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职序列看玛纳斯的形成时代_玛纳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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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史诗《玛纳斯》中有大量的官职名称是汉语借词,它们在不少场合下排成特定序列,暗示给我们某种历史信息。本文拟以柯文版本第一部第四卷第9页中的“将军及其都督”和“道台”这种序列为例,来窥探一下发掘历史信息的可能性并初步摸索一下所需要的理论和研究方法。

在《柯俄词典》里,将军、都督和道台均注明为汉语借词,但读音均不同于普通话的读音,那么,它们是如何借入柯语的,为什么这三个词会在中国《玛》诗中凑到一起又有这种排列顺序,各词的读音均不同于《柯俄词典》中的读音,其中包含多少历史信息(当然也包括语言史信息和民族关系史信息),《柯俄词典》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我们“译码”和再现历史进程,我们还需要哪些资料和手段等等,就不能不说是一系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问题。本来,在“比附历史法”被否定后,“语言史方法”的重要意义已不言自明,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还很少有人注意这一类课题;大概是因为存在语言障碍的缘故吧。外国学者中注意到此类课题者似乎也为数不多。这是令人遗憾的事。缺乏借鉴,我们的研究就难免肤浅,也难免产生错误,希望各国学者和各行专家给予帮助和指正。

入的一个个词汇“符合本民族语言的内部规律,语音上要加以改造,使其符合本民族语言的构词法。”[②]这较早的一步,应早于“东干族迁入吉尔吉斯”,但不会早于清初,即不会早于乾隆大兴屯垦之时。据载,哈密之西原无回族,现回族之大部系那时由甘肃(包括银川一带)迁入;至于同治以前之汉人,因迭经“回乱”,所存无多。

这样,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离独联体最近的伊犁谷地不属“兰银官话北疆片”,而属“中原官话南疆片”,那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独联体“哈克斯柯尔克孜”在借入汉语时偏偏要“舍近求远”,不就近借

是为什么呢?看来,仅仅有语音分析手段是不够的,还需辅以其他手段。

首先,借助词义分析手段来试试:

区长,新疆的省长。如果仅就字面看,这些释义大体属同一范畴,即行政职位。将军、都督相同,为一省之长,也有总督之义,即兼为将兵一方的最高武官,区别仅在于将军出现于史诗中,可能早就普遍为全民所接受,而都督的使用范围较为狭窄。道台,显然被独联体的“哈克斯柯尔克孜”理解为职位较低,但有时权力略同的行政长官。总的来看,这种释义和使用范围确与清代历史实际有颇不相符之处,当然与史诗更不相同了。

《辞海》·《将军》条目说:“清代的将军有四种:一为宗室爵号之一,如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二为驻防备地的八旗最高长官,专由满族人充任,内地各省将军掌驻防军事及旗籍民事,在边疆地区(如黑龙江、吉林、伊犁)将军即全区最高军事及行政长官。三为临时出征的统帅,如扬威将军、靖逆将军等。四为正一品从二品武官封赠之阶。”据载,清初在新疆设置的最高行政长官为“总统伊犁等处将军”。在乌鲁木齐、巴里坤、吉木萨尔、奇台、阜康、呼图壁、玛纳斯等地实行同内地一样的州县制,在吐鲁番、哈密等地设厅、在其它地方则维持各民族上层贵族统治的札萨克制和伯克制,并对各部落首领封以大小不同的爵位,有的则称羁縻将军,由上层贵族世袭。所有这些地方州县长官,王、公、伯克,都归伊犁将军统领。都督,在清朝未长期设置,仅于清初沿明代旧制,置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政机关,后废,在新疆似乎没有多大的影响。道台,也是沿袭明代旧制。《辞海》说:“清代又置巡警,劝业二道,各司其专政。”据载,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清政府建立新疆行省,以迪化(乌鲁木齐)为省治、新疆巡抚归甘肃总督兼辖,先后设道四、府六,所十一,直隶州二、州一、县二十一、分县二。各级行政官员完全由中央政府任命。

不仅是释义,这种实际官制中的序列与史诗中的有更显著的区别。还是来看看《玛》诗第一部第四卷第9页是怎样说的吧:

