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球一体化趋势下,无国界国际竞争激烈,商品、劳务及资本等融入到市场体系当中,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为物流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契机。其中港口、航运是整个物流体系的关键,将二者整合到一起实现一体化发展,成为未来物流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文章梳理了港航一体化理论基础,对当前港航一体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在此基础上,从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及政府三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及措施,以期为我国港口事业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港航一体化;问题
前言:
新时期,国际运输业由分散方式朝着整合方式转变,全新的港航一体化模式应运而生。该模式能够将港口与航运企业有机整合,通过多元化方式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目标。但港口与航运企业各自特点,在一体化发展中需要注意很多问题,才能够提升港航行业综合竞争力,从而在发展中争取到更多发展机会。
1、港航一体化理论基础
理论基础是港航一体化实践发展的重要基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纵向一体化理论,该理论提倡以兼并形式推动港航企业发展,同时能够带动与其有关产业的发展,减少经营成本的同时,能够将产品、服务推向市场,通过对现有资源优化和重组,能够为企业创造全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协作型竞争理论,该理论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竞争,在不失去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发展。如班轮、港口及集装箱码头公司之间,在资本、供应链等方面能够相互合作和支持,从而形成一体化发展趋势。
2、港航一体化问题分析
2.1影响国民经济
港航一体化中很多企业会考虑到经济效益,如果以外资形式发展,都能一旦与我国政府要求产生矛盾,在现行法律不完善情况下,不利于国际宏观管理。我国支线、内贸集装箱码头布局等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如果跨国公司按照自我意愿随意更改,势必会影响到我国支线和内贸运输。另外,还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如班轮企业控股集装箱码头,采用降低码头费用标准等方式获利,同时还会获得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
2.2过度干预经济决策
外资海运企业会以此,过度干涉我国政治资源,影响经济决策的制定。如马士基集团多数业务并不在北京,但公司总部设置在北京,主要是想利用丰富的政府资源[1]。诸如此类案例有很多,如果不加以关注和管控,会产生不良后果并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
2.3冲击国内物流业
港航一体化发展,吸引了大量外资,但对国内物流业会产生极大的冲击。由于外资企业在资金等方面具有优势,而国内物流无法与之相抗衡,逐渐市场资源,无法实现长足发展。
2.4期限问题
目前,据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允许港口合营企业拥有30年期限,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约。该规定提出于80年代初,当时社会背景下,我国港口能力有限,且建港资金有限,为了鼓励港口码头发展,国家出台了该项政策,且在自行定价、税收等方面均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但随着时代变迁、集装箱运输发展形势发生变化,现行关于合营期限规定已不再适用,没有充分发挥积极作用[2]。
3、港航一体化发展建议及措施
发展港航一体化,无论是对港口企业、还是对航运企业都具有积极意义。但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还应从如下几个方面予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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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港口企业方面
第一,要梳理管理机制与制度。目前港口企业已经进入到市场化、产业化运作阶段,但现行管理制度依旧停留在传统阶段[3]。故港口企业可以采取上市等形式,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透明运行模式,规范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同时,加快企业现代化建设。
第二,选择恰当投资伙伴。在合作前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加强对对方实力、经历等情况分析和调研,保证伙伴能够与自身期望、目标保持一致。从大环境来看,我国经济处于高增长阶段,港口资源稀缺,造成竞争异常激烈[4]。因此在选择伙伴时,要综合考虑各项影响因素,如注重资金规模的同时,考虑到先进技术。同时还要实施合理的竞争机制,保证港口健康发展。
第三,调整合资期限。针对合资期限设置,要以政策、港口形势等进行灵活调整,针对集装箱码头合营期限最多为30年,如果是规模较大的港口,可以根据情况适度调整。
3.2航运企业方面
针对航运企业,要想在一体化发展中获得有利机会,要制定明确的国际化战略,战略规划制定时要考虑到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首先实施人才战略。在实践中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原则,尽快培养具有国际思维的复合型人才,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上增强人才综合能力,储备更多人才资源,为战略目标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引入现代技术。目前,COSMSO、NAVIS两大软件公司出具规模,航运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引入管理软件,通过软件规范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且能够及时发现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企业竞争实力。最后加快资本运作,不仅要关注国内,还要将目光放在海外市场,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适度投资,实现企业扩大再生产。
3.3政府方面
港航一体化发展与政府宏观调控息息相关。受到港口商品化自身特点的影响,市场失效在所难免。故政府要发挥自身积极作用,引进外资,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确保港口行业能够得到长足发展[5]。第一,创建良好投资环境。政府要对投资商地位、行为等以政策制度形式予以规范,以免在日后发展中出现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第二,完善法律体系。原有法律制度已经不适用,故在保证外资利益同时,要明确港口权责利,使得港航一体化能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三实施信息公开机制。实施该项机制,能够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为投资者制定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建立与国际投资惯例一致的投资环境。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设置具体部门,安排专人对该方面工作进行管理,为港口、航运企业提供信息方面咨询,指导企业能够逐步参与到一体化发展进程中,且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防范风险。
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随着国家海洋强国、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港航一体化将成为未来港口、航运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实践中我国缺少丰富的经验,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未来一体化发展进程下,我们要加强对该方面问题的研究,从不同主体角度考虑问题,选择恰当的合作伙伴,引进人才,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通过现代化管理模式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同时政府也要发挥宏观作用,出台相关法律制度,构建和谐市场环境,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不断提高一体化发展有效性,进而推动我国相关领域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雪华.创新监管模式助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J].中国海事,2017,(02):67-68.
[2]赵楚.关于经济全球一体化相关问题的若干思考[J].商业时代,2010,(23):46-47.
[3]吴晶.港航一体化理论与相关问题分析[J].中国水运(理论版),2007,(06):8-9.
[4]暴公力,李悦.港航合作实施成功的保障措施[J].中国港口,2015,(05):40-41.
[5]闫珊珊.2017年海南广东两省将有序推进琼州海峡港航资源整合[J].港口经济,2017,(02):51.
论文作者:吴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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