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改革发展论文,职能论文,工会论文,作用论文,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总十二届六次主席团会议,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确定的“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工作总思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明确任务,讨论修改全总提出的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几个试行办法。从现在的情况看,各级工会对二次执委会议确定的总思路的认识比较一致了,工作也已经铺开,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在这里,我想再着重强调几个问题。
一、对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统一认识
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站在全局的高度提出的总思路,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客观需要,又是新形势下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的内在要求。深刻认识、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这个总思路,对于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总思路的内涵极为丰富,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劳动法》进一步法定了工会代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位、作用和权利。抓住贯彻实施《劳动法》这个难得的机遇,就可以把工会的维护职能更加突出出来,把各项工作带动起来。这是把握总思路必须抓住的基本精神,是新形势下工会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与工作要求。
——正确地理解维护的含义,更加理直气壮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强调的维护是两个维护的统一,即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同时也是维护职工群众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统一。《劳动法》赋予职工的职责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职工合法权益本身含有两个维护的内容。对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我们既要在思想观念上必须坚定和牢固,更要在工作上扎扎实实,积极进取,把它贯穿于工会工作整个过程之中。
——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是维护。各行各业都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但其服务的手段、方式和途径是不同的。工会围绕中心和服务全局的着力点应放在做好人的工作上,通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并加以正确引导,积极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职工的积极性,并加以正确引导,积极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这和工会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一致的。
——加强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适应调整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劳动关系的需要。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涉及职工就业、分配、保障等劳动关系的诸多方面正处在急剧的变化和调整之中。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如果工会不能很好地为职工说话办事,代表维护他们的利益,职工群众就不会认为工会真正是他们自己的组织。因此,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认识自己、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努力在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一个突破性进展,进一步赢得广大职工的信赖,实现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
——善于运用《劳动法》赋予工会的权利和方法,尤其要抓住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关键环节,发挥工会的整体维护作用。如果我们把《劳动法》赋予工会的权利和方法充分运用起来,就能使工会对职工合法权益从个案和局部维护,更好地向整体维护的方向发展。只有抓住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关键环节,扎实地做好基础性工作,才是抓住了贯彻实施《劳动法》这个系统工程的总枢纽、总开关,才能把工会许多方面的工作都带动起来。
——贯彻实施《劳动法》是一个过程,要善于抓全过程的工作。贯彻实施《劳动法》,必须坚持标准,依法办事。但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条件不同,要达到《劳动法》提出的各种劳动标准,有些确实需要一个过程。要实现职工对企业和企业对职工的要求,也都需要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开展工作的过程。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去创造条件,抓好全过程的工作,推动各种问题的逐步解决。当前尤其要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抓好困难企业职工的维护工作。
二、从实际出发,努力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
实现一定的方针和工作思路,必须有一套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来加以保证。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把握好工会工作总思路,必须努力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形成适合各自特点的具体工作路数,使工作总思路真正有效、健康地贯彻落实下去。当前,我们有些工作之所以与这个总思路还不够合拍,不同的单位、不同的部门可能有不同的原因,但都有一个认识和把握问题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它不仅影响对总思路的正确理解,也关系到对总思路的实践。因此,抓二次执委会议总思路的贯彻,不仅要有统一的思想认识,而且要有一套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如果仅仅停留在对工作总思路的一般认识和理解上,而没有相应的贯彻方法和措施,就难以产生实际的工作效果。
从当前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处理:
一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各级工会干部普遍认为,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工作总思路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贯彻实施《劳动法》需要的。这一总思路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各级工会长期实践中提出的方针和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我们必须历史地、发展地看待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与否定过去。工会历来是重视维护工作的,而且形成了很多好的传统、经验和思想。但也必须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急剧变化,确实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发生了一些新的矛盾,这就需要发展,需要改革,需要遵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来处理。因此,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总思路,既是对过去的继承,又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发展。
二是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各种问题。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总思路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进一步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其一,我们所强调的维护是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劳动者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离开经济发展、离开国家利益,就谈不上对职工利益的维护。其二,我们所强调的维护是依法维护,即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维护职工的利益。其三,我们所强调的维护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与政治权利的统一。实施《劳动法》,不仅要努力达到《劳动法》确定的各项劳动标准,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方面的权益,而且还包括保障职工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等政治上的权利。其四,我们所强调的维护是保障职工行使权利和教育职工履行义务的统一。我们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发扬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集体主义精神等。这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其五,我们所强调的维护是突出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同履行其他社会职能的统一。从根本上讲,工会的每一项社会职能,都体现了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这一基本职责的要求。所以,要把突出维护职能同履行其他社会职能统一起来。总思路的内容是完整的、全面的,不能割裂开来,片面地去理解,不能在强调一个方面时否定或排斥其他方面。不要搞片面性。不能认为在提出一个新的东西的时候就一定是要否定过去所有的东西。我们不能把本来相联系、相统一、相促进的事物和工作,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孤立起来去看待和处理,那样就会带来和产生思想上与工作上的偏差。
三是目标与步骤的关系。即明确任务与完成任务的过程的关系。有的同志反映,现在贯彻实施《劳动法》,有些地方和企业的条件不完全具备,许多劳动标准难以达到,提出等条件具备了再贯彻;也有的认为,《劳动法》既然颁布了,不管企业条件如何,都要求立即达到标准。这两种观点都是不正确的。我们必须明确,《劳动法》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部基本法,所有企业都应当执行;《劳动法》提出的标准都必须遵守,任何人也不能修改或降低这个标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由于《劳动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有些企业基础设施还比较差,以及困难企业较多,等等,确实给贯彻实施《劳动法》带来许多困难。
