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ppp模式 新型城镇化 建设
一、PPP模式在运用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一)法律层面
PPP模式尚无的专门法律。现有关于PPP模式的条文大多数以通知的形式下发,没有具有更高法律效应的法律法规,这样,将会导致地方政府在开展PPP项目时没有法律条文作为参照,政府难以把控PPP项目处于什么地位。
PPP模式无具体明确的流程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流程规范,监督权无法得到很好的实现,从何监督,监督什么内容,这都需要成文的法律法规规定。操作层面没有规范科学的流程参照,在选择具体合作方时候存在风险,导致政府主动性减弱,社会资本对于合作存在顾虑。
(二)项目自身层面
PPP项目落地难。相对于新型城镇化进程,PPP 模式推广运用的进度仍然较慢,一些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如,PPP项目签约存在融资困境, 大部分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
实施领域有限。从PPP项目库中得知,目前非正式与正式的PPP 模式应用的领域还比较有限,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供电领域及河道治理领域等。而其中除了高速公路有较多的项目以外,其他两个领域项目较为稀少。
(三)项目合作主体层面
政府:盲目立项,缺乏契约精神。新型城镇化下,地方债务面临巨大压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发改委和财政部出台推广运用PPP模式以及相关的政策,PPP模式被地方政府当做新的融资渠道,甚至被当做缓解债务危机的手段。
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度不强。PPP项目签约后融资困难, 尚未进入实质性的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事实上,目前采用PPP模式的新建项目签约率很低, 且引入的社会资本大多是国有企业性质, 而民间资本、私有企业等类型的社会资本参与较少。
(四)人才建设层面
缺乏关于PPP模式的专业中介机构和人才队伍。目前政府采购招标主要是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以实现采购的公平性和及时性,但目前为止,国内比较缺乏具有PPP经验的招标代理公司。由于PPP项目涉及面较广,现有人才很难适应如此广的知识面,造成PPP项目人才缺乏,亟待培养。
二、PPP模式在运用过程中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层面
PPP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备。目前,国家 PPP相关法律有《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但 PPP模式的专门法律还很欠缺。并且一部法律从提出到完成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政策法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之处。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PPP模式相关问题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性,对 PPP项目的主要参与主体、操作流程等规定各有其侧重。
(二)项目自身层面
项目操作环节复杂。由于 PPP项目前期准备时间长,流程细,目前大部分示范项目还处在前期阶段,落地项目较少。每个步骤都有一个详尽的文件规范,导致实际操作比较复杂。
PPP盈利模式尚不成熟。PPP是一种商业模式,商业模式需要规范化、标准化才能发展壮大。我国目前大部分PPP项目收益率较低,发展不成熟。PPP项目收益难以控制,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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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合作主体层面
政府忽略PPP模式的管理模式。第一,PPP模式在中国还是一个较为崭新的研究领域,而且PPP模式客观上带有融资效应,导致政府在实际操作容易将 PPP模式局限于作为一种融资途径和投资刺激工具。第二,政府对工程没有统一规划,忽略管理,导致项目重复建设。
社会资本是以盈利为根本目的。目前政府推出的大部分PPP项目高风险、低收益;而社会资本希望投资的是低风险、高收益的优质项目,同时可供社会资本选择的项目比较少。同时PPP大部分是公益性项目,收益率很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
(四)人才建设层面
PPP人才与建设需求多元化。PPP模式涉及招投标、谈判、融资、监督,工程技术与建设等诸多过程,程序复杂,专业性强,且涉及复杂的金融、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在融资顾问、财务顾问、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共同协作下才能完成。
现有人才培养机制单一。由于国内 PPP模式项目开展较少,大部分第三方机构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还远不能达到覆盖 PPP模式成功实施各环节的现实要求。国家专业为 PPP模式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实力较强,但往往费用较高,财力薄弱地区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可能难以承受。
三、PPP模式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运用的对策
(一)法律层面
推进 PPP模式需要法制基础和契约理念,科学合理的顶层制度设计将发挥重要作用,完善法律框架能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资本对政府任期换届或“朝令夕改”的顾虑,同时也能对社会资本进行合理的引导与约束。
(二)项目运作层面
熟悉法律法规条文,理清项目操作环节。PPP项目能够顺利立项、实施以及后期的运营都离不开各行业、各领域前期的充分的准备工作。所以在前期应该科学合法合理的进行统筹规划,严格筛选合适PPP运作的项目,再进行下一步工作。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的操作流程,合理规避风险。
探索适合具体项目的成熟的盈利模式。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结合本国的实施案例,在具体实施的PPP项目下,探索出合适成熟的盈利模式。
建立PPP项目库,重视信息建设。对于PPP项目库,可以对各PPP项目按照一定的条件进行划分和建库:第一可以创建分行业的项目库;第二构建财政部门的PPP项目库;第三,创立本土化的PPP示范项目库。
(三)项目合作主体层面
政府: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的角度去看待PPP模式。在市场催化下,PPP模式相对于以往政府一手独控,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方式更具有效率。PPP模式不仅仅是一种投资融资模式,同时还会带动各方能力包括知识技能、管理经验、创新能力、市场约束等方面的提升。政府应该及时转变观念,从管理的角度去看待PPP模式。
社会资本:提高参与度。为加强社会资本的参与热度,首先需要灵活通过市场化竞争的方式提供项目效益。通过合理招投标方式实现市场化竞争以使项目价值最大化。其次对于公益性等特殊项目通过财政补贴方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正常收益,努力提高社会资本的参与度。
(四)人才建设层面
加强PPP模式的普及和推广。不仅利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同时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宣传普及,不断开发创新宣传渠道,扩大受众面,增强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社会共识,扩大PPP模式的知名度,为 PPP的推广运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培养专业性人才。PPP模式操作复杂,需要懂经济、法律、财务、合同管理和专业技术等各方面的人才。适时组织 PPP模式的专题讲座以及业务培训等等,引起社会公众对PPP模式的关注,激励对PPP模式有兴趣的人才不断加深自己的理解。
四、总结
在我国加快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该结合PPP模式的特点,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实施项目的性质、类别、建设目的、预期效果的不同,选择最佳的项目建设与运营模式,促进PPP模式的应用技术向科学、成熟、创新的方向逐步前进。
论文作者:王建清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0
标签:模式论文; 项目论文; 资本论文; 社会论文; 层面论文; 政府论文; 城镇化论文; 《科技中国》2016年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