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治理腐败的对策研究

新时期治理腐败的对策研究

吴国斌[1]2014年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反腐廉政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反腐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术界和实践工作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讨论的问题。反腐廉政建设涉及的问题很多,其中核心的议题之一就是提升绩效。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内、政府中和社会上的反腐廉政建设已经进行了60多年。在这60多年中,党和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到反腐廉政建设中,人民群众也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入到反腐廉政建设的实践中。60多年的反腐廉政建设取得怎样的效果,党的领导人、纪检监察部门、学术界的研究者、党员干部、普通群众均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作出自己的判断。另外,国(境)外政客和学者也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反腐廉政建设的成效作出自己的分析。毫无疑问,以上的各种判断和分析,有些是符合我国反腐廉政建设实际的,有些是罔顾事实的编造,有些甚至是利用腐败问题攻击我国的口实。要想科学、全面地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反腐廉政绩效,必须学习反腐廉政绩效理论,熟悉反腐廉政绩效的历史,总结反腐廉政建设取得绩效的经验和绩效不足的教训,有效开展反腐廉政绩效评估。反腐廉政绩效理论方面,要在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反腐廉政绩效理论的精髓的基础上,大胆借鉴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反腐廉政绩效历史方面,既要认清每一历史阶段反腐廉政建设取得的绩效及经验启示,也要把握60多年这一整体阶段反腐廉政建设取得的绩效及经验启示。反腐廉政建设取得的经验和绩效不足的教训方面,经验的把握要注重层次性,看哪些经验是阶段性的,只是某一阶段或某一事件带来的经验;哪些经验是长久性的,贯穿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反腐廉政建设的始终。教训的提炼要深刻,注重从腐败产生和蔓延的深层次规律、反腐廉政建设的工作规律的角度来总结。绩效评估方面要把握好评估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唯有处理好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反腐廉政绩效,也才能进一步提升当前和今后的反腐廉政绩效。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对论文研究的问题及如何开展研究进行了概括。主要对腐败、廉政、反腐倡廉建设、绩效、反腐廉政绩效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同时,阐明了论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二章梳理了反腐廉政绩效理论。主要是提炼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反腐廉政绩效的论述,并将现代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中的绩效管理理论、治理理论、党建理论和廉政学理论,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理论、博弈论,政策科学、法学的相关理论在反腐廉政绩效主题下进行梳理,为提升反腐廉政绩效提供理论支撑。第叁章探讨了改革开放之前的反腐廉政绩效。分别分析了新中国成立初始期、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徘徊中前进时期的反腐廉政绩效,并总结每一阶段反腐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经验教训。第四章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廉政绩效。分别分析了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时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迈向新世纪、新世纪新阶段的反腐廉政绩效,并总结了每一阶段反腐廉政取得成效的经验教训。第五章总结了反腐廉政建设取得绩效的主要经验和绩效不足的原因、教训。本章立足于历史考察的经验启示和现实问题的全面分析,分别探究了反腐廉政建设对中国共产党的效应及主要经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效应及主要经验,归纳了反腐廉政建设绩效与目标出现差距的表现、原因和教训。第六章提出了提升反腐廉政绩效的对策建议。在总结反腐廉政建设取得绩效的经验和绩效不足的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提升反腐廉政绩效的建议:一、完善反腐廉政绩效评估理论和方法;二、建立反腐廉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叁、正确认识反腐廉政形势和绩效,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四、提升专门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五、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六、提高反腐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

牛书成[2]2004年在《新时期治理腐败的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逐渐呈上升势头。腐败问题的治理,成为一个长期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研究课题。近年来,我国治理腐败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腐败现象仍然继续在滋生蔓延,面临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采取相应的对策,有效地构筑反腐败的防线,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本文围绕新时期治理腐败的主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是分析论述了新时期的腐败问题。揭示了腐败的本质和现状,为后续的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提供了客观论据。 二是对腐败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中市场经济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其次是政治体制中权力配置上的弊端所起的消极作用;再次是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及西方敌对势力“西化”战略图谋的影响。 叁是对建国初期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分析,得出四点启示:即反腐败要警钟常鸣;反腐败要从严治党;反腐败要依靠群众;反腐败要强化监督。 四是在前叁个方面分析论述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期治理腐败问题的叁点建议:(1)构建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2)构建拒腐的精神动力机制;(3)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其创新之处在于,系统地提出了对行政权力监督的框架结构、组织结构和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的构想,供参考商榷。

