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发展的理论研究综述_小城镇论文

乡镇企业发展的理论研究综述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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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1978年以来,实现高速发展的乡镇企业不仅在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转换方面,而且在实现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发展市场经济等方面也都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作为这一事实的验证,经济学者们对乡镇企业或农村工业化的关注,已远远超出了农村经济的范畴。例如成为研究热点的,乡镇企业是如何消除农业部门长期以来存在的过剩就业的;改革以前一直处于分割状态的城乡间二元经济结构是如何被乡镇企业找到突破口的;对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志向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乡镇企业提供了怎样的改革经验和改革动力;等等,都是一些与中国经济整体的结构转换紧密相关的问题。

同时,关于乡镇企业的研究,不单单在中国,即使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也得到了较多的展开。这里我们就至今为止有关乡镇企业发展的理论研究进行整理、评价。有关乡镇企业的理论研究,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对由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所实现的农村工业化进行理论化,以及如何对乡镇企业的增长效率和发展机制从理论上进行评价。

二、乡镇企业崛起的理论解说

对乡镇企业的崛起从理论上进行评价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以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为先驱的“二元经济发展论”角度展开的评价;再一种是从由费孝通主导的“小城镇论”所代表的“内发发展论”角度展开的评价。

1.“二元经济发展论”角度的评价

由刘易斯最初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设定一个社会存在两个部门,一个是拥有剩余劳动力,且生产率极低,边际生产率接近为零的农业部门(或称传统部门),一个是以制造业为中心,具有活力,且不断扩大的工业部门(或称现代部门);由于农业部门以最低生存费水准的工资率无限地向工业部门供应劳动,从而使工业部门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利润,并进一步扩大投资。传统社会的经济现代化也就是这样两个部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而不断进步的过程。二元经济发展理论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与制定政策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依据。在刘易斯之后,费景汉、拉尼斯等经济学家对二元经济发展理论进行了发展和修正。

与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等同时代,Myint(1958、1965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结构,认为古典的二元经济模型侧重于劳动市场的二元性,至于此外的方面,如金融的二元性、技术的二元性、社会结构的二元性却分析不够。他把所有的因素组合在一起,提出了“组织的二元结构”这一概念。

以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为依据,把乡镇企业看作现代部门,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来给予积极评价的,在中国的年轻研究者以及美国、日本等国的发展经济学研究者中有相当的论述。中国年轻研究者具有代表性的论著,如杜海燕的《中国农村工业化研究》,蔡昉的《中国的二元经济与劳动力转移—理论分析与政策建议》等。 美国的Putterman、 日本的渡边利夫、严善平等学者也依据“二元经济发展模型”从理论上阐述乡镇企业这一比较特殊的发展模式。

几乎所有的研究都认为,在50年代至60年代的中国,农业部门尽管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二元经济发展”的机制却几乎没有发生作用。至于其原因,正如在较多的研究文献中所揭示的,在于为保障重工业所建立的“强积累机制”;而由农副产品的统销统购制度、农业集体化制度、户籍制度等构成的“强积累机制”进一步扭曲了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间的“二元结构”。打破这种“二元结构”的是农村的乡镇企业。正如日本著名学者渡边利夫(1991)所指出的,“通过乡镇企业的创立,中国的农工两部门间的有机联系初次产生,中国经济新的积累与循环机制开始形成”。

作为一种新的工业化模式,由乡镇企业所推动的农村工业化现象引起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人们普遍认为乡镇企业是在一种极其特殊的环境中生存的。其特殊性就在于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中国构筑了偏重国有重工业的计划经济制度,选择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式。有学者把乡镇企业喻为草根经济(严从怀1992),也有学者认为在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夹缝中生存的乡镇企业是中国工业化的新生长点(国务院研究室等,1990),更有学者把乡镇企业提升为国家工业化的继起(周其仁、胡庄君,1987)。由美国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1989)最初提起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被广泛用于乡镇企业发展的理论解释。经济发展也就是农工间劳动转移的过程,由乡镇企业所启动的农工间劳动转移推动了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并带动中国经济走向“刘易斯转换点”。费孝通先生(1985)总结了西方国家的工业化历史和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经验,从中国城市化的现实角度对乡镇企业给了高度的评价。

大部分研究又同时强调,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与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的“二元经济模型”极为不同,是“特殊的二元经济结构”,某种程度更接近于Myint(1958)的“组织的二元结构”(加藤弘之, 1997)。一方面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包括九项内容的制度隔离(郭书田、刘纯彬,1989);另一方面城市工业部门的大部分企业是国有的,它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企业目标。严善平(1992)利用无锡县实际资料所作的劳动力产业间转移的要因分析,发现其分析结果并不能支持非农业部门就业者的资本装备率不变、工资水准不变这些刘易斯“二元经济论”中的假定。如果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直接运用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来阐述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存在着若干的问题。杜海燕(1992)强调了由于社区经济的存在,中国的二元经济构造的解除将明显带有自己的特色。大岛一二(1993)认为,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劳动力大多数兼着农业,他们的土地规模极小,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的耕种权,这就使农业生产结构的改善,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变得相当困难。

对于上述事实,一些学者根据乡镇企业的发展特点,在“二元经济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理论解说,陈吉元和胡必亮(1994)构筑了由农业部门、农村工业部门和城市部门构成的“三部门模型”,并指出,中国的城市吸收农村劳动力的能力较低,农村工业部门在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要实现三元经济向现代经济转换,其途径在于农村工业的现代化。

