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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分类号:1674-7089(2012)03-0005-10
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该实行计划与市场结合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中都一直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发展是否只靠市场调节,根本不需要计划调节,市场与计划的关系如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否是绝对自由的,根本不需要政府干预?这个问题如果在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还不能明确回答,那么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探讨,今天应该是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这里我们分两个问题来阐述:一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与计划能不能结合,要不要结合,两者是互斥还是互补;二是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是单一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市场与计划结合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生活中最大的变化是用市场经济来取代计划经济,这是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广泛、也是人们关注和议论最多的问题。如何认识和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在理论宣传中,好像已很明确,这就是市场经济取代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取代论”已成定论。但我觉得“取代论”不符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到市场的理论发展和政策演变的历史过程,不符合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关系的讲话精神,也不符合我国经济生活的实际,不能指导我国经济发展实践。我赞成“结合互补论”。我以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与市场不是绝对对立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也应该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的。我们不能非此即彼地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而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互相取长补短,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邓小平关于计划和市场关系的多次讲话,最能说明问题。我们查阅《邓小平文选》,从1979年11月26日邓小平第一次讲市场经济到1992年“南方谈话”总共有十几次之多。让我们重温一下邓小平的几次讲话。1989年6月19日,他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期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些。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这里,邓小平主张计划与市场结合并且强调“这个不能改”。1990年12月24日,他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明确提出: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他说:“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资本主义就没有控制,就那么自由?最惠国待遇也是控制嘛!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2]这里强调的是两者“都得要”。1992年南方谈话中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这里说的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用。通过这些资料,研读邓小平的有关思想观点,我们可以形成如下几个结论:(1)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都不是根本的经济制度,不是姓“社”姓“资”的标志。市场与计划都是经济手段、方法,可以为资本主义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2)资本主义是搞市场经济的,但也有计划,市场与计划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兼容互补的。计划与市场都有长短,社会主义引进市场经济是为补充计划之缺陷,市场与计划两者都得要,两者要互补。(3)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搞市场经济方法上没有什么不同,但社会主义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搞市场经济,这是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
我以为,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计划和市场都得要”的观点是十分正确的,我们应该根据邓小平的思想观点来统一我们的认识,并在实践中加以实施。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搞市场经济的思想决不是不要计划的市场,而是反复强调计划与市场的结合。但在我们的认识和理解上不是着眼于结合,而是着眼于互相排斥,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看成是排斥计划的。有些人之所以不愿意从结合的意义上去理解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可能有以下一些原因:一是我们在引进市场经济时,未能对我国计划经济作出客观的清醒的实事求是的总结,没有看到计划经济产生的历史条件、必然性及其历史作用,完全抹煞了它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些人甚至认为,计划经济在中国一开始就搞错了,就没有必要。这种缺乏历史眼光的片面的思想方法,使一些人产生了绝对化的认识。同时,对计划经济的消极作用的估计认识又大大膨胀了。无疑,计划经济是有很大的缺陷,但不能夸大地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不尽如人意,是因为有计划体制的因素。其实,计划经济以外的诸因素严重干扰也起了很大的消极作用。比如,“大跃进”的破坏,政治运动、阶级斗争的冲击,十年“文革” 的大动乱,这些”都对经济建设产生了直接的巨大的破坏,不能单单由计划经济来负责。我们如果客观地、冷静地总结历史经验,就不会把计划经济完全否定掉,就不会由一个极端轻率地走到另一个极端,由完全肯定计划经济(姓“社”)到完全否定计划经济,它的积极的有效的功能就应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坚持并发展——这叫做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功过成败和经验教训缺乏客观评价;二是对市场经济的积极效应、消极效应未能看清看透。市场经济对发展经济有积极作用,正是看到了它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才把它引进来发展经济,但市场经济也有消极作用,特别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什么都市场化、商品化,其腐蚀性、消极作用就更大。然而,我们或者由于片面性,或者由于急于发展经济的心态,看不到或不能全看到其消极的一面。人们只有在对立的统一中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缩小、抹煞矛盾的一面,必然会把另一面扩大甚至推向极端。当我们完全抹煞计划经济的历史作用和积极效应时,实际上同时也把它的消极效应和缺陷的一面夸大到极端。对市场经济也是这样,当我们有意无意不去正视它的消极面时,也就把它的积极面无限夸大到了极端,以这样的心态来观察和引进市场经济,必然认为市场经济“一搞就灵”,社会主义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当然不需要计划经济来与之合作了。
