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快免除农业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税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长期征收农业税,直到2004年3月国家重新决定每年减征1个百分点农业税,并且将在5年后全免农业税,与此同时,在产粮大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两省从2004年就开始了免除农业税的试点工作。这是我国在农业税政策上一个重大改进,表明我们国家对于免除农业税的高度重视。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我认为国家还可以采取更加大胆而且务实的政策措施,争取在今明一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农业税。
一、免除农业税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明智做法
免除农业税是世界的一大潮流。环顾当今世界,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广泛开始免除农业税并且实行补贴农业的政策。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和商业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远远大于农业的比重,在工业和商业服务业中就业的人数也远远超过在农业中就业的人数;由于从事农业比从事工商业不仅收入低很多,而且收入不稳定,因此,从事农业的人数在不断减少,农业出现严重危机;农业是国家的基础,农业不稳则国家不稳;农业不发展则国家难于发展。因此,西方国家决定,不仅要免除农业税,而且还要补贴农业,使农民在收入上不至于严重低于工商业者,这样才能够稳定农民队伍,农业才能够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才能够繁荣,国家才能够安定团结。
我国已是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小,目前仅占15%,但是,我国至今依然还继续实行征收农业税的政策。可以说,继续征收农业税的政策,是与当今世界历史潮流不相融合。我国需要尽快免除农业税,才能够与世界潮流相融合。从我国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出发,必须免除农业税。
二、2003年农业税仅占我国财政收入的1.3%,国家财力已完全具备免除农业税的能力
是否免除农业税,关键要看农业税在整个国家财政税收中比例的大小。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几十年里,我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大,农业税在国家税收中占有不小的份额。因此,国家征收农业税是与当时国家财政税收中农业税收占有比较重要地位的国情相适应的。但是,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来自工业和商业服务业的税收总量已经远远大于农业税收量,而在近几年,当农业税在国家税收中的比例已经降到非常次要的地位,依然照搬旧的做法,继续向农民征收农业税,则其弊端甚多。从经济上来说,免除农业税已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而延误免除农业税则会给国家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值得高度重视。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到2003年,我国整个税收总额有三笔账:第一笔,入库税款(不含国家海关税收和农业税)为20,461亿元;第二笔,国家海关税收(包括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尽入库)为3712亿元;第三笔,前几年每年国家农业税(含特产税在内)总额在500亿元左右。以上三笔国家财政税收的总额为24673亿元。而其中,整个农业税仅占国家整个税收的2%。值得指出的是,我国从2004年起已经免除了农业特产税(近几年该特产税有170亿元左右),因此,2004年农业税额实际应为330亿元左右,这样,实际上从2004年起,国家需要免除的农业税额所占全国财政收入已经只有1.4%。因此,今后不收农业税(按照2003年为330亿元纯农业税)对于国家整个税收已经无关大局了。换言之,不收农业税国家财政照样能够正常运转。但是,继续收税对于“三农”来说,则关系着“三农”的生死兴衰。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继续征收农业税,将紧张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腐败地方干部队伍,动摇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从政治上来说是非常失算的事情。
三、农业发展慢,农民收入低,征收农业税是雪上加霜
当前我国农民生活怎样?大多数已经能够实现温饱。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全国农村居民(9亿人)200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622元,但同时,农村还有高达1.19亿人口实际是处于贫困或者很贫困的人口:其一是,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2900万人;其二是,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达9000万人。
据我本人和社会专家调查,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为2622元,指的是全国农民收入的平均数,只有那些外出打工经商者的农民家庭其收入才达到这个标准,而纯粹依靠农业收入的农民(简称为“纯农户”)生活则远低于这个标准。大多数的纯农户人均收入十分低下,生活十分困难。
