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粮价的再探讨_农民论文

再论提高粮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粮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10年来,笔者多次在各类会议和有关文章中强调提高粮价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有力杠杆。①本文拟在此基础上对这个观点作进一步的阐发和论证。

一、一个不可逆转的必然性:粮价上涨是大势所趋

粮食是商品,粮食价格的高低由粮食价值来决定,而供求状况对其有重要影响。一直以来,粮食价值都显现一种不断增大的趋势,从国内外市场看,粮食需求显现一种持续的刚性增长,这两种趋势一直在创造着粮食价格总体上涨的局面。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

提高粮价是对粮价必然上涨的顺势而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多次提高粮价。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提高粮价的频率进一步加快。我们应当以战略的眼光审视这一现象。笔者认为,粮价上涨具有不可逆转的必然性,提高粮价是大势所趋。换言之,这一政策性行为应将长期进行下去。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以下理由:

一是成本推动。即农用生产资料涨价,农业生产成本大幅上升。自2003年以来,我国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农资价格和运费的飙升,给农民造成沉重的负担。农业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也在上涨。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再生产和再发展劳动力的费用在增加;城乡同劳动力不同价的差别也在刺激农村劳动力价格的上涨,这两种因素也在推动农业劳务成本的提高。

二是需求拉动。消费需求增加和消费结构升级是粮食价格上涨的长期动力。我国粮食供给缺口虽然不是太大,但其潜在的危机不容忽视。耕地是粮食之母。自1978年至2008年,我国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20 587千公顷减少到106 793千公顷,30年减少了13 794千公顷。尽管此间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0 476.5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52 870.9万吨,增长了73.48%,但考虑到耕地资源的稀缺性、粮食产量增长的有限性和人口总量增长的刚性,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高估我国粮食供给的内生能力。事实上,我们也一直在通过粮食进口来“扩大”耕地面积。以2008年为例,当年进口3 800万吨大豆相当于2.5亿亩耕地,进口813万吨油脂又相当于2亿亩耕地,进口的棉花相当于5 000万亩耕地,等等。指望通过国际市场来填补可能发生的短缺,也是靠不住的。始于2005年初至2008年的全球性粮价暴涨的阴霾,至今挥之不去。农业还是一个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很强的产业。有时,严重的自然灾害也会对供给产生较大压力。而粮食消费却一直在呈现刚性增长。首先,人口的不断增长需要消费越来越多的粮食。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总量绝对增加的趋势都是不可改变的。1978年,我国人口总量为96 259万人,2008年增长到132 802万人,30年当中增加了36 543万人,有限的耕地对不断增长的人口的承载力在持续下降。其次,收入的增加助推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势必消费更多的粮食,并促使更多的粮食转化食品。再次,在全球性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即使我们坚持“不与人征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生物质能源的研发也是难以遏制的,这也必然要消耗掉一部分粮油产品。

三是国际市场价格带动。从长期的大趋势看,国际市场上粮食短缺和粮价总体上涨的局面难以扭转,即使偶有因投机而造成一定降幅,在不太长的时期内也还会重拾升势。国际粮价上涨也必然波及我国。2005年以来在国际粮价暴涨过程中,发生在我国的粮食走私异常严重,就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

四是农民强烈要求增加收入的利益驱动。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偏低且落后于经济增长。据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梁优彩教授的统计,1991-2005年,我国人均名义GDP年均增长15.3%,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9%,后者比前者低4.4个百分点。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从农村人口纯收入总量占GDP的比重看,农村人口纯收入也是逐年下降的趋势。

农村人口纯收入总量占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18.4%下降到2008年的11.2%,降低了7.2个百分点。对这一现象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在GDP总量这块“蛋糕”的分割上,农民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小,说明农民没有充分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另一方面,这一比例的下降与农村人口的减少不无关系,2000年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3.78%,2008年下降到54.32%,下降9.46个百分点,比农村人口纯收入总量占GDP的比重下降的7.2个百分点多2.2个百分点。可见导致农村人口纯收入总量占GDP比重下降的主要因素并不在于农村人口数量的减少,而是收入水平低。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20世纪八九十年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1—2倍左右,从2002年开始,这个差距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3倍以上,并且显现一种不断扩大的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1980年我国城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7.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91.3元,前者是后者的2.5倍。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90.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760.6元,前者是后者的3.32倍。

长期的低收入、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和沉重的教育、医疗、养老负担,必然迫使广大农民强烈要求增加收入,他们把最大的希望寄托在提高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上。粮价提高,收入增加,这是他们感受最深的一种杠杆。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②可以说,人们所努力从事的一切,都是为了争取自身的利益。利益是经济关系的基本体现。也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③离开了利益关系的经济关系是不存在的,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普遍、最重要的关系。农民是商品生产者,同城市商品生产者一样,他们争取自身的利益、追求利润最大化本身,天经地义。因此,只有当比较利益体现公平、种粮的收获等同于或高于其他方面的收入时,他们才会留守在这块土地上,才会安于种地。这个简单的道理在人们大讲“市场经济”的时代不是更易于被人们接受吗?