关于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宣传理论界几乎一边倒地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以为这是片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结合的体制,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明确: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二是坚持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得要,两者结合,互相取长补短,才能把经济搞活搞好,有效健康地推进中国的经济发展。邓小平的历次讲话都强调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只有计划不搞市场不行。因为传统社会主义独尊计划,否定市场,把两者绝对对立起来,阻碍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就是要把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互相补充,绝不是独尊市场,否定计划,把市场与计划绝对对立起来,用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邓小平说,中国要搞市场经济,但没有说中国不要有计划经济,他强调的是两者的结合,而不是取代。这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在理论宣传和政策实践中都不应违背这一指导思想。我们把中国实行的市场经济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不能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是实行单纯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否定排斥计划体制,这不符合邓小平思想,也不符合我国这20年经济生活的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结合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
综观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针对经济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人们把市场与计划绝对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现在要紧的是强调市场与计划的结合,应强化两者“结合”观念。当然,如何结合,如何在社会主义目标下,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下,使计划与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既能发挥计划优越性,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长处的新型的经济机制,这需要在实践中摸索。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必须用好“两只手”,要发挥市场这只手的作用,市场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的,只靠看不见的那只手是不行的,必须加强计划宏观调控,还要依靠看得见的那只手。在指导思想上和经济实践中,要按照邓小平的要求,把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很好地结合起来,使经济社会得到快速而健康的发展。
把排斥计划经济的单一的市场经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这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不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呢?20年来,我们一直宣传要放弃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难道还有什么问题吗?我以为这个问题还是可以研究的。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考虑。第一,既然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只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和工具,它们既然不姓“资”也不姓“社”,怎么又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呢?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它能为资本主义所用,也能为社会主义所用,无论为谁所用,也不会改变它作为工具手段的性质,当它为社会主义服务时,也绝不会因此而姓“社”。就像我们从外国进口的飞机、汽车,我们不能给它们冠以社会主义飞机、汽车,在中国和在外国一样,都是交通工具。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和目的,的确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前者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市场经济,其目的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但市场经济的规律、性能并不因此而改变。准确地说,中国实行的市场经济只能叫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而不宜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强调中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但这样一来,市场经济随着服务对象的不同又产生了姓“资”姓“社”的问题(邓小平正确阐明了计划与市场没有姓资姓社的问题)。第二,本文上面已经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经济体制应该是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只有“市场”没有“计划”的。可能会有人辩解:社会主义经济从来都是有计划的,大家都很明确,计划写不写上,不会产生疑义,而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就更是有“计划”的意思。如果这样认识,为什么不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体制?作为一种新的经济体制的内涵,“计划”与“市场”是两个核心范畴,明确提出不是更好吗?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衷是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实行市场经济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从而将其定性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而不是着眼于“计划”的。实际上,从理论宣传上,人们也是这样认识的,而没有从“市场”与“计划”的结合上去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提出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看,提出市场经济就是在否定计划经济的前提下进行的,批判否定计划经济成了一边倒的舆论(邓小平对计划经济还是有实事求是的评论的,认为实现计划经济可以办大事,全国一盘棋,缺点是统得过死,信息不灵),“计划”成了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只有搞市场经济才能使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处在这样的氛围中,有多少人能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领悟到“计划”的重要呢?我建议,要从理论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以论证,对它的内涵要用清楚明白的语言表述出来,使大家不会产生有歧义的理解。我的认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要丢弃过去单一的僵硬的计划经济体制,但仍需要计划的宏观控制;中国要引进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手段,但不能脱离计划搞单一的市场经济;中国的经济体制应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计划市场体制。
二、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是当前严重腐败的经济根源
