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体认知的物化_控制计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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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这一概念马克思在1844年即已提出,他认为“劳动产品是固定在对象中的、物化为对象的劳动,是劳动的对象化。”〔1 〕可见,物化其观念性成果是人的基本实践方式之一。物化的动因来自个体的多种需要,并通过利益和价值表现出来。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个体的人,是如何将其主观认识逻辑地外化为现实物质成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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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个体正常的物化活动是受自觉性控制的, 这种自觉性集中表现为,物化结束时可能得到的结果以及达到此种结果的现实过程,已在某种程度上于物化开始时就被个体头脑观念地设定好了。个体物化实践的自觉性是以两个密切相连的环节为前提条件的:一个是确立目标,一个是制定计划。

目标是目的的直接现实,一切目的只有转化为行动目标才具有可操作性。目标是个体的一种创造,是主客体之间的平衡。目标也叫意图,它有着复杂的层次和结构,不同层次的目标对物化过程有不同的影响,个体认识物化的目标依达成的时间划分,有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依目标实现后发挥的作用划分,有合理目标与不合理目标;依目标达成的可能性划分,有可行性目标和非可行性目标;依目标的表现形态划分,有外在目标和潜在目标,有形象目标和数量目标,有具体目标和抽象目标,等等。不同的目标相互包容、犬牙交错,形成一个连动的整体。

有了可行的目标,就要制定相应的计划来实现。计划也称规划或方案,是达成目标的手段和方式在观念上的系统反映。为达成目标而制定稳妥可靠的计划,是提高个体对物化目标的期望值、增强对目标信任度的重要因素。目标无计划则空,计划无目标则盲。计划的制定意味着指明了实现既定目标而准备采取的手段,预示了实现目标的步骤或阶段。

计划有观念性计划和客观化计划之分。观念性计划存在于个体主体的头脑之中,或者借助语言得以表述,但未形诸文字或数量化。客观化计划是形诸文字或通过数量显示出来的观念性计划,是观念性计划客观化了的状态。不过,二者的区别还是在表现形式上,其功能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为规划达成物化目标而准备采取的手段、方式或步骤。只是观念性计划主要用于简单的物化过程,较复杂、较重大的物化过程一般都会拟定客观化计划。

计划的制定形式主要有三种:其一是仿照,即仿照他人或自己过去制定的计划,也就是对既存模式进行仿照。其二是组合,将各种既存的材料,经分割、抽取,综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新计划。其三是推演,即从目标和条件出发进行推理和演示,一步步地循着相关联系去寻找实现目标的最佳手段、途径和方式,从而制定出系统的实施计划。推演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完全创新的过程。

计划制定过程大体包括三个步骤和环节:第一,搜集情报。有了物化目标,仍要按照目标需要,不断搜集与实现目标有关的各种情报,全面了解实现途径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搜集情报可以是有目的、连贯、系统的,也可以是随机、离散、不系统的,一般以前者为主。第二,谋划运筹。对收集的情报进行分析与综合、概括和拟制各种可能的行动计划,对其时间安排、阶段划分、力量配备、组合方式、辅助手段、难易程度、风险大小等进行全面考虑和审查。第三,比较完善。对计划中的各个方面和因素进行多方面比较和可行性研究,按指向性、可行性、效应性等要求选择最佳方案,进行修订和补充,使之不断趋于优化和完善;必要时,增加一个辅助的备选计划或方案,做到有备无患。这样,计划的制定工作就暂告一个段落。此时,需要抓紧进行决策启动,也就是对已经制定出的行动计划进行拍板定案,付诸实施。拍板时需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权衡择优,做到心中有数,切忌鲁莽行事;二是主动创新,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切忌被动应付,敷衍了事;三是及时果断,抓住时机,趁热打铁,切忌优柔彷徨,坐失良机。个体一旦决断行动,认识物化过程就现实地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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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目标和计划,在决策之后还要进行工作设计, 这是因为个体是自觉能动的人,他不会随便地不讲方式地与客体接触,而是采取一种符合本人条件与客体属性的形式接触和改变客体,这样才能顺利地实现自己的目的和愿望。这就需要进行行为和工作设计。设计中显然要解决精神的、物质的与社会环境的条件准备,但有了这些,物化行动并不一定就顺利,因此还要解决个体行动与这些条件的搭配问题。具体说来,主要需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确定作业方式,也就是确定物化行为的基本方向和方式。作业方式按其实质有感性方式和“理性”方式之分。感性方式也就是感性实践,是个体的物质生产和劳动,目的是创造物质产品,这是一种直接作用于对象的可感性的改变外界客体的活动。“理性”方式也即“理性”实践,是个体的精神性劳动和生产,主要生产的是精神产品。当然,精神产品最终也只有以物质变换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直接现实。

