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内移民与松花江中下游城镇现代化_松花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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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4-0146-11

人口是城镇形成与发展的先决条件,人口与有资源的新社区的结合常常促进城市化的进程。①就东北区域边疆而言,松花江流域由于便利的水上运输条件,河流的纵横密布以及自然资源的极大丰富,使这里形成了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系的天然容器。清末民初随着铁路及内河航运业的兴起,关内移民不断向这里迁居,人口集聚,农业、商业、手工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区域商品市场得以建立,城镇亦随之兴起。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早在清初即已出现,不过当时的城镇都是统治阶级为军事防御及政治统治需要而设,带有很强的军事色彩。只是到了近代,随着关内移民的大规模涌入,经济得以开发,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才真正具备了近代意义上的性质与规模。

一 近代关内移民的涌入是松花江沿岸城镇兴起的先决条件

自1643年辽东招垦令颁布之后,始有大批关内移民进东北,不过直至清中叶以前移民仍主要活动在辽河流域的广大地区。嘉、道年间,移民开始沿奉天至吉林官道北进至呼兰河流域并分两路进入黑龙江省西部地区,松花江流域的移民活动很少。直到清末,在边疆危机的特定历史背景下,清政府、北洋政府及东北地方政府都把移民事业放在首位,积极推动鼓励支持移民事业的进行,为移民大批进入东北边疆地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由于俄、日两国疯狂争夺中国东北导致了近代以来边疆危机的出现,中国处于日俄两帝势力之间,惟“赖有此多数移民,移植关东,实际上占领东三省土地”。②在此严重形势下,东北大吏及朝廷内外有识之士也卓有见地地提出“移民实边”问题,呼吁“以固边圉”、“以繁生殖”、“以御地宝”。在俄日频侵,内外舆论压力下,自1904年开始,清政府易改过去传统的局部放荒弛禁政策,宣布开放东北全部土地,重在移民垦边,在具体措施上给予移民种种优待。民国时期,北洋政府及东北地方政府仍采取鼓励和支持移民的政策,它包括设置移民机构,制订移民章程,保护、招集、输送、安置移民等许多政策和措施,以及时赈济移民、妥善安置移民的生活和去向,帮助移民有计划、有目的地徙居东北,积极推动移民事业的进行。

另外,近代以来移民移出地华北地区长期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兵灾匪祸相互为因,使农民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也告中断,迫使关内移民如潮如涌,每年以几百万人的规模向东三省求食奋进,谋求生存,形成了华北移民走关东的狂潮。仅以山东省为例,“山东人每年减少二百余万;胶济铁路之调查,每日乘胶济车由青岛转赴东三省求生者,达三千余人”。③《民国胶澳志》也称:“每逢冬令胶济铁路必为移民加开一、二次列车。而烟潍一路,徒步负载,结队成群,其熙熙攘攘之状亦复不相上下,综计一往一来,恒在百万以上;而移民之超过于归还,年辄五、六万人不等,近数年以政令之烦,军匪之扰,移民之数倍于往昔。”④整个民国时期,山东一地移入东北的人数就达1836万人。⑤

关内移民爆炸性的增长和东北南部、中部人口与土地开发的相对饱和,使地广人稀的北满自然成为移民的理想去往之地。从1925年到1930年,经由长春站前往东北北部地区的移民数量分别为407376人,519701人,796651人,744467人,633339人,479802人。⑥另据日天野估算,1908年到1930年,东三省的人口增长情况如下表⑦:(单位:千人)

据这一资料估算,在这20多年中,东北人口大约增加了72%,而在这72%中,“估计有48%强是移民”,这是华北大量移入东北移民的结果。如按这一资料继续推算,可看出奉、吉、黑三省人口分别增加了40%、102%、189%。除去人口的自然增殖部分,在奉天省人口基数占很大比例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断定清末民初关内移民的主要流向是东北北部,即所谓的北满地区。

进入北满的移民尤以进入松花江流域的移民较为可观。这是因为:第一,较之东三省南部相比,北满尤其是松花江流域地广人稀,移密就疏是早期经济移民的自然选择。东北南部经历代开垦,荒地已基本开发殆尽,人口密度也达每方华里14.1人,更有开发早者如沈阳、铁岭、海城等地,人口密度已分别达每方华里33.2人、36.3人和39.7人,而此时的北满尚有大量荒地可以开垦,人口密度也很低,吉林省人口密度每方华里为5.6人,黑龙江省仅有1.7人。⑧尤其是吉林东北沿边一带(如依兰、密山、临江等,及黑龙江北中大部分),犹复荒凉遍野,渺无人烟。第二,松花江流域土地膏腴,地利丰厚,地价较低,较之移民较早进入的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容易获得土地。据调查“西部地区上等生荒每垧收大洋四元,中等三元,下等一元。而松花江流域的宁安、依兰、桦川、穆棱生荒每垧收大洋二元;富锦、密山、勃利生荒每垧收大洋一元五角。⑨相差如此悬殊的地价,对于十分贫困的移民来说,不能不是选择定居地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松花江流域森林的采伐和矿业的开采事业给移民带来较多的谋生之路。松花江流域林木资源丰富,单是方正、依兰、桦川、富锦、同江、绥远等县森林面积即达1395609780亩。⑩在中东路修筑时,由于对木材的急需,就曾吸引大批移民来此定居成为林业工人,民国时期又有许多关内移民投亲靠友到林区谋生,他们夏季从事农业生产,冬季则上山打猎或从事采伐事业,扩大了就业生路。此外,清末民初依兰、鹤岗、鸡西、穆棱等地矿区相继得到开发,吸引关内很多移民来到矿区从事矿业生产,随其而来的家属便在附近地方从事农业生产。如光绪二十二年吉林试办三姓金矿,吸引佣矿丁2万人。另有家属、商贩及闲杂人等,矿区人口已达3-4万人。这样,在林、矿区周围很快就驻满了从事各业生产的移民,成为关内移民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关内移民之所以多分布在松花江流域等东部地区,还在于关内移民早在嘉道年间即已进入西部地区,到民国时期西部靠近铁路交通便利的地方,荒地几乎所剩无几,后来的移民只能靠租赁或租买土地耕作。而且克山、庆安等地“水土恶劣,妇女夭亡,男生奇骨”,即所谓的“大骨节病”危害极大,令移民望而生畏。由于以上几种原因,移民多争往于松花江流域。