葛金川[3]2016年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建设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坚持不懈并与时俱进推进党的各项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也是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的目标。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归根结底在于践行制度建设。本文试图以制度反腐为切入点,分析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反腐建设方面的举措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论文首先以制度反腐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分析了制度反腐含义和特征,并对古今中外的反腐理论进行概括。其次,文章分两节分别阐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前以及改革开放到十八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的历程。再次,文章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建设的举措和存在的问题。举措有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初步形成惩戒机制;《巡视工作条例》的出台,初步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出台保障了不想腐的自律机制的运行;一些列深化政治体质改革的规定,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供条件。。当前制度反腐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反腐制度制定及其作用相对滞后;反腐制度早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纪委双重领导影响监督效能的发挥。最后,文章在问题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第一,构建科学化的反腐制度体系;第二,提高制度反腐执行的威慑力;第叁,推进反腐监督机制的协同化;第四,推进常态化的廉政教育。

崔晨[4]2014年在《腐败的制度成因及反腐败的制度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腐败是人类健康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作为权力的伴生之物,自公共权力诞生以来,腐败就如影附随,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梦魇。腐败问题也一直是为目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腐败问题危害国家安全,阻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公平。不同社会不同时期产生的腐败有所不同,作为一种政治现象,腐败日益成为各国人民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当代中国,腐败问题渗透到各个领域,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的健康和人民的安危。因此,腐败问题需要有效治理。制度是由特定社会关系而生发出的被人们普遍遵守的共同规范,并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制度密切关系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研究腐败现象必然要探讨与这一现象紧密联系的制度层面的原因。腐败是一个社会问题,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及社会现实的基础上产生的。即当社会关系发生改变,由于相应的制度建设没有协调时,腐败便会滋生。然而,腐败虽不可能在短期内根除,但腐败却可以在最严密的制度下得以控制。正是本着这一初衷,本文以制度为中心,对腐败的制度成因及反腐败的制度体系进行了深刻探讨。文中分析了腐败的实质及其危害,阐述了腐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体制性腐败的特点,制度上的缺陷也为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对腐败特点及相关制度的属性进行分析,得出腐败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在于,当前反复制度存在漏洞、相关反腐制度缺位、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笔者在制度建设的框架下,通过对香港及域外反腐经验的借鉴,提出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对策方法,即优化权力配置、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反腐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反腐败监督机制。从而实现遏制和控制腐败现象的目的,进而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一帆风顺。

赵宏[5]2017年在《新形势下我国腐败犯罪治理机制研究》文中认为腐败犯罪问题历来受到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它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前途命运。反腐败和治理腐败犯罪是我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多年来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反腐败工作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不断完善腐败犯罪治理机制,以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治理腐败犯罪,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犯罪现象上升趋势。腐败犯罪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本论文基于新形势下我国腐败犯罪现象,并结合我国腐败犯罪治理的实践,运用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对我国腐败犯罪治理机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论述,以期对新形势下建构我国腐败犯罪治理体系有所裨益。本论文除导论外,正文分为五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对腐败犯罪及其治理机制相关的概念进行了阐释。首先界定腐败犯罪概念的内涵,分析了腐败犯罪呈现出的范围蔓延、程度加深、领域扩展、犯罪手段复杂化、国际化等特征,阐述了腐败犯罪对社会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社会道德建设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概括提出了腐败犯罪治理的叁大原则,即惩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德治与法治并重的原则;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最后,对腐败犯罪治理机制的内容以及预防机制、惩治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等概念的内涵和做出了明确阐释,奠定了本论文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腐败犯罪的生成机制。腐败犯罪是由社会转型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以及个体因素综合引起的。腐败犯罪的政治原因表现为权力异化和监督机制弱化;经济原因表现为经济体制未完全理顺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文化原因表现为传统文化的弊端和主流价值观的缺失;法治原因表现为法治观念落后、反腐立法机制建设滞后和执法机制失灵;腐败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表现为不良的群体意识、个体意识和思想的动摇弱化。第叁部分,论述了我国腐败犯罪治理的预防机制。治理腐败犯罪重在预防,预防机制是治本之策,建立和健全预防机制能够有效预防腐败犯罪。首先,阐释了腐败犯罪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法治原则、依法反腐;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其次,对建立权力规范机制、落实道德治理机制、完善宣传教育机制、确立合理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监督机制等预防机制的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第四部分,论述了腐败犯罪治理的惩治机制。腐败犯罪的惩治在腐败犯罪治理体系中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也是遏制和治理腐败犯罪的必要手段。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腐败犯罪治理的惩治政策,分析了包括纪律惩治和刑法惩治在内的惩治机制,取得一定成效。在新形势下要加大腐败犯罪治理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强反腐败立法,强化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惩治理念从厉而不严转向严而不厉,不断完善腐败犯罪治理的惩治机制。第五部分,论述了我国腐败犯罪治理的国际合作机制。腐败犯罪呈现出跨国化发展的趋势,单靠各国单方面的努力将难以应付腐败犯罪,加强腐败犯罪治理的国际合作,并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机制十分必要。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强了与世界各国在腐败犯罪治理领域内的合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制度建设及相关条约的内容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在腐败犯罪治理的国际合作方面,应该强化正当法律程序和人权保障,严格控制死刑,修改与完善引渡制度和刑事司法协助制度,构建完善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

