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经营: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私营企业主为例_农村改革论文

乡村经营: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私营企业主为例_农村改革论文

治理村庄: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永康市论文,浙江省论文,为例论文,私营企业论文,村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08)12-0055-09

改革以来,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在农村迅速崛起,他们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甚至主政村庄,成为村庄治理者。在浙江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逐渐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从一定意义上说,治理村庄是社会赋予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私营企业主社会责任的最新发展,值得人们的关注。本文拟以浙江永康市的私营企业主治村为例,就此做些初步研究。

一、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参与和主政

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是当代中国政治参与积极性最高的群体之一。新兴经济精英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基于经济地位之上的社会参与和政治期许,已经成为多学科学者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国内外许多研究者对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的政治——社会参与的作用和意义、形式和途径、动机和目标、环境和依据、特点和类型等做出了不同角度和不同程度的现象描述和理论分析①。但是,现有的研究主要以城市私营企业主为考察对象,常常忽略农村私营企业主这一具有相对独立利益和参与需求的特殊群体的参与问题,特别是对农村私营企业主参与村庄治理的研究极其薄弱。现有不多的研究也主要局限于村委会选举中的私营企业主参与,对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后选举阶段村庄治理中私营企业主参与特别是主政的研究更为稀少。后选举阶段的新兴经济精英参与和主政势必对村庄治理产生深刻影响,形成独特的乡村精英治理模式,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做出论证、解释和指导。

浙江省永康市是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域,目前私营企业已占全市企业的90%以上。与此相应,私营企业主产生较早且数量较大。在该市,农村私营企业主不仅仅是一支活跃的经济力量,而且也是最具政治活力的社会群体。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他们就积极参与农村政治生活,介入村庄治理过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治理绩效。正是基于这一事实,永康市党政领导解放思想,在1994年果断地做出了“培养建设一支企业家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决策,积极倡导私营企业主治村。在地方政策引导和激励下,农村私营企业主纷纷加入竞争村干部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岗位的行列。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借助村民自治制度提供的民主选举渠道,通过竞选担任了村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陆续地出现了一批私营企业主主政的村庄。②

所谓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在本文主要是指由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主导村庄公共权力结构和公共决策、管理过程的村治现象。即无论从村庄公共权力结构还是从村庄公共权力运作过程看,新兴经济精英都发挥主导作用。据有关的调查和统计,在永康市。1996年,农村干部中私营企业主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40%左右。2002年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先富群体”约占60%③。2004年底至200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选出村党支部书记653人、村委会主任706人,其中私营企业主分别占220人和524人。可见,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治理的村庄在现阶段永康非个别或少数,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此形成了一道特殊的政治风景。

二、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是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的必然

1.农村非农经济发展的影响

“任何一种政治社会现象及其形成发展的内在动因都深深地潜藏于经济社会之中。”④村庄治理作为农村基层政治形式,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如果说家庭承包经营以及由此产生的农民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是村民自治产生的内驱力⑤。那么,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是农民企业家治理村庄的深层基础。

回顾改革30年来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最激动人心的现象之一,就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以及由此带来的中国第三次农村工业化浪潮⑥。由于受历史、自然、人文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乡镇企业在自主发展中日益呈现出发展水平和发展模式上的非均衡和多样性。

浙江省永康市的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显然受到了历史基因的影响,其乡镇企业主要是在传统的家庭小五金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观永康市的区域经济,大致呈现为以下主要特点:以个体与私营经济为主体,五金行业为主导产业,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浪潮经济”⑦为发展特点。改革以前,永康农村就存在着一些主要从事五金加工的集体乡镇企业。实行农村改革后,原来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逐渐倒闭或转制,家庭工业和个体、私营性质的商业贩卖活动陆续兴起。到20世纪90年代初,农村个体与私营经济在该市达到了发展的高潮。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村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尽管屡经波折,但仍然随着永康市区域经济的“浪潮”逐波发展,现已占据农村经济的绝对主体地位。伴随着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村庄内涌现了一批具有超凡能力,并卓有成效的私营企业主,日益成为村庄社会中令人瞩目的新兴经济精英。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私营企业主的崛起,无疑为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提供了经济基础和人力资源。