除关内直接到来移民之外,东三省南部由于日俄战争的破坏,特别是民国以后,南部人口已近于饱和,稍有人祸天灾,很多人失却土地无以为生,被迫进行再次移民进入松花江流域。汤尔和在《黑龙江》一书中写道:“日俄战争使江吉两省之移民增加率显著提高,故由战争而使恐怖之辽宁居民举起全村,而求安全避难之所,著眼于北满之自由天地也。”据哈尔滨远东报1916年4月1日报导:“去岁奉天所属各县多因秋雨为虐受灾甚重,人民无力生活。去冬已有多数难民携家前赴黑龙江属各县开垦荒地。……因天气和煦,解冻在即,每日自长春到埠之垦民,携男带女为数颇伙。闻赴松花江下游各处者最占多数云。”此外,“吉奉殷实农户,聚积资本,多有北赴而买荒开地者”,足见这一时期松花江流域移民事业之发达。

二 松花江流域经济的发展奠定了沿岸城镇兴起的经济基础

近代大量关内移民进入松花江流域从事农业、森林采伐业、采矿业等工作,为松花江流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从而促进了松花江流域土地的开发与粮食产量的提高,粮食在满足当地居民需要之后,还被大量外运及投放于农产品加工工业,加速了农产的商品化进程。这样,农业、商业、手工业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构成了松花江沿岸城镇兴起的经济基础。

1.农、商、工三业的相互促进与繁荣,是松花江沿岸城镇兴起的重要经济支柱

农业经济的发展是松花江沿岸城镇兴起的根基。关内移民的到来,首先是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大量劳动力,土沃人稀的松花江流域在广大移民的辛勤劳作下,耕地面积有了大幅度的增长。1924年到1931年,松花江下游地方(包括木兰、通河、汤原、依兰、桦川、富锦、方正、勃利等县)耕地面积由86.2万公顷增至118万公顷。(11)进入二十年代,桦川县城及佳木斯镇一带“已户口蕃臻,地辟过半矣”,就是边远的永丰区,亦有居民四百户,男女5200余人,垦成熟地6000多垧。永丰区孟家岗一带,原有垦户87家,从1927年到1928年新来垦户300家,用洋犁开垦土地3万垧左右,“兴盛之速殊为意料所不及。”(12)此外,移民还利用松花江沿岸各县地势低洼,河流密布,水利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始在宾县、阿城、富锦、桦川、宝清、汤原等地广泛种植稻田,1927年只依兰一县水田总面积已达千垧左右,(13)土地不断得到开垦,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据1912-1928年,东三省人口、耕地面积、粮食增长情况可得出这样一个比例关系:即每增加1口人,则扩大9.8亩耕地,多产1182斤粮食。清末到民初,百万移民进入松花江流域,无疑直接加快了这一地区的土地开发,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使松花江流域迅速发展成为东北乃至全国的主要粮食生产基地,1918年,松花江流域的阿城、宾县、同宾、方正、依兰、勃利、桦川、富锦、宝清、同江、绥远等11县谷物产量为3770383石,除去本地消费部分,谷物剩余额达1394485石。(14)松花江流域作为北满主要产粮区,从吉、黑两省粮产的提高亦可窥其经济发展之一斑,1908年,吉、黑产粮为289529292普特,1911年为307011000普特,1914年则达到456690000普特。(15)农业经济发展,粮食产量提高,为城镇居民提供了最起码的物质生活保障,同时农产有了剩余之后还被大量外运及投入到农产加工工业,促进了城镇本身的繁荣。

松花江流域农产品的外运和销售,打破了农业生产上的自然经济状态,促进了农产的商品化进程,从而为近代松花江沿岸城镇的兴起奠定了商业基础。由于移民对土地的开发,近代松花江流域的农业不仅在农产数量上有了显著增长,在生产的性质上也有所变化,农产品已不仅仅满足于当地居民的生产和消费,而且被大量外运和销售。以下仅就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各县粮食输出情况作以简要介绍。呼兰地区的粮食输出量1910年为20802834普特,1911年为239990803普特。(16)巴彦州1909年输出小麦275000石,大豆240000石。(17)1916年阿城县用马车输出小麦47660石,高粱99745石,苞米2290石,谷子84460石,稗子2050石,大豆及各类57514石,共计217479石。(18)1928年,依兰县粮食总产量为467600石,其中外销331800石,烟麻靛等经济作物总产量907500斤,其中外销550000斤。同江县粮食总产量26560石,其中外销6600石。桦川县粮食总产量578780石,外销240000石。富锦县粮食总产量389470石,外销112000石。(19)以上松花江沿岸各县农作物产量及销量资料来源不一,单位不尽一致,所举只是沿岸部分城镇粮食销售情况,但足以说明松花江沿岸各县农产已经有了剩余,而且被大量外运和销售,从而促进了农产的商品化进程。

