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认识上,人们容易产生一种误解,即把所有制和所有制实现形式混为一谈,似乎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变化就是所有制本身的变化。其实,所有制和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两个互相关联而又具有不同内涵的范畴。所有制作为一种财产制度是指生产资料为谁所有、归谁支配的问题,它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所有制实现形式则是指一定的所有制关系是采取什么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来实现的。从哲学的角度看,就是内容和形式的问题。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一种财产制度来讲就是指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但是,作为实现形式来讲,譬如国有经济的经营方式,则可以由国家独资经营,也可以实行国家控股的股份制经营,其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我们说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并不是指对公有制本身的否定,而是指公有制经济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
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来看,我国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作为国有经济是不是只能独资经营,资本要不要社会化,或采取别的经营方式呢?从上述的分析已经说明,仅仅采取独资经营的方式是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的,有必要在总结已经采取并具有成效的经营形式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
在我国的实际生活中,由于贯彻了党所制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我国公有制已出现了多样化的实现形式。譬如,为了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步伐,我们就采取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托管、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目前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已在我国城乡大量出现。江泽民同志指出:这种形式“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股份合作制适应于一些生产力水平较低、资本有机构成较低、劳动较为密集的中小企业。其特征是,投资者既是企业的出资者,又是企业的劳动者,企业的资产按照股份大小联合所有,而出资者又在企业中联合劳动;职工除了劳动所得以外,还根据股份分红;投入的股本不能收回,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股份不能转让给企业以外的投资者。山东诸城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做法是,在对企业总资产评估后,扣掉总负债,将所有者权益中生产经营性资产折股出售给企业内部全体职工,把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改造成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职工通过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融资的角度看,这种形式使得劳动者个人积极注入资金,从而解决了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货币体系和股票市场融资的困难。从管理方面看,企业经营如何,与企业全体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这就能促使他们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效率能大大提高。就社会意义看,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安排国有经济游离出来的劳动力,解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县和小城市的财政收入。
股份制是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要求,适于现代企业运作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它可以通过集资入股或发行股票等形式,组织更大规模的经济组织,从事社会化大生产的经营活动。面对我国国有企业政企不分,国有资产代表缺位,经营机制僵化的情况,推行股份制经营,不仅有利于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而且有利于克服资产所有者缺位的弊端,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化需要的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
国家控股决定着股份经济的性质。对许多产业,国家可以采取控股的形式来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譬如,国家可以控制企业资本量的5%或者15%,其它85%至95 %的资金可采取上市股票、柜台交易股票、内部股份等形式吸收社会投资以集中资本。由于国有股控股,分散的股份所有者不能控股,而只有分红的权力,没有整体的所有权力。这样国家就可以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去控制大量社会资本,实现对国民经济的支配地位。
在推行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股权转让或购并等活动实现国有经济的优化重组。比较成功的经验是:依托已有的优势企业,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通过资本市场上的金融活动来实现。这类金融运作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1)扩股融资。 即选择业绩较好的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募股融资,吸收非国有投资主体参股,从而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增强企业的实力。(2)售股变现。 对国家和国有控股公司来讲,都可以采用这种办法扩大非国有资本的参与和取得可供国家支配的资金,以用于急需方面。(3)收购兼并。 可以通过优势国有企业对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以化解劣势企业现有困难,提高国民经济的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对生产设备严重老化且基本失去生命力的那一部分国有企业,要依法实行破产清算,促使其存量资产流向优势企业等等。
对于那些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掌握国家经济命脉,而且在当前情况下非国有企业办不了或办不好,只能由国家来办的事业,仍必须实行国家独资或者国家绝对控股的方式。其中主要包括:(1 )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如军事工业、航天工业、造币工业等。(2 )大型基础设施和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大江大河治理、重点防护林工程、重点公益事业等。(3)战略性资源产业。 如石油和一些稀有资源开发。(4)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产业。 如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的研制等。此外,作为国民经济命脉核心的银行货币体系也必须由国家控制,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和安全。当然,在强调上述行业要由国家独资或垄断控制的同时,也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行改革。譬如,对有的部门和企业就可以变单一国有股东为多元国有法人股东,使之在多元股权结构下,在企业中建立起有效的治理结构,改变僵化的经营机制,使之具有生机和活力。
推动国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必须与自身的改革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不管国有制采取何种实现形式,都必须加强科学管理,与实现经营机制的转变结合起来,使之真正具有活力。同时,必须防止在经营方式变化中出现国有财产向少数人流失,避免财产占有的两极分化,使改革的成果成为共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