面对党内外的种种腐败现象,人们忧心如焚。但分析到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时,认识并不统一。有的认为,由于放松了思想教育和监督,致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大肆侵袭,剥削阶级思想泛滥成灾。有的认为,腐败是因为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双轨制的存在),市场经济体系还没有形成,待到市场经济体系成熟了,那些腐败现象就不会存在了。这些说法或许道出了当前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产生的部分原因,但由于离开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这个“内因”,因而没有击中要害。我以为,严重腐败现象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之中,一旦外在条件(如放松思想教育,法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具备,就会泛滥起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一种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存在着一般市场经济所具有的内在矛盾,这就是当前腐败现象产生的内在的经济根源。
第一,市场经济存在着自私的利益驱动与客观的利“公”(社会)效率之间的矛盾。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能产生高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效率,主要是利益驱动着不同主体的相互竞争。没有竞争决不会有高效率,没有对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刺激,也不会有真正的竞争。竞争所产生的高效率使全社会受益,是有利于“公”的,而各主体的利益追求都是为着自己(个人的、集团的、地区的),是为“私”的。这种自私的利益追求欲望如过度膨胀而又不受到有效的规范,就会成为腐败的温床,即使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利益主体也可能这样。有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往往屈服于由竞争所刺激起来的损人利己的经营思想,违规违法,由此自然会产生出种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生产,仍有可能产生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背离的情况。商品的生产和产品的生产不同,产品的生产是为了生产者自己用的,对生产者来说,它直接实现的是使用价值,因此不存在生产者自己欺骗自己的情况。商品的生产就不一样了,其生产的目的是销售,是为了实现价值。当然交换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没有使用价值就不能用来交换;但商品生产者的目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这样,就会产生一种可能性,就是生产者不去注意它的真实的使用价值,而是想方设法在交换的时候骗过别人,于是就产生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背离,就可能出现弄虚作假、欺骗别人的现象。那些假冒伪劣产品,就是这样生产出来的。
第三,任何市场经济都有投机性,都有助长人们投机心理的效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完全排除。市场给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了时空机遇,谁能抓住这个机遇,谁就能实现或超额实现自己的商品价值。一定的投机性是搞活市场、平衡供求的必要条件,但这种机遇不是所有当事者都能抓得住的。由于不是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能准确判断市场行情变动,有些人为了避免在市场投机中失败,为了利用机遇使自己在竞争中获胜,就可能在市场外寻找政治势力与社会势力的支持,或者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寻找政治权力的支持,或者政治权力主体为了一己私利控制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种种腐败现象。
第四,在市场经济中,货币有了独立的存在价值,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一种支配人的力量。市场经济的一个规则,就是货币面前人人平等。谁手里有货币,谁就能换取商品,就能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这样,人们就会产生一种对货币的崇拜心理,有些人就不想依靠自己劳动来创造财富,不择手段,只要把货币弄到自己手里就好,于是货币由工具变成了目的物。对金钱的强烈占有欲,会驱使人丧失理性、人格、人性,对货币的强烈占有欲就驱使一些人采用不正当甚至非法的手段去追逐这个“目的物”。货币拜物教、“金钱万能”的思想正是腐败之源。
第五,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使得整个社会的一切东西都可能变成商品。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尽管社会主义制度决不允许把一切东西都变成商品。但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人依然会利令智昏,将权力、地位、名誉、人格这些本不是商品的东西拿出来交换、“卖钱”,“权钱交易”就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十分痛恨的腐败现象之一。这是当前我国党政部门产生腐败现象的症结所在。
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经济犯罪急剧上升,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其重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精神的熏陶下,利用一切手段实现个人利益(主要是经济利益)最大化,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使他们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而不能自拔。这不是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问题。只要是市场经济,就是要鼓励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经济犯罪就是不可避免的。搞经济的通过违规违法的经济手段,买通那些相关的权势人物和关系人物而使自己快速致富,掌握政治权力的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使自己先富起来,那些没有经济背景又不掌握政治经济权力的人也会利用手中的一切资源去谋财致富,即使什么权力什么资源也没有的人,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也有人会冒险去盗窃、抢劫、绑架、贩毒、卖淫等,以实现自己的发财梦。分析近30年来我国党政干部严重经济犯罪的现象,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精神是使一些干部价值观扭曲的基本原因,而价值观的扭曲又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市场经济就是这样的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创造出高于计划经济的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它通过竞争大大激发了各种利益主体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而过度膨胀的物质欲望就是导致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直接原因。追求主体利益最大化,这是市场经济精神的基本原则,它不仅驱使主体参与经济领域的竞争,而且会辐射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直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这是许多党政干部走向经济犯罪的根本原因。市场经济的“双刃”效应可以从体制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层面来考察。