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今大学生网际德性的缺失及培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性论文,缺失论文,网际论文,当今论文,大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报告,2001年我国的网民为5660万,其中近60%是18-24岁的青年学生,特别是在校大学生。1995年,我国开通了“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其中大学网页(http://www.edu.cn/HomePage/jiao-yu-zi-yuan/college.php)中共链接了我国高校415所(不包括地区性教育和科研网上所链接的高校),涵盖包括港、澳、台在内的简体中文版的高校共405所。[1]可以说,大学生已经成为网民中的主体;网络逐渐成为高校教育的新阵地。莘莘学子在尽情地享受网络生活所带来的无穷乐趣和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感受着网络的困惑与无奈,心灵深处在呼唤“鼠标下的德性”。
一 德性、现实德性与网际德性
“德性”(Virtue)一词最早见于古希腊哲学家的文献中。古希腊道德学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四主德”说,他们认为人们应该具备明智、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德性。柏拉图(Plato)在他的著作《理想国》中强调,城邦及个人应该具备明智、勇敢、节制、正义四种德性。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第一个全面系统论述德性的哲学家,他认为,德性是品质,是一种决定我们情感和行动的品质;德性是中道,这种中道参照理性加以确定。德性这种行为是取决于我们的和自愿的。他进一步将德性分为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认为理智德性主要来源于教导,伦理德性产生于习惯,智慧是德性的核心。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哲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us)将明智、勇敢、节制、正义四种德性与信仰、希望、仁爱三种神学德性融合在一起,形成“七主德”说。当代英国著名的道德学家麦金太尔(Maclntyre)在他的伦理学著作《德性之后》中,将德性界定为:一种与实践相关的获取性的人类品质,一种能使人们趋利避害向善的品质,践行德性维持并强化着传统,德性缺失则腐蚀并削弱着德性。他提出,正义、诚实、勇敢等德性应当被人们接受。他还进一步指出,现在社会正处在德性之后的时期。[2]在古代中国的哲学家的眼里,更多地讲“德”(道德),他们认为“德”是做人之本,立国之本。孔子曰:“中庸之为德尔,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孔子和儒家将“中庸”视为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这里的“中庸”其实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中道”或“品质”,就是德性。在后来的哲学家中,孟子特别是汉代的董仲舒将“仁”、“义”、“礼”、“智”、“信”视为人们的五种恒常的“德性”。北宋张载将认识分为“德性之知”和“见闻之知”,他认为“德性之知”是一种“不萌于见闻”、“合内外于耳目之外”的知识,只有通过理性思维和道德修养才能达到。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的道德学家并没有严格区分“德性”和“德”,而是把二者看作是基本等同的道德范畴。但不论在古代西方还是中国,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如果从静态方面来考察,认为德性就是道德品质,是中道。当然,时代发展到今天,德性的内涵已经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我们今天所讲的德性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德性含义基本相同。何怀宏在他的著作《伦理学是什么》中,认为德性是一种比较稳定和持久的履行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个人秉性和气质。在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新时代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德性(道德品质)。但是,传统德性观之精华如明智、勇敢、节制、正义、诚信等仍然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值得注意的是,上面我们讲到的德性都是指现实社会中的德性即“现实德性”。那么,什么是“网际德性”?“网际德性”即“虚拟德性”,是指人们在网际交往中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如诚信、公正、平等、无伤、责任感等,它是相对“现实德性”而言的。应该说,网络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际德性”最终来源于“现实德性”,由于网际交往的特殊性,使得“网际德性”又不完全等同于“现实德性”,而是呈现出自身的特点,如开放性、隐秘性和匿名性。
二 网际德性之现状
前面讲到,网际德性不同于现实德性。它主要包括制度德性和个人德性两个方面的含义,前者是指互联网规章制度的德性,即适用于互联网的规章制度是否合乎道德性,以及合乎道德性的程度;后者是指网民个人的德性,即网民在网际交往中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以及符合道德的程度。[3]大学生网际德性的缺失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个人方面的因素。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冲击着他们业已形成的德性观。网络空间的无国界性特征,带来了大量的世界各地的新鲜的信息和发达国家的先进观念。这对于在相对封闭体制中长大,在说教式环境中受教育的青年学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冲击。[4]传统德性诸如诚信、节制、正义、责任以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在这里显得多么苍白无力。调查显示,有31.4%的被调查者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撒谎是不道德的”,有37.