业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来源上却很难与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重要地位相匹配,融资难,正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民营中小企业如何进行融资创新已成为政府、企业和研究学者所共同关注的课题。本文从一个比较完整的视角探讨了我国目前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及其可能的政策选择。在明确界定民营中小企业概念的基础上,从经济增长、投资、就业等几个方面利用大量的数据实证分析了民营中小企业在我国现实经济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运用与企业融资相关的现代西方融资理论以及货币学、财政学等知识,分析了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分别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约束,正规金融市场和非正规金融市场融资约束等方面揭示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困境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介绍了国外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方面的有效政策的方式。分别从立法保护、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实行优惠的资金扶持政策、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鼓励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最后,在结合前面分析的基础上,从叁方面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消除所有制歧视;建立和健全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成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对民营中小企业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完善融资市场体系,拓展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放宽贷款利率限制;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金融机构方面:转换观念,提供便利,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改造企业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借鉴国外关系借贷经验。民营中小企业方面:增强企业素质,提高企业外源融资能力;熟悉金融市场,积极寻找适合自身的融资渠道。参考文献19篇。

刘露[3]2008年在《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瓶颈及路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就业机会、优化了市场环境、增加了财政收入并且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然而,在金融机构、政府和企业自身内外部环境的共同制约下,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瓶颈,从而限制了企业的绩效和活力,并进一步制约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前进步伐。鉴于我国中小型企业融资的瓶颈问题,本论文以MM定理、优序融资理论、权衡理论、企业金融周期理论和融资成本分析与融资决策理论作为研究基础,并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系统分析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现状和成因,并辨识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多方面影响因素。利用DEMATEL方法对影响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和辨识。构建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系统,其中包括融资渠道环境系统,企业内部环境系统和融资保障环境系统。并且根据各个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获得了融资渠道环境是关键,企业内部环境是基础和融资保障环境是支撑的结论。另外,根据现有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瓶颈和问题,本文提出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优化路径,提出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具体策略、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机会选择、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规模决策、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期限结构选择和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结构优化。最后,以惠州市纳伟仕视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对该企业的融资渠道及融资过程进行了具体分析。通过本文的研究获得了以下结论:(1)根据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现状分析,分别从金融机构、政府职能和企业内部探寻融资评级的关键影响因素,从而获得了相应法律法规建设、地方融资规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核心影响因素;另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规模限制是主要的企业内部因素;金融产品少、商业银行规模小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单一是金融机构的重要影响因素。(2)根据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确定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系统,其中包括企业内部环境、融资渠道环境和融资保障环境。通过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说明融资渠道环境优化是关键、企业内部环境优化是基础、融资保障环境优化是支撑。(3)从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系统的视角,分别从企业内部环境、融资渠道环境和融资保障环境叁个方面提出了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优化措施。实现中小型民营企业有效融资的关键是叁个环境子系统的协同优化,鉴于中小型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和生命周期特性,本文提出了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一条优化路径选择。(4)以惠州市纳伟仕视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案例研究,根据其在企业生长的不同阶段采取的不同融资方式作为本文提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路径选择的实证。说明中小型民营企业根据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案是企业实现有效融资的重要途径。在本论文的研究过程中采用了DEMATEL定量方法进行中小型企业影响因素识别,并采用系统论的方法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系统进行分析,以上研究方法及研究模式是现有研究的重要补充和创新。本文的研究对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的突破就有重要理论和实际意义。