同时,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的发展改变了村庄治理的经济环境。第一,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的发展直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村庄公共权力组织能够提供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发展必要的公共设施,并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第二,个体与私营非农经营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农村的封闭性,村民在企业经济往来中扩大了社会交往,接触了村庄之外的多种文明,开阔了视野,导致了农村政治文化的嬗变。第三,私营企业主在企业经营中逐渐积累了一套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根本不同于传统村庄管理的治村理念。第四,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的发展,在村庄社会关系中嵌入了现代性的业缘联系,业缘作为新的纽带成为整合农村社会的重要因素。这些都对原有的村庄治理模式提出了尖锐的挑战,要求适应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创造性地转换村庄治理模式。要求由熟悉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发展情况,具有相当经济实力和丰富社会资源,懂经营、善管理的私营企业主主导村庄治理。

2.农村社会分化的影响

政治的运作既与经济相关,又与一定的社会环境密切关联。历史地看,任何一种村庄治理形式总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特别是农村社会成员结构对村庄治理形成了深刻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变迁,农村社会成员发生了急剧分化,成为嵌入村庄治理的一个重要变量,对村庄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作过程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要求村庄治理作出适应性(或者叫调适性)变革。

改革以来的村庄社会成员分化,在永康市最为突出地表现为:

其一,村庄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形成了非农性的村庄社会成员结构。一方面,随着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村庄社会成员的农外就业机会增多;另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劳动强度大、比较利益差、社会地位低。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村庄社会成员纷纷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从事非农生产经营。在永康,绝大多数村庄社会成员已经改变职业身份,由农业劳动者变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非农劳动者。除村庄非农经济相对落后的一些村庄还有部分社会成员从事农工兼业,或专业性养殖业外,其他村庄的社会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已经极为罕见。按村民的话说:“村庄里稍聪明一点的人都在办厂,至少搞点家庭小工厂或开个店之类,其他的要么去打工,纯粹种田的人几乎没有了。”如此,村庄社会里形成了一个非农性的社会成员结构:一个以工业劳动者为主体,按“二、三、兼业、一”排序的比例关系和职业结构,从而要求村庄公共权力配置和运行过程做出适应性的调整和改革。

其二,村庄社会成员的产权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私营企业主群体迅速崛起。改革以来永康的村庄经济变迁突出地表现为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永康市相关部门对农村个体与私营经营的管理还不很规范,相当部分个体与私营企业没有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和经营许可证。加之,受永康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浪潮经济”现象影响,个体与私营企业的发展极不稳定,因此很难得到其确切统计数据。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资料,依然可以做出一些合理推论。

据调查,古村“自己办厂的起码有几十家,开店的也有好几十家。”龙村仅仅于2005被拆除的小冶炼企业就有110家。芝村大约“有一半的户数是办厂开店的,办的厂规模不大,多数是家庭小厂”。即使是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相对落后的花村,几家较大规模的厂办在村外,村内现有家庭工厂10多家。进村调查时,我们还观察到村落内零星散布着数十家大大小小的各种商店。目前永康农村的个体与私营企业主要是家庭经营的小企业和小商店,像XY集团这样年产值上亿的规模型企业,尽管已经按现代科层制组织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但依然保留着明显的家庭经营色彩。企业主的家庭成员几乎都在本集团内工作,并个个身居要职,控制着集团的核心岗位。永康市农村的个体与私营企业大都雇用外地民工从事生产劳动。如果从这一实际出发,那么有理由得出结论:私营企业主群体在永康的相当部分村庄社会成员结构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私营企业主拥有较高收入和丰富的社会资源,在现阶段农村社会地位排序上居于村庄社会成员分层结构的上层。无论其收入还是地位、声望均处于排序中的前列,获得了一致性高地位⑧。私营企业主的崛起,既为其治理村庄准备了条件,又对其参与村庄治理提出了迫切要求。

