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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施工实践分析了工程变更、签证的概念以及产生的原因,论述了建设工程变更、签证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利于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施工的特点、建设内容多等原因,不可避免的产生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由于其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有时对工程造价有显著影响,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又是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变更两种形式。
、设计变更的概念:
设计变更是经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洽商同意对原设计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主要由下列原因产生:通过图纸会审,决定对图纸进行较大修改或纠正设计错误、遗漏;施工过程纠正设计错误、遗漏;增减具体工程内容,如增加管线;改变使用功能;修改复杂难以施工的施工工艺技术使之更先进合理,如基坑支护方式的变更、建筑物基础形式变更;满足现场条件变化、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中产生错误;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等。
二、工程洽商的概念:
在图纸会审后,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应经常举行会晤,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会晤洽谈的内容应以洽商记录形式形成施工文件,工程洽商记录是工程变更的另一种形式,但不限于工程变更的内容。
(3)、产生工程洽商变更的原因:
发现图纸仍有差错,对原设计影响较小的具体修改;图纸中非结构问题的处理;因施工条件变化;材料代换;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合理化建议;各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工程数量上的变更;业主的功能要求变化、发生不影响原设计标准、功能的具体修改变更;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施工顺序与时间的变化。
(4)工程变更的管理措施:
4.1、因为工程洽商的事件中经常涉及对原图纸的变更,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
4.2、规范填写工程洽商记录。签发内容应填写齐全,注意填写工程名称、变更或洽商日期、各方参加者姓名;详细记录洽谈协商的内容以及达成的协议或结论;变更位置、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附图,涉及对图纸的修改则必须注明图纸的图号;材料代用内容的变更,应杜绝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和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有纯材料用量的变更。
4.3、记录应经各方签字,形成有效文件。一般洽商记录由发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签署确认。
4.4、变更应及时。避免因拆除造成浪费及索赔事件发生。
4.5、因为设计原因以及与现场实际不符,非改不可的,尽可能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5、工程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变更若在设计图已经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应注意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用;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单,以便结算时扣除。
二、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的概念: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签约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项所作的签认证明。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是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
2、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责任事件):
合同义务的零星工作;应发包人要求完成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如发包人委托施工的零星工程、拆除、拆迁用工;工程开工前的局部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等费用。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拆改费用,如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非正常施工条件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由非施工单位原因而出现的设计变更、材料改代造成的工程量及费用的变化;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费用项目等;凡非承包商的各种原因而额外发生的切涉及人工、材料、和机一具问题,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等。
3、现场签证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现场签证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现场签证管理常见问题如下:
3.1、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不重视签证,随意签证、造成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
3.2、签证遗漏或未及时签证。
3.3、签证内容不规范。许多签证上只有“同意”“属实”字样。没有附图及详细资料,工程量无从核实,费用项目无从确定。
3.4、签证责任人不清、签证责任方签字不齐全。无合同规定的有授权的各方签证人共同签字,或者出现多头签字,被钻空子。
3.5、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
3.6、同一工程内容存在重复签证、交叉签证,常见于土方挖运、障碍清除、工程拆迁等项目中。
3.7、签证内容不明确、签证单的资料记载不详细、内容含混不清、模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造价人员无从下手。
4、承包人如何做好现场签证工作:
4.1、根据工程规模大小,设置对应的签证管理部门或专职签证人员、明确职责、目标;因为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完全了解,通常签证工作有项目技术部门负责;
4.2、坚持好现场签证的基本原则
4.2.1、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4.2.2、坚持一单一算、一月一清原则。
4.2.3、坚持量价分离原则。现场项目部只确认发生的工程量,其价格由项目造价人员负责。
4.2.4、现场跟踪、完工确认原则。签证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经常约请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人员视察现场,形成临时记录,使其对整个过程产生的工期、数量、技术组织的变化、可能发生的费用有客观的了解、判断。
4.2.5、先估价后施工原则。对于工程量或工作量较大、或规模较大,从而发生费用大的的签证项目,施工前先估价,并根据发包人的审批意见执行。
4.2.6、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补充预算应及时办理,防止因违反因合同关于办理期限的约定,丧失要求利益的权利。
4.2.7、保证签证的有效性:保证签字齐全,防止有授权的签字人工作调动产生的拒签。
4.2.8、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
结论:由于土木工程的施工特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众多变化因素,工程合同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大量的涉及面广、构成因素复杂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不可避免会发生,变更与签证是施工索赔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齐宝库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 东北大学出版社 2011.5.
[2]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 建筑与预算知识手册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9.12.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论文作者:王东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8
标签:签证论文; 工程论文; 现场论文; 发包人论文; 内容论文; 费用论文; 原因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