陈佳楠[6]2017年在《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探析》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是由腐败治理理念、制度、组织和方法等构成的完整系统。当前,虽然我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是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治理体系建设进入关键期。如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在制度结构、机制运行及政治文化等方面优化政治生态,从而系统解决我国腐败治理的体系问题,即实现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又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在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全面推进和深化改革中推进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既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腐败治理工作的显着特征,也是当前理论研究的重大历史课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巴黎公社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廉政思想,及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如何预防、遏制腐败的论述,对于我国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坚决治理各种权力腐败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国以来,以改革开放为界,我国腐败治理前期历经良好开端、曲折发展、伟大转折的过程,后期经历了恢复发展、调整巩固、深化完善、创新发展、体系化推进的过程,这些为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党构建腐败治理体系的历史实践探索说明,腐败治理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探寻富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方略;必须运用民主法治思维,保障人民民主,加强法治方式,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充分发挥制度规范和保障作用;必须在体系层面系统推进,坚持整体设计、系统规划,有效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这些都是当前推进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现代化的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应具有科学化、自主化和适时化的特征,其战略任务为推动主体的多元化、格局的合理化和方式方法的多样化。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基于中国社会的转型背景,立足于人民立场,在历史传承、渐进完善和不断创新中,明晰不同治理主体的角色和关系,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规范和纠偏,通过制度规制和文化引导协调并进的方式,充分并有序发挥各种腐败治理资源的作用,最终形成定型且成熟的,可操作且可持续的腐败预防惩治严密系统的内生演化过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腐败治理的伟大实践把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历史任务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腐败治理长期实践探索的必然趋势,更是我国腐败治理实现治标与治本结合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已经具有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不断成熟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理论基础,逐步成型的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根本保障,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的坚定决心和顶层设计是强大动力,社会自身发展是群众基础和基本动力。基于腐败治理主体关系格局和资源有效运用的系统考虑,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应从以下几方面整体推进: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它在腐败治理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和主体责任,推动各治理主体分工合作、有效衔接,从而提升腐败治理的效率;聚焦权力的边界和过程,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明确权力内部关系,充分发挥人大、纪委等党政部门对权力的制约和纠偏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用,进一步完善参与机制和权益救济机制,引导社会有序参与腐败治理,推动网络反腐与机构反腐的无缝衔接;完善腐败治理制度建设,加强腐败治理制度执行,推进腐败治理制度化,真正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安排上更加贴近现实,教育方式上更加注重创新,形成腐败治理软件支撑。

刘禹彤[7]2016年在《美国布什和克林顿政府时期的腐败及其治理研究(1988-2000)》文中指出政府腐败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发展中都遇到的政治问题,治理腐败自然成为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美国也不例外。本文主要探讨的是1988年至2000年之间美国行政部门的腐败问题,这一时期的美国呈现出了旋转门事件的频发,且军事采购方面等的腐败问题尤为突出,但美国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各反腐败机构的成立及新闻媒体的巨大作用,最终解决了这一阶段美国的腐败问题。本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论文选题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外与国内学术界对于相关内容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基本结构与研究方法,对腐败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是正文第一章,首先介绍美国的腐败问题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分赃制在美国的建立及其对政府行政部门的影响,到进步主义时代美国治理腐败的相关对策,到罗斯福新政时期美国的腐败状况,进而到二战以后的美国腐败状况及其治理。第叁部分是正文第二章,正式对1988年——2000年这一时期的相关腐败案例进行了举例说明,主要分老布什政府时期和克林顿政府时期来进行详细的说明,并考察和分析相关腐败案例的原因和美国行政部门腐败的具体特点。第四部分是正文第叁章,主要阐述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门腐败治理的对策,可以总结出美国在“利益冲突”这一理论的影响下,构建出了围绕这一理论的相应法律及监督机构等,并且从美国社会中看到了公众及新闻媒体对腐败的关注和揭露也是美国行政部门腐败治理的关键因素。最后一个部分结束语是对全文的综合提炼和升华,进而找出可资中国政府治理腐败的经验。