农产的商品化集中体现在农产品的商品率上,据1909年满铁调查课的统计,清末东北北部小麦输出率为80%,大豆的输出率为70%,(20)松花江流域为北满主要农作物产区与销售区,粮食输出极为便利,小麦及大豆的输出率还要高于这个数字。民国初年,松花江流域各县农产输出率有了进一步提高。所谓出境率或输出率是指粮食输出于本境之外的比率,并不包括在本地市场上销售的那部分谷物,也不包括经本地磨坊、油坊、烧锅加工后又输出的那部分粮食。因此,清末民初,松花江流域各县粮食的实际商品率要高于出境率或输出率。

随着农产商品化的发展,在粮食收购转运和销售过程中,流通市场逐渐形成。很多城镇出现了为专为农产流通服务的粮栈,直接收购农民手中的大豆和粮谷,再向市场出售满足当地需要,或由小粮栈将粮食给大粮栈,再由大粮栈转售给出口商。粮食集散市场与出口市场因而出现,其中松花江沿岸各城主要为粮食集散市场。1909年,阿城县每年集散大豆10万石,小麦12万石,其他杂粮10万石,(21)呼兰府集散小麦20万石,大豆16万石。(22)其他沿岸各城镇粮食集散数额也很大。农产集散之后,便通过松花江航路及中东铁路大量外运,一般是农产经松花江沿岸各码头装货之后,上驶至哈尔滨,再由哈尔滨经中东路转赴海参崴及世界各地,也有的下驶经松花江水运直接运至俄国的远东地区。从1914年到1919年经松花江输出的谷物数量分别为50632吨、111948吨、129726吨、216077吨、233987吨。(23)1920年8月到1921年8月的松花江沿岸各码头的谷物输送量达1392万普特。(24)1924年开始,松花江增加了运力,往来于松花江上的商船及拖船数量增多,沿岸各码头粮食出口额因而大大增加。佳木斯港1927-1930年的粮食出口额分别为86916吨、124514吨、134785吨、122072吨,依兰港1927-1930年的粮食出口额分别为76870吨、79478吨、88714吨、79951吨,富锦港20年代开始每年出口粮食约40000吨,巴彦、绥滨港约20000吨,其他木兰、通河、桦川等城镇每年出口粮食也在万吨左右。(25)可见,随着松花江水运的发展,各港口逐渐繁荣起来。

农产品的大量外销,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以呼兰为例,我们便可看出松花江流域农产价格上涨情况。1907年、1910年到1913年,呼兰小麦价格由每石22吊、35吊涨至98吊、高粱由13吊、27吊涨至51吊,小米由25吊、47吊涨至85吊,大麦由13吊、19吊涨至38吊,大豆由24吊、38吊涨至76吊,玉米由10吊、27吊涨至52吊,小豆由10吊、27吊涨至62吊。(26)东北北部小麦的平均价格以金戈比计算,其历年的平均价格是1907年66戈比,1908年67戈比,1909年70戈比,1912年104戈比。(27)粮价持续上涨,刺激农民把更多的农产品投放市场,加速了农产商品化进程。从而为松花江沿岸城镇的兴起奠定了商业基础。

随着土地开发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松花江流域农产有了大量剩余,粮豆除大部分销往关内及国外,还有一部分投放于当地农产加工工业,因而使垦区的烧锅、油坊、磨坊及其他农产加工工业迅速兴起,从而为沿岸城镇的兴起奠定了手工业基础。

酿酒业。松花江流域谷产丰富,地广人稀,单位消耗量少,农产大量剩余,为松花江流域的酿酒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料。据1918年对阿城、宾县、同宾、方正、依兰、桦川、富锦、宝清、同江等十县的调查,酿酒业总共消费小麦12546石,大麦73884石,高粱36344石,苞米54502石,谷子51997石,黍子23090石,大豆及豆类35411石,粮总消费量达287675石。(28)徐宗亮在《黑龙江述略》卷六《丛录》中记载,“呼兰山城粮产最富,而岁以酿酒耗散者,殆难数计。”可见,如果没有大量的剩余农产做后盾,酿酒业不过是无米之炊。相反,由于有了大量剩余农产做后盾,松花江流域酿酒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民初,吉黑两省高粱酒产量达30万石之多,呼兰“税局专税酒筒至1万余金,概可见矣。”其他沿岸各县亦相继出现了烧锅。据1920调查,依兰县烧锅有30余家,年消费粮食2万石左右,可向伯力输出烧酒50万斤;桦川县城1家,佳木斯镇3家,年消耗原粮4万石,产烧酒302.5万斤;富锦县4家,年产酒二、三万斤;宝清县5家,年产酒16万斤;同江县1家,年产酒5.35万斤;勃利县1929年有烧锅2家,造酒18万斤,出境10万斤。(29)随着酿酒业的发展,各酒厂规模逐渐扩大,资本额增多,据1930年5月调查,阿城县大兴制酒厂资本额为12万元,丰升泰及永源发制酒厂资本额也分别达11万元和10万元,(30)其他各县酒厂资本额亦很大,足见这一时期酿酒业的发展。

油坊业。“北满油坊之建设,发始于民国元年,而扩充则肇于大战”。(31)关于松花江流域各县的油坊业发展我们仍可通过以下几个县镇油坊数量、产量及资本额得到证明。1918年,依兰府油坊业很兴盛,有大小油坊36家以上,每年消耗大豆二、三万石,产油10万斤左右,(32)桦川县城有油坊2家,佳木斯镇油坊5家;富锦县油坊6家,年产豆油7万斤,豆饼3.4万块;同江县油坊3家,年产豆油4.1万斤左右;(33)1925年阿城县有油坊1家,资本总额为银元1.6万元,男工60人,日产豆油1100公斤,豆饼19500公斤,(34)1930年已有大兴昌制油厂、义盛源制油厂、同兴源制油厂3家,资本额分别为8万元、10万元和12万元,(35)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规模上都较以前有了增加。据载,1927年北满21个城镇共有油坊147家,除哈尔滨外,共有110家油坊分布在其他各城镇,其中主要在松花江流域。