阿牢开的空吾尔巴依/战盔足有二十巴特曼沉/迅速往头上扎牢系稳/众人抑制不住内心兴奋/纷纷喊集合集合集合/聚拢了他的各路大军/刹时间将军及其都督/哼哧哼哧的道台众臣/吱吱哇哇的克塔依人/蜂拥而至,行动蠢笨/嘻嘻哈哈,聒耳嚣尘。

如果按《柯俄词典》的释义来理解和翻译,这引文的第七、八两句就成了“刹时间省长(总督)及其省长(总督)/哼哧哼哧的区长(新理省长)……蜂拥而至……”,不仅称谓文叠重复,序列职位错杂混乱,而且职务范围也含糊不清,很难讲的清,站得住。事实上,众所周知,世界各国学者对《玛》诗形成年代的推断最晚的(B·M·日尔蒙斯基教授)也在十六至十七世纪,用清代的词义去框定史诗的官职和官制体系,当然是不会允妥合宜的。因此,仅仅靠语言上的平面的和共时性的或短周期的分析比较(哪怕你把语言和语义综合起来考虑),充其量只能“就事论事”地从某个层面上说明个别词汇的某些方面(如道台可能在清代进入柯语),而不能说明更多的现象,尤其是复杂的历史现象;恰恰相反,中国史诗《玛纳斯》中的不少语言特点虽说可能有某些表面的相似,也绝不可能与清代的柯、汉语言群体大规模交往有显著的相关度,从而从反方面告诉我们,尽管柯族历史资料、古代柯语资料十分贫乏,仍然只能采用多层面的(如果还不能称作立体的、系统的)和历时性的或长周期的分析比较,一步一步地去拓展我们的认识。

我们查阅了《历代官职表》和史书中有关官职的记述(如《通典·职官》,《文献通考·职官》,各种“百官表”、“地理志”等,发现尽管记述庞杂,多有歧异,但仍有不少与中国《玛》诗十分近似而无实质背离的材料。将军,可泛指高级将领,亦可为具体的官名。《墨子·非攻》中:“昔者晋有六将军。”孙冶让间诂:“六将军,即为军将者也。春秋时通称军将为将军。”当时以高级长官卿统军,通称将军。如《国语·晋四》:郑以詹伯为将军;《左传·昭二十八年》:晋魏舒为中军帅,也称将军。可见,将军通常亦文亦武。战国时始为武官名,但《史记·本传》:赵蔺相如位上卿,廉颇仍称之为将军。汉代皇帝左右的大臣称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等,位次上卿。临时出征的统帅有别加称号者,如楼船将军、材官将军、度辽将军,名号不一,亦不常设。魏晋时,将军名号甚繁,职权和地位多有不同。晋诸州刺史多以将军开府,都督军事;除沿袭汉代旧制外,如中军将军、龙骧将军等,多为临时设置而有实权;如骁骑将军、游击将军等则仅为称号,常置并有专职者仅属少数。南北朝时将军名号尤多,权位各异,值得注意的是,这时汉族官制较普遍地传入许多兄弟民族。唐朝时,将军,并为环卫之官及武散官。有上将军、大将军。十六卫、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等军,均于大将军下设将军之官。宋、元、明时,殿廷武士也称为将军,但将军为散官者居多。明清时,如临时出征,置大将军、将军为总兵官挂印授称号,事毕即罢,明、清代四种将军如前所述。都督,有总领、统领之义,作为官职始于汉末,三国时帐下领兵者即称都督,犹后世的卫队长。魏文帝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晋书·职官志》说:“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军权者乃居之。”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后周改都督诸军为总管,又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至隋,三都督并为散官。唐恢复都督名称,于各州按等级分别置大(上)、中、下都督府,各设都督、上都督由亲王任之。常亦为赠官。其边防重镇之都督,则加旌节,谓之节度使。中叶以后,节度使益增,常以节度使、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遂名存实亡。元置大都督府,统领诸卫,专为武官。明改元之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又改为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政机关。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府各置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诸官,分领京卫及外卫等全国卫所,制与元同,而非晋、唐旧制。后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成虚衔。清初犹沿袭,后废。道台,为道员之别称。明初布政、按察二司以辖区广大,由布政司的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分理各道(省、府之间的监察区)钱谷,称为分守道;按察司的佐官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长官即为道员。清代已如上述。主营范围有按地区分者如济东道,有按职务分者如盐法道。以上官职都有可能进入柯语。有些可能以官制沿用、借用,个别的官职封赠等多种方式或因群体间在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文化各方面大规模直接由汉语借入;有些则可能通过其它民族间接借入。在古代语音弄不清的条件下,判断是直接借入还是间接借入的主要方法应该说是检查词义与人文环境间的符合程度,并用其它方法帮助作进一步验证。不同语言全民通用的词义的比较可以为这种检查和验证重点的选择提供线索和某些依据。这是一项浩繁的工程,需要各国各行专家通力合作。下文只不过是一次简短的实验和粗浅的尝试。