其三,村庄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众多派系。家庭经营使村庄社会成员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农村经济变迁及其造成的多元性社会分化使得村庄社会成员具有了多样化的利益来源和利益需求,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极其复杂、多元的利益关系格局。正是基于这种新的农村社会利益关系,村庄社会成员为着保护和扩大自身利益,以业缘和血缘、亲缘为主要纽带联结成一个个以利益诉求为主要宗旨的派系,出现了若干派系并存于同一村庄场域、彼此竞争的现象。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收集到了大量关于村民群众推举某私营企业主为派系领袖,角逐村书记、村主任职位;或者以私营企业主为领袖和核心,组织部分村民构成派系,参与村干部竞争,保护派系成员利益之类的故事。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和扩大派系成员的共同利益,各派系积极谋求村庄公共权力;为了能够保证本派系在村庄公共权力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和最终胜利,各派系往往推举出派系内最有实力的精英为派系领袖或骨干。因此,在现有村庄环境下,居于社会上层的私营企业主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各派系的领袖和骨干,由此形成了私营企业主主导的多派系并存与竞争的政治社会格局。

村庄社会成员分化势必要求村庄治理实现适应性的调整,与变化了的农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相匹配。唯其如此,有人认为在已经分化的村庄,“在表面上村民还是一如既往地按照‘村组法’的规置,以村民个人为政治单元、以村民家庭为经济单元来组成村民自治。然而,村民对于村庄性公共事务既不具有同样、同等的言谈能力和左右力;同时,村民在村庄性公共领域中所谓的言谈能力、左右力也显然并不等于村民个人的公共理性能力,甚至主要不与它相关,而是日益与村民个人经济实力相一致”⑨。村庄社会成员的分化,一方面为私营企业主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甚至主导村庄治理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对改革村庄治理体制,建立由私营企业主主政的村庄治理模式提出了要求。

3.农村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关系的变迁,村民群众的文化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构成为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的社会文化基础。

文化是一个丰富的意识形态系统,包括知识、观念、情感、信仰、习俗等众多方面。无疑,改革以来的农村社会文化变迁是极其丰富多彩的。这里,主要选择与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相关的若干方面做些分析。

第一,阶级斗争意识的逐渐淡化乃至消失,私营企业主获得政治认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长期指导中国人民行动的阶级斗争意识的消除并不容易。当改革初期个体与私营经济开始恢复时,就有不少人怀疑和担心“资本主义的复辟”,提出了私营企业主是否新生资产阶级等尖锐问题。率先致富的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地位一直是社会上争论的焦点之一。只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实践的事实逐渐引导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私营企业主形成了正确的认识,最终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肯定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指出私营企业主等新社会阶层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相应地,党和国家的政策从开始禁止私营企业主入党到积极鼓励私营企业主入党,从当初担心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生活到鼓励私营企业主参与村庄治理,竞选村庄领袖,等等。这些不仅在客观上改变了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更重要地是在思想观念上逐渐改变了村民群众对私营企业主的看法。

在我们调查的永康市,区域经济以个体与私营经济为主体,所以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地位之类敏感的政治问题,早就成为摆在当地地方党政部门面前的棘手课题。较早遭遇私营企业主问题的永康市有关部门及其领导,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率先进行了私营企业主入党的探索。倡导经济能人担任村庄领袖,建设一支懂管理、善经营的能人型领导班子,并选送一批私营企业主和村领导干部到高校培训学习。鼓励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这些先行一步的探索,得到了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门的关注。如此,一方面,个体与私营经济发达的永康市,私营企业主遍及各地,无论数量还是实力都较大。他们的自身行为影响着广大村民群众的认识,使村民们较早确立了关于私营企业主的正确观念。另一方面,政府推行的一系列肯定私营企业主的政策和行为,也在客观上左右人们对私营企业主的认识,以及私营企业主对自身政治角色和社会地位的认识和定位。因此,在永康市较早地形成了社会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认同,从而为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奠定了社会文化基础。