要让所有的企业马上都能达到《劳动法》提出的标准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们不能把贯彻实施《劳动法》看作是一项简单的达标活动,而必须认识到贯彻实施《劳动法》是一个过程。这不是降低《劳动法》标准,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现有条件,不等不靠,更有利于早日达到标准要求。比如有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条件尚不成熟,可以先搞单项集体协议,由低级向高级形式逐步发展、不断完善。《劳动法》的贯彻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不能企望《劳动法》一实施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能等所有条件都具备了再去贯彻实施《劳动法》。无论是效益好的企业,还是困难的企业,都要贯彻实施《劳动法》。如果说困难的企业可以不贯彻实施《劳动法》,就等于说困难企业可以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显然是不对的。越是困难的企业,越是要贯彻《劳动法》。我们必须明确,既要坚持《劳动法》的标准,又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就是在既有条件又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工作的。这是贯彻实施《劳动法》既积极又现实的态度,必须锲而不舍地抓全过程的工作,从点点滴滴工作做起。
四是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如何抓住重点工作,使一般工作服从和适应重点工作,同时使重点工作带动一般工作的开展,这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基本的工作方法。如果没有重点,四面出击,平均分配力量,肯定是抓不好工作的。反之,重点工作没有其他工作配套,重点工作也是抓不起来的。因此,工会各个部门开展的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展开,以重点工作来带动。一方面必须看到,重点工作包含各个部门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把各项工作融入重点工作中去开展。当前的问题,一是重点工作突出不够,二是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的联系不够。实际上,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都可以统一到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工作中去,它们之间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有内在联系的,并不是并列的、孤立的,更不是对立的。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来开展工作,不是某个部门的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整个工会工作。我们必须把重点工作与各个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建立一套相互联系的有效机制。贯彻实施《劳动法》,对于工会来讲,“牛鼻子”就是抓集体合同。通过抓集体合同就有了机制上的保证。比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通过集体合同就可以更好地带动。什么事情没有需要是发展不起来的。因此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必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其草案,这样,职代会就不是可开可不开,而是必须开,否则集体合同无法签订,同时,职代会的权利更加明确,内容更加充实,这样职代会就不容易走过场,职工的民主管理工作也就带动起来了。其他很多方面的工作也都可以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把其联系与带动起来。
五是原则领导与具体指导的关系。各级工会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必须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一套具体的工作目标,同时还要有指导工作的具体路数与检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工作目标的量化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实行分类指导等。抓工作不能坐而论道,没有具体措施。工会领导机关,不能光原则领导,既要有原则意见,还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把原则领导与具体指导结合与统一起来。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实践感受,没有典型引路,就提不出原则领导与具体指导的意见,或者提出的意见也是与实际不相符的,解决不了多少实际问题。在全总五次主席团会议上,我们就已经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即各级工会组织都要从实际出发,提出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确定的总思路的具体工作规划,而且要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和要求。工作不能笼而统之,大而化之。比如,在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和小型企业比较集中地方,要重视发挥开发区、工业区和乡镇一级及地方产业工会的作用,加强对这些小企业的具体指导,国外建立“通用性”集体合同的经验,我们也可以研究和借鉴。又比如,工会组建率、集体合同的签订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劳动争议调处率、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情况等一系列问题,都应该建立一套可以量化与考核的指标,用数据说话,做到心中有数,而且便于严格检查、相互比较、互相促进。
总之,希望我们工会上下对二次执委会议确定的总思路既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认识又要有一套贯彻这个总思路的正确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这样我们的工作就一定会打开一个新的局面。
三、树立全局观念,在服务全局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
二次执委会议提出的总思路,对工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工会工作对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来说,又是个局部工作。局部要服从全局。工会工作必须要更好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这是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在贯彻二次执委会议总思路过程中必须把握的重大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树立和坚定我们的全局观念。这是我们能否在服务全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关键。就树立大局观念问题,江泽民同志最近指出:“胸无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无论负责哪一级、哪一部门的领导工作,都要时刻胸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持以大局为重。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任务,作为实现党的总路线、总任务的必要步骤和环节努力完成好,是党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并自觉地以此指导和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我国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它制约着、决定着这一历史阶段的一切矛盾。因此,只有集中精力解决这一主要矛盾,把经济搞上去,才能为解决其他矛盾创造条件。邓小平同志正是从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出发,曾先后提出改革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这样“三个压倒一切”的英明英明诊断,将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提高到“压倒一切”的高度来认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的全局出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明确提出了“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二十字方针。这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成为我们树立全局观念的核心内容与本质要求。
我们曾多次强调,工会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来自全局、来自党的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会工作必须再回到全局、回到党的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去,在实现党的方针任务的过程中去实现工会的方针任务。因此,我们在贯彻实施〈劳动法〉,处理各种劳动关系和利益矛盾时,必须以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为出发点和归宿。二次执委会议形成的工会工作总思路,既是对大局的服从服务,又是从工会实际出发,把大局的要求具体化。这个总思路说到底,就是要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保护和调动好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贯彻好二次执委会议确定的总思路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创造性地把工作推向前进。
树立全局观念,在组织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明确贯彻实施〈劳动法〉一定要服从各地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在一些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上,工会组织不要自行其是。要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按各地党政的部署开展工作。比如最低工资标准是相当敏感的问题,要按照当地党政的部署办。当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我们要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这是职工群众十分敏感的问题。对此,各级工会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
我们相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只要广大工会干部牢牢树立全局观念,坚持把贯彻二次执委会议精神的工作始终放到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运作,我们就一定会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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