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高职院校发展的政策展望_高等职业教育论文

转型期高职院校发展的政策展望_高等职业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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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01-0016-04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职业教育为国家产业体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出了新要求,尤其对承担着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任务的高职院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解转型期高职院校现状,对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进修的120位高职院校书记、校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分析归纳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政策建议。

本次调研对象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40期高校领导干部进修班的参训学员,他们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0所高职院校,约70%的院校属于示范或骨干高职院校。本次调研采用小组研讨、学员论坛和半结构化问卷等方法,开展了15次小组研讨和2次大型主题论坛,收集了近200条书面建议。这200条建议中,经费和投入方面的约占40%,管理体制方面的约占30%,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方面的约占10%,其他方面的建议约占20%。为突出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对经费与投入、管理体制和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这三个问题进行单独分析,其他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一、加大投入,落实生均拨款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办学经费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和生均拨款未落实等问题,严重制约着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和内涵建设。办学经费不足是被调研高职院校面临的普遍问题,究其原因是高职院校的拨款机制和管理体制。一方面,很多高职院校由中专升格而成,财政拨款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拨款标准多年未变,即使有所增加,但增加额度跟不上物价上涨的步伐;另一方面,很多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属于省市共建,以市为主,一旦市级财政不足,学校办学经费就出现短缺。经费不足带给高职院校的是负债发展的困境。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高职院校的资源配置呈不平衡现象:总体说来,东部好于中部和西部,本科院校好于高职院校,中职好于高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高职新校区建设投资达数亿元,甚至10多亿元,而有的经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财政拨款仅有几千万元。地方政府更关注中职学校,将用于职业教育发展的30%城市附加费主要投入中职建设发展中。虽然高职院校办学成本高,而全国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落实对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实施生均拨款的省份,高职生均拨款标准低于本科院校,即使加上学生学费也不能弥补生均培养成本。各地生均拨款标准差距较大,有些高职生均拨款达3万元,而有些地方没有生均拨款。

为解决发展经费不足等问题,高职院校长普遍希望政府加大对高职院校的投入,落实生均拨款。具体包括三条建议:第一,加大政府化解高校债务力度。高校债务是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扩建高职院校而形成的历史问题,高职教育是准公共事业,政府是投入的主体。因此,高职院校的债务不应由高职院校及其教职工负担,而应主要由政府承担。目前很多省份都已经开始化解高校债务,例如,安徽省化解了2009年底以前的高校银行贷款。而有些高职院校2009年底以前的银行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30%,也就是说,这类高职院校还必须承担大部分的还债任务。因此,他们希望政府再加强还债力度。第二,增加中央对高职院校的投入。高职院校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输送高端技能型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注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习实训,人才培养成本高于普通本科院校。就读高职院校的学生大都来自农村和城市贫困、问题家庭。所以,希望政府向高职院校投入更多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一是建议设立“中央支持地方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专项基金,地方高职院校以项目的方式向中央申请专项建设经费;二是把办学质量、国家需要、艰苦行业等因素列入财政拨款的依据,对一些国家紧缺的特殊专业可考虑减免学费。第三,逐步实行与本科院校一致的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一是在投入机制上采用“法定标、省统筹、中央资助”原则,即《职教法》确定生均拨款标准,或由教育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教育规律,定期发布高职院校最低生均拨款数额,各地参照执行;二是职业院校生均拨款不低于普通本科生均标准并保证高职经费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三是省级人民政府进行统筹,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以分区域逐步完成;四是中央财政应加大对欠发达及贫困地区高职投入,提高对高职教育农、林、矿等专业帮扶力度;五是实行职业教育投入的地方主要领导问责制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投入落实。

二、加强统筹,明确政府责任

管理体制是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最大体制性障碍,高职院校的发展必须突破管理体制障碍,走制度创新之路。“高职院校的去行政化”是议论较多的话题。当前政府对高职院校管得过多、过细,管理主体过多,呈现多元多极性。例如,政府对学校相关工作的评估特别多,包括辅导员生均配备、两课教师生均配备、体育教师生均配备、档案管理教师配备等。学校常常忙于各类评估,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从高职院校隶属部门来看,有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从高职院校隶属的层级来看,有省级、地市级;隶属企业管理的高职,有央企和省属企业之分。由于管理主体和层次的多元和多级性,经费投入差异较大,导致高职院校发展不平衡。一般说来,隶属教育部门的高职院校好于隶属行业和企业的;省属高职好于地市级高职;央企主管的高职好于省企主管的高职。例如,很多位于地级市的高职院校,属于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而地市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比较重视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对高职发展有一定影响。还有一些省属企业举办的高职院校办学则步履维艰,企业对学校的投入较少,学校主要依靠学费和培训费维持,无力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

