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诗》中“哲”义小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828(2005)01-0074-03
一、问题的提出
《尚书》(简称《书》)和《诗经》(简称《诗》)中有“哲”、“哲王”、“哲人”、“哲夫”、“哲妇”、“明哲”、“濬哲”诸概念,这些概念的中心词是“哲”。关于《尚书》中“哲”的内涵,历代以来主要有两解:或解为“智道”,或释为“明智之人”、“贤人”。例如,《尚书·大诰》:“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伪孔安国传解为“智道”:
“不能为智道以安人。”
孔颖达正义解为“灵”:
“民近而天远,以易而况难,天子必当至灵,至灵乃知天命。言己犹不能安民,明其不知天命,自责而谦。”[1]
颜师古注《汉书》引《大诰》上文为“明智之人”:
“言不遭遇明智之人而自辅佐,而道百姓于安。”[2]
孙星衍疏为“贤人”:
“哲者,《释言》云‘智也……’言‘弗遭哲而进民安’者,不遇贤人进用,使民安乐,况能上知天命乎?”[3]
再如,《大诰》又载:“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伪孔安国传仍解为“智道”:
“言其故有明国事用智道,十人蹈知天命。”[4]
孙星衍之说与其前说同,仍为“明智之人”:
“勉于邦事者,由明智之人,亦惟兹十人进用,则知天命所在也。”[5]
从上述二例可以看出,伪孔传、孔颖达“正义”是一派,所谓“智道”、“至灵”都指向一种观念或意识;而颜师古、孙星衍为一派,都把“哲”指向人,所谓“明智之人”是也。那么,“哲”的内涵到底如何?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当代学者大多言之泛泛,未予深考。如王世舜《尚书译注》注云:“哲,明智。”(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9页。)译文则为“没有遇到明智的人”[6]。其实,这样的解释是不尽妥当的。下面试作考证。
二、《尚书》、《诗经》中“哲”概念的归纳和分类
《尚书》分为“伪古文”和“今文”两种。“伪古文”58篇,“今文”28篇。现存的“今文”包括在“伪古文”中。据顾颉刚主编的《尚书通检》(注:书目文献出版社,1982年版。),今文《尚书》中“哲”字凡14见,散见于7篇中。兹以类分之,将“今文”《尚书》的相关内容表列如下(表1):
表1 今文《尚书》中“哲”相关内容分类表
序号概念名称
文本内容 出处
分组
1哲 a.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
b.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 书·大诰
2哲 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书·召诰
3哲 周公曰:呜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 书·无逸
4哲命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书·召诰 A
5哲、哲王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书·酒诰
6哲王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者成人,宅心知训,
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于天若德裕……我时其惟殷书·康诰
先哲王德,用康乂民作求。
7哲王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书·召诰
8哲人哲人惟刑,无疆之辞,属于五极。咸中有庆,受王嘉师,监于兹祥刑。书·吕刑
9哲 禹曰:吁,咸若时,惟帝其难之。知人则哲,能官人;安民则惠,黎民怀之。B
能哲而惠,何忧乎驩兜?何迁乎有苗? 书·皋陶谟
又据陈宏天、吕岚合编的《诗经索引》(注:书目文献出版社,1984年版。)统计,《诗经》中“哲”字凡12见,散见于8篇中。兹以类分之,表列如下(表2):
表2 《诗经》中“哲”相关内容分类表
序号 概念名称 文本内容 出处
1 哲 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小雅·小旻
2 哲 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大雅·蒸民
3 哲王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三后在天,王配于京。 大雅·下武
4 哲人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 小雅·鸿雁
5 哲人a.人抑有言,靡哲不愚。庶人之愚,亦职维疾。哲人之愚,亦维斯戾。
b.其维哲人,告之话言,顺德之行;其维愚人,覆谓我僭,民各有心。大雅·抑
6 哲夫、哲妇 a.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
彼宜有罪,女覆说之。哲夫成城,哲妇倾城。
b.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 大雅·瞻卬
7 宣哲假哉皇考,绥予孝子。宣哲维人,文武维后。 周颂·雝
8 哲濬
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
商颂·长发
三、讨论
1.今文《尚书》中的“哲”
