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形势下论文,正确认识论文,江泽民同志论文,人民内部矛盾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利益的调整、民主法制的健全,形成农村社会经济关系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思想观念反差明显化,人民内部矛盾明显增多的现象,这是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
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是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的客观要求,是党和政府执政水平和从政形象的综合反映,是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好,可以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反之,则会影响甚至动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一定要站在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正确的政治观念和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善于从政治上鉴别是非,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
一、当前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
在当前的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中,数量最多、影响最大的矛盾有以下几种:
物质利益方面的矛盾。如土地承包中出现的矛盾;收缴农业税费中出现的矛盾;增加农民负担中的矛盾;实行计划生育中的矛盾,等等。
干群关系方面的矛盾。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的矛盾;不廉洁行为引发的矛盾;村级事务不公开引发的矛盾;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公正引发的矛盾,等等。
思想观念方面的矛盾。如新旧思想观念冲突引发的矛盾;群众观念淡薄引发的矛盾;民主和法制意识不强引发的矛盾;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引发的矛盾,等等。
产生上述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分析,新形势下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形成的共性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与民争利,加重农民负担。近年来就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减负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在有的地方还很突出。有的乡村领导干部在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时,不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而是超越自身发展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急于求成,超前上项目、搞建设,结果过度举债,致使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大量增加。有的乡镇由于行政人员多,开支大,财政入不敷出,只能把眼睛盯在农民身上。在征缴“三提五统”过程中,有的地方乡村干部采取高报虚报农民人均收入的办法,变相多收提留统筹费。有的乡镇为完成税收任务,按人头、按存栏牲畜平摊屠宰税,农业税、特产税重复征收。此外,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三乱”现象也屡禁不止,有的职能部门打着政府的招牌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为政不廉,引起群众不满。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日益深入,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反腐败的方针政策越来越清楚,对干部廉洁办事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干部不廉洁、不公正行为的心理容忍度越来越低,依法仗义执言讨个“说法”的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仍有少数乡村干部不顾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办事不廉洁、不公道,特别在宅基地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救灾物资分配、土地延包和集体工副业项目承包上,不能一碗水端平,搞优亲厚友,个别的甚至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见利忘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还有个别乡村干部肆意侵占集体钱款和资产,公款吃喝、送礼,贪污浪费严重,少数干部的为政不廉,已成为党风不正和社会风气不正的症结所在,是损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主要深层次原因。
作风漂浮,宗旨意识淡薄。有的乡村干部“公仆”意识弱化,不是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优解难,而是对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意见采取回避态度,不过问、不关心,遇着矛盾绕着走,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总是搪塞群众,等到问题成堆,找上门时才研究解决办法,形成被动工作局面。更有甚者,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答复、不理睬,对群众的承诺不兑现、不解释,采取生硬粗暴的态度,把矛盾推给社会,推给上级,致使小矛盾酿成大矛盾,引起群众越级上访。还有的个别乡村干部为了在自己的任期内出“政绩”,不切实际地搞强迫命令,层层压指标、压任务,导致民怨村(乡)穷。
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个别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党支部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在发展农村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方面普遍素质不高,办法不多,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还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倾向十分突出,不会做、不去做、不敢做思想政治工作,不是用说服、教育、示范的方法同群众打交通,而是往往采取命令和压服的办法,疏远了与群众的感情。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和滞后,致使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又沉渣泛起,宗族和宗教势力、封建迷信,甚至象“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组织也侵入农村阵地。
民主制度和法制建设滞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同时还要用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及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但是我们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却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农民的民主意识、参政意识和依法保护权利、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却习惯于行政手段甚至行政命令的办法解决问题,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要求往往得不到及时保护和满足,导致矛盾激化。还有的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不公开,特别是农村集体财务收支不公开,群众担心切身利益受到损害,疑心村干部损公肥私,导致矛盾产生甚至激化。还有的决策不民主,对经济发展规划、宅基地安排、土地承包等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侵犯了农民切身利益。
对非对抗性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升级、激化。由于某些干部不善于学习和思考,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不去处理,不会处理,甚至不敢处理,致使矛盾久拖不决,有些矛盾逐渐激化、升级,形成了对抗性矛盾;也有些是由于不善于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不是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办法去解决,而是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甚至滥用专政工具,动用警力,结果是压而不服,适得其反,有些甚至酿成激烈冲突。
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方法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学会把民主的办法、经济的办法、说服教育的办法、依法裁决的办法结合起来,加以综合利用,努力把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解决好,把一些可能影响团结和稳定的隐患,消灭在未萌或萌芽状态。”这个重要论述,为我们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原则、方法和思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既要体现党的教育、团结的一贯方针,也要结合新时期的特点,善于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着力解决引发矛盾产生的深层次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步伐。这是减少和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出路。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从源头上消除矛盾冲突的治本之策。农村的矛盾虽然表现在各个方面,但生产力水平低,是当前农村出现大量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使农牧民尽快富裕起来。一是农村工作坚持以帮助农民致富为根本。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工作的总原则,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富民来展开,把调整经济结构和农牧民增收作为重中之重。二是充分发挥集体和农户两个积极性。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为农民多办好事、实事。要使农牧民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和帮助下,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社会地位,改善生活条件。三是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四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遭受天灾人祸的群众给予帮助和提供保障。