制粉业。北满麦类作物的大面积种植及高产量与俄国远东居民对面粉的需要,刺激了松花江流域制粉业的发展。以下仅就各县制粉业发展情况分别述之。阿城县在1908年设恒发裕火磨,1924年全部机器被租赁而改成永源机磨面粉无限公司,(36)1928年,又设东大机磨面粉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额66万银元,有男工80人,每日生产面粉12000公斤。(37)富锦县制粉业的发展在松花江下游一带久负盛名,不仅生产量较大,而且质地洁白,出现了很多有名的面粉厂。1917年设立的德祥东机磨面厂系由两人合资,资本大洋15万元,(38)至1920年富锦除县城有东兴德、德祥东两家大的面粉厂外,各处还有几家小磨坊,年产面粉125万公斤,(39)至1929年,富锦又设锦昌机制面粉无限公司。呼兰县在1920年设有永业广火磨和永泰和面粉厂。宾县在1928年设裕宾制造面粉公司,资本总额国币8万元,有男工30人,每日生产面粉4000公斤。(40)方正县在1928年9月有季康号机制面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面粉兼榨油、碾米,资本总额1000万吊1111。(41)1929年三姓设有通达火磨和依兰商会火磨,佳木斯有震泰丰火磨股份有限公司,同瑞昌面粉厂。据统计,1927年北满21个城镇共有面粉厂53家,除哈尔滨外,还有32家分布在其他20个市镇,其中主要在松花江流域地区。

除酿酒、榨油、制粉业外,其他各类粮豆加工业也很兴盛,1918年,阿城、宾县、同宾、方正、依兰、桦川、富锦、宝清同江等九县麻油坊就曾消费麻籽129027石1212。(42)此外,利用各种原料生产粉条、淀粉、糖、酱醋的工厂或作坊也相继在松花江沿岸各城镇出现。农产加工业的发展,一方面满足了松花江沿岸各城镇居民生活的需要,为城镇居民生活提供了起码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改变了东北的农产品输出结构,原料输出相对缩减,加工品输出相对增加,从而扩大了粮豆的国内外市场输出途径,推动了松花江流域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综上述可知,近代松花江流域农产的外运及粮豆加工业的兴起,是以农业生产发展剩余粮食增加为基础的。同时,农产的外运及粮豆加工业的发达,进一步促进了松花江流域商品粮生产的发展。农业、商业、手工业日形兴盛,三者相互促进,互为因果,成为松花江沿岸城镇兴起的重要经济支柱。

2.近代林、矿业的开发与建设,拉动了松花江沿岸城镇的兴起

松花江流域林、矿资源丰富,大量关内移民进入松花江流域,加速了森林采伐业与采矿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林、矿产品商品化。一方面为城镇建设与居民生活提供了生活资料,另一方面,林矿产品的大量外输促进了松花江沿岸各码头运输经济的繁荣,推动了沿岸某些城镇的兴起。

根据1917年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调查,三姓地方森林面积520多万公顷,木材蓄积量达2618599千石。又据1917年黑龙江省森林所有别调查报告:巴彦县境私有林场五区,计面积27678亩,木兰县境公有林场一区,面积84240亩,汤原县森林坐落大青山一带地方,东西长约三百里,南北宽二百里,县境内国有林一区,面积9012500亩,公有林二区,面积493亩,私有林一区,面积450亩。(43)移民大量进入松花江流域为林业开发提供了许多专业化的工人。1906年宾州厅已有伐木工人600余人,大青山附近有千余人,其他各地林区伐木工人亦不在少数。吉黑两省地方政府也大力提倡林业,1906年木兰知县辛天成筹设吉江森林公司,开采白杨木河、二道河、穿心河及浓浓河流域的大片森林,公司总办房设于哈尔滨及三姓,又在三站、五站、新甸、木兰各处设立分办房。(44)1913年,吉林植垦分会创设了通原森林公司,承领通河、汤原、绥棱、通北四县境内森林22000平方里。

可见,清末民初由于政府的提倡,松花江流域的森林已进入了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开采阶段,林产商品化因而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据1906年记载,呼兰河流域每年木材销售额可达60万元。林木的大量采伐一方面为当地及松花江沿岸各地居民提供了建筑及生活所需,另一方面被大量外运和销售。汤旺河上游的翠峦、乌伊岭等林区每年都有1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经汤旺河排到汤原码头,后编成大型木排流送到佳木斯港转运,通原森林公司所采木材都集中在通河码头大量运往哈尔滨,1927年以后的乌鸦泡出口木材由几万增加到几十万立方米,成为松花江木材出口量较多的港口之一。(45)木材的大量外运和销售,为通河、乌鸦泡、汤原、佳木斯等松花江沿岸码头带来了航运与装卸的繁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城镇其他经济的发展,拉动了松花江沿岸某些城镇的兴起。