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5]这些进而影响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网络生活的隐蔽性、匿名性,张扬了道德主体的个体和自由,忽视了传统德性内容的基本要求。网络的隐秘性、匿名性同时也导致了随意性。网络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性中的劣根性。网络空间中人的主体地位、创造性得到张扬,人的自由、平等得到体现,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性的优化。在网络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个体性的发展也导致孤独感、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现象的出现。保护隐私权也使人陷入了危险的境地。大学生有的情绪不稳,好走极端,爱表现自己;有的凭借自己掌握的技术,在网上搞恶作剧,以骚扰他人为乐;有的受利益驱动,利用金融网络的漏洞,盗取资金,走进犯罪的深渊;有的则沉湎于网络中的色情、暴力不能自拔而精神萎靡,学业倒退。[6]许多大学生在网络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收获的仅仅是电脑游戏水平的高超和精神生活的匮乏。[7]
(三)网络的“虚拟性”和“数字化”特点,造成了传统德性论的困惑以及现实德性与网际德性的矛盾。网络社会中的交往以符号为媒介,使得人与人之间在现实中的直接接触减少,而是简化为人机交流、人网交流。此时人的存在以虚拟的“网络人”的面目出现。这种“匿名性”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无限扩大,交往风险却大大降低,交往更具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进而交往中的伦理道德冲突也更加明显。同以前相比,网络交往方式所受到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更少一些。传统德性论在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它无法直接判定网络交往方式是否合乎(传统的)德性规范,例如它无法判定网络攻击的正义性,也无法判定网际交往中的诚信度,如此等等。这难免造成大学生道德品质的弱化。在网络实践中,我们应当清楚地了解虚拟德性(网际德性)与现实德性的这种关系。如果不能正确把握两者之间的差异和转换关系,将可能导致心理、行为乃至人格的异常,最终弱化主体人格的道德品质。[8]北京晚报2001年2月5日消息:在某大学的专业机构对一批网吧进行的点击率监测中,发现网吧中的上网者中有20%多在聊天室里聊天,20%多在浏览黄色站点,只有一半人在利用网络做正当有益的事,而这些上网者几乎全是青少年学生。[9]另外,虚拟社会是网络的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或者说是其具有的一种新特性。它可为网络用户提供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王国”,来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在这个虚拟社会中,网络用户可以摆脱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摆脱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困扰,随心所欲地成为“大侠”、“剑客”或是“流氓”“泼妇”,其身份、行为等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隐匿和篡改,而且大多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成为一个完全理想的自我。[10]当今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本来就面临着学习、经济、就业、恋爱、人际交往等诸多方面的压力,虚拟社会对于他们来说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这些将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网际德性的培育,也势必会波及当代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质。
三 培育网际德性之途径
(一)强化道德教育。首先是加强对适用于网际交往的传统伦理规范的学习和认同,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我国的传统道德文化博大精深,其中的许多精华即使在网络社会仍然有现实意义。例如,古人交友讲究一个“信”字,素有“人无信不立”的古训。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就是这个意思。孔子还说,“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凉,友多闻,益矣。友偏僻,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论语·季氏》)他在这里的意思是讲交朋友要有所选择,不能盲目行事。这些做人和交友的伦理原则即使在网际交友中也应该得到遵循。其次是在网际交往中应该遵循一致公认的网络伦理规范以及法律制度。例如,维吉里亚·谢(Virgnia Shea)提出的网际自我行为十条道德指南:第一,记住人类。第二,在虚拟生活中,遵守你真实生活所依照的标准。第三,知晓你处于网络空间的何处。第四,珍视他人的时间和带宽。第五,令自己在线表现良好。第六,共享专业知识。第七,协助制止网络谎言及其纷争。第八,尊重他人隐私。第九,不要滥用你的权力。第十,忘却他人的错误。[11]这十条指南很有代表性,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还有一些网络界和伦理界一致公认的诸如责任感、公正、私秘、无伤等伦理原则是每一个网民应该恪守的。再次,有条件的学校应该开设《网络伦理》课程,对学生系统讲授网络伦理的基本知识和网际交往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增强学生网际交往的道德自律能力。高校“两课”教学要主动出击,在强化网络的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提高网络的吸引力方面下功夫、想办法,用先进的理论和正确的伦理规范武装学生的头脑,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网络德性观。