问题在于,为什么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了多少年来他们是那样依恋的土地?为什么农村出现了大片大片的撂荒地?为什么南方一些农村的农民把三季作物改为双季,甚至把双季改为单季?其根本原因就是“谷贱伤农”,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现实应该使我们的头脑更清醒一些,再也不能任由这种状况继续下去了。

从粮食供给来看,有4个至为相关的因素是必须高度重视的:(1)耕地资源的稀缺性;(2)产量增长的有限性;(3)国际市场的不确定性;(4)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

从上述可见,通过提高粮价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确保并力争扩大耕地面积,稳定并提高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是一种必然的要求。具体做法是:(1)扩大保护价涉及的品种范围;(2)随着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的上涨,适时、适度提高保护价水平;(3)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一定要按核准了的实际耕地面积发放到实际经营土地的经营者手中,确保各种政策性补贴的安全性和实效性;(4)加强监督和调控农用生产资料质量和价格,确保农民不因农用生产资料的涨价而失去从农产品涨价和补贴中得到的好处;(5)对长期短缺的品种,提价的幅度要更大些,并给相关加工企业以合理的补贴;(6)建立稳定、持续的粮、油、肉、蛋、奶、菜的奖励机制,实行优质优价,鼓励农民更加注重提高农产品质量。

二、一个不能否定的大政策:提高粮价是确保农民增收的根本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曾分析,2007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2 110元,其中出售农副产品884元,比上一年同期净增130元,这里面106元来自价格上涨,也就是说,农民净收入部分的82%是靠价格上涨。显然,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④

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增加收入、扩大消费,也是广大农民的期待。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与西南财经大学消费经济研究所于2009年1月至3月在成都、南充等10个市(州)内48个县(市、区)、144个城镇社区和182个乡镇的5 167户居民家庭的入户专访、座谈会和网络调查中,在回答“希望政府采取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时,农村居民前6项的选择依次是:降低农资价格、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建立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大幅减低非义务教育收费。⑤可见农民最希望的是政府降低农资价格和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

我们积累了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以增加农民收入的历史经验,这个经验既适用于现在也适用于将来。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为了“还账”,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状况,我国政府于1979年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统购价格全国平均比1978年提高20%,超购的部分在此基础上加价50%,这种价格一直延续到1984年。董全海教授指出:“在这种统购和超购加价的政策下,虽统购粮有数量规定,对价格变动不会有反应,但超购粮没有数量规定,比统购粮高50%的价格刺激了商品粮生产,因此,有1979-1984年粮食供给价格弹性大于零的计算结果。”⑥这个时期也恰恰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农民收入高速增长阶段”⑦,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年均增速13.4%。1994、1996年,中央政府再度两次大幅度提高粮食价格,农民直接受益,创造了改革开放以来收入连续大幅度增长的第二次辉煌,农民1994、1995、1996年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32.49%、29.21%、22.08%(尽管1994、1995年我国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但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实际增长还是远远超过往年)。

历史的经验值得重视。只要我们作为主要手段启动提高农产品价格这个杠杆,增加农民收入就会收到立竿见影之效。诚然,这个杠杆的奏效是有条件的,即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特别是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稳定或其涨幅小于农产品价格的涨幅。

提高粮价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政策,应当一以贯之。然而,理论界和经济界对此并不完全认同:“无用论”者有之,“减少论”者有之,“过剩论”者也有之。我认为这“三论”缺乏依据,站不住脚。

“无用论”是一种情绪化观点,其本意是指以农资涨价为主的粮食生产成本飙升,可以轻易地“消化”掉因提高粮价而使农民得到的利益。近些年来,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涨价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也没有严重到因此在粮食收购价格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农民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的地步。再者,农资涨价进而种粮成本不断提高,而作为终端价格的粮价却“按兵不动”,农民的困境岂不是“雪上加霜”?至于农资涨价有多少合理的因素,要做具体分析,政府的责任是将其不合理的因素限制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