松花江流域矿藏也较为丰富,三姓东沟、黑背二处及桦川火龙江、皮沟、驼腰子、小石头河、大沟等处蕴藏着金矿,巴彦、宾县、富锦、勃利、鸡西、双鸭山、鹤岗蕴藏着煤矿,其中近代开发初具规模的当属三姓东沟黑背二处金矿及鹤岗煤矿。随着矿业的不断发展,不仅在矿区附近会出现矿工居住区并进而形成城镇,而且随着矿产的大量外运还会带动其他城镇的兴起,鹤岗矿区市场形成即是这样。不仅煤矿本身的开发促进了鹤岗矿镇的形成,而且随着鹤岗至莲江口运煤铁路的通车和开采方法的改进,鹤岗煤矿产量日增,销路渐广,煤产大量外运,佳木斯镇亦逐渐兴起。可见,林、矿业虽称不上城镇兴起的支柱,但其不断开发则对城镇的兴起起了催化剂的作用,加速了松花江沿岸城镇的崛起。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关内移民进入东北,还是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区域商品市场的形成,铁路及内河航运业的兴起无疑是提供了迅速而便捷的交通条件,并俨然成为松花江沿岸城镇近代化的大动脉。中东路开始敷设以前,经“泛海”和“闯关”而来东北的移民多居于辽河平原的广大地区,只有部分移民沿旧官道以及可资通航的河流北进,进入长春、吉林、舒兰、五常及肇源、安达、青冈等黑龙江省西部地区,但原始的驿道和舟楫运输无法为移民提供大规模的交通服务,进入北满的移民只占少数。自中东路和南满支线修筑完成后,在东北形成了横跨东北北部、纵贯南北、全长2800多公里的铁路运输大动脉,东北交通形势为之一变,大大改善了东北的交通面貌,为移民进入东三省腹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单是中东路而言,1926年就转运了300万由山东到北满的移民,1928年准备转运200万人,(46)致使吉、黑二省人数迅猛增加。据统计,在中东路通车前的1900年,吉黑二省人数只有150万,1908年则增至570万,1919年增至900万,1926年增至1300万,(47)分别是1900年的3.8倍、6.0倍与8.5倍,人数增加之快,主要是因交通条件改善,关内移民骤增所至。除转运之外,铁路修筑本身也吸纳了大批劳动力,如在修筑中东路期间,沙俄直接从烟台、龙口等地招收了17万名工人,(48)这些工人在筑路工程结束后,大部分转入农业劳动,成为北满移民的一部分。

中东铁路的修筑便利了移民进入北满,内河航运业尤其是松花江航运业的兴起则为移民进入松花江流域创造了条件,并进而成为物产运输的重要工具。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农产集散之后,便通过松花江航路及中东铁路大量外运。东清铁路合同签订后,帝俄成立河川汽船部,派23艘轮船和60艘驳船来往于伯力——哈尔滨间载运客货。据1911年不完全统计,俄国商船载运旅客达61万人次。(49)为了抵制帝俄势力,清政府也于1907年创办了松花江官轮总局,开辟了哈尔滨—依兰、哈尔滨—扶余、吉林间的客货航线。1909年,巴彦知事阎毓善、商人孟昭汉等创设了商办的龙江轮船公司,设立专用码头,以龙江好轮船航行于哈尔滨—依兰间。民国初期,客运相继发展,客货轮增多,航线延伸。主要有利国轮船转运公司、松黑两江邮船局、广信轮船经理处、亚洲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及戊通航业公司的轮船,航行于松花江上至扶余下至同江的千里航线上,实行客货联运。在甲板上设有客室,在船舱中装载一定数量货物,关内移民沿南满和京奉铁路到达哈尔滨后,便可乘船沿松花江向巴彦、木兰、依兰、佳木斯、桦川、富锦、同江等地迁移和转运货物,从而促进了松花江沿岸各港口的繁荣,推动了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的近代化。

三 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集群的建立

1.早期城镇的进一步发展

呼兰、阿城、依兰为松花江沿岸较早出现的城镇,初为抵制沙俄保证军粮,以后则为了边防及旗人生计,基本上都是根据军事防御和政治统治的需要而设立,因而即使在清初封禁时期这里即已得到了局部开发。至咸同年间,早期三镇随着土地大量被开垦,农业经济已获得快速发展,从而为清末民初三镇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

呼兰设城于1734年,所处呼兰河流域土质肥沃,清末随着关内汉族入垦移民的增多,土地得到不断开垦,至1897年时既垦地已由1860年的17500垧增至1126152垧,(50)粮食产量不断提高,成为黑龙江省的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当时流传的“南有粮食,北有金砂”的粮食产地即指呼兰地区。以农业经济为基础,加之“直、东、奉、吉之户频年麇聚,成邑成都”,遂确立了以呼兰为中心包括附近巴彦、木兰、兰西各县及其通肯河支流各县的呼兰河流域经济区。

清末民初,呼兰城的发展走向近代化。其原因首先在于此镇在呼兰河流域经济发展基础之上形成了重要的粮食集散市场。呼兰位临呼兰河与松花江交汇处,有舟楫之利,自成一埠,中东路横断县之西南40俄里,在此设有对青山释,粮食不仅可由呼兰县直接水运出境,而且可使呼兰、通肯两河其他县份之粮食经呼兰集散之后,再由对青山释运出。水陆交通之便,加之与中东路中心地哈尔滨临近,使呼兰迅速发展成为呼兰河流域的重要粮食集散市场。据《黑龙江志稿》一书统计,民初每年由呼兰县或经该县直接以马车运至哈尔滨之粮食即达800万普特。自呼兰至北林子(绥化)、巴彦及他市所有道路,常见大车数百辆络绎不绝。随着粮食及货物运送的增多,城内出现了福成兴、发祥泰、广和祥、万祥和、福祥公等运送店,并在对青山、北林子等处设有分店,生意极为兴隆。伴随着粮食集散市场地位的确立,镇内商、工业都得到了很大发展。1905年9月,呼兰商会成立,以协调商品的收购、销售价格及商铺之间的纠纷,改良商品,扩大销路。至民初时,呼兰商业经济已相当发达,城内出现了专门供应人们日常用品的日用百货、钱庄当号、被服鞋帽等商铺。至1926年止,呼兰从事各类商业经济的店铺达1000余家,商品交换活动十分活跃。商业经济的发展,导致了金融活动十分活跃,政府曾允许每个商铺自己印刷信用钱贴在市面流通,用政府名义指令使用,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商品交换及商品经济的发展。此时,呼兰工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除制粉、酿酒、榨油三业外,呼兰县境还出现了卷烟公司、火柴公司、洋碱公司、织袜工厂、木工场、锻冶工场、染色工场、蜡烛工场、银器工场、制毡工场、皮革工场等150余家工业部门。(51)这样,以农业发展为后盾,农、工、商业的共同繁荣必定促进呼兰市政建设的发展。1926年7月,呼兰车站市政筹备处颁布了《市政街基章程》,号召商民购买街基,街基分为永业及租赁两种,普通的商业及家庭住宅用地、仓库与工厂用地建造、木材制造与堆积用地为永业性质。埠头、市场、娱乐场所为租赁性质,购买街基六个月后必须开工,一年内盖成。倘若过期不许再盖,只发还购买街基费用的百分之八十。呼兰人口稠密区及工商业中心由呼兰河沿岸开始扩散,城镇之规模空前扩大。