第二,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村民的竞争意识。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的理念逐渐渗透到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之中。与计划经济不同,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竞争经济。市场经济的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之所以能焕发出巨大的能动性和内驱力,在于通过竞争机制实现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市场经济给予了每一个参与经济交易的主体平等的地位,在市场经济面前人人机会均等。但由于参与市场交易的经济主体占有的经济资源和经济能力有所不同,势必导致交易结果的不平等。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形式和机会上市场经济是一种追求平等的机制,在事实和结果上市场经济是一种追求不平等的机制。它奉行的是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和择优机制。

永康市的农村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一起步就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成长的,经历了长达数十年的市场经济洗礼和熏陶,竞争意识日益成为影响村民行为的重要社会文化之一。在竞争意识环境下,村民群众认同拥有比其他村民更多的财富、能力和社会资源的私营企业主在村庄领袖的竞选中取得胜利,成为村庄政治生活的主导力量。如此,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理所当然地具有了应然性和合理性。

第三,社会转型改变了村民的贫富观念。农村的落后和农民的贫穷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正是为了改变中国的贫穷落后面貌,加速现代化建设步伐,党和政府在改革开放中提出了经济建设的赶超战略和非均衡发展战略。为了实现经济的高速增长,根据中国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有起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因此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在以经济增长和发展速度主导的政绩目标压力下,“不患不均而患寡”实际上已经变成政府和民众的共识。特别是在非农经济发达的永康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农村的社会价值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农民群众已从根本上改变“越穷越光荣”的传统观念,开始公开、大胆地追求富裕。“富”逐渐成为能力和本领的象征和体现,民众追求的目标。如此,在农村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不求均平求富裕”,“穷可耻、富光荣”的贫富观念。新的文化价值取向为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治理村庄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三、治理村庄是国家赋予新兴经济精英的重要责任

1.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是国家建构现代农村社会的产物

如果说传统社会是一种自然主义社会,那么现代社会是一种建构主义社会。现代性要求世界为理性的人所安排,根据和适应人的需要来组织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是国家建构现代农村社会的产物。

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长期以来,广大农民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通过“过密化”劳动,艰难地维持生计。农村经济基本处在简单再生产状态,至多呈现为无发展的增长。所以中国要建设现代化,必须通过发展工业,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事实上,在现代化过程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由传统农业社会转变为现代工业社会的过程。但是,工业化建设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在传统的底子上进行建设。由于国情不同,不同国家所选择的工业化道路也不一样。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在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工业化方针、政策,逐渐形成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发展道路。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率先在农村地区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改革,赋予了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使他们获得了较大自由,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随着生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导致了原来隐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日益显性化,大批农村劳动力需要从农业向非农行业转移。党和政府顺应形势发展,尊重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积极倡导和支持发展农村非农经济,推动了乡镇企业在农村异军突起,成为促进中国工业化的重要力量。从特定意义上说,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工业化主要地表现为农村工业化。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式的分散的乡村工业化道路⑩所导致的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等弊病日渐显现,因此政府积极引导乡镇企业的集聚,乡镇企业的集聚大大地推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和繁荣。在这个意义上说,乡镇企业和小城镇是中国农村工业化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中国工业化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以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为主要特色的中国工业化发展道路,突破了过去“一大二公”的所有制格局,改变了僵化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实现了对传统结构的初步改造,导致了所有制形式和资产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农村产业的多样化、社区形式的多样化。这是国家根据对现代化的新认识,重新构建现代工业和现代农村经济的具体表现和结果。

应当肯定,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对工业化道路的新选择,或者说国家重新建构的中国工业化战略,放松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赋予了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和自由发展空间。各地政府可以立足当地实际,选择自己的工业化发展路径,由此形成了多样化的地方性工业化模式。正是在这样的工业化战略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自主发展经验的永康人,结合本地农民从事小五金手工艺的历史传统,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自主开拓,从事家庭非农经营,发展以五金为主导的农村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推动了市域经济的迅速发展,形成了以发达的农村个体与私营五金业为主要特色的区域经济模式。伴随着农村个体与私营工业经济的发展,农村中逐渐涌现了一批具有超凡能力,并卓有成效的私营企业主,他们日益成为农村社会中令人瞩目的新兴经济精英。