居素甫·玛玛依老人说:将军是带兵的大官;都督是一方最高军政长官;道台是次于都督的行政长官。也就是说:上述行文中第七句指级别较高的军事长官及其最高军政长官;第八句指略低一级的文官。职位高低和文职或武职的区别是很清楚的。据接近老人的人说,现代中国柯语说“某人的(那副)道台相”有“官气十足”“道貌岸然”的意思。居素甫·玛玛依老人要人们把他的变体本中的“守护六十个粮仓的四十位将军”改作“保卫六十座城门的将军,说明将军可以是职位很低,权力很小的武官,这和中国中古社会里的某些情况是相似的。这种官制似乎可以按下图理解:

下面让我们再从形式相似方面进一步看看,然后去考查这种推测同历代人文环境间吻合的程度(即可能的相关度),从而对《玛纳斯》形成的年代作一初步推测,以便日后从各个学科或学科联合考查这种吻合程度(即测定实际的相关度)。之所以必须分几步走,是因为在某些文学品种里,个别词汇可能先借入生活,当后来生活中不用这个词汇时,这个词汇反而进入作品,偏爱用事用典的诗又尤其如此,这个词汇当然不足以成为判断该作品形成年代的依据;在另一些作品中,可能先形成某种骨架、框架、情节体系,后世的“新编本”、“改写本”、“重写本”等等采用后世的新词汇也是很自然的,后世的新词汇当然也不足以成为判断原有作品形成年代的依据。虽然史诗不是作家的创作,不同于上述两者,它是民族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该民族的文化是同义的,与人民群众的语言史、心理史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上述官职序列也不是《玛纳斯》中的唯一例证,但《玛》诗毕竟经过长期历史演变,语言史毕竟还不就是史诗史,为慎重起见,还是这样检查一下为好。

关于柯尔克孜的历史,由于其分支多、分布广,各国的考证都很难说是全面的,正确无误的。与我们的题目有关的这一部分的主要依据是新疆人民出版社的《柯尔克孜简史》,但也参考了原苏联所搜集的希腊、东罗马帝国等时期的材料和俄罗斯及其它国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柯尔克孜源出叶尼塞河上游,考古发现公元前七至六世纪阿勒泰已有柯族的陵墓。一世纪,西匈奴单于郅支西迁,不仅阿勒泰、伊犁,连俄罗斯的西墨省、七河省(今阿拉木图一带)直至俄罗斯的俄罗斯堡尔格省都有柯尔克孜的踪迹,这主要指所谓的哈克斯(后来契丹人称为辖戛斯);另一支为卡拉柯尔克孜(后称布鲁特)是由公元前在唐努乌拉山和天山中居住的那一部分哈克斯、乌孙(其分布除伊犁谷地外还远至依色克库勒湖附近)融合郅支西迁后的那个突厥部落杜拉特(吐火罗特)和康居所形成的,当时已控制了天山南麓,逐渐扩展至阿克苏、喀什噶尔、大宛(弗尔干纳)以及万尔、司尔大利亚(即古亚克萨尔得)帕米尔高原斜坡等地。除了与玛纳斯的祖辈西迁有实际相关外,我们还看到,这一支分布地域相对稳定,在政治、宗教、哲学等方面受外界影响也相对地说不那么频繁,除了屈指可数的几次文化撞击外,基本上也是稳定的,许多变化可以说主要是经哈克斯一支中介的影响和内部因素造成的,因此,长期以来只要与中央政府联系不断,基本上是平和的,宗教重形式少重教义,固守其古代传统、仪式、观念乃至传说、歌谣、萨满文化因素和其它原始神话,古代宗教因素。中外史籍所载的令人眼花缭乱又颇多歧异的种种说法,绝大部分指哈克斯一支,极少与卡拉柯尔克孜直接相关(伊犁谷地除外)。卡拉柯尔克孜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人文科学所说的“具有相对确定边界的”“理想的实验室”,因而也具有哈克斯一支所不可能具有的人文科学上的宝贵价值。若非特别说明,下文所述均是如此,不再赘言。