作业方式按其构成要素——作业对象、作业手段、作业成果的差别与组合不同划分,也可以分为手工作业、机器作业和人机系统作业三种方式。各种作业方式按物化程度不同又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创作发明、技艺革新、产品加工和管理改革。四个层次按其前后顺序推移,体现个体主观意图的程度越来越弱,形式越来越间接,社会中介参加的比重越来越大。

第二,制定作业程序。作业程序也叫工序,说的是物化活动的先后、各种行为的搭配时机等,目的是使个体认识的物化过程有条理有秩序地进行,缩短工期,提高效益。

制定作业程序时,一般要将属于全过程主要矛盾的工序找出来,在统筹全局的情况下,尽可能集中力量加强该工序。全过程的主要矛盾,是指贯穿物化过程始终、耗时最长、复杂化程度最高的某道工序,它的进度直接决定全过程的实施情况。就作业过程的主要矛盾而言,一般地指具有先后顺序的工序。〔2 〕在只有完成前一道工序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时,完成前一道工序就成为主要矛盾。不管是全过程的还是阶段性的主要矛盾,在制定的作业程序中都要有集中明确的反映。另外,作业程序的制定有高度的科学性,一般要求:预定工序列举齐全;工序间先后顺序或交叉关系不能排错;各工序完成时间要明确;尽量提供备选作业程序。由于作业程序是物化过程的导航图,所以程序制定是否合理,对个体认识物化实施的效果有重要意义。

第三,选择作业工具 工具是人所制造和使用的中介物或中介系统,是主客关系形成的前提和主体活动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工具的作用是使物化对象转为物化结果,因此个体认识物化之初首先要选择作业工具。工具的特性主要有五个:中介性,这是它的基本特性,表明工具是主客体关系及相互作用的中间环节与桥梁;层次性,工具系统有多个层次,直接作用于客体的工作机称一级工具,操作工具机的(如控制机)称二级工具,操作控制机的(如各种计算机软件)称三级工具,用来编写和设计各种软件所需要的符号系统与形式语言称元工具,等等;可操作性,工具的使用具有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它可以简化和规范主体的活动过程及活动方式,提高主体物化效率;可重复性,一种工具一般都可反复使用;多用性,一种工具往往都有多方面用途。可见,工具作为主客体关系的中介是对主体生理、心理局限的克服,是对人的力量的替代和扩大。工具本身既是对自然力的借助和利用,也是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物化。

人的物化工具有多种类型。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在《人类的产生》中曾将工具分为四类:一类是用来从自然界中分离某些东西的,如十字镐等;再一类是用来保持已获得的各种物质免受自然界影响的,如防铁生锈的油漆等;另一类是对分离出的物质进行加工的;最后一类是人各种活动的结果。〔3〕这其实是按主体外化活动的不同阶段来区分的。

根据现代人的发展和现代工具的特点,工具也可分为硬性工具、中性工具和软性工具。〔4〕硬性工具是各种实物工具, 它是有形的实体,具有完全确定的形态和结构。硬性工具不具有可塑性和灵活性,但其作为物质实体可以直接同客体发生物质与能量交换,单独完成某种职能。硬性工具有工作工具、传输工具和动力工具三种形式。软性工具是操作硬性工具的各种程序、规则和方法等,它不能直接改造客体,而是操作硬性工具的工具。软性工具是观念形态的非实物工具,但它所包含的意义是具体确定的,因而具有可塑性或弹性,运用起来比硬性工具灵活得多。软性工具有方法、规范和技巧三种形式,它们是从硬性工具的进化中逐步分化出来的,其中计算机软件的出现完成了人类软性工具的一次革命。中性工具也称元工具,它是使硬软工具赖以结合的工具,主要包括符号和语言。中性工具是对软性工具的直接解释,又是软性工具解释硬性工具的工具,因而在二者之间起桥梁作用。中性工具是高度形式化的符号系统,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普遍适用性,但单个的、孤立的符号都无法成为工具。比起其它工具,中性工具是主体对客体的最高抽象,自然语言、数学语言和形式语言是其最基本的三种形式。