四、征收农业税,对国库只是锦上添花;而免征农业税,对农民却是雪中送炭
政府收取农业税收,税收总量不大,属于政府财税收入中的小钱;但是,对于那些依靠农业收入的农民来说,却是一笔很大的收入。
从2004年起,由于国家已经免除了农业特产税,这样农业税占全国总税收只有1.4%(以2003年的基数计算)。如果国家迅速免除这笔农业税之后,为了维持原有使用这笔财政税收的机构运转,国家还要以免除农业税等量的资金返还地方财政,其总数也只占国家税收的2.6%(即660亿元),这在整个国库中所占的比重依然很小。而实际上,在免除农业税上,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国家中央财政可以不必支出那样多的资金,甚至通过改革还可以不仅支付了免农业税的整个支出,而且还可以多少有财政上的剩余。
继续征收农业税,对国库不过是锦上添花,得之不为多,失之也不为多。但免征农业税,对农民却是雪中送炭。前后二者做法不同,结果也迥然不同。二者孰利孰害,一目了然。
对农户而言,免征农业税,这笔钱就变成了他们的生存钱、发展钱,得之则活,失之则困。国家继续征收农业税,则农民穷、农业衰、农村苦,“三农”不活,国家也难于有稳定的大发展。不征收农业税,则农民活、农业兴、农村富,国家才有稳定的大发展。
民为国本。农民在全国人口中占有9亿之巨,农民稳则国稳,农民不稳则国难安。农业不活,国必伤残。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和社会的安定社稷,必须迅速免除农业税。免除农业税是一件利益农民、富裕农民、富强国家的大好事,此事关系重大,国家更需扶危救困。
五、要高度重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问题
农村过剩而且贫困的劳动人口是我国社会的大负担,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容忽视的因素。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信息,2003年末,中国13亿人口中,9亿是农民,农民劳动力近5亿人。5亿农民劳动力的分布状况是:1.纯农业就业劳动力1.5亿人;2.非农业就业劳动力1.7亿人(其中,在城镇打工经商者为1.1亿人);上述二者就业劳动力总数为3.2亿人;3.农村中游离于失业和就业的劳动力(或称为“半就业”劳动力)有8000万人(另有100万劳动力失业);4.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据有些专家认为,人数达1亿人,且每年增加1000万人。将3、4两项劳动力相加总人数为1.8亿人。全国农村中有剩余劳动力1亿,加上半就业0.8亿人,这样,全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实际的总数应该为1.8亿人。
在未来的5—10年内,农村劳动力向收入高的工商行业转移的力度和范围将加快。其主要原因是:农业收入远低于在工商行业的收入,而农民人均税赋却是城镇人口的数倍。在我国,工商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5%,农业只占15%。人均收入,城市人口是农村人口的6倍;而人均税费,农村人口反而是城市人口的4倍。其次,随着农业的工业化、水利化、化肥化、种子化的进展,以及农民进城打工环境的逐步改善、收入的进一步提高,进城打工将成为越来越多农民的首选工作目标。
但是,农村1.8亿富裕劳动力,在转向城镇谋生的过程中,只有一部分人能够实现自己的意愿。高新科技的广泛使用,虽然要扩大招收一批劳动力,但同时一批旧的、科技含量低的企业又将被淘汰,从而使一批已经就业的劳动力转为下岗失业。因此,高新科技的广泛使用,第二产业(工业)难以增加多少就业岗位;而由于高新科技推广后拉动了第三产业(商业服务业)的大发展,使得在第三产业就业的人数会有较大发展,使得更多的农民劳动力能够进入第三产业就业。
必须看到,继续征收农业税,会因在比较经济效益上农业严重低于工商服务产业,从而使农村中剩余劳动力更大量地流入城镇。但同时,城镇又远不能满足大多数农民劳动力的打工需要,大部分农民劳动力会因城镇工作岗位有限,以及本身素质较低,导致在城镇中长期找不到工作,他们中一部分人又往往不愿意回到农村中去,这就使他们势必沦落成为城镇中的“无业流民”。一旦“无业流民”形成相当规模,就会给整个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伤害。
六、居安思危,严防无业“流民潮”的形成
应从政治角度的高度重视征收农业税问题。如果继续征收农业税,那么,在今后十年内,城镇中的“无业流民”队伍将会迅速壮大起来,“无业流民”的人数将达到三四千万人之多。实际上,目前农村中已有100万劳动力失业,以及1.8亿剩余劳动力,他们就是今后城镇“无业流民”的最初源泉。如果,他们都涌向城镇就业,也就立即形成巨大的城镇“无业流民”队伍。
如上所述,今后几年中我国将有更大量的农民涌入城镇打工,但因种种客观原因,总有一部分农民找不到工作,他们又不愿意回到农村过穷苦生活,以至成为城镇“无业流民”,他们正在逐渐积聚起来,如果一旦形成数量巨大的“无业流民”大军,加上生活上的困窘和无着落,极容易受别有用心人的挑拨和利用,因而铤而走险,从而会给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动荡不安的危险后果。
现在流民问题尚未引起众多人们的关注。农村1.8亿剩余劳动力和半就业劳动力,还没有大举涌入城镇。这是因为许多农民信息少、胆子小、“安贫乐道”;加上自己素质较低缺乏竞争力,城镇就业岗位少,并且城镇打工也有很多令人难受的因素:诸如难于得到工作岗位、工作很辛苦(加班很多)、工作环境恶劣、难于拿到工资、或者被克扣拖延工资等。因此,大多数农民暂时依然呆在农村。
但是,今后会有大批农民涌入城镇中打工经商。其原因是:由于农民经过义务教育和就业培训后,素质普遍得到提高,竞争力增强;城镇打工经商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农业,今后城镇将逐渐善待农民工。如果农村情况依然困难,纯农业农民的生产生活依然艰难,那么,农村就很难留住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个必然的大趋势,需要我们未雨绸缪。