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经济改革促使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国家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构建了村民自治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形式。这种以“四个民主”和“三个自我”为主要内容和目标的群众自治制度,是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对现代农村基层政治的重新建构,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当今中国农村基层的具体表现。

根据国家建构的村民自治理想制度,所有村民都具有平等地参与村庄治理的权力。特别是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的制度设计,几乎排斥了对选民资格的条件限制,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外,都有权竞争村委会领导岗位。这种强调机会均等的平等机制,形式上为每个村民打开了通过民主选举途径进入村庄公共权力组织的大门,事实上为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村民当选村庄领袖,主导和操纵村庄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正是在村民自治的制度环境下,永康市农村的私营企业主们陆续凭借其自身拥有的优势社会资源,通过选举进入了村庄公共权力组织,由此形成了一大批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的区域性政治现象。

可见,如果没有国家对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重新选择,没有对现代农村经济的重新建构,就不可能有地方经济发展的自主空间,从而不会有永康农村个体与私营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如果没有永康市党政部门的创新和开拓精神,不能从永康的地方实际出发,对国家工业化战略做出积极、主动的回应,那么也不会出现永康农村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的发达和大批农村私营企业主的崛起;如果没有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和农村基层政治体制的转换,也不可能出现大批私营企业主参与和主政村庄公共事务的现象,更不会形成永康市农村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的区域性现象。一句话,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是国家建构现代农村经济和基层民主政治的结果。

2.治理村庄是党和政府赋予新兴经济精英的重要使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建设成为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非农经济兴盛的景象,并体现出充满生机的经济增长活力。相应地,农村私营企业主在这些农村迅速崛起。对于农村中出现的这些新情况,人们逐渐获得了正确的认识,国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1)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农村和农民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并从资金、税收、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政策优惠。(2)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同时要求先富带动后富,促进农村和农民的共同富裕。这一国家宏观政策使得追求个人财富和经济利益,获得了国家和政府的合法承认和支持。相应地,国家政策也赋予了先富起来的私营企业主帮助和带领群众致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责任。(3)提出农村领导人要带领群众致富,对农村干部提出了经营管理和发展经济的素质要求。如:党中央将“五个好”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目标。并通过宣传媒体和政府表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选准一个人,带富一个村”之类经济能人治理的典范,强调新兴经济精英治理的优越性。

改革以来,国家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压力型体制下,各级地方政府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作重心放到了如何提高各类经济指标上,即一些地方政府理解的所谓“发展就是硬道理”。相应地,创造经济绩效成为地方政府和干部行政过程中的主要追求。那么,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的经济绩效依靠谁来创造?从一般意义上讲,农村经济的发展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努力。但是,在农村社会成员已经分化的当今中国农村,永康市党政部门及其干部在领导经济发展的实践中清醒地认识到:发展农村市场经济需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更需要以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的推动。党政部门更充分地认识到了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的政治功能和发展效应。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明确地把懂经营、善管理作为选配农村基层干部的重要标准。在1994年1月10日召开的永康市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了“培养建设一支企业家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号召,并采取了一些超常规举措:(1)选送一批年轻有为的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支书后备人选到大专院校接受正规化、系统化培训。首批50名村党支部书记及后备人选于1994年10月6日赴浙江师范大学学习,其中私营企业主占相当大比例。(2)鼓励私营企业主担任党支部书记。打破旧的思维定势,大胆启用私营企业主等经济能人,以那些观念新、能力强、懂经济、会管理、善交际、能干事的农民企业家为选择农村党支书的主要对象。经调整,永康市农村党支书队伍结构起了很大变化。1994年,全市企业家型农村党支书就占了28%。

从一定意义上说,治理村庄是特定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央和地方党政部门赋予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的重要责任和特殊使命。