李瑞雪[4]2016年在《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自从工信部等四部委于2011年7月颁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微企业正名以来,小微企业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对象。小微企业在活跃市场经济、提供就业岗位、弥补社会服务缺位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存在着诸多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其中,核心因素是融资障碍。而小微企业融资障碍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又成为了目前学界集中研究的选题,相关学术成果颇丰。但是,关于小微企业另一项融资障碍,即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问题却很少受到关注。目前,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融资时并没有受到同等对待。同时,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也并没有得到应受的重视。诚然,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与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前者是后者的重要表现。但是,两者不可以等同。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与否直接关涉社会正义是否实现的问题,后者更为根本。良法本身蕴含公平正义的理念,依照良法治理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问题是有效的路径。基于上述思想,本文以金融公平为价值理念,主要研究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目的在于通过蕴含金融公平理念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保障小微企业可以与大中型企业公平地分享金融资源。除了引言和结论,本文可以分为叁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基础,主要阐释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相关的概念。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并详细阐释了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在现实中的主要表现及其制度原因。第叁部分为第叁章、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其中,第叁章探讨了保障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基本原则,并且,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阐释了构建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的整体思路。而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探讨了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和结果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从以上叁个层面,为保障小微企业公平地获得金融资源提供了具体的法律完善建议。第一章,小微企业的融资公平。主要探讨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内涵和外延,是全文的逻辑起点,为后文分析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法律完善建议提供理论支撑。建国后,我国颁布了多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文界定小微企业概念,以最新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主要依据。并且,本文构建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主要针对的对象是金融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并不包括具有国有资本身份以及属于集团总公司性质的小微企业。同时,本文也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到了广义的小微企业的概念中。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确立依据,可以从法学、经济学以及伦理学叁个角度进行阐释,具体是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以均等的机会获得融资、以相同的市场条件获得融资,以及融资需求满足度不能相差悬殊。以罗尔斯的现代公平正义观为基础,以融资环节为区分点,可以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分为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和结果公平。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是准入公平,是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具有相同的获得融资的可能性。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是过程公平,是指,与对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相比,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时,必须依照相同的市场条件发放贷款和确定利率。而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是结果公平,是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不能相差悬殊。第二章,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主要表现及其制度原因。通过调研等形式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进行考察后发现,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多不公平现象。小微企业融资机会不公平的表现包括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过窄和小微企业缺少具有层次性的融资渠道两个方面。从制度层面讲,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方面的法律制度缺位。第二,现行相关规则缺少顶层设计且具体内容也存在缺陷。小微企业融资条件不公平的表现包括:强迫购买理财、保险产品;要求以贷转存或者存贷挂钩;要求购买配套承兑汇票;不当要求小微企业主个人提供连带保证等。从制度层面讲,原因主要包括叁个方面。第一,法律制度应对金融市场结构性失衡问题存在局限性。第二,法律制度回应实质不平等地位问题力度不足。第叁,现有规则存在治理失灵现象。小微企业融资结果不公平的表现为,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过低。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多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低于60%,而现有融资渠道基本可以满足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从制度层面讲,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缺陷。第二,法律制度在规范政府倾斜保护小微企业方面力度不足。第叁章,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基本原则和整体思路。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后文构建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时所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尊重市场规律原则主要包括两方面要求。一是,以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为核心。二是,政府应定位为金融市场发展的引导者和服务者。综合保障融资公平原则,一方面,要求综合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条件公平和结果公平。另一方面,要求利用多种手段确保小微企业融资公平。坚持金融创新促进融资公平原则,要求金融创新必须服务实体经济,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应对其进行适度监管。强化金融监管保障融资公平原则,强调应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为一体的监管体系。保障融资公平法治化原则,强调保障融资公平以法律制度为基础,并且,重视非正式金融制度的作用,将其作为法律制度的补充,共同服务于保障小微企业融资公平。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整体思路部分,从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四个层面探讨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治路径的整体要求,并构建了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的法律制度框架。第四章,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为了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应分别构建小微企业集群融资法律制度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法律制度。同时,应针对小微企业特点,依法为其搭建多元化、具有层次性的融资渠道是保障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的主要路径。在融资平台方面,应依法为小微企业搭建全国性、区域性和民间性叁层融资平台。重点探讨了叁层融资平台的定位和职能、挂牌标准、股权和债权融资法律制度等内容。并且,为各层融资平台之间转板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在融资机构方面,应构建小微金融机构法律制度,规范专门或者主要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中小型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健康运行。在融资工具方面,应推行和规范公开发行的小微企业集合债券业务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小微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总之,比照大中型企业现有融资渠道,针对小微企业自身特点,通过构建法律制度,为其搭建具有针对性的多层次融资渠道,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第五章,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为了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相同的市场条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第一,应将小微企业融资基本利益,即自主选择的利益和公平交易的利益进行权利化,依法建立小微企业条件公平融资权利,增强保障力度。第二,应利用约束性和激励性法律规制的相关理论,分别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约束性法律制度和激励性法律制度。前者的主要内容为通过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相应的义务、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平等对待小微企业。后者主要包括推行行政指导手段、行政奖励手段以及合同菜单规范手段保障融资条件公平等内容。第叁,应构建法律救济机制,将投诉机制定位为前置救济机制、将金融申诉专员机制定位为核心机制、将诉讼机制定位为补充救济机制。第六章,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依法提升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满足度是保障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的主要路径。构建融资结果公平保障法律制度保障的对象是在金融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但自身努力并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通过现有融资渠道无法获得融资,在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下,应对其进行救济。具体而言,应明确政府保障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的主导性定位,完善目前政府推行的帮扶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措施。主要包括构建扶持资金运用绩效评价法律制度、构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证券监管法律制度、构建政府投资小微企业引导基金法律制度、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法律制度以及构建支小再贷款法律制度等内容。