呼兰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周围地区有着极强的辐射力,加之周围各县都以农业经济发展为后盾,以各港口作为繁荣城镇经济的门户,致使巴彦、木兰、兰西各城镇至近代已初具规模。如巴彦县境内1914年有人口1444人,镇内有当铺、烧锅、油坊、粮栈、面粉厂、杂货店、药店及其他行业共计255家,(52)镇内有通往哈尔滨、木兰街道,交通极为方便。巴彦港作为巴彦县城的门户输出粮食每年都在万吨以上,粮食集散市场因而出现。再如木兰县1913年已有人口3654人,镇内有油坊、粮栈、制面厂、杂货店、药铺、当铺、粮米铺、磨面所总计51家,(53)木兰港每年输出粮食及货物都在2万吨以上,繁荣了城镇经济。此外,兰西及其他各县在呼兰经济发展的直接影响下,商、工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这样呼兰河流域各城以呼兰为中心,在清末人口大量流入的情况下,使这里很快成为偌大的商业性农作物产区和商品消费市场,商、工业得到发展,城镇易改过去单纯的军事色彩,而初步具备了近代意义上的市镇规模。

阿城是黑龙江省东部开发较早的地区之一,1725年开始筑城,设官驻守。清末随着关内移民的不断增多和对土地的开垦,这里已成为农副产品的主要产地和向周围地区行销商品的集散市场。民国初期,阿城县商品集散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1913年阿城从沈阳、大连、营口及哈尔滨输入的货物有煤、石油、盐、棉布、砂搪、茶、水果、木材、铁等,除供应当地外,还大量运到宾县、方正、富锦、依兰等地。阿城的粮食、肉类、柴炭等大量运出,年约输出谷物、大豆、豆饼等800火车,去向主要是长春、营口、大连等地。随着其商品集散地作用的增强,阿城商业已得到了很大发展,1910年,城乡商铺达831户,其中县城774户。商、工业的发展很快地使阿城的市政建设初具规模,逐渐形成了南北大街(现延川大街)的商业集中区,南大街靠北头一段集中了一些大商号,东侧的二道街、饭店、说书茶馆等五行八作会集十分热闹。北大街在十字街以北,大兴昌烧锅兼杂货店、大德生药店等座落在北街。柴市设在东门里,每年从小雪封冻到清明开化期间,东山里的居民冒寒赶车百余里上市卖木柴,城里商户和居民在市场可以买到足供一年用的烧柴,交易量可观。经近200年的开发,至清末民初,阿城已初具城镇—郊区一体化体系,市镇初具规模。

依兰早在康熙初年既已“设土城,有官守”。清初在实行贡赏制度的同时,这里就出现了简单的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位居松花江流域的居民均赴三姓城缴纳贡赋和领取赏物,并随之以皮张换回食盐、布匹、刀剑、饰物等用品。至清末民初,随着关内入垦汉民集聚,这里商业店铺亦渐增多,并转向多行业发展,旅店、当铺、粮栈等坐商相继出现,据1921年调查,依兰城乡大小商户已达700余家,行业40余种,1930年商户发展到500余家,资金5000元以上的近30家。伴随着商业日盛,地区性商品集散市场的形成,依兰镇随之兴起。近代依兰镇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港口的兴旺。其出口货物以粮食、木材为大宗,其腹地湖南营、土龙山、二道河子、人道岗、草茅子、道台桥等地盛产大豆、小麦、杂粮、木材等均在依兰集散,镇内大小粮栈不下几十家,日进售粮大车多达千辆。1926年航期中,仅东北航务局一家的船舶从依兰运到哈尔滨的木材多达20370立方米,从依兰港出口的粮食也逐年增多,此外周围地区的毛皮、贵重药材等货物也大多集于三姓而后外运,外来的布匹和其他生活用品多经此地向周围地区行销,形成了三江地区商品集散中心。

随着商业发展,1915年12月,依兰道尹公布了《三姓自开埠总章》划定商埠地点,确定道属各县,用出售划留余荒作经费设商埠局,并规定县知事为局长等事项,此后商业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些商业街道。南夹信子街两侧商铺林立,多为前店后眷形式的小型商户,经营鞋帽、估衣、钱庄。北夹信子遍设杂货店,属饮食业服务区。兴隆街设绳麻、箩圈、洋铁、柳编等铺,以及大车店、铁匠炉。西大街两侧遍开中西药铺、金银首饰店、高级鞋帽店、百货商店、照相馆等商号。赐福胡同为妓院、戏园区。财神庙区设有茶馆、小店、杂货店,为市民的游乐场所。南当铺市场区(今农贸市场大棚)沿四周环设百货业、糕点业、药铺、饭店、食杂各业。中心广场则有各种摊床,形成综合型市场。随着商务日盛,1921年依兰将商埠地扩大到南至城北门起,西到牡丹江东岸止面积约为4.27平方里的新街市区。除集市区外,依兰镇内已设有县公署、县警察所、劝学所及中小学校、国税局、盐务局、电信局、邮电局、商会、海关等市政机构,城镇规模较大。