只要考古发现,文献记载和各国史诗研究成果中公认的允论能够较充分地说明问题,我们就不再重复它们的体系建构,并努力避开那些久而未决的争论。人文环境是历史主体与客观条件相互作用的产物、自成体系,与考古、文献和史诗等研究各自的系统性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的直接目的是寻找语言——史诗发展的某些线索,希望能有助于我们的《玛纳斯》翻译,更宏伟的目标则需要各国各行学者协同作战才能达到。下面的论述不同于任何一种已有的理论体系,不知各国各行学者能否谅解。

魏晋之前,柯尔克孜与中央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柯汉两个群体间似乎也没有大规模的交往,一些汉语借词如能于此时进入柯语,多半应通过匈奴等其他民族语言中介。尽管有些朝代的官职序列与《玛》诗有不少类似之处,如:

这些序列至今确实尚未见于关于此时柯尔克孜的史籍,不大可能造成汉族官制传入柯语的人文环境。

南北朝时期,柯尔克孜曾一度为拓拔氏北魏之藩属,开始与中央有了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拓拔氏是鲜卑三部中的西部大人之一推演(寅)之后裔,寅曾“七分国人,使诸兄弟各摄领之”,乃以其兄“为纥骨氏,后改为胡氏”,隶属关系的双方在鲜卑(寅)、北魏时相同、虽然历史主体宏观地看无大变化,前后两次的直接统辖方式还是有显著区别:一、寅本身是归属于檀石槐的,北魏拓拔氏是统一北方的一代君王。二、寅沿袭漠北的政治体制,北魏拓拔氏采用汉制。三、柯尔克孜在寅时受分封摄领,在北魏拓拔氏时为藩属,似乎已经象臣国了。因此,我们虽然尚未在史籍中找到寅和北魏拓拔氏时的诸分封地和诸藩属的官制记载和柯汉两群体大规模交往的直接记载,我们还是相信(尤其是在拓拔氏时)官制的汉制名称(不是序列)已经传入柯语。拓拔氏的诸藩属直接采用部分汉制也是很有可能的。另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北齐书》有“后主命世清作突厥语翻涅盘经,以遗突厥可汗”的记述,证明此时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虽已中断,语言翻译却起着重要作用并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鄂尔浑碑中的柯尔克孜文化作用以及三百年后柯尔克孜韵文作品的出现都不是无源之水。不过南北朝时的纥骨分布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西接乌孙”这一带的北方,似乎与卡拉柯尔克孜的关系又可能是间接的(乌孙一支,今哈密至伊犁一线,理应除外),除非将来的历史研究或古柯语研究证明纥骨与天山南麓的柯尔克孜在此时有更密切的联系。还有两点也应注意,那就是六世纪东罗马帝国已明确地知道中亚有柯尔克孜;北齐时期,589年,希腊国王友司亭二世曾派大使几尔玛胡到塔拉斯河谒西突厥迪扎鲁汗阿尔泰,汗曾赠给大使一位柯尔克孜姑娘。尽管可能有奴隶分赠或贩买,这两条却说明柯尔克孜这个文化很高的群体此时在中亚已颇有影响,也应把中亚划在柯尔克孜“文化场”之内。

