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农业”存在五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大论文,订单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订单农业”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流通组织形式,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和农业产业化的不断推进,正逐步在全国农业的各个领域渗透、延伸。
但从目前全国订单农业的发展情况调查来看,有的地方农民因此受益,有的地方适得其反,出现新的“卖难”。“订单农业”暴露出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
一是机制不够健全,合同关系极不稳定,订单违约屡见不鲜。订单违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购方违约。从经营企业来讲,对“订单农业”的地位与作用认识不足,风险意识较差,找不到自身在“订单农业”中的位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也有的企业不按订单价格及时收购,当订单合同价格远远高于目前市场价时,部分商家为避免亏损,制造种种借口,拒不履约。另一类是售方违约。由于“订单农业”涉及面广,连接的农户多,合同关系极不稳定,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农民为了眼前利益,不履行合同,订单成为一纸空文。当市场价格低于订单价格时,农民要求履行合同,有的企业明知有亏损也不敢毁约。
二是地方政府“拉郎配”行为严重。在发展“订单农业”的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县、乡政府或村委会强行“拉郎配”,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农民与商家签订订单,然后再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通过行政手段落实给各个农户。当乡、村组织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农业订单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得不到履行时,基层政府常常被夹在商家和农户中间,十分被动,有苦难言,并由此引发不少上访事件。
三是质量标准认定纠纷此起彼伏。主要表现为,履约时,商家往往称农户没有按必需的技术手段精心种植,导致订单种植产品产量低、质量差,达不到收购要求,因而拒绝收购或压价收购;而农户则指责商家提供的种子不合格或配套服务不到位,蒙蔽农民,因而要求商家必须履约。双方为此互相指责,各执一辞,难以调和,严重影响了农业订单的兑现率。
四是订单不规范不完善现象比较普遍,农业订单“水货”猖獗。不少订单合同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特别是对农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权利含糊不清,签约内容缺乏可行性、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从而为履行订单埋下了一系列隐患。同时,在发展“订单农业”的热潮中,一些不法之徒打着“订单农业”的旗号,采取多种欺诈方式,诱骗乡、村组织或农民与其签订所谓“订单”,借机高价推销低劣种子与假冒伪劣生产资料,或以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诈骗农户钱财,然后逃之夭夭,使不少农户遭受了惨重损失。
五是“订单农业”资金难以保证,订单农业难以为继。“订单农业”针对的是退出保护价范围的农产品。对于非保护价收购,农业发展银行在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供应资金,而不按照订单价格供应资金。当订单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经营者盈利时,农发行可能贷款;当订单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经营者亏损时,农发行将不供应资金,收购资金难以保证,“订单农业”也就难以继续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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