吴征[5]2007年在《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几年,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但是,融资问题作为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却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这一普遍问题,山西省也不例外,伴随着国有经济从某些领域的退出以及跨国公司的大举压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振兴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省当今乃至今后的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本文借鉴前人的理论研究,在对山西省经济环境及投融资环境具体分析的基础上,从融资主客体各方面提出对策,以期对解决我省融资问题做出一定的贡献。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对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念解释,为理解及研究做基础;其次,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进行分析,结合理论模型找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深层次的原因;然后,结合山西省的经济特点和投融资环境,具体分析影响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的因素;最后,在总结的基础上,从企业自身到金融机构,再到政府,逐层提出对策。本文的研究特点在于尽量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国内外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文章大多从宏观层面进行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而实际运用中,由于各个地区经济特点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不同,理论分析难以解决实际性的应用问题。本文从山西省的具体微观环境入手,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万海鹏[6]2003年在《发展民营担保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其整体素质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就其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看,资金供应难以满足资金需求的状况将长期存在,融资难题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中小企业贷款难、寻保难,既有深层原因,又有表层原因。从深层原因看:一是供应不足,我国尚无专门为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加之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后,权限上收,以中小企业为放贷对象的基层银行有责无权,有心无力;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逐级下达“存贷比例”,贷款供应缺口明显加大。二是保证缺乏,银行只认可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做抵押,中小企业可供银行抵押的产权匮乏;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少,担保资金规模小,担保品种单一,中小企业寻求担保难。叁是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从表层原因看:一是银行放贷成本高,银行放贷100万元和1000万元所费成本相近,当然贷大不贷小。二是银行放贷责任大,中小企业大部分为非国有企业,放贷稍有闪失,信贷员说不清。叁是中小企业自身能力弱。中小企业资信等级往往难以达到银行放贷标准,办理财产抵押又实力不足。行政式担保无效,企业责任意识增强后,一般不愿意替其他企业出具担保。 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寻保难的问题,当前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分别于1937年、1951年、1953年和1960年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成为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 与国外及有些地区的情况不同,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均处于萌芽或初创阶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规模较小。去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联手对中国已经开展3年的担保业进行了调查,目前中国除西藏外,各省均有担保公司,总数已超过1000家,但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模小。调查显示,225家被调查担保公司,资本金共计为36亿元,户均资本金仅为3300万元。从业人员也较少,225家公司共有从业人员1561人,户均不足7人。而平均担保额不足100万元。(2)政策性担保机构存在严重的弊端。行政干预仍然突出,总体运行效果不佳,从全国看,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之比尚不足2倍,担保在缓解贷款难方面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在总结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之后,本文提出发展民营担保,作为我【刚川1冰山川。系的一个有状和有力的补充,进一步缓解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题。然…,民川H%机构个1十二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5以b民间资本组建,它必将以追求利润为W个,就传统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我们可以从风险和收益方面做一个简办l]分析:按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实际做法,担保机构从事贷款担保,要承担银行时像过来的绝大部分风险,甚至是 100%的风险,且受保企业多为银行不愿_自接贷款的资本实力小、信用档案不全、难以提供有效财产抵押的中小企业:而其所获得的担保费收入却只能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这是明显的高风险,低收益。那我们很自然的有疑问:发展民营担保是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可是,川保业凭什么吸引民营资金进入?民营担保机构如何获利经营?这是本文要解决(l<J最为关键的问题。 为此,小文从以f儿个方面作了论述,为民营担保机构构建了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个I川和经营模式。 1、从财政政策扶持、规范与银行的协作关系。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构建促进民营拟仙WL构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 2、民八川保机构如何处理好与企业、银行及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社会机构的关系,促进合作发展。 3、混业经营。开展多种盈利业务,如资信调查、评估服务、个人消费信贷担保、保们代划、工程保证,担保投资、实业投资、资本市场投资、典当,融资租赁等等。迎过垂直整合,横向整合,拓宽各种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扩大资本金规模,不断做人做强。 4、民营地保机构的担保形式。()各级财政建立共同基金,委托民营担保机构管理,对民营担保机构利用财政基金,承担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实行与政府山资设立的担保机构相同的优惠政策。(2)互助基金委托民营担保机构代理担保,如保公司只收取担保费的1/3,其余2/3担保费归互助基金。风险分担原则是,当发个代偿时,先山互助基金代偿,不足部分出担保公司代偿。门)政府以优先股的形式投资民营担保公司。政府优先分红,破产清算时优先清算,这样也保证了区阿J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可以避免政府对民营担保公司的行政干预。门)担保投资,这是民营担保机构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业务创新,其具体的运作方式有:似计(股,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转成被担保企业或资本运营项FI的股权;根据承担的风险程度,占有被担保企业或资本运营项一定的股权、认股权、期权或分红权;对通过