2.以佳木斯为中心的城镇的初兴

与早期松花江沿岸三镇初建时所具的军事色彩不同,近代佳木斯、桦川、汤原、鹤岗的兴起则是在清末关内移民到来之后,政府设治与开发同时并举,农、商、工三业都得到很大发展的背景下建立的,具有很强的经济色彩。

佳木斯地方建镇,始于1888年依兰旗署在西佳木斯丈放东兴镇街基,其目的是为了移民,振兴东北边陲。到1910年,佳木斯地方荒地已辟,人口增多,商贾来至,全镇居民达到3534人,成为一个较大集镇,这时政府又添置了桦川县,县衙即设在佳木斯,此时佳木斯市初具规模,东西大街系民有地亩逐渐开辟而成,居民于报领荒地之内,陆续盖房积成村落。宣统二年三月《试办巡警卫生章程十条》有云:“择定后街基空地一处,埋立标杆,作为粮市、柴草市”“择定西街岗地一处,作为工夫市,骡马市,埋立标杆,凡有雇觅工人买卖牲畜,齐集该处”。(54)以后,随着佳木斯商工业的发展,港口运输的繁荣,集散市场的形成,城镇迅速发展起来。

佳木斯商业起步于粮食的生产与经营。19世纪末叶,佳木斯周围土地大面积开发,粮食生产迅速发展,农民自食有余的粮食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初时,农民、小商贩是商品流通的主要承担者,继而出现了专门经营粮食的粮栈和兼营杂货、钱庄的粮食杂货业和钱粮业。其后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粮食业与其他行业渐次分离,出现经营布匹、日用杂货、肉类、糖酒等各种小商铺和小食店、小客店。民国前期,商业有了进一步发展,1917年商户达79户,比清末增加一倍。1918年,县城筑壕,设城门,成立商团,保护商民。1920年商业、饮食服务业店铺已增至161户,主要集中在今西林大街,杂货店、百货店、饭店、客栈、理发馆、浴池、药铺等各行各业沿街开设店铺,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商业区。

佳木斯商业的发展还因其具有水运之便,起到了连接松花江流域腹地和界江的中转港作用,成为粮食和木材的物资集散地。加上鹤岗煤矿及梧桐河金矿的开采,使粮食和煤炭的装卸和运输成为佳木斯码头的主要任务。江沿一带粮栈成群,东门外设有粮谷交易市场,秋冬之季,四乡农民卖粮大车每日三、四百辆,市场日趋活跃,佳木斯逐渐成为松花江下游一带粮食和木材的物资集散地,并向着地区性经济中心过渡。至1929年,佳木斯镇内粮栈有60多家,这些粮栈一年集聚量最高可达4万余吨,其中大豆3万吨,小麦1万吨,进口杂货每年约1000余吨。随着港口的繁荣,至1931年前,码头区几乎与县城连成一体,城中大小商店有190余家,工厂有110余所,制粮业70家,粮厂160家,集中于佳木斯码头,足见佳木斯港在城镇兴起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以佳木斯镇为中心,周围桦川、汤原两县清末民初随着奔荒寻垦,采金伐木者增多,也分别于1905年、1909年设县。因地缘关系,随着佳木斯市镇的勃兴,两县迅速发展起来。同时因业缘关系,鹤岗煤矿区也在佳木斯港的作用下,迅速形成了矿区市场。这样,以佳木斯为中心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

3.以富锦为中心的下江一带城镇的兴起

以富锦为中心的下江一带绥滨、同江等城镇虽经清末开禁放垦,但由于人烟稀少,耕地开垦面积不多,城镇规模不大。虽如此,由于此三城处于松花江水运之便利地位,粮食集散可通过码头实现,为三镇以后的勃兴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富锦与其他两县相比,所居人口最多,商、工业最为发达,因而确立了其在下江一带的中心地位。

自1890年富锦开放官荒以来,汉人渐聚,人烟日多。至民国年间,由于农业发展和市面繁荣,这里自然形成了下江一带的粮食集散中心,加之水运之便和地方粮食加工业的兴起,本县即有大宗的粮食及加工品的出口,私营粮栈应运而生,且有多数较大的杂货商店多兼营粮食生意。1915年第一家公茂长粮栈开业,同时多数资本雄厚的大商号多经营粮食。富锦港从20年代开始每年出口粮食约4万吨,绥滨港约2万吨,据1930年调查统计,富锦年产大豆13万石,由粮商贩出境达10万石,占总产73.5%,年产小麦9.4万石,运出外地5万石,占总产53.2%。(55)富锦每年向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各地出口面粉、小麦近万吨,港口年吞吐量约为6000吨,其中出口量约4000吨,主要货种是大豆、小麦和面粉,进口量约为2000吨,主要货种是煤炭、石材和薪材。(56)富锦港为沟通内外物资交流、繁荣城镇经济,促进集散市场的形成发挥了重大作用。

