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空间集聚转移指数的我国入境旅游省际功能研究_集聚效应论文

基于空间集聚和中转指数的我国入境旅游省际功能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指数论文,功能论文,我国论文,旅游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因对旅游区的概念未形成足够的共识,关于旅游区的功能分类研究非常少。在国外,N Schocal、A Raveh(2004)从旅游者统计角度对城市旅游区的重要性进行了研究[1]。在国内,直接的研究仅见于廖卫华、梁明珠(2005)对旅游区(点)分类体系的研究[2]。相关或相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省际旅游区的分类或划分上。郭利平、陈忠暖(2001)对中国区域旅游经济综合实力进行了分析和分类[3]。李景宜、孙根年(2002)通过建立竞争态矩阵将我国省际旅游区划分为四大类[4]。陈秀琼(2006)从旅游者角度对我国省际旅游区的重要性进行了四象限划分[5]。这些研究在对旅游区分类为数不多的研究中弥足珍贵,对区分区域旅游竞争力大小,寻求提升途径有很大帮助。然而,区域经济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竞争关系,而更是竞争合作关系。单纯从竞争角度研究,过分强调了特定区域如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忽略了与其他区域的协作互动关系。

从旅游流的视角看,入境旅游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多数境外游客往往不会以某一省际旅游区作为唯一的目的地,而是将全国范围内的“精华旅游区”组合起来集中游览。因此,各省际旅游区不仅仅作为目的地而存在,同时具有中转地的作用,是其他同级旅游目的地的“二手客源市场”。因此,基于入境旅游流角度,综合考虑旅游区的“目的地功能”和“中转地功能”,而不是单纯考虑其作为目的地的竞争力,在入境旅游研究中更具实际意义。

本文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省际旅游区的功能进行了探索,文中旅游区是指含有若干共性特征的旅游景点与旅游接待设施组成的地域综合体[6]。地域综合体的范围以省际行政分区为界。目的地级别,是指依据特定旅游区的入境旅游空间集聚指数,对其空间集聚力大小的等级划分;中转地级别,是指依据特定旅游区的入境旅游中转指数,对其作为中转地对其他旅游区贡献大小的等级划分。考查省际旅游区的入境旅游目的地级别,可以衡量特定旅游区的竞争力;而考查中转地级别,可以衡量特定旅游区对其他旅游区的贡献及与其他旅游区的合作与联系。对国家从宏观管理省际旅游区及各旅游区加强入境旅游开发及区域联合开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基础数据主要包括历年中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接待的入境游客人数,当年抽样调查的不直接出境,而继续在中国境内旅游的入境游客比例,各省际旅游区向其他同级旅游区流动的抽样入境游客比例。数据均取自1996-2007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7]和《入境游客抽样调查资料》[8],并利用EXCEL、SPSS和Matlab软件进行了统计、计算和分析。

2.2 研究方法

为了研究旅游区的综合影响力和双重功能,可引入空间集聚指数和中转指数进行定量分析。

2.2.1 空间集聚指数

作为入境游客的目的地,中国各省际旅游区主要发挥的是吸引和集聚效应。因此,各旅游区吸引的旅游流流量大小成为衡量目的地级别最直接和最主要的指标。为此,可建立空间集聚指数模型来测量其作为目的地的吸引和集聚效应。空间集聚指数是指特定旅游区吸引的客流量占当年全国入境客流总量的比例。

为第i个旅游区第t年的入境游客人数,为空间集聚指数,则:

的值越大,说明该旅游区的吸引和集聚效应越明显,作为目的地的级别就高。

2.2.2 中转指数

作为入境旅游中转地,中国各省际旅游区主要发挥的是辐射效应。因此,各旅游区向其他同级旅游区转移的旅游流流量大小成为衡量中转地级别最直接和最主要的指标。各省际旅游区之间入境旅游流的交互转移,说明了其作为中转地对其他同级旅游区的贡献。为此,可建立中转指数模型来测量其作为中转地的辐射效应。中转指数是指特定旅游区向其他同级旅游区转移的客流量占该年同级旅游区向其他旅游区转移总客流量的比例。

为第i个旅游区第t年的入境游客中转客流量,为中转指数,则:

的值越大,说明该旅游区的辐射效应越明显,对其他同级旅游区的贡献就大,作为中转地的级别就高。

3 实证研究与指数分析

3.1 目的地级别分析

本文选取1996、1998、2000、2002、2004、2006年等6个不同的时间断面,根据模型指标测量到各省际旅游区的空间集聚指数并进行了分类。假设入境旅游流在全国31个省际旅游区之间完全均衡流动,则平均每个旅游区的空间集聚指数大小约等于3.23%。因此,结合特尔菲法统计结果,本文设定时为一级目的地旅游区;时为二级目的地旅游区;时为三级目的地旅游区。

结果如表1所示,1996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等6个旅游区为稳定的一级入境旅游目的地(含1个超级目的地);辽宁、山东、广西和陕西等4个旅游区为稳定的二级目的地;山西、吉林、安徽、江西、河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12个旅游区为稳定的三级目的地;而云南为唯一1个徘徊于一级和二级之间的目的地,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湖北、湖南、海南和四川等8个旅游区为徘徊于二级和三级之间的目的地,其中四川除1998年为三级外、其余年份均为二级目的地。说明我国入境旅游一级目的地相当稳定,主要的波动集中在二级和三级之间且波动的地域范围和幅度不大。

3.2 中转地级别分析

本文选取1996、1998、2000、2002、2004、2006年等6个不同的时间断面,根据模型指标测量到各省际旅游区的中转指数并进行了分类。同目的地的分级标准,设定时为一级中转地旅游区;时为二级中转地旅游区;时为三级中转地旅游区。