作为体制的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适用经济生活领域,这就是等价交换、自由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它的“双刃”效应,一方面通过竞争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另一方面也会拉大贫富差别,扩大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安定。从精神层面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精神,增强了社会活力,鼓励人们自主奋斗,但市场经济的灵魂是争取个人(少数人)利益最大化,这种精神不仅在经济竞争中起驱动作用,而且会浸润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培植人们的个人利己主义价值观,而这是有悖于社会主义的发展的。这就是市场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也是市场经济客观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面对市场经济的双重效应,我们应该有清醒、全面的认识。有人可能认为,我国正在建市场经济体制、破计划经济体制,这样讲市场经济的“坏话”,分析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与腐败现象的关系是不合时宜的。我认为,无论对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应该坚持辩证法的全面性。过去把计划经济讲成社会主义的标志,绝对的“好”,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是绝对的“坏”,均是片面的;现在我们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又反过来把计划经济说得一无是处,绝对的“坏”,而把市场经济看成尽善尽美,是绝对的“好”,也是片面的。实践证明,坚持这样极端的思维方式没有不犯错误的。当前,我们坚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应当如实地指出,市场经济确实存在着内在矛盾,这是客观存在。只有坚持两点论,勇敢地面对这个事实,才是实事求是。“合时宜”就是要合乎实际。如果用“一点论”看问题,拼命刮“一边倒”的“风”,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那就是主观主义形而上学。
客观地说,不搞市场经济,腐败现象也是存在的。搞了市场经济,由于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给腐败现象的存在和加剧提供了一个新的经济根源,如果法制不全、制度不严、打击不力、教育不够,严重的腐败现象就会迅速蔓延开来。这是实事求是的结论。这里,我们应该说明几点:
第一,既然市场经济(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它的内在矛盾,那么,当我们看到它的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应该承认一定的负面效应是不可避免的,要搞完全没有负面效应完全没有不正之风的市场经济只能是缘木求鱼。
第二,虽说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内在的经济原因,但它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蔓延开来。只要我们在外在“条件”上下工夫,加强思想教育,健全法制建设,有效地进行监督,特别是执政党经常地有力度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即使不能完全杜绝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腐败现象,也可以把它减少到最低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十分重视物质文明建设,但对精神文明建设却重视不够。在选择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它对发展生产力的积极作用,但对于它的消极、腐蚀作用,却未能加以认识,思想准备不足,没有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来对付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消极现象。
第三,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就是发展生产力,对建设物质文明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并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但它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它不能产生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道德,更不会产生出共产主义道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树立共产主义理想,要靠教育,靠不断地经常地进行马列主义教育,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的教育。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可以作为建构新道德的基础。我们要问,是什么样的“新道德”?相对于封建宗法社会的旧道德,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确实建构了资产阶级的“新道德”,但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却建构不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新道德。只有在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上才能建树起区别于剥削阶级的新道德,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一种发展经济的工具和手段,是不能充当这个基础的。
在一次全国性的会议上,江泽民对于防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影响讲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他说:“莎士比亚的《雅典的泰门》中有这样一段话:‘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因此,我们肩负着一项重要的任务,一方面要搞市场经济,要增加收入,要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地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不能搞拜金主义,使我们的后代变成精神空虚、思想腐朽的人。不注意这一点,我们这个民族就不能在全世界成为一个旺盛的民族。”[4]
三、理直气壮地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抑制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经济要搞市场经济,这是必须肯定的。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又会大大激发个人利己主义价值观,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为了克服和抑制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应该理直气壮地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这是增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关键举措。