第四,构拟产品式样。个体认识要物化为理想的产品,还必须事前对产品的式样进行构拟。构拟的基本要求体现在结构和功能两方面:具体说来,主要要求产品能尽量减少零部件数量,尽可能利用他人公认的已有标准,能缩减工艺工序和工艺流程的数量,能降低材料消耗,能采用带来利益的新材料和新工艺流程,能保证接受必要的检验,能确定可接受的质量水平,符合社会习惯和审美要求等。构拟产品式样的方法有开发性、适应性和变异性三种。开发性构拟是从对产品的抽象要求出发构拟出在质和量上都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式样;适应性构拟是对已有产品进行局部变更,使之更适应于质和量上的某些附加要求;变异性构拟是对现有产品的结构配置和尺寸加以改变,使之适于量方面的变更要求。

作为一个统一的运作过程,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几个问题:正确运用现代设计的各种模型技术;运用信号分析法,合理获得与科学处理设计参数;采用合理方法消除误差,使分析更符合实际情况;运用确定性与模糊性研究技术,使设计工作量尽可能减少;合理区分定性与定量分析的任务,避免盲目追求定量分析。〔5〕这样,经过上述工作之后, 个体认识物化实施的设计过程暂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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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过程完结后,个体主体在逻辑上便进入实践行为阶段,也就是行动或作业阶段,开始对客体发生现实的影响。按照活动顺序先后和层次高低,作业过程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第一,接触客体。这种接触客体的物化实践活动不同于接触客体的认识活动。后者是个体首先接受客体信息的客观见之于主观的过程,前者则是个体将信息即关于实践的目标、手段等的认识传输给客体,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当然,接触客体时,客体信息也反馈作用于主体,这不过表明接触客体是主客信息交互传输的过程而已。

接触客体有感性和非感性两种形式。感性形式是指实践个体运用自身的生理器官直接接触客体,非感性形式是指实践个体通过对图象、指号等的处理与客体发生间接联系。随着科学发展和人的实践能力的提高,非感性形式将会越来越突出和重要。通过接触客体,个体又获得了关于客体现状与主体目标差异的信息,因而个体认识又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提高。

第二,影响客体。个体主体接触客体就开始对客体发生影响。从行为目标上看,影响活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改造客体,一种是保持客体。

改造客体就是改变客体的现状,逐步缩小客体现状与主体目标之间的差距。由于实践目标不同,客体的改造有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改变客体的数量而不改变客体的性质;一种是改变客体的性质,即消灭旧客体创造新客体。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个体认识的某些物化操作已逐步由自动控制机、机器人和智能机去完成。即使如此,这些活动仍属个体主体的物化活动,只不过是人类改造客体的一种新形式新表现而已。在这种改造形式中,活动的推动力已由原来的“体力”变为操作指令或编制程序,改造的对象也由以往的物质性客体变为客体信息,改造方式则由个体主体的直接作用变为间接作用客体。

保护客体就是改造和优化客体的环境,使之有利于客体更好地保持自性而存在。由于任何客体都是一个开放系统,不断地与外界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因此个体主体为了避免客体背离物化目标,就要尽可能防止环境因素对客体发生不利影响。对客体可能发生不利影响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部分。要实现防范的目的,就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客体的环境,尽可能使客体置于最佳环境之中,也就是实现客体与环境的协调平衡。

第三,利用客体。利用客体是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个体主体发挥客体功能,使客体满足自身需要,为己服务的作业扩大化过程。这一过程之所以成为作业的一个环节,完全取决于个体认识物化活动的价值性。物化的价值性,就在于使客体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或给主体带来方便。

利用客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客体直接化为主体需要对象,如建屋供住、种粮供食;一种是使客体给主体带来需要对象,如制造机器为了生产产品。〔6〕通过利用客体,个体认识受到了考验, 获得了跃迁。主体对客体利用的程序越大,表明作业过程越科学,所以利用客体也能促使主体对整个作业过程进行回顾和反思,总结经验,形成新认识。