在“表1·5”中,惟有“哲王”方能“经德秉哲”,也就是说,秉哲的王才能称为哲王,那么“哲”作为被秉持的对象,从逻辑上说,显然不应该是指人或王。“表1·1b”有“造哲”,“表1·3”有“迪哲”,“秉”、“造”、“迪”都是动词,是秉持、造往、遵循的意思,“哲”是被秉持、遵循的对象,此其可知也。这个对象并非寻常之人所能探知,在周公看来只有像商代的中宗、高宗、祖甲和周文王这样的圣王才能遵循行事(表1·3),它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准则。这个准则来自于“天”,上天决定“哲”,决定政治的吉凶祸福,决定王朝统治的命运(表1·2)。由此而论,这个“哲”应该就是天意理性。天意,是说“哲”来自于“天”(表1·2),与“上帝”意志有关(表1·1b),依照“哲”行事的人才能被认为“格知天命”(表1·1a);理性,是说遵循“哲”行事才会“民康”(表1·1a)、“爽邦”(表1·1b),民富国强。正因“哲”是天意理性,秉哲行政保民安康的国君才被称之为“哲王”(表1·6)。人体悟“哲”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表1·4),并且“哲王”辞世后升至天界(表1·7)。
但在“表1·9”中,“哲”指一种“知人”、“官人”的能力,在“表1·8”中“哲人”是指有聪明才智的人,认为是“哲人”创造了五刑。
由上可见,“表1·A”组文句中“哲”的内涵是一致的,都是指人的智力无法揣摩的天意理性,并由此衍生出“哲命”、“哲王”诸词;“表1·B”组文句中“哲”的内涵相近,是指少数人(王、大臣)具有的超凡的能力。天意理性的重心在天和上帝;人的能力重心在人。这二者之间有认识上的质的差别,这是把《尚书》中的文句分成A、B两组的主要考虑。
2.《诗经》中的“哲”
在《诗经》中,“哲”表示人们的聪明才智及相关的内涵。在“表2·1”中,“哲”与“谋”并举,无论二者之间是反义词还是近义词,“哲”都表示人的聪明才智,而且这种聪明才智与“民”有关。在“表2·2”中,仲山甫是一位朝臣,说他“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则“哲”被用于大臣。聪明的国君是“哲王”(表2·3),聪明的个人是“哲人”(表2·4;表2·5),“民”也与“哲”联系到一起(表2·1),甚至“哲”还被用于“妇”身上,而且是贬义的,所谓“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表2·6a),说“哲妇”就像鸱枭一样,导致了国家的丧亡(表2·6b)。从总的方面看,“哲”以褒义为主,“宣哲”一词与文王和武王并举(表2·7),商族人称自己“濬哲”(表2·8),均是例证。在这里,“哲”所覆盖的人群远较《尚书》宽泛。
3.《尚书》与《诗经》中“哲”内涵之间的关系
前面根据文本中“哲”的特征,把《尚书》的文句分成A、B两组。A组包括《大诰》、《召诰》、《无逸》、《酒诰》、《康诰》。在这里,“哲”是天意理性,而且惟有国王才有可能具备体悟“哲”的天赋;B组包括《吕刑》、《皋陶谟》,在这里,“哲”是少数人的非同寻常的聪明才智,或者指少数具有聪明才智的人,既包括帝王,也包括大臣。在《诗经》中,“哲”表示人们的聪明才智,英明的国王是“哲王”,富于智慧的大臣是“哲人”,普通的“民”也与“哲”有了关联,甚至巧言令色、亡国亡家的妇人被说成是“哲妇”。
我们尝试着把《尚书》中A、B两组句子和《诗经》的句子看成是3组内容,然后对这3组之间的关系略作比较。我们发现《诗经》组的内容与《尚书》B组的内容接近,而且《诗经》中“哲”的内涵比《尚书》B组的内涵面还要大。如果把这3个单元排成逻辑序列的话,大致可表示为逻辑序列A:
《尚书》·A─→《尚书》·B─→《诗经》或逻辑序列B:
在逻辑序列A中,“哲”由天命理性,一变而为社会上层少数人的理性,再变而为包含“民”和“妇”的更广泛人群的理性,在特殊场合,甚至带有了贬义。在逻辑序列B中,“哲”由天命理性,逐渐演变成人的理性,而人的理性不但体现在“哲王”身上,而且体现在“哲夫”、“哲妇”身上。
上述“哲”的内涵在不同的文本组中的变化,我们可以尝试着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别作出解释。《尚书》A组与B组中“哲”的差异,可能反映了时间上的变化。也就是说,可能由于时代的发展,“哲”由天赋理性逐渐演变成获得性的聪明才智,最初获得者仅是社会上层的少数人。《诗经》与《尚书》B两组文句中“哲”的内涵相近,可能表明了二者在时间这一变量上的接近。这一看法来自于这样一种理论假定:特定的思想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呈正相关。上述文本的差异可能也与地域空间有关。《诗经》中的“哲”不但包括了国君,而且也包括了大臣、妇女,其社会覆盖面远远大于《尚书》B组内容涉及的对象。这可能反映了《诗经》的叙事主体更为广泛,已不仅仅是像《尚书》那样以宣布诰命的王为主了。
四、小结
1.在《尚书》A组文句中,“哲”是天意理性,是天赋真理,是上帝意志或天命,不是人的智慧。虽有“哲王”,然“哲王”乃少数具备体悟“哲”的天赋的王而已。学界通常认为,该组文献反映的是周公旦的诰命。参照周初武庚之乱,周公虔诚“穆卜”的情形,他的“造哲”就是通过占卜求得天意。因而可以推定,在周初,“哲”是天赋理性。
2.在《尚书》B组文句中,“哲”是社会上层(王、大臣)少数人的聪明才智,是少数人超凡的能力,这种才智和能力与社会理性相关。学界认为,《吕刑》篇虽述周穆王时事,但从文体看,成书应在西周中晚期或春秋早期。《皋陶谟》从文体看,似比《吕刑》篇成书更晚。“哲”在《尚书》B组文句中的内涵可能反映了西周中晚期或春秋早期的“哲”概念。
3.在《诗经》中,“哲”不仅与“王”相关,而且与“民”、“夫”、“妇”相关,主要是指人们的聪明才智,但在个别的场合也用于贬义。这在《尚书》中是绝不曾有过的。“哲”观念的泛化,从时间维度上看,其覆盖面更大,而且反映了较晚时期神权天命思想的削弱,人文意识的觉醒;从空间维度上看,可能反映了更广泛的社会人群的“哲”概念。
4.就《尚书·大诰》“弗造哲迪民康”的训释而言,颜师古、孙星衍解为“明智之人”、“贤人”,显然是不确切的;伪孔传、孔颖达正义释为“智道”、“至灵”,虽胜于颜、孙之说,仍欠明确。这里的“哲”就是“上帝命”,是天命理性。这句话的意思是:没有遵循上天的意志引导人民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