“减少论”是指通过减少农民(转移农民)的办法来增加农民收入。我认为这是一种乌托邦。首先,尽管中国目前已转移出2.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的收入结构也的确发生了变化,1990年工资性收入占比20%,2008年提高到38.94%⑧(2005年至2008年仅增长2.86个百分点),但农民依然是一个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其次,农村的人口红利已降低到近乎极限,经过多年的“转移”,广袤的农村剩下来的大多是老人、留守妇女和儿童,青壮年劳动力已经很少,农业成了十足的“老人农业”,还有20亿亩耕地如何经营?事实证明,用减少农民的办法致富农民,是根本行不通的。

“过剩论”貌似依据价值规律,但脱离中国实际。其逻辑是提高粮价就会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高涨了,粮食产量就会增加,从而导致粮食过剩;而粮食过剩粮价又会下跌,从而打击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过剩论”的理论依据是价值规律。粮食的供求变化导引粮食价格围绕粮食价值上下波动,而粮食价格的上下波动又会引发供求关系的变化。价值规律的这一作用确实不乏历史的印证。

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粮价的波动和制度变革,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也随之而动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如前所述,中央政府1979年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并一直延续到1984年。这是新中国历史上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幅度最大的一次,是中央针对当时“农民最穷、农村最苦、农业最落后”的“还账”做法。这种非常的高价刺激了商品粮生产,因此有了1979-1984年粮食供给价格弹性大于零的计算结果。加之1982年在全国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商品粮生产积极性,粮食供给异常增大,终于在1984年出现“卖粮难”的情况。“卖粮难”的后果可想而知。尽管当时国家统购和超购部分的粮价大体上没有变化,但由于工业品零售价格的上涨,粮食收购价格实际上是下降的,故而1985年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减少,再加上当年农业受灾严重,导致粮食总产量、收购量都比上年减少。1988、1989年,我国发生恶性通货膨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1989年粮食收购价格比1988年上涨了26.9%,扣除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上涨因素,粮食收购价格仍比1988年上涨8.2%,受1989年粮食收购价格上涨的影响,1990年的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了1261千公顷,加之1990年又是个农业丰收年,从而使1990年粮食总产量比1989年增加了3869万吨,导致粮食收购量比1989年增加1857.1万吨,而1990年粮食收购价格低于1989年,由此造成1990年粮食供给价格负弹性”。⑨

从上述历史情景中,确实能看出粮价波动对播种面积进而对粮食供给的影响。我们不否认价值规律的作用,但历史不会简单地复制。在当今的条件下,即使粮价提高到农民种粮积极性十分高涨因而出现粮食“过剩”,也不必惊慌,至少有以下四个因素可以消化这种“过剩”而不损害农民利益。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人口总量绝对增加的趋势都是不可逆转的,因而粮食消费只能增加不能减少。2000年至2008年,我国人口总量增加了6 059万人。虽然此间粮食产量增加了6 653.4万吨(这还是在连续6年丰收的年景下),但这些粮食甚至满足不了新增人口的需要。

由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对粮食转化物如食用油、肉类、蛋及制品、奶及制品、糖、酒等的消费也在增长。

我国虽然是一个农业大国、产粮大国,但结构性短缺的现象也不容忽视。例如大豆,我国本是原产地,却在2000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并逐步丧失大豆的定价权。即使我们的粮食充足了,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调剂余缺,降低某些品种的外贸依存度,尽力摆脱国际粮商的操纵;还可以在世界粮食市场长期处于需大于供的状态下,适时扩大粮食出口,让我国农民分享国际粮价上涨的好处。

此外,在粮食充裕的条件下,也可以适当生产生物质能源,这也要消耗一部分粮食。

三、一个不必要的担忧:提高粮价不会引发通货膨胀

有一种较为普遍的说法是粮食涨价,什么都得涨价;要控制物价,必先控制粮价。这种说法直白地表露一种观点:粮食涨价是物价上涨或通货膨胀的导火线。但是这种观点缺乏依据,有悖于历史事实。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发生的两次恶性通货膨胀都和粮价无关。1988、1989年全国零售价物价总指数分别达到118.5和117.8,为50年代中期以来最高。然而如众所周知,当时的粮价是绝对受限制的,通胀与粮价无关。1993-1995年,我国发生第二次恶性通货膨胀,这三年CPI分别达到114.7、124.1和117.1,这也不是粮价上涨引起的。事实是,只是在1994年下半年中央政府才批准粮价上涨。那么,导致两次恶性通胀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是固定资产投资率偏高使然。1988、1989两年的投资率分别达到37.0%和36.6%,在卖方市场和流动性充裕的条件下,通胀就不可避免。到了1992年,受“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要求左右,固定资产投资迅速膨胀,1993-1995年,连续三年投资率居高不下,分别达到42.6%、40.5%和40.3%,为20世纪70年代末至世纪末最高的三个年份,终于酿成连续三年的恶性通货膨胀。

