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理性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理性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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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 F3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经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必然选择和具体体现。如何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的深刻内涵?农业产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这都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

一、从农业现代化系统工程,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的深刻内涵

这几年有一种认识上的偏向,即把农业产业化与单纯追求某一种主导产品的规模化等同起来,认为“产业化就是产品的规模化”,从而忽视农业产业化所包含的深层内涵,导致农业产业化指导上的短视和片面性。这是许多地方产品规模上来了,但其农业产业化所应具备的条件和服务体系跟不上,产品规模化并没有产生应有效益的原因。从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来看,农业产业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随着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在农业领域出现的围绕主导产品所进行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活动。它表现为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的生产手段现代化(包括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和生产资料),推进主导产品的规模化,并由此引起农业经济结构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提高生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的深刻内涵,并非“产业化就是产品的规模化”所能包容的。作为领导者和指导者要有这样的自觉认识:力求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来把握农业产业化的深刻内涵;从提高农业经济整体素质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系统工程,来规划和实施推进农业产业化。在具体实践中,就要科学地依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开发“两高一优”主导产品,调整农业经济的结构朝着有利于农民群众增产增收高效益方向发展,探索创建与之相适应的生产经营方式和服务体系。这几方面密切相关,缺一不可。

二、注入科技因素,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

就目前的认识而言,开发推广科技含量高的“两高一优”主导产品,是获得经济效益的基础和前提,这一点已得到普遍的认同。因而我们的产前(种植、养殖亦然)宣传力度较大。但是,对于产中、产后的科技管理服务则普遍薄弱。有许多原因,其中不重视产中、产后科技管理,在新产品开发投资预算中没有单独列支科技管理所需经费。这种“只施基肥,不施追肥”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中、产后科技管理的力度和应有的效果。然而产中、产后的科技管理,体现在产中的防治病虫害、提高成活率、保果实和产后的产品加工、贮运和保鲜等方面,它起到保证主导产品的农业附加值不被流失的作用和提高农产品上市的竞争力。我们应当重视产中产后科技管理的投入。

另外,现时科技体制下,农业科技部门受“部门所有制”所束缚,基本上是“单家独户”,“各自为战”,无法适应农业产业化所需的多学科综合性科技服务要求。可以预见:农业产业化进程,必然产生主体产品多样化的经济结构以及相应产生拥有多样化主体产品的生产经营组织,也必然产生为之提供多学科综合性科技服务的要求。因此,“科技与经济结合”就应该适应这一要求,需要打破原有分类过细的涉农科技部门界限,创建与之相适应的多学科综合性科技服务组织,并形成一定范围的网络,尽科技服务职责。此类科技服务组织内部,应实行“公司”法人制,独立经营服务。

三、创建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共同体,是农业产业化必不可少的载体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人们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创建了一些带方向性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诸如“市场+龙头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形式;“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等,都产生着良好的效果。然而,无论哪一种生产经营组织或体系,其核心细胞构成则是龙头企业(公司)和农户。龙头企业(公司)与农户“连”的纽带牢固与否?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体系能否发挥作用。

如何使龙头企业(公司)与农户真正结成比较完善的生产经营体系呢?至少要做好以下基础工作:1.围绕主导产品所组建的龙头企业(公司),必须承担起主导产品的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的责任,让农民吃定心丸,大胆规模生产。这是现时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经济发育阶段所必需,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由政府统购统销有本质区别。2.龙头企业(公司)与农户要在法律认同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共同体,遵守“共同投资、责任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其中特别是“共同投资”(龙头企业投入资金和提供技术,农户投入土地和劳力)和“风险共担”(龙头企业和农户按一定的比例各承担相应市场风险),是实现“利益共享”的前提和保证。3.认真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龙头企业(公司)与农户“连”的纽带越牢固,越能促进相应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和科技服务体系,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演进、完善,提高农业经济的整体素质。这里强调,既不能用旧的思维方式来看待或压抑尚未成熟的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也不可脱离现阶段生产力水平,违背农民意愿和市场经济规则,人为地拔高某一种生产经营方式,应当允许试验,允许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有较大的自由选择余地。任何新的生产经营共同体的组建,都要以“三个有利于”为准则,真正给龙头企业和农户带来效益。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遵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多方开拓市场

农业产业化并不等于产品规模化,但产品规模化则是农业产业化的物质基础,也是一系列“产业化”经营形式存在的前提。可是,产品规模化,难以回避市场同类产品供大于求的“卖难”问题,“有了产品,并不等于就有了市场”,“有了市场,并不等于就产生了效益”。这是市场经济规律所反映出来的事实。尤其在当前买方市场决定卖方市场的情况下,大批农产品“卖难”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也影响到龙头企业或政府规模开发主导产品的决策信心。科学地分析农产品“卖难”问题,涉及面广且较为复杂。但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购买力低和农业生产经营水平不高。笔者认为,在发展经济,努力提高社会购买力的同时,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角度,应着重加大农业经济内部改革和提高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水平。

1.要把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程来抓。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是当今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问题,它既受制于现实生产力水平,也受制于市场经济发育的程度,更有赖于科技力量投入的程度。实践证实,每一次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无不是这三大因素发挥作用推动的结果。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指导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至关重要,也就是说,大力发展生产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发育成熟和加大科技投入,这是农业经济结构得以优化的前提条件。为此,必须坚持面向大市场,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本地自然资源优势,把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品与开发推广“两高一优”新产品结合起来,使本地自然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一劳永逸”。这要求我们要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不断更新和采用最新科技成果,把降低农业经济投资成本与提高品种质量结合起来,通过深加工扩大产品使用价值多样化,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突出抓好农产品销售流通,这是“生产→销售→效益”链条中的中心环节。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的不成熟性和不完善性,也由于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更因为人为地限制,压抑了农业经济的商品化进程,使我国农业商品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农业经济的相对效益就大大低于其他产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重视农产品的销售流通,就是促进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市场经济发展已经证明:没有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就没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也就没有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因此,要重视对农民的市场经济知识教育,引导农民适应市场竞争,学会运用市场法则指导生产和经营。一方面,要发挥销售中介组织的作用,创造条件,使销售中介组织能够更加自由地穿梭于各地市场,最大限度地最快速度地促使农产品流向所需要的市场。二方面,必须适应现代生活变化的要求,更新销售手段和方式,学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现代传播媒介,加大对农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拓宽市场,占据尽可能多的商品市场份额,最终实现价值效益。

3.政府要发挥宏观协调作用,包括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和市场经营设施条件,指导组建多种形式的产供销中介组织,提供市场信息指导制定发展计划,协调科技服务,依据市场法则指导产品市场价格,保护公平竞争等。

总之,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坚持把提高农业整体素质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统一的原则,走出一条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经济结构、完善服务体系、高产高效益的路子,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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