唐朝年间,柯尔克孜与中央的关系更为密切,加封藩王,使臣屡相往来,纳贡不绝。经过唐与铁勒诸部灭薛延陀国之战,648年(贞观22年)黠戛斯首领俟利发失钵屈阿栈[③]至唐,对唐太宗说:“臣既一心归国,望得国家官职,执笏而已”。于是唐以黠戛斯地区为坚昆都护府,隶于燕然都护府,以失钵屈阿栈为左屯卫大将军,兼坚昆都督,从而黠戛斯地区正式列入唐朝版图。政治是强大的力量,政治格局的这一重大变化,成了双方人员直接进入对方的保证。黠戛斯境内经常保持数以百计的汉族工匠;653年(永徽四年),黠戛斯使者说在他们境内有许多汉人,请唐朝派人去领回。唐朝派范强(一作万强)带着“金帛”去赎领。人的进入必然大幅度促进文化和语言的进入。唐朝歌舞和说唱艺术盛行,皇宫内外管弦声不绝,连大诗人白居易都曾整日聆听说唱艺术。很难设想,西域和中原间有说唱艺术交流,偏偏黠戛斯这个与西域和中原有密切联系的漠北政治、军事、文化的雄长会排除在这种交流之外。政治的开明与开放也是许多重要文化现象传播的导因。已知较早的一通鄂尔浑碑(乌兰巴托东南的“雀林碑”)就是在688—691年建成的。黠戛斯在碑铭传播上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乃至“弘扬作用”。较晚的十通鄂尔浑碑,多反映了从七世纪末后突厥汗国降服黠戛斯至九世纪初黠戛斯复兴,建立黠戛基斯汗国鄂尔浑、叶尼塞各方面的情况;至于在叶尼塞河流域及怛罗斯(今哈萨克斯坦的塔拉斯)发现的大多数属九至十世纪的八十多块碑刻,则多数是黠戛斯的墓志铭。与此密切相关的是东起漠北草原西至伊塞克湖的广阔地区内均有发现的石人石棺墓,因石人下半部铭文不可读而被称为“石人之谜”。我们无意参加“解谜赛”,只想指出与本文题目有关的一点:既然考古证实它们主要为隋唐时期的文化,也有其它时期的文化内涵,石人形象特征和墓葬形式特征却都十分一致,那么,此时有哪些民族的特征如此一致,又能活跃于如此广阔的地区并把不同时期的文化内涵以如此一致的墓葬形式展示出来呢?如果他们不是黠戛斯,那他们该与黠戛斯是什么关系?黠戛斯这一漠北雄长、中亚的活跃民族又为什么在长时期内容忍这种文化而不加触动呢?

有两段值得重视的历史,那就是贞观二十二年设置安西四(军)镇(龟兹、于田、疏勒和碎叶)和大败吐蕃后长安二年(702年)置北庭都护府于庭州(吉木萨尔)与安西都护府并列。这些府镇,除于田外,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都与哈克斯一支随唐或联合他部四方征战密切相关。对卡拉柯尔克孜人更屡屡显示出历史上少见的重要性,甚至于田也不例外。玛纳斯的后裔征战于田、且末、罗布淖尔,在已有的关于《玛纳斯》形成年代的种种假说中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这不能不说是由于他们忽视了卡拉柯尔克孜一支,造成了无法自圆其说的理论失误。同样,《玛》诗中官职的读音、语义和序列,也只有与这些府镇联系起来才能得到全面和令人信服的解释。

当然,与本题直接相关的是史籍中对柯尔克孜官制的直接记述。唐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与州县制并行而专施于边区的官制系统一般都是都护府领都督府,都督府领州,保留原有各族内部的社会组织,任命国王与可汗为各都督府的都督,级别较刺史为高,职权则约略相等,国王和可汗的称号必须经过册封。就在记载失钵屈阿栈对唐太宗说:“臣……望得国家官职”的《太平寰宇记·黠戛斯》那同一篇目中便记有黠戛斯君长称“阿热”,“其官宰相、都督、职使(刺史)、长史、将军、达干(按:黠戛斯固有的官职)六等;宰相七、都督三、职使十,皆典兵,长史十五,将军、达干无员”。这套官职肯定会以或直接或间接的种种方式传入卡拉柯尔克孜的政治语言并进入民间语言。将《玛》诗官制的图解与这一套官制的下列图解比较一下:

二者何其相似!这种相似是基于现实的相关性之上的,决非仅限于表面相似。至于“道台”,如果只允许就事论事的话,当然借入时间的上限不会超过明朝,然而,唐以前已经有“道”,这种行政区划(如汉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的县就称道),唐贞观初,分全国为十道,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增为十五道,置采访处置使,职掌与汉武帝所设置的十三部刺史略同,“台”作为官署名,由来更久,似乎将二者合用来解释《玛》诗“道台”同级和官职也未尝不可。当然,语言史研究将来会证明何者为实的。