集体主义价值观并不是从社会主义才开始有的。在人类社会早期,还没有产生自觉的价值观时,朴素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就已出现了。即使在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统治意识形态的私有制社会,集体主义的价值观也未消失,只是它不处于统治地位。世界上每个民族都有属于集体主义性质的价值观念传统。但是过去的集体主义不可能摆脱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束缚,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绝没有达到自觉和科学的程度。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跟马克思主义以前的集体主义有很大的不同,表现出它明显的特点:第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它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世界观的指导,以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作为自己的基础,以共产主义作为理想和目标,是科学的、自觉的集体主义;第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坚持人民本位的价值观,人民是历史的主人,人民摆脱压迫、剥削,当家作主,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人民服务”是这一价值观的最高宗旨。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者统一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总的要求;第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坚持全体人民政治上平等,经济上共同富裕,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第四,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以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社会进步的价值标准,它要求社会全体成员为建设两个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共同分享两个文明的成果;第五,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以公有制作为自己依存的基础,倡导劳动光荣,劳动致富,劳动创造价值。这些特点不仅与个人利己主义价值观是对立的,而且也是过去任何时代的集体主义所不具备的,它有着以往的集体主义和个人利己主义所无法比拟的社会凝聚力和吸引力。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大小,取决于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接受程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采取什么样的价值观才能够给人民带来最大的利益,这是人们最为关心的。中共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为了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能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就在于它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又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利益要求,它的灵魂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那么,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中心概念是什么?我认为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只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才能将全民族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全民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只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才能将这些基本内容串联起来,形成一个体系。构建社会主义价值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就是要树立人民群众历史主体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价值观,这是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基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全民族的共同愿望,必须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之中,爱国当然是爱社会主义的中国,这自然就坚持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社会前进的整体精神。实现改革创新必须依靠党的坚强有力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全民族的团结奋斗,这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处处都在维护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与损害这种原则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因此,其基本精神是尊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灵魂和中心线索。抓住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种利益主体和利益要求,价值观的多元存在是必然的。我们也承认一些价值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应该代表大多数人的价值观,代表时代前进的方向,应该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流意识形态相吻合,能增强而不是削弱其凝聚力和吸引力,无论是实践要求还是逻辑要求,只能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既是道德原则,也是价值原则。我们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原则的出发点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大利益,我们的一切考虑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是“人民本位”的价值观,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指导思想。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旗帜鲜明地坚持集体主义本位的价值观。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不要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这是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提出的一个重大问题。在讨论我们现时代的价值观、道德观的基础时,有一种论调认为,集体主义原则是20世纪50年代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不适合现在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了。市场经济要求个性的充分发展,应提倡个人本位的价值观。这种观点占有一定的市场,应该讨论清楚。
我们过去实行的是公有制+计划经济,通行的价值原则和道德原则是以集体主义为本位的,所以有的人就把计划经济与集体主义必然地联系起来了。这是从表象看问题。作为一种价值原则,当然有它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就思想和政治基础看,根本上是由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伟大目标所决定的,是由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灭压迫原则所决定的。从它的经济基础看,则是由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所决定的。计划经济是个手段,它本身也是由公有制决定的,它不能成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基础。这里应该说明一点,理想目标对于一种价值和道德原则的确立有时是有决定意义的,比如在私有制制度下,有的人选择了“杀身成仁”、“舍己救人”的道德取向,那他是以什么为经济基础的?革命年代,先烈们出生入死,献出宝贵的生命,有什么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的是理想目标,而不是什么经济条件!共产党员的集体主义价值观、道德观是由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所决定的,是由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和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所决定的,不是哪一种经济体制所决定的。我们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现在搞市场经济,但我们的社会发展目标并没有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没有变,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理想没有变。从经济基础看,公有制为主体也没有变,当然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仍然有效,仍然应该坚持,应该弘扬。我们认为,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而不是社会的根本经济制度,它们对某种价值观、道德观会有影响作用,但不能作为这种价值观的“经济基础”。邓小平说,不能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也不能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这对我们理解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与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关系是有启发的。