张帅鹏[8]2008年在《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的防治对策研究》文中指出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历史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被各国称为政治毒瘤,社会毒瘤,是个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热点问题。中国社会的历朝历代都因没有找出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对策,莫不因腐败而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处在全世界反腐浪潮中的转型期的中国,如果不能坚决惩治腐败,势必损害人们对法治的信仰,毒化社会风气,对正在艰难建设中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造成破坏,葬送迄今为止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切成果,中断中国经济起飞,延误中国现代化进程。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反腐更加严峻,腐败趋隐蔽化与复杂化,中国目前的腐败官员们已经能够熟练地找到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以致当前的违纪、腐败案件在“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腐败程度”上呈现新变化,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更是用一句古语形容当前的腐败特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国对腐败问题的治理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通过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采用文献研究、实例分析、理论分析等方法的基础上,以界定腐败的概念为前提,从我国封建社会的腐败现象谈起,大体分析了封建社会的腐败现象,民国时期的腐败现象,建国以来我国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及其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历程,在回顾历史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指出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变化及其表现形式,并深入剖析目前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产生的历史根源、现实根源,并结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提出了新时期强化腐败防治的若干对策与建议。

李广美[9]2018年在《中国共产党腐败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预防腐败、整治腐败已成为党的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在对我国腐败治理工作各类研究资料的整理和分析中,各个机构和专家对于腐败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在这里主要指的是公共权力的腐败。腐败的成因也涉及不同的领域和时代特征,对其成因简要归纳为四个因素,即历史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思想因素。腐败治理由来已久,其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儒家、法家,还有当前我们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中国共产党腐败治理的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大体上分为叁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后至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大至今。这叁个阶段的工作根据时代背景的差异,各有其特点和成效。通过对每一阶段的分析,也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社会腐败治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腐败治理制度制定不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制机制刚性不足、腐败治理社会监督体制机制乏力以及廉政文化建设薄弱。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有序发展。我们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对英国、瑞典和新加坡的反腐模式进行分析。通过梳理他们在反腐工作中的有益经验,总结出对我国腐败治理工作的启示,包括国家领导人要有强烈的反腐的政治意愿;腐败治理要结合党情、世情;设置独立且有强制性权力的反腐机构。最后根据当前腐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应对措施。当前可以从腐败治理规则法制化、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度和效率、加大社会力量的监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及加强党员干部素质培养入手。具体来说,针对腐败治理规则法制化,可以从推动反腐国家立法,加强腐败治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入手。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度和力度,要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提升腐败案件的查处率。加大社会力量的监督,可以从疏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社会团体监督组织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的作用和完善网络反腐机制入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以从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展开。加强党员干部的素质培养,主要包括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提升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腐败治理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课题。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梳理,可以对当前腐败治理工作有更全面和深层次的了解,对今后腐败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党和政府要继续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刘占虎[10]2015年在《当代中国反腐倡廉的协同性研究》文中指出廉洁兴邦、腐败丧权,是古今中外政权运行的必然规律。