表1 不同时间断面目的地级别指数(%)及分类

结果如表2所示,1996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5个旅游区为稳定的一级入境旅游中转地(含1个超级中转地);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云南和陕西等6个旅游区为稳定的二级中转地;山西、吉林、江西、河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11个旅游区为稳定的三级中转地;而福建为唯一1个徘徊于一级和二级之间的中转地,天津、安徽、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和四川等8个旅游区为徘徊于二级和三级之间的中转地,其中广西除1998年为三级外、其余年份均为二级中转地。这说明我国主要的一级入境旅游中转地或“二手客源市场地”也相当稳定,全部为东部典型旅游区,主要波动仍集中在二级和三级之间且范围不大。反映了我国入境旅游的“一级二手客源市场”在东部,西部主要为目的地或低级别的“二手客源市场”。

表2 不同时间断面中转地级别指数(%)及分类

4 我国入境旅游省际功能分析

综合考虑旅游区的目的地和中转地功能,理论上可以将我国省际旅游区划分为9个功能区类型:一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一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一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二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二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二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三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三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和三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然而在实践中,三级目的地往往由于集聚的入境旅游流总量过小,几乎不可能形成二级和一级中转地,而一级目的地由于入境旅游流总量很大,一般会对周围其他旅游区形成较大的辐射作用,也不太可能成为三级中转地。所以,实际上我国入境旅游区的划分主要存在6个类型:三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二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一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二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二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和一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

旅游区的空间集聚指数和中转指数都是基于年度数据的指标,因此基于这两项指标的旅游区功能分类是个动态的概念。同一旅游区在不同年份可能分属不同的类型。本文仅以2006年的最新数据为例进行了研究。

如图1所示(超级旅游区广东未在图中显示),2006年我国31个省际旅游区可以划分为5个大类:以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和浙江5省市为代表的一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以新疆、宁夏、青海、甘肃、西藏、贵州、重庆、海南、河南、江西、吉林和山西等12省市为代表的三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和陕西等10省为代表的二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以天津、河北和安徽3省市为代表的三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和唯一的一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福建旅游区。

图1 2006年我国入境旅游省际功能区分类

不难发现,绝大多数旅游区的空间集聚指数和中转指数都是不均衡的。据此可将我国省际旅游区归为两个大类:强目的地旅游区和强中转地旅游区(见表3)。无论具体数值是多少,空间集聚指数大于中转指数的旅游区,其目的地功能更强些,称为强目的地旅游区。这类旅游区包括以浙江为代表的一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也包括以四川、黑龙江和山东为代表的二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还包括山西、海南等三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当然也包括福建这个一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而中转指数大于空间集聚指数的旅游区,其中转地功能更强些,称为强中转地旅游区。这类旅游区包括以北京、上海和江苏为代表的一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还包括内蒙古、辽宁、陕西、云南和湖北为代表的二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此外还包括新疆、西藏、吉林和重庆等省市为代表的三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当然也包括中转功能远远大于目的地功能的河北、天津等三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

表3 2006年我国务省际入境旅游区功能分类

按地域分布状况,我国入境旅游流呈明显的东—西递进演化态势。五大一级目的地一级中转地旅游区均地处东部;唯一1个一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也在东部;仅有的3个三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也都地处东部;相反,12个三级目的地三级中转地旅游区中,西部旅游区占了7个,这说明中国入境旅游流发育东西部间严重不平衡,东西部旅游区的功能也大为不同。东部旅游区不仅仅是重要的入境旅游目的地,也是重要的入境旅游中转地,是中西部旅游区的“二手客源市场”,这就要求中西部旅游区要充分认识到东部旅游区的中转功能,加大在东部典型旅游区的营销力度,开发在东部旅游区的“二手客源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在10个二级目的地二级中转地旅游区中,中转地功能强于目的地功能的6个旅游区中有5个地处中西部,这类旅游区能够吸引集聚入境旅游流,但不能有效留住游客在本旅游区内充分而深入的游览,从而更多地体现出中转地功能,这类旅游区应该注意旅游业的深度开发,引导游客延长在本旅游区的停留时间。

5 结果与讨论

关于旅游区功能分类的研究非常少,从入境旅游流的角度结合空间分析方法对省际旅游区的功能分类研究以往还没有先例。本文在这一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并提出将我国省际入境旅游区划分为9种功能(实际可以见到的有5~6种)类型的分类方法。研究表明,目的地级别高的旅游区不一定中转地级别就高(如福建),反之目的地级别低的旅游区也有可能中转地级别高(如河北、天津等),即中转地功能具有很大的相对独立性。而且,我国入境旅游流呈明显的东—西递进演化态势,东部旅游区不仅仅是重要的入境旅游目的地,也是重要的入境旅游中转地,是中西部旅游区的“二手客源市场”,部分西部旅游区也有较强的中转功能,是其他旅游区的“二手客源市场”,这对加强区域间的旅游协作与联动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同时对认识我国入境旅游流发育的东西差异也有所帮助。

由于西部部分省际旅游区至今仍没有开通国际航线,所以到这类旅游区游览的入境游客只能转道其他出入境口岸城市所在的旅游区出境,因此称其转移到其他旅游区的入境游客比例为中转指数不完全准确,也是一种因陋就简的选择。其次,本文仅给出了一种值得关注的分类方法,而对导致这种分类差异的原因并未做深入探讨,只有找出这种原因才可能真正为解决我国入境旅游流发育东西不平衡问题找到对策,从而真正实现我国各省际旅游区的均衡协调发展,这些方面都有待后续更深层次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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