四、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是社会的期待

1.村民的发展期待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没有资本积累的社会(11)。历史上,永康地区的农村居民主要依靠有限的土地,并通过农工互济的方式维持生计,年复一年地重复着简单再生产。人民公社化时期,广大农民群众通过政社合一的公社组织体系被组织起来。不可否认,这种农村管理体制严重地扼杀了农民的积极性,剥夺了农民的自由,具有显在的弊端。但是,我们也应当承认,这种制度在普遍贫穷的基础上,保证了一个村庄内部村民之间的平等和公正,农民群众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觉得自己有组织的依靠。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村改革和发展,促使农村社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农村社会和农民群众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和独立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农民群众在获得自由的同时,失去了原有的组织依靠,一切都需要通过自主努力。特别是在经济目标导向下的农村地方政府,在“不患不均而患寡”的原则指导下,将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主要集中于对一部分先富地区和先富群体的关注,而对特别需要关怀的广大弱势群体关心不多。广大农民群众初次获得一定的自主权和独立利益,初次面对市场经济,初次接触二、三产业等非农经营等,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能力,迫切期望有人来指导,有组织可依靠。但是,在实行村民自治、农村民间自组织缺乏、乡镇政府指导不力的新环境下,村民群众把希望转而寄托在那些经过市场选择和实践考验,村庄内率先致富的经济精英身上。

在我们调查的永康市农村,改革以来率先致富的经济精英主要表现为私营企业主。村民群众指望着他们能够带领大家致富,因此选举那些既有个人财富和能力,又具有丰富社会关系资源和良好人品,能为村庄经济的发展和村民的富裕作出贡献的私营企业主担任村庄领袖。可见,村民群众的致富和发展期待为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奠定了社会基础。

2.村庄的维权期待

村庄是中国农村的基层社会单元,具有一定的权益。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建立了高度集权、高度统一的行政型权威,无论是村庄权益的维护,还是村庄义务的履行,都由公社组织做出统一的部署和安排,由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具体执行,构建了一种集体服从国家式的国家与村庄关系,村庄权益因此而被淹没。

20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后,特别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对农村基层治理体制进行了重构。在新的乡政村治格局下,村庄重新获得了自主权和独立利益,村庄公共权力组织及其干部成了村庄的当家人和村庄权益的保护者。然而,目前村民自治还处在初期,制度建设和配套改革还没有到位,村庄权益时常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侵害。根据我们在永康的调查,最为突出的是:

其一,地方政府的侵害。村民自治制度的建构目的,意在把村庄治理权下放给村庄和村民,由村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但是,在现有的压力型体制下,地方政府领导农村的政绩,又必须通过村庄的“支持”来实现。习惯于行政命令的地方政府和干部,为了完成来自上级的任务,做出出色的政绩,有可能借助其强大的组织优势、人民公社制农村管理惯习的影响,以及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命令等,做出一些侵害村庄权益的行为。比如:近些年,当地政府不经村民群众同意强制性地征用村庄的集体土地,不按土地市场价格,不与村庄协商,由政府单方面确定土地征用面积和补偿款等侵害村庄和村民权益的做法客观存在,并引起了农民群众的不满和抗议。

其二,强势人物的侵害。村庄内的一些强势群体凭借其拥有的优势社会资源和实力扩大自身利益,对村庄权益造成侵害。比如:一些私营企业主为了扩大企业规模,要求转让村庄的集体土地。在转让过程中,他们凭借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和经济实力,“摆平”各方面的关系,合法或非法地办理完各种手续,以与政府征用土地相同或略高的价格进行集体土地的转让,客观上侵害了村集体的土地权益。更有甚者,在转让土地后拖欠土地转让款,超过政府批准指标转让土地或超协议规定划转土地等。

面对地方政府和强势的实力人物的权益侵害,村庄公共权力组织显得缺乏借以维护村庄权益的制度和力量,常常表现出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村民群众因此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不满,甚至演变为群体性的抗议事件。正是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广大村民希望村庄中具有相当实力的私营企业主,能够以他们的个人力量,即拥有的财富、社会关系、声誉、能力等,维护村庄权益。于是,一批有较强实力的私营企业主被村民选举为村庄领袖。在2005年永康市花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村民群众极力推举两位较有实力的私营企业主出任村庄领袖,就是典型的一例。为了能让一位出身该村但户籍已经不在村、具有较高声望和经济实力的私营企业主取得村委会候选人资格,村民群众不惜风险、多次与乡镇干部对抗,直到最终满足村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3.派系的利益期待