再以2009年提高粮价为例。2008年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从2009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13%、15.3%、15.3%。2009年1月24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宣布,2009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的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16.9%、16.5%、15.9%。然而这一提高粮价的举措不仅没有引发通胀,而且CPI一直在负值状态下运行,除1月份CPI同比上涨1%外,从2月到10月,CPI一直是负值,只是从8月开始,降幅逐渐收窄。之所以如此,只能从西方经济危机的影响和我国不合时宜的紧缩调控找到解释。

还应该看到,在粮食和食品类供应紧张的状况下,提高农产品最低收购价,还有利于平抑物价、抑制通胀。

从上述不难看出,担心提高粮价会引发通胀,是“杞人忧天”。

可以肯定地讲,提高粮价是一项长期的大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顾具体时间、具体情况恣意提高粮价。粮食价格必须反映其价值,接受供求状况的影响,满足农民生产者的利益;同时还要兼顾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通过建立“和谐价格机制”,使农民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结成和谐的利益共同体。

四、一些必须注重解决的问题

“任何一项政策都必定要产生效应。但相沿成习的是,人们一谈政策或对策,往往只论及其积极作用(正效应)而忽视其消极作用(负效应),这是不科学的。其实,政策实施既可能产生正效应,也可能产生负效应,只不过有些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考虑得比较全面,在实施的过程中因附有若干配套政策或举措而使负效应减少罢了。”⑩有鉴于此,中央政府在继续制定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和长期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政策的同时,应根据变化着的情况,考虑可能产生的种种效应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即做到未雨绸缪。目前至少应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把对粮价的调控当作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而降低。在粮价不断提高的同时,向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发放不同额度的粮价补贴和副食补贴;在一二年甚至二三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退休金)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应向其补发粮价补贴和副食补贴。各类企业职工的粮价补贴和副食补贴由单位自行解决。

第二,密切监督和严格控制农资价格,决不能因农资涨价而使中央的惠农政策“打折”,损害农民利益。自2003年以来,化肥、农药、柴油、农膜等农资价格的上涨,推动农业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与粮价的上涨不成比例,粮食生产者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在执行国家现有的农资政策的同时,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参照影响农资生产成本的国内外因素的变动情况,对农资产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并以此作为粮价联动的一个依据。

第三,针锋相对地面对贸易保护主义,严格控制农产品进口,减少农产品贸易逆差。凡是一定时期内国内外价格倒挂的品种,国家要给相关的加工企业以合理的补贴。

第四,充分利用提高粮价的契机,全面提高粮食等农产品质量,为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创造条件。粮食等农产品的质量对食品安全程度起决定性作用,而食品安全又是举国上下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所以,农产品的质量是大事,是关系十几亿中国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大事。商品市场上,在供求大体平衡的状况下,优质优价天经地义。因此,用优价换优质,不失为一个调动农民多种粮、种好粮的战略性举措。为此,应着力贯彻国家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规划,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科学管理,建设一批优质养殖基地;鼓励农民多向市场提供优质农产品,确保他们应得的利益,增强他们提供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

第五,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一个国家的粮食储备是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一种符合本国国情的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建设,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有鉴于此,首先要强化粮食安全理念。1996年世界粮食首脑会议通过的《罗马宣言》指出:“只有当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安全的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这既是粮食安全的条件,又是粮食安全的要义。《罗马宣言》关于粮食安全的这一阐释,是国家粮食储备制度建设的一个理念基础。其次要加强国家与省级两级储备体系建设,按统一的整体计划的要求,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再次要充分发挥国家粮食储备调剂市场余缺、平抑市场价格、确保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抵御风险的功能,达到粮食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结构合理、储备经济的标准。此外还应该考虑的是,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将我国粮食储备的规模确定在FAO提出的17%—18%的粮食安全警戒线之上,即高于FAO提出的粮食安全警戒线。

注释:

①参见卢嘉瑞:《应着力提高农民消费率》,《当代经济研究》2008年第4期;卢嘉瑞:《中国粮价透析与对策》,《中州学刊》2008年第4期;卢嘉瑞:《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扩大农民消费需求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消费经济》2009年第6期。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2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7页。

④《燕赵都市报》2008年3月24日。

⑤四川省居民消费研究中心:《四川省居民家庭消费状况及预期调查报告》(内部资料),《成果通讯》2009年第1期。

⑥⑨董全海等著:《中国的粮食市场:波动与调控》,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第45、46页。

⑦范剑平主编:《中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6页。

⑧此数据依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相关数据算出。

⑩卢嘉瑞:《应着力提高居民消费率》,《当代经济研究》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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