昂小刚[7]2007年在《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民营科技企业汇聚了民营和科技两大当代国际发展潮流,是最先进的生产力与最具活力的经营机制的有机结合。它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支生力军,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然而,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融资障碍尤为突出。因此,如何拓展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企业界,也是决策部门和学术界值得研究和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共分六章展开分析。第一章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创新、不足和分析架构。第二章企业融资理论综述,分信贷配给理论、企业融资周期理论、关系型贷款理论和开放条件下的融资理论四个部分对融资理论作了回顾和分析。第叁章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概况以及融资行为研究,在第一节中对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历程和现状做了一个总括性的介绍,然后结合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其融资行为进行了介绍。第四章银行信贷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首先对现行信贷制度下的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进行了研究,接着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对应的改善途径。第五章直接融资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但是我们始终认为未来民营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必然需要直接融资途径的扩展和创新,所以我们在这一章中,对与民营科技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两种直接融资的途径(风险投资和上市融资)进行了介绍。第六章是研究结论和展望。

张洪峰[8]2005年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民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民营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成为民营中小企业成长的最大障碍,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而不畅问题。如何疏通和拓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成为民营中小企业紧迫的、现实的课题。 论文首先阐述了研究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研究动态进行了简要介绍,然后陈述了本文研究的思路与方法。接着介绍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主要分类,并指出各种渠道的优缺点及适应性;进而分析了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现状,并探讨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再通过探究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存在障碍的原因,基于融资渠道狭而不畅成因的复杂性,从而提出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问题应是一个系统工程,进而提出了创建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顺序,从而建立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渠道体系。最后,提出了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障碍的对策建议。即从改善国家和社会对民营中小企业投融资支持,改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与民营中小企业之间的融资渠道,提高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叁方面入手。总之应使社会、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民营中小企业等各种力量协调配合,让一切融通资金的渠道充分涌流。