治理腐败是世界各国政府和执政党面临的共同课题,是一项支撑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性事业。廉洁政治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世代先贤为此孜孜以求、铢积寸累。对于反腐倡廉的必要性,作为时代的“常识”毋庸赘言。对于腐败治理中的困境,至今尚未找到理想而有效的解决方案,因为没有一种法律或制度是天衣无缝的,可以有效规训权力、规范行为;也没有一种道德或伦理是自发而成的,可以彻底征服人心、调节贪望。当然,健全而完善的防治措施本身并不代表着反腐倡廉的有效性,丰富而多样的治理路径也不意味着就能形成应有的“聚合力”。在中国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治理腐败的进程中,协同性已成为科学和有效治理腐败的内在诉求。本文从权力形态的分化中理清腐败生发的多重逻辑,在多元原因解析、多种防治方式协同、多元治理主体互动的维度上探析反腐倡廉协同性的实现机制,以增强当代中国反腐倡廉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权力作为腐败的核心要素,在现代性境遇下发生了多元分化,腐败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本文立足权力本身,通过对不同时空和制度语境下腐败与廉政的内涵检视和逻辑分析,阐明“反腐”与“倡廉”的一致性和互成性。在比较分析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德性制约权力、以文化制约权力、以政策制约权力的理论基础、实现形式、实践局限的基础上指出,协同性作为整体性的重要表征,是事物系统及各系统诸要素之间的配合、协调,使得多种力量集聚成一个总力量,形成大于单一要素功能总和的协同效应。增强反腐倡廉的协同性,是实现“惩防并举”与“标本兼治”的内在诉求。协同性理论是以哈肯的协同学为根基,并包括政治系统论、社会工程论、空间生产论、交往实践论中的协同性思想,以及中国传统德法共治、西方制度伦理和马克思主义廉政建设思想的整体性思想。反腐倡廉协同性是以彰显公共权力的政道为目标,运用协同学的基本原理把众多具有善政取向的防治举措和治理主体协同起来,在防治权力滥用、建设廉洁政治实践中呈现出来的整体效应。具体包括制度建构的协同性、过程机制的协同性、实践主体的协同性。为了实现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有效化和廉价化,就必须从权力腐败生发的心灵场、物理场、心物场中形成制度建构、过程机制与治理主体之间多维的动态的协同性,通过预防、监督、惩处、教育和保障机制的有机互成来实现治理对策的高度协同。当代中国的腐败是普遍性机理和特殊性元素双重作用的结果,决定着中国在治理腐败的目标、方略和路径选择上的特殊性。制度反腐、过程防腐与文化倡廉作为主要实现方式,存在着实践中的困境,诸如制度反腐缺乏支撑制度执行力的法治精神和过程机制,文化倡廉缺乏人文化成的廉洁教育和制度实践,运动反腐缺乏过程防腐的长效机制和法制保障。针对以上不足,需要以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为主线,在预防、监督、惩处、教育、保障五个维度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同机制。在预防机制上,重在推进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和信息化、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制度化与常态化、干部任用的制度化与公开化;在监督机制上,横向层面加强监督权的制衡力和制度保障,纵向层面推进中央巡视监督的常态化和全面化,空间维度推进多元监督力量的网络化和动态化;在惩处机制上,坚持一视同仁与依法严惩的原则统一,坚持党纪处分与国法惩治的内容统一,坚持制度惩处与公开透明的方式统一;在教育机制上,坚持政治教育与岗位教育相结合,警示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行为示范与环境育人相结合;在保障机制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协同的领导原则;坚持“长期规划”与“五年计划”协同的战略原则;坚持顶层设计与群众路线协同的实践原则。在全面治理腐败的进程中,制度建设要充分考量过程防腐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在完善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对既有制度体系的清理和整合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文化倡廉重在坚持执政为民来扬弃“官本位”文化,坚持依法行政来杜绝权力“潜规则”,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廉洁价值观。廉政文化的育成依托于公职人员的为民务实清廉,通过廉洁职业文化养成实现干部清正,通过廉洁政治文化生成实现政府清廉,通过廉洁社会文化育成实现政治清明。总之,社会主义制度下政道逻辑决定着建设廉洁政治的可预期性。悠久而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以及复杂的国情差异决定了当代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不能仅仅依靠单一举措和单向行动。本文通过回到权力本身,建构反腐倡廉协同性的基础理论,探寻当代中国反腐倡廉的协同性机制,增强反腐倡廉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旨在让权力成为建构优良公共生活、承载人民福祉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新中国成立以来反腐廉政绩效研究[D]. 吴国斌. 武汉大学. 2014

[2]. 新时期治理腐败的对策研究[D]. 牛书成. 郑州大学. 2004

[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制度反腐建设研究[D]. 葛金川. 兰州大学. 2016

[4]. 腐败的制度成因及反腐败的制度建设研究[D]. 崔晨. 南京工业大学. 2014

[5]. 新形势下我国腐败犯罪治理机制研究[D]. 赵宏. 河北大学. 2017

[6]. 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探析[D]. 陈佳楠. 江苏大学. 2017

[7]. 美国布什和克林顿政府时期的腐败及其治理研究(1988-2000)[D]. 刘禹彤. 辽宁大学. 2016

[8].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新变化的防治对策研究[D]. 张帅鹏. 西安理工大学. 2008

[9]. 中国共产党腐败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李广美. 山东农业大学. 2018

[10]. 当代中国反腐倡廉的协同性研究[D]. 刘占虎. 兰州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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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治理腐败的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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