第四,物化控制。个体认识物化中的控制,是个体为达到物化目标,通过反馈等手段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使物化活动保持某种特定或预期状态的过程。由于个体认识的物化总是要在经过设计和作业后实现某种目的,达到某种结果,所以物化中的控制行为也可相应地分为前控、现控和后控三种:前控即超前控制,是指在作业前对计划和设计的目标、方式、手段、工具等进行审核,对可能出现的干扰偏差作出必要的预测,为个体认识的物化提供有价值的超前控制,从而预防和避免物化过程过早过远地偏离预期目标。现控即现场控制,它是物化行动(作业)中的控制。个体的作业并非总能顺利达到预期目标,行动中难免出现一些偏离目标的情况。这些偏离通常可分三种:一种是个体作业的对象(客体)内容有变化;另一种是个体行为的外部客观环境有变化;再一种是原有的认识和观念可能不全面、不准确。就维持物化过程的动态平衡而言,只要出现上述情况,就需对认识作必要的修正,对计划和设计作相应的调整。在微小偏差时即加以调整,总比等结果产生后再更正或事后控制要更好些,这就是现场控制的作用。显然,现控不应被认为只是对事故的控制,而应更注意对机会的控制;当着发现或出现有利因素时,如能抓住时机改进计划和设计,往往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所以,现控的目标有两个:一是避免不必要损失,二是把握能带来积极效果的机会。〔7〕后控即事后控制,指作业结果出来以后的控制,也叫反馈控制,因其主要机制是通过反馈实现的。反馈,就是将被控系统的一部分输出再反馈给输入端的过程。尽管这种反馈控制对原作业过程不再产生直接效果,但对原过程的完满结束和新过程的诞生有重大意义,它能找出物化过程和结果与“理想模式”和目标之间的差距,从而有利于将新过程建立在更科学更合理的基准上。

个体认识物化的实施是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其中有许多变元参与并发生影响。这些变元主要是:控制变元,这是环境对物化实施的影响;状态变元,它是物化过程自身在不同时间段上的状态变化;输出变元,这是物化过程对环境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显然要反过来影响输入变元;信息变元,即上述各种变元综合汇成的信息流对物化过程的影响。由此可见,个体认识物化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问题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其中确实存在一个控制优化的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具体说来,大致包括物化实施外控制的优化与物化实施中控制的优化。

物化实施外控制的优化主要是就物化实施前的控制而言,包括物化目标的最优化、物化条件(环境)的最优化、物化手段的最优化等,关键看它们对物化实施过程的综合影响。

物化实施中控制的优化是指作业过程中如何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实事求是地实现物化作业的最优控制。其核心是谋求整个作业过程的最优化。具体原则有二:其一,发挥作业过程的整体功能,减少和杜绝不必要的重复性操作,从整体上把握物化实施的本质;其二,促成作业诸环节在整体上的合理组合,主要是通过分解的方法谋取局部的最优化,因为各环节是在统一作业过程中实现的,相互间有着内在的相关性,一个环节优化乃有利于整个过程的优化,如果各环节都能实现优化,则整体的优化也就在其中了。这种情况当然很难实现,往往是一个环节可以优化,其它环节很难优化,有时甚至某一环节的优化是以牺牲其它环节或其它环节不优化为前提和代价的。这时就要考虑各环节的地位和优化的难易程序,在综合平衡中实现作业过程整体的最大功能。其三,不断增加新的优化因子。〔8 〕优化因子是那些对个体行为起主导作用,能促进作业趋向目标的因子。这些优化因子,有的一产生就马上纳入该阶段的稳态结构,参与相互作用,直接显示价值;有的因不适于该阶段的稳态结构而无法直接显示价值,但却以一种潜在的因素起作用,其价值往往在下一阶段甚至物化过程结束时才充分显露出来。虽如此,优化因子却如同“酶”一样,推动个体顺利完成认识的物化。

注释:

〔1〕马克思:《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44页。

〔2〕见张尚仁《认识论与决策科学》,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211页。

〔3〕见齐振海等主编《哲学中的主体和客体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1页。

〔4〕见齐振海等主编《哲学中的主体和客体问题》第152~158页。

〔5〕见戚昌滋主编《现代广义设计科学方法学》,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年版,第94~95页。

〔6〕见陈金美《论实践系统过程》, 《湖南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

〔7〕见徐金龙《浅议认识过程第二次飞跃的最优化控制》, 《江西社会科学》1986年第6期。

〔8〕见翁光明、何根富《系统全程优化的内在机制》,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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