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是当前国内许多教育工作者的共识,而且各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已经给予了不同程度的重视,并作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为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工作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总体上,当前的网络道德教育工作还是刚刚起步。据统计,目前国内以“edu.cn”注册教育站点虽已有1127个,但和国内26.5万个中文站点、50万个互联网主页相比,还是微不足道的数字,即使是在拥有正式域名(即:以COM、NET、COM.CN等结尾的域名)的122099个中文网站中也只占到0.92%,还只能算是网络世界中的星星之火。最后,加强网络服务商的道德教育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12]国家在政治制度上必须首先建立一套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的各类网站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中作出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什么样的处罚,对于在网络精神文明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什么样的奖励和支持等。如:对网络内容规定:“不得宣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相关内容”[13]等等。
(二)加强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培育德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即使是培育网际德性也概莫能外。道德修养的实质是个体道德理性和本能情欲的斗争;是新道德和旧道德的斗争(在信息空间是现实道德和虚拟道德的协调和斗争)。传统的个体道德修养的方法多种多样,根据网际交往的特征和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作者以为,一是要学会“省察克治”,这是自我道德修养的一种重要方法。所谓“省察”,就是通过反省检查以发现和找出自己思想和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坏的念头、毛病和习惯;所谓“克治”,就是克服和整治,去掉所发现的那些不良倾向,坏的念头、毛病和习惯。[14]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其意思是:人们每天都要根据道德规范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反省,并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学习古人,爱好网上冲浪的新一代知识网民经常对自己的网际行为进行“省察”和“克治”诚然十分重要。二是要“积善成德”,这是个体道德发展的质量互变的客观规律的表现,而“积善”在主体机制上则构成一种自我修养方法。所谓“积善”,就是积累“善行”、“美德”或“德行”,使之连成一体,扩张升华,巩固强化,以逐渐凝结成优良的品德。[15]由于网际交往的隐秘性和随意性,这就更需要我们在平时的网络实践中多积点“网德”。三是要学会“慎独”,这既是一种很高的道德修养境界,又是一种重要的修养方法。“慎”就是小心谨慎,随时戒备;“独”就是独处,独行其事,即在法律和道德舆论管不到的地方独自行事。[16]慎独其实就是一种个体道德的自律。自律性是伦理学的目的。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个人具有充分的自由,缺少约束,要达成一致同意,或完全享有整个资源,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每个网络人都遵循自觉性,遵守一般道义原则,才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自律性原则可以看作一种最终的道德诉求而和其他原则共同构成网络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如果说,普通伦理学中也强调这一原则的话,那么,网络伦理学无非是更加突出这一特点罢了。自律性的另一个意义是,遵循最小授权原则。即只在网络中获取应当获取的资源,而不越权去访问或者试图获取那些不应该获得的资源,否则就会被取消授权。因此,自律性为网络伦理学的终极目标和终极关怀。[17]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处在18-25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自制力还不强,对他们来说,道德修养贵在坚持。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
大学生在经过系统的网络伦理教育和艰苦的道德修养后,结合本人的互联网实践经验,应该具备爱国、守法、明礼、诚信、节制、正义、无伤、私秘、责任和义务等十大主要网际德性。爱国是指当徜徉在无边无际的虚拟空间时,始终牢记“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守法是指遵守国家关于“网络社会”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的法律规范;明礼是指在网际交际中也要注重礼仪,礼尚往来;诚信是指网际交往要以诚为本,讲究信用,而不能相互欺骗,弃满虚伪;节制是指网络生活或者网际交往要适度,要坚守中道,不能太过,更不能成天沉迷于网络中,忘乎所以;正义是指强调个人在使用网络资源的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平等地享用网络资源的权利,也就是说,在网络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上要坚持公正;无伤是指网际交往强调行为双方的自愿,但是这种自愿是以不伤害第三方的利益为前提的;私秘是指在强调网络的开放性的同时,更应尊重个人隐私权的神圣不可侵犯;责任和义务是指在网络空间追求个人自由和个性张扬的同时,不能忽视自己应尽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这些德性规范既吸收了传统德性之精华,又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精神,可谓与时俱进。大学生不仅要做遵守现实社会中道德楷模,成为现实道德生活中的主人,而且还要做遵守网际伦理道德表率,成为虚拟道德生活中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