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建设与城市规划管理论文_魏星

盲道建设与城市规划管理论文_魏星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 上海 200072

1、概述

盲道,即盲人的道路,它的存在是为了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按照国际标准规定的盲道用砖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长条状,便于提示忙人继续前行,另一种就是圆点状,当圆点状的砖时,则代表周围有障碍,不能继续前行,同时带有转弯的提示,这种也被称为提示盲道。盲道砖的设计,利用了特殊的形状和鲜艳的黄色,指引盲人的同时,也提示视力正常的行人给予盲人以方便,另外,这种特殊的砖块,也利用盲人的脚感作用和盲道砖的助感原理,从而达到了帮助盲人行走的目的。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率先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盲道的标准,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首条盲道在北京才被建成。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盲人约500万,占世界盲人总数的18%,占全国人口的3.8‰左右,这就意味着平均每百万人口有盲人3800人。每年新增盲人约45万,至2020年,盲人总数预计将达2000万。我国是世界上盲人最多的国家,盲人的交通出行,是一项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历来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事实上因在百姓中间宣传力度不够等多种原因,国内城市中规模的盲道建设对盲人行路并未产生极大帮助,一线城市尚且如此,而其他如二三线以后的城市,在路政规划管理这块,这更需要加强和改善。

2、盲道建设时存在的问题

1)没有按照盲道涉及要求建设

比如城市中心区域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交叉路口等其他人行通道上,并未完全铺设盲道;

盲道铺设的位置和走向错乱,导致盲人在行走时,无法顺利达到目的地;

现有盲道铺设,实际上存在有始无终、不连续的现象,往往是遇到电线杆、窨井盖、树木、桥梁等障碍物,导致盲道中断,且无法继续走下去;

盲道设计转弯处不明确,实际生活中,导致盲人无法辨别遇到此种情况,是该继续前行还是转弯;

人行道与盲道设置间距有冲突,且经常有被树木占据的情况出现;

2)共享单车肆意霸占盲道,让盲人无路可走

互联网时代的兴起,改变了人民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共享单车的兴起,就不可忽略的一个事实。据统计,截至 2017 年 7 月,全国共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近 70 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 1600 万辆,注册人数超过 1.3 亿人次。共享单车如潮水般涌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不可忽略它给我们带来的真实便捷,努力解决我们的“最后一公里”,但必须也得承认,它给城市管理方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最大的问题就是乱停乱放,肆意占用着人行道和盲道。据专业人士调查,经常随处可见,共享单车“整整齐齐”的停放在盲道之上,完全忽略盲道的存在。

3)盲人出行相关配套设施非常不完善

城市中的盲人出行主要依靠盲道,而盲人出行的工具除了导盲杖以外,还有一种更好的选择就是导盲犬。在国外,路上遇到的盲人,基本上都会有只导盲犬随行,而在我国,导盲犬几乎未曾遇见,因为其数量少得惊人,仅为上百只,然而,我国的盲人数量已远超千万。

4)宣传力道不足,居民无“盲道意识”

再拿共享单车为例,知乎上有个问题这么问的,同时也@给了ofo小黄车和摩拜单车:如何看待共享单车占领盲道导致盲人无处可去的问题?其中一个回答是这样写的:不会有人回答你的问题的,这个世界是互联网的,不是那些残疾人的,你的问题不会有人关心的。这个回答,看似冷漠,实则反应了一个社会现实问题:没有人在乎这个是不是盲道,当然也就没有这种“盲道被占领”的意识。

这个社会是互联网的时代,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时代,是健康人的时代,也是残障人士的时代,健康人士该享有的便捷,残障人士理应享受到这个城市给予同样的福利待遇,首先是出行的便利。

3、解决措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2003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发言)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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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1)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盲道设置

国家对于不同区域的盲道设置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

a.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盲人安全行走和顺利达到无障碍设置位置;

b.供盲人通行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及拐角,应设置圆点状砖为提示盲道;

c.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与人行道砖保持一致;

d.盲道应连续不中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e.盲道应避开井盖铺设;

f.盲道的颜色应该中黄色。

g.盲道的规格、用砖、厚度、相互之间的距离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2)加强城市路政管理建设,杜绝“盲道”变“忙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目前我国对于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的趋势已经越来越健全,国家应尽善尽美,照顾到各个阶层、不同情况的居民。路政管理不加强,人人乱占用盲道,胡乱铺设盲道,那盲道则形同虚设,盲人永远不会放心、安全地走在这样的盲道上。城市里的盲道应该是一种无障碍设施,目的是帮助盲人安全顺利的通过,讲究的“人性化”,路政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盲道的管理,拒绝“忙道”,对于侵占忙道的障碍物加以清理移除,恢复和发挥盲道应该有的作用。

3)完善盲人出行相关设备

盲人单独出行时,主要依赖工具导盲杖进行探路,实际上,还有另外一种更人性化的工具,即导盲犬。利用狗狗的忠诚度和宠物犬的特征,将聪明的狗狗培养成导盲犬,可以更好的帮助盲人出行。

借鉴欧美等发达地区的经验,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弱势群体的服务周到贴心,如美国的盲人,只需要拨打电话给专门的社区服务机构,就会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专车进行接送。同样的方式被借鉴到我国,可以在残障人士聚集区域开通专门的社区巴士或者专门为残障人士准备的无障碍巴士。这样既能够方便盲人出行,又让该人群体会到社区的关爱与温暖。同时也有利于习近平主席倡导的“和谐社会”的良好风气促成。

4)加大盲道宣传力度,培养公民的“盲道意识”

要想大家认识到盲道的作用,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加强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的形式和渠道多种多样,比如做关于盲道的公益短片,比如在人群集中高的区域,贴广告语,或者用漫画形式展示等,再比如,定期举行社区讲座,普及盲道及盲人出行相关理论知识,做模拟演练,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

宣传形式有多种,关键是看有关部门配合和最终执行的程度。

4、总结:

盲道的良好建设与管理,不仅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在城市建设中“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凸显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与魄力,也反映出我国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尊重与关怀。

我国无障碍设计的元老周文麟先生曾说过“无障碍建设,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我们国家和每个人都希望,通过盲道的管理与建设,能够更好的让盲人体验到安全感和便利。让盲道建设作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让盲人与健全人一样,能够安全、自由、平等地参与到这个社会生活中来,共享人类社会的和谐与文明。

共期待之。

参考文献: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

《美国盲人的出行》-徐行祥

作者简介:魏星;女;出生年月:1990年1月;汉族;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200000;研究方向:企业管理;

论文作者:魏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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