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具有共同利益或相同遭遇的农村社会成员主要因共同的利益诉求聚合成派系。派系内的成员已经不同程度地意识到利益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与内在的利益动机相结合构建了派系竞争的动力机制。当下农村的派系实质是一种“非社团性利益集团”(12),在人际关系日益理性的农村社会中,利益构成派系竞争运作的基础机制。

在永康市的相当部分村庄,农村社会派系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调查中,我们发现派系竞争的主要目的:一是保护和扩大派系成员的共同利益。在现阶段,村民以个体形式寻求利益时显得力量较弱、效能低下,而某些村级组织又无力有效保护村民的利益,因此村民往往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寻求新的整合。在一定意义上说,派系和派系竞争是村民在利益寻求过程中逐步意识到个人追求的目标不能以独立的方式得以实现时,而转向寻求集团力量的一种路径选择。二是提高派系的声望和地位。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在行动中把提高声望和荣誉作为自己的一种利益追求。特别是在中国农村,受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村民群众把名看得很重。村民之所以加入派系,参与派系竞争,除了追求有形的物质利益之外,提高本派系的声望和地位是其重要目的之一。他们指望本派系中的某些成员取得较高地位、声望和荣誉等,以便自己也能“搭便车”沾光。一旦本派系成员当选为村干部、人大代表,或取得了什么荣誉,甚至其子女考上了有名的大学,派系成员都会觉得自己脸上有光。

由于派系有别于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宗族,没有类似族长之类明确的当然领袖。为了能够在派系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争取更大的利益,各个派系往往会首先在派系内部整合其全体成员利益和行为,并择优选择本派系内最有竞争实力的人为领袖。故此,在永康市农村现有的环境下,推举有实力的私营企业主担任派系领袖,竞争村书记和主任职位,控制村庄公共权力运行,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派系的利益期待。

总之,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经济精英治理村庄,既是村民群众的期待,也是村庄和派系的希望,是村庄内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期盼。唯其如此,在当地农村,私营企业主治理村庄已经形成了高度的社会认同,取得了合法性。

注释:

①参见董明《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赵丽江《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陈光金《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阶层意识与政治—社会参与分析》,载《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NO.4(200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朱光磊、杨立武《中国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形式、特点、意义和限度》,《南开学报》2004年第5期;李宝梁《从超经济强制到关系性合意——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过程的一种分析》,《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1期;周炳泉《“先富群体”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2002年8月19日;托马斯·海贝勒《作为战略群体的企业家—中国私营企业家阶层的社会与政治功能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

②参见卢福营《农村私营企业主的崛起和参与》,《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

③周炳泉:《“先富群体”竞选“村官”现象的调查与思考》,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2002年8月19日。

④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9页。

⑤参见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0-152页;赵秀玲《村民自治通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8页。

⑥参见陈吉元、陈家骥、杨勋主编《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542-548页。

⑦“浪潮经济”是当地形容永康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概念,即指随着一个行业的兴起,带动一批企业的兴盛。而由于同行业企业间的过度、无序竞争,造成行业的衰落。相应地,一批相关企业因此而倒闭。不久,在永康又会接着出现一个新兴的行业和一批新企业。如此周而复始,使永康的区域经济发展犹如浪潮,呈现为波浪式前进的态势。

⑧笔者的另外一项研究成果也证实了这一结论。参见卢福营、刘成斌等《非农化与农村社会分层——十个村庄的实证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⑨毛丹、任强:《中国农村公共领域的生长——政治社会学视野里的村民自治诸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0页。

⑩辜胜阻、简新华主编:《当代中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7页。

(11)党国英:《农村改革攻坚》,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版,第12页。

(12)阿尔蒙德等认为,从组织角度出发,利益集团可以分为非正规性利益集团、非社团性利益集团、机构性利益集团、社团性利益集团四类。非社团性利益集团是指建立在共同意识到的种族、语言、宗教、地区和职业利益的基础上的,或者是以家族关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还没有按社团或机构的方式有效地组织起来的利益集团。参见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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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经营: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社会责任&以浙江省永康市私营企业主为例_农村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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