张涛[9]2016年在《天津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营经济作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成分,一直显示出强大的活力和发展潜力。但是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经营成本上涨,利润空间被压缩,生产经营不稳定,缺少信用记录,抵御风险能力差等困境,这些困境在经营过程中转化成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民营企业在拓展发展、壮大规模过程中遇到的阻力。自党的十一届叁中全会确立中国实施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和战略期,由此民营经济在历经叁十余年的迅速发展之后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发展过程中的诸多影响因素来说,民营经济的融资状况却始终难以令企业满意,我们历经建国之初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发展相对快速到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融资难的困境一直以来都是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约束力。对比一些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可以看出阻碍天津民营企业壮大的关键障碍还是融资难问题。因此本文在梳理民营企业融资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区域民营企业融资现状,针对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来缓解融资难的问题,这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实现快速发展。本文在参考一些民营经济学者已有研究理论成果的根基上,运用统计分析、理论分析、规范分析等研究方法,以天津市的区域民营经济为研究对象,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融资的重要性,然后分析了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几种方式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现状,同时结合天津区域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总结了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银行体制制约,二是企业自身原因,叁是担保体系尚不健全,四是融资渠道狭窄。最后提出了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参考建议,即从宏观层面:创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融资环境和完善融资政策;从微观层面: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内源融资能力,建立健全的民营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和建立风险投资体系拓宽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王峰[10]2008年在《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民营经济开始迅猛发展,一跃成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增长极。重庆在改革开放以后,民营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尤其是直辖以来,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势头,由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发展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缓解叁农问题,增加财政税收,发展开放性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支撑重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健康快速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然而,重庆民营企业将进入“二次创业”发展的重要阶段,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如果民营企业不能拓展其融资渠道,将无力维持现有的增长速度,企业的发展也会缺乏后劲。本文立足重庆市实际,以研究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为目标,对重庆市民营企业发展现状、融资方式及结构、融资困境及对策建议进行一系列完整的分析阐述。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学者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现状,系统归纳总结了相关研究成果,其中对国内的研究成果从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融资难成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建议等叁方面进行了分类归纳。其次,本文第二章运用大量数据分析,真实详尽展现了目前重庆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和积极作用,并指出重庆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制约,尤其是融资难问题。接着,对重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进行深入挖掘,本章在对融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等概念做了界定和介绍后,结合“啄食顺序理论”以及“金融周期成长理论”分析了重庆民营企业的融资次序及结构,并从融资环境、内源融资能力、外源融资能力等叁个方面将重庆民营企业与发达地区的融资状况做对比分析。继而,在第四章中,着重探讨了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成因。本章对于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做了相应的解释,分别用制度障碍、比较风险系数假说以及信息不对称叁个理论来从叁个方面来对民营经济融资难这个普遍现象做一经济学阐释,接着结合重庆民营企业具体状况来从内因和外因分别透彻剖析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特殊成因。最后,本文对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和建议。第五章对应第叁及第四章阐述的状况和提出的问题,从重庆民营企业自身、政府、银行以及社会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缓解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参考文献:

[1]. 民营担保公司发展困境问题研究[D]. 邵曼. 安徽大学. 2017

[2].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 杨劲松. 北京交通大学. 2008

[3]. 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瓶颈及路径优化研究[D]. 刘露. 北京交通大学. 2008

[4]. 小微企业融资公平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李瑞雪. 西南政法大学. 2016

[5]. 山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 吴征. 太原理工大学. 2007

[6]. 发展民营担保融资问题研究[D]. 万海鹏. 江西财经大学. 2003

[7].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 昂小刚. 合肥工业大学. 2007

[8].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研究[D]. 张洪峰. 湖南农业大学. 2005

[9]. 天津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研究[D]. 张涛. 天津师范大学. 2016

[10]. 重庆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 王峰. 西南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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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民营担保融资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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