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今后10年内,随着城镇化以及外国资本、港澳台资本的流入,城镇将增加农民就业的机会,在现有安置农村劳动力1亿人就业的基础上,大致还可以安置几千万人。但是,国家在安置农村劳动力之前,首先得安置每年新增的7、8百万城镇劳动力。因此,即使国民经济有新的大发展,现有农村中大约1.8亿农民富裕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仍旧难于通过到城镇打工经商来解决。
只有在农村区域内,才能够安置数量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妥善安置的基础,是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中不会感到过于困难,而是感到尚且过得去、比较舒服和自由。现在国家迅速免除农业税,加上反哺农业的各种经济补贴措施,给农业“放水养鱼”而不是“竭泽而渔”,就使农民真正得到休养生息,那么广大农民还是能够在农村安心就业的,毕竟离乡背井、远离亲人的滋味不好受。
七、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免除农业税
我们不仅要从经济的角度,而且必须从政治的角度,来考虑免除农业税,只有这样我们才有紧迫感。
根据国际的经验,一个国家在人均达到1000美元时,就进入各种社会利益矛盾相对激烈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国社会的最主要的矛盾将发生在“三农”领域内,因为,农民的人均收入到2003年还只有2622元人民币,只相当于全国人均1000美元(现今合8270元人民币)的32%,与全国人口平均数收入还差很大的距离,而那些温饱尚未解决的困难农民更是远离这个数字。应当警惕的是,农民收入少,并且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的状况,将导致农民在经济上的失落感加剧以及政治上的不满情绪发生和增强。
尤其应当看到,今后的5到10年内,我国在国内外将要面对一系列特别严重的问题。其中,台湾问题是我国最为严重的国内问题,也是容易被美国等演变成为国际问题。西方一些敌对势力,将会利用“台独”势力来激化台海两岸的紧张关系,“台独”势力将在美国战略上的暗中纵容下,在台独上愈走愈远。这就迫使我国与美国及其少数追随国家在台海问题上进行摊派。当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这种后果。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应当居安思危,绝不可因为目前世界的和平环境而丧失警惕,对于世界上局部的甚至是全局性战争发生的可能性要保持警惕。其中要高度警惕的是:外国敌对势力妄图破坏我国的大好形势,其主要手段,就是利用我国国内社会矛盾制造事端,而最主要的就是利用“三农”问题产生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如此,如果我们免除每年330亿元的农业税,却能够买来一个安定祥和的国内社会环境,应当说这是获得了绝对利益;迅速免除农业税,实行藏富于民的大国策,正是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最好战略措施。
八、免除农业税可以多渠道解决,不必只是由中央财政负担
东部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天津等省市,这些地方完全可以自己负担免除农业税的财经负担。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由国家的补贴形式,解决问题。中西部地区,国家财政负担重的原因是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要在县乡镇机构精简上下功夫,把大量多余的公务员减少下来。
九、迅速进行公用车辆的改革,此项节约足够全国免除农业税后的应有支出
据统计,全国用于公用车辆上的费用每年高达3000亿元人民币,甚至比起国家每年国防开支还大。据现有改革方案,改革以后每年国家至少可以减少国家现有开支的30%,即可以减少900亿元,这足够免除农业税的整个开支了(免农业税330亿元,必要返还地方330亿元,共660亿元)。如果加上东部发达省市自动免除农业税,则国家财政上就没有什么负担。
现在机关中,绝大多数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都是拥护公车改革的,不存在有多大阻力问题。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还要得罪少数机关人员(无非是交通稍微不方便罢了,况且还有一笔可观的经费补贴),也无大碍,总比要得罪几亿农民要合算。公车改革要尽快进行,当然也要多方面周密考虑好,但车改需要加快进行。
十、算财政账目,要有宏观意识,要重视算大账
免除农业税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政策,需要加快实行。特别是需要有宏观意识。从国家来看,农业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属于全局问题。而财政上提出的问题只是经济问题,是局部问题,即使从财政上看问题,也要辩证地看,不能够只是从财政的死数据上看问题。全局可行,局部看来不行的事情,局部应当服从全局。全局活了,局部也就活了。更何况国家免除农业税,不仅大局需要,而且,财政局部也是可行的。
根据我国具体国情,我认为国家在免除农业税上可以迈出更大的步伐,不必等待五年后全部免除农业税,可以在今明一两年内全部免除农业税。这样做不会引起国家财政上的大震动,相反,会充分调动全国农民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促进和拉动农业和工商服务业的更大发展,促进祖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巩固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