有一条可能成为关于《玛纳斯》形成年代的直接见证:阿拉伯人米撒尔在他的《行纪》中记述道,大约在唐已衰落,黠戛斯尚未成为辽的属国这段时期里,中亚或中亚附近的柯尔克孜,已经有了韵文作品;相当多的柯族人认为他们最早的韵文作品就是《玛纳斯》。这一条与上文可互相支持,互为佐证,而决无半点背离。如果这些得到进一步证实,那《玛》诗形成时间的下限就十分清楚了。

有些学者依靠情节的比附假设《玛》诗形成于辽之后。民间文学工作者知道,早期形成的民间文学作品常常可以容纳晚近的情节,但谁也不会用晚近纳入的情节去断言作品形成于晚近时期。辽在新疆设大王,于越、司徒、司空、节度使等官职,分别授予各族首领或任命契丹人充之。似乎《玛》诗中的官制既不同于辽朝的“南面官制”(中央有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诸宫之官,地方设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统军、招讨等使及刺史、县令),也不同于“北面官制”(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即“以国制治契丹”。朝官称号不同于“南面”,职掌则略同,枢密视兵部,王视户部,夷离毕视刑部、宣微视工部,敌烈麻都视礼部,北府宰相总之,惕隐治宗族,林牙修文告,于越坐而论议以象公师。“北面”部落以下则更不于“南面”州县以下。)看来不会来自辽朝。于田王国官制中多沿唐制,如果说是它在此时影响了柯语,毋宁说是柯语通过它间接受唐的影响。金灭辽后,新疆归属西辽政权,汉文化影响虽深,但不会超过辽朝,也很难说其官制在整个柯尔克孜族语言—史诗上留下很深的印记。元朝那木海出镇阿力麻里,设行中书省和行枢密院,后在各地设宣慰司,又在别失巴里和库车分设北庭和曲先塔林两个元帅府。《玛》诗中的“大王”、“帕沙”等大概是辽—元时期借入的,更多的还是蒙历、喇嘛教等方面的借词,不过很难说是汉语借词,也很难说它们比某些情节有更重要的证明作用,更不足以排除唐以前在语言—史诗中的成套成套的痕迹。

明朝时的西域,除因明廷采用“羁縻之术”,瓦刺等逐渐与中原发展起“通贡”和“互市”的关系外,其它方面与内地基本没有联系,而是处于各民族与元室后裔建立的地方政权间的长期斗争下。这种斗争格局在《玛》诗的不少局部情节,一些人名、地名中都有反映,但与史诗中的柯族人面对的那个强大的异族营垒的相对统一性多有不符。中亚的活史诗诸变体的比较证明:此类活史诗并不仅是由诸多情节纳入某个整体结构而组成的,它们首先是由于衍发的原型、一组活跃的诗的语言模式和一股强大的民族情绪—意向—意趣,共同有机地构成一个深层整体意蕴,它在歌手—听众这一对共同创造的主体内心形成炽烈的“岩浆流”,歌手与听众在创造时互相默契,互相激励,完全不是用死史诗的结构规律可以说明的。相对地讲,情节的的确确比民俗、格言、谚语、甚至比某些传说、神话等等有更显著的作用,但归根到底与他们都属于同一层次,仅仅在这一层次里发挥有限的主导作用,如果不能说是什么“外贴花”,至少也只能是贴在骨架上的皮肉,虽有相当程度上的有机联系,在许多情况下又是可以增删或换来换去的。中国与其它国家的《玛纳斯》诸变体连许多基本情节都互不相同,却丝毫也不妨碍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柯尔克孜人在史诗《玛纳斯》的主题崇高、篇章恢宏、诗情神圣等方面互相认同,把不尽相同的玛纳斯形象视为共同的神圣祖先。这一事实充分回答了何谓史诗的形成这一根本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这套官制名称(和一批语汇错综复杂地联系在一起)在南北朝之后,中唐之前借自汉语(道台一词可能有更复杂的演变过程,也未必从词形到词义都是在清代借入的);《玛纳斯》形成于唐以前,以十世纪初为下限。

注释:

①《玛纳斯》(莫斯科·1988年版)写作дуу—ду,近似度更大些。

②徐思益《语言学简明教程》新疆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226页。

③这个名字证明“俟利发是伊斯兰词汇”的说法并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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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职序列看玛纳斯的形成时代_玛纳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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