鉴于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多元多极化和政府对高职院校管得过多、过细的问题,希望政府加强统筹,明确责任。第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统筹。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院校布局、专业结构调整、办学层次和招生比例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避免教育投入无序重复,教育资源无端浪费。建议成立国务院高等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等涉及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部门,由国务院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和协调高职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仅靠院校自身解决不了的关键问题,如专业教学标准制定、校企合作、实习就业等。领导小组要综合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职教育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的监管,对追求功利、盲目扩张、违规招生、乱收费、乱花钱和内部管理混乱的现象应予以查处和限期整改。第二,加强政府主导,落实责任。政府是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像重视基础教育一样重视职业教育,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把高职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一并纳入党政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指标中,考核内容是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对没有履行职责的,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转变观念,完善高等职教体系

职业教育是区别于普通教育的一种教育类型,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类型。每一种类型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体系,高等职业教育也不例外。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形式多样、灵活开放、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但是,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仅限于专科层次,不能满足技术进步对高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影响了高职生源质量。首先,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高技能人才需求量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挑战,高等职业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专科层次,而要培养专业学士、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才能适应技术进步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建立现代职教体系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长在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方面有三点政策建议。第一,以法律形式确立现代职教体系。大家希望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教育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专科、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教育,实施机构可以是高职院校也可以是其他普通高校。第二,允许高职的某些专业试办四年制职业本科。教育部应在产业聚集、对高技能人才有迫切需求的地区,遴选部分办学条件优越、培养质量高的高职院校的优势专业,试办四年制职业本科。教育部也可以为举办本科层次、硕士层次教育的专业设定指标,达到某层次标准的专业就可以举办相应层次教育。第三,拓宽中职和高职、高职和本科衔接与沟通的通道。一是顶层设计,建立政府主导,高职引领、中职主动、行业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二是逐步加大中高职衔接、高职本科衔接5%的招生计划比例;三是实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条件和招生考试评价的对接。

四、其他方面的政策期待

除经费投入、管理体制和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三个主要问题之外,大家还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招生制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行业指导、院校评估、中高职衔接和干部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一是改善外部环境。文凭的“高消费”挤压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空间。在不少地方,报考公务员起点是本科,不少用人单位招人非本科以上学历不要。改善高职院校发展的外部环境,政府和院校应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家长和学生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完善劳动准入制度,营造重技能、轻学历的社会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高中毕业生就读高职院校;从法律角度赋予高职毕业生以相应的社会地位,提高高职的社会地位。

二是改革招生制度。当前在招生录取程序上,高职高专处在最后一个批次,与“三本”院校竞争生源,接收的多是“末流生源”。这种录取方式影响了高职生源质量和家长、学生对高职院校的认可度。有些省份采用春秋两季招生,春季招生院校主要是高职,秋季招生时学生可以本科、高职兼报。在这种政策下,春季招上来的学生可能会流失。大家建议改革和完善高职招生制度,采用与新建本科院校一起平行投档;给予高职更大的考试招生和办学自主权,完善高职院校对口单招、单独招生、注册入学和高职对接中职的保送制度,增加自主招生、对口单招的比例;大胆尝试注册入学等招生方式。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但是一些学校进入受行政干预,学校想进的、特别是“双师型”教师进不来。此外,高职院校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教师评聘标准与普通本科院校一样,不符合高职院校教师的特点。建议加大对高职院校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高职教师准入标准,将“是否有相关专业的从业经历”作为专业课教师第一准入标准;授予学校自由聘请社会上能工巧匠的权利,并给予一定编制;建立适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评聘制度;提高高职院校教师待遇,参照中职教师工资标准高于普高教师10%的规定,制定高职院校教师工资标准。

四是深化校企合作。在校企合作方面,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校企合作条例,明确企业责任、权利和义务,调动企业积极性,大力推动校企合作。对于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国家应将企业的办学经费投入作为税前列支,企业上缴的教育附加费等费用应部分返回企业所办院校,作为办学经费的补充,对承担顶岗实习或接受教师和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应予以税收减免或补贴。

五是强化行业指导。行业是建设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力量,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纽带,强化行业指导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保证。为此,一要明确界定行业概念,区分行业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协会等内涵与外延。二是明确行业指导内容是发布行业的用工信息和需求状况,制订行业用工标准,统一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规范行业对校企合作、职教集团等的要求。

六是改革院校评估。评估对规范高职院校办学行为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式不符合高职院校办学特点和规律。建议实行分类评估,按照学校建设时间、不同行业、文科、工科和理科专业等方面特点制定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与经费投入挂钩。

七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高职院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主要来自政府、企业、普通高校或是升格前中专的校长,期待转变观念,更好地领导高职院校健康发展。建设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干部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适应要求,增加高职院校校级领导干部中副职和中层干部培训,增加实地考察和海外考察,开阔眼界。

收稿日期: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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