伴随着粮食集散市场的形成,镇内工、商业也得到了很大发展,自1916年开始,镇内相继有三处较大规模的机械面粉加工厂设立,油坊、烧锅在县城亦有四、五处。富锦县粮产和油米加工业在下江一带久负盛名,不仅产量大,家数多,其产品还远销外地各城镇,尤以面粉一项曾大量销往上至哈尔滨,下至苏联伯力等城市。自1914年依兰宏泰号来上街基分设第一家商店,至1925年富锦镇内商店增加到1100余家,各行各业门类增多,资本大商户除经营杂货外,多兼营粮业,地主兼营了商业的也较多,商业的发展使富锦成为下江一带唯一繁荣的重镇,这里自然形成了一个经济中心地区。当然,其经济中心地位的确立还在于同江、绥宾两镇相对于富锦发展的缓慢状态,尤其是1921年前后,同江先后发生水害虫灾,田地荒芜,商业萧条,又因同江商人多到哈尔滨办货,中国轮船只通富锦,所有货物只能由俄船运载,运价较富锦贵一倍多。船到海关,若星期日或过下午七点钟或未到上午六点钟,又须买关,货价昂贵,购货者不在本地购买,(57)何况当时同江人力、物力多集中于二龙山、向阳川一带,因地理关系多到富锦活动,客观上奠定了富锦在下江一带的中心地位。

随着经济发展及经济中心地位的确立,富锦市政建设初具规模。早在1880年嘎尔当设协领衙门以后即有低矮的土草房散散落落,建于富锦沿江一带高岗之处。1909年富锦设县以后,即将县城驻地设在下街基,在此安官立衙,成为富锦政治、经济中心。随着人口日渐增多,官府衙门、民用建筑和商户等房屋建筑亦迅速增加,县衙随即对县城的建设作出了初步规划,沿松花江南岸东西走向划出矩形整齐的街基,东西阔,南北窄,城内辟有三条东西大街,即正大街和南北二道街;又辟有三条南北大街,纵横形成三个十字大街,在各十字大街之间又分出若干胡同。城内交通四通八达,并于县城周围挖城壕和筑城墙,立东南西北四门,初步奠定了今日富锦镇之基础。

综上所述,近代松花江中下游沿岸城镇的兴起,正是由于清末民初关内移民的到来,促进了沿岸城镇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为沿岸城镇的兴起奠定了经济基础,并因铁路及内河航运业的兴起,拉动了沿岸城镇农产品集散市场及商品市场形成的结果。

注释:

①此观点源自王旭等译《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3-34页。

②朱楔:《满洲移民的历史和现状》,《东方杂志》第25卷(1928)第12号。

③集成:《各地农民状况的调查——山东省》,《东方杂志》第24卷(1927)第16号。

④袁荣叟:《胶澳志》第3卷,第130页。

⑤路遇:《清代和民国山东移民东北史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51页。

⑥《北满の农业》,第77页。

⑦[日]天野元之助:《满洲经济的发达》,南满铁道株式会社1932年发行,第32页。

⑧吴希庸:《近代东北移民史略》,《东北集刊》第2期。

⑨孙占文:《黑龙江省史探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2-303页。

⑩陈彬和:《东北移民问题》,日本研究社1931年版,第47页。

(11)《北满の农业》,第79页。

(12)唐纯礼:《治桦概要》。

(13)吉林省长公署档案,11(7-7),第2138页。

(14)(18)《吉林省东北部松花江沿岸地方经济事情》,第51、129页。

(15)张凤鸣:《日俄战后帝俄与中国东北北部的贸易》,《求是学刊》1987年第3期。

(16)汤尔和编译《东省丛刊之一:黑龙江》,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189页。

(17)(20)(21)(22)《北满洲经济调查资料》,第99、57、80、130页。

(19)《吉林新志》下编,第5章,第195页。

(23)《北满洲の政治经济的价值》,后篇(上),第305页。

(24)《北满与东省铁路》1922年版。

(25)侯长纯等:《黑龙江航运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第80页。

(26)汤尔和编译《东省丛刊之一:黑龙江》,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197页。

(27)奉天省税务监督署档案卷2382,卷1596号。

(28)(29)(32)(33)《吉林省东北部松花江沿岸地方经济事情》,第129、402-540、401、456页。

(30)吉林省政府档案,有关调查表:11(7-1),第328页。

(31)《北满之工业状况调查资料》,《工商半月刊》第1卷6号。

(34)(35)吉林省政府档案,有关调查表:11(7-2),第660、328页。

(36)吉林省长公署档案,11(7-2),第396页。

(37)(40)吉林省政府档案,有关调查表:11(7-2),第660页。

(38)(41)吉林省长公署档案,11(7-2),第429、512页。

(39)(42)《吉林省东北部松花江沿岸地方经济事情》,第492、51页。

(43)万福麟等:《黑龙江志稿》(中),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057-1061页。

(44)《吉林将军衙门档案》,1(6-1),第304页。

(45)侯长纯等:《黑龙江航运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第165页。

(46)孔经纬:《东北经济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20页。

(47)[俄]尼古来夫:《中俄日在东三省的利权》,《东方杂志》第25卷(1928)第9号。

(48)田方、陈一筠:《中国移民史略》,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130页。

(49)侯长纯等:《黑龙江航运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第80页。

(50)孙占文:《黑龙江省史探索》,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3页。

(51)(52)汤尔和编译《东省丛刊之一:黑龙江》,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203、233页。

(53)汤尔和编译《东省丛刊之一:黑龙江》,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253页。

(54)佳木斯市志办:《史志通讯》第1期,1982年7月8日。

(55)富锦地方志办公室编《富锦县志》,中国三环出版社1991年版,第215页。

(56)侯长纯等:《黑龙江航运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第166-167页。

(57)同江县志编纂委员会:《同江县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2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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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移民与松花江中下游城镇现代化_松花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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