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正确处理好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农牧民负担关系到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是农牧民的“敏感区”。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到:不准出现村提留乡统筹费突破上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且一定三年不变;不准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法规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减免贫困农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要在严格执行农业税收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农村税费制度,依法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同时,要坚决扼制超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的一切超前建设,彻底缓解和制止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增长。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政治优势,是新形势下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要针对农村社会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多做释疑解惑、耐心说服的工作,化解矛盾,把问题和矛盾尽可能地解决在未萌或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特别要把坚持做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起来,切实关心群众的生活。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要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广泛开展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宣传教育,着重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农村政策和集体主义精神教育,进行移风易俗、民主法制和科学文化教育,进行破除封建迷信、克服愚昧落后的教育,特别要与“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坚决的斗争,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良好的精神风尚。
加强以村务公开为重点的制度建设。这是化解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措施。当前村级制度建设应做到:一是建立健全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凡是群众关注的问题,都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别要重点抓好财务公开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工作。主要途径是建立“两会两组”群众性监督组织,即村党员议事会、村民议政会、民主理财组和村民议事组。二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和村民议事制度。要让农民群众直接选举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三是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好领导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制度、重要信息报告制度等。四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村民组长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设,使村、组工作走上制度化,群众工作走上有序化、规范化。
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堡垒。其功能如何,战斗力强弱,关系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务之急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后进村的治理整顿工作,促其尽快转化升级。二是选准配强村“两委”班子带头人,特别是选好村支部书记。三是按照“六个好”的要求,加强乡镇党委建设。重点搞好对乡镇党委的思想行为、政策、财务四项监督,切实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四是要稳定乡村干部队伍。要树立一批长期扎根基层、贴心为民和克己奉公的乡村干部典型,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严肃查处。五是要改进和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对农村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进行政策、法纪教育和文化科技知识教育。坚定广大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正确理解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的优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办事,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一环。要在农村基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特别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变简单随意为依法办事,变个人说了算为民主决策,变暗箱操作为办事公开,变以干部为中心为以群众为中心。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大普法力度,在努力提高基层干部法律意识的同时,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观念。要教育农民履行法定的责任义务,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策水平和实际能力
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策水平和实际能力,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要通过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和“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切实落实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使他们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一是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教育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具有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能力,科技致富的能力,等等。二是要努力提高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水平。政策是农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农村基层干部处在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前沿,所以,迫切需要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善于用政策引导群众,推动工作。三是加强农村干部的作风建设。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在工作方法上要实现“五个转变”;由行政命令转向管理服务;由简单粗暴转为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由计划干预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由主观臆断转向民主决策;由人治转向法制。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廉洁奉公的模范;要建章立制,把中央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廉政建设的准则和规定落到实处;要健全监督体系,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网络,防范于未然。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人民内部矛盾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好这些矛盾最重要的是要以敏锐的目光关注和体察民情,准确掌握群众需求,这是一个对待群众的根本立场、根本态度和思想感情问题。同时也是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基础和前提。一是要正确把握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立足点。人民群众是我们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力量,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是他们的权利,应以正确的态度加以对待,及时了解和认真解决。二是处理干群矛盾,要多从作为主导方面自身查问题、找原因,决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群众身上。对于群众中的不同意见和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满腔热情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群众来信来访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人民内部矛盾状况的晴雨表。要高度重视精心处理好群众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真正形成自觉为群众解难,积极为党和政府分忧的良好局面。
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内部矛盾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和变化,需要建立新的章法,制定新的政策,采取新的措施。我们应当在解决新问题和新矛盾的过程中总结新的经验,使我们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和方法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使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政策水平和实际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