另有一种观点认为,提倡集体主义为本位的价值观就会损害个人利益,影响个人的发展。这种认识有片面性。在过去“左”的年代,确实存在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片面地强调国家集体的利益,而不能兼顾个人利益的情况,这是没有正确理解和贯彻集体主义本位的价值原则所致。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其意有三:(1)集体主义是由每一个个体组成的,集体利益的存在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个体利益的需要,因而集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2)在政策框架内,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兼顾的,是有法律和政策保证的,个人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个人的利益,国家和集体也要保证个人合法利益的实现。(3)在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和国家利益。对于每一个个人来说,强调集体主义本位,就是强调个人不能损害集体、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而寻求自己的利益,当自己的一己私利与集体利益发生对立时,个人要服从集体。这实际上是为了其他更多的个人得到必须得到的利益,使更多的个人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这样的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是完全一致的。集体就是大我,集体就是他人。离开每一个人,集体利益是没有价值的,没有集体利益,每一个个人利益的实现是没有保证的。党和国家之所以要强调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就是因为只有这种价值观才能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兼顾、共同发展,才能保证每一个个人合理发展,因而对全体人民发挥最大的凝聚作用。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5]可见,是否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
这里还有一个观点必须澄清,就是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道德建设要以市场经济为中心,要围绕发展市场经济来进行。这就把市场经济原则提高到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建设的中心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价值原则都要服从这一原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也必须以此为出发点。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邓小平认为,市场经济只是发展经济的手段、工具,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来说,它是重要的手段,但它的积极作用只限在经济生活中。市场经济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等价交换、买卖公平的交换原则;二是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发展原则。在共产主义实现之前,这两类原则在经济生活中是必须遵循的,但在政治生活、党的生活、社会生活中,社会主义却不能实行这样的市场经济原则,而应实行更高的政治生活原则、党内生活原则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诸多原则。市场经济要讲道德,但这是起点道德,比如不弄虚作假,讲诚信,遵守合同协议。这些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在经济生活中人人都要遵守,这是起点,是最基本的道德原则,但社会主义还有比这更高要求的道德,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道德,如胡总书记提倡的“八荣八耻”,就涵盖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就比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要广泛深刻得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好又快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就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这一要求是毫无疑问要做到的,但这只是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的基本要求,不是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的中心要求,更不是最高要求。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必须在经济生活中贯彻等价交换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都必须保证这项原则在经济生活中的贯彻执行,但不能要求在党内生活、政治生活、社会文化生活中都以等价交换原则为中心,建立体现等价交换原则的道德原则、价值原则,如果这样做,那就从根本上取消了社会主义道德和价值的目标追求。社会主义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应有更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价值追求。用牺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来“适应”市场经济原则,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它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根本的道德原则、价值原则,违背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
中共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我理解,这是坚持以人民集体为本位,不是以个人为本位。“以人为本”有四层含义:一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二是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三是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的价值主体,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因此要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是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多方面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最高要求,生产力的发展要促进人的发展。“以人为本”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今天,我们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所当然地要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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