Putterman(1992 )认为改革后的中国存在由三个部门构成的“制度性的分割结构”。第一是处于生存费水准的粮食生产部门。农业生产是由规模狭小的小农担当,尽管一再呼吁要扩大经营规模,增加资本投入,但这样的动向始终未能出现。第二是侧重于资本集约的国有企业部门。这个部门始终未能改善早在改革之前就存在的低效率的经营体制。第三是包括非国有部门和非粮食部门在内的市场部门。其中乡镇企业占据着这一部门核心位置。他提出这三个部门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独立的状态,市场部门的发展将促进另外两个部门的结构变动。

日本学者栗林纯夫(1991)提出了“二阶层二元经济发展模型”,即现在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存在着“城市工业部门对农村工业部门”和“农村工业部门对农村农业部门”这样两个层次的二元发展。这个模型是通常的二元经济发展机制发挥功能之前的过渡模型。他强调只有当乡镇企业与城市工业部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才能期待这两个部门变成一个现代化的部门,然后在它与传统部门之间,通常的二元经济发展机制可以发生作用。

Zhang、Findly and Watson(1994)进一步对“二阶层二元经济”或“三元经济结构”进行了理论上的阐明。他们从中国分段的劳动市场特点出发,构筑了由城市工业、农村工业和农业构成的三部门分割性模型,认为由于存在制度性的障碍,农村的生产要素不能自由地流向城市,而被投入到农村的工业部门。农村的工资水准比城市工业部门低,即使其他条件相同,农村工业部门也会选择劳动集约的技术。但由于在农村内部,农村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的劳动力移动是自由的,农村内部将形成新的工资水准,农村工业部门也有可能采取资本集约的技术。

2.“内发发展论”角度的评价

1970年代中期以后,许多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积极引进先进尖端的技术、设备和大量资本,实施了以提高贸易依存度为发展战略的大规模开发。这种开发虽然带来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城市规模过大、一极集中,被称之为“过剩城市化”的弊端。在托达罗、哈里斯(Harris and Todaro 1970)、鸟居泰彦(1979)等学者对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型进行批评修正而提出的新的发展模型中,就充分注意到了伴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口移动,有很大一部分人口的移动方向并不是二元经济发展模型所设定的现代工业部门,而是城市中的非正式部门,或称之为城市传统部门、城市贫困部门。由于城乡差别的扩大,推动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但正如托达罗自己也承认的,尽管提高城市现代部门的雇用能力,改善非正式部门劳动人口的生活环境都是极为必要的,但如果人口流出地的农村得不到发展的话,就没有什么能够有效抑制“过剩城市化”的办法(托达罗1992)。

针对“过剩城市化”的问题,“内发的发展”就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获得了倡导,其核心就是如何从农村层面来消除贫穷,通过开发当地农民自身的潜在能力,不依赖于外部,实现经济生活的自立。比如通过改进农村传统工业的生产技术,为邻近的住民提供所需的产品;又如合理地组合农业生产的技术要因,注重开发高产品种,发展小规模灌溉,增投有机肥料,改良栽培技术等劳动使用的技术投入,在提高农业产出的同时,扩大农业的劳动吸纳能力(速水佑次郎,1995)。

以“内发的发展论”为基础来积极评价乡镇企业的,是费孝通和“江苏省小城镇研究课题组”、“中日小城镇共同研究组”等的“小城镇论”者。以费孝通为首的小城镇研究组发表了一系列的著作和论文。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江苏省小城镇研究课题组(1984、1986)、费孝通(1985)。另外,日本方面出版了中日共同研究组的成果。(宇野重昭、朱通华,1991),(宇野重昭、鹤见和子,1994)。“小城镇论”强调,在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应避免现有城市的过度扩大,并防止城市贫民窟的出现;应该以农村的小城镇为基盘,积极发展乡镇企业,让小城镇承担起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任务,以来自农村内部的“内发的发展力”为动力,创造出众多中小规模的地区经济发展中心。费孝通(1985)认为,在西方国家,工业化往往伴随着城市的不平衡发展和农民的没落而进行的;他主张中国不应该走这样的道路,而应该选择“工业的农村化”与“农村的城市化”这样的发展道路。以宇野重昭为首的日中小城镇共同研究组肯定了由乡镇企业来带动农村城市化的发展模式,认为这种“内发的发展”适合于后发国家、后发地区的经济环境和传统文化,是与西欧流行的现代化所完全不同的发展方式(宇野重昭、朱通华,1991)。

对于以“内发发展论”为依据的“小城镇论”,在80年代中期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直接反映在以“离土不离乡”为核心的农村工业化政策之中。但在此后,一些学者开始对“小城镇论”提出异议。较为有代表性的有:乡镇企业布局分散所带来的副作用,如耕地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等正在越来越明显、虽然我们一时回避了“城市病”,但“农村病”却在不断的蔓延之中(黄祖辉、顾益康、徐加,1989)。大岛一二(1993)认为,小城镇论是依据了农村工业化最顺利进行的东部沿海地区的事例而成立的,如果把它作为经济实力较弱,且地理上偏离大城市的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战略,显然是不妥的。80年代末以后,伴随着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间经济差距的扩大,内陆地区的农民大规模向东部沿海地区流动正证明了这一点。

对于80年代末以后出现的沿海地区乡镇企业积极引进外国的技术、资本,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这一趋势,费孝通、宇野重昭等“内发发展论”者,在承认NIES型出口导向战略所具有的有效性的同时,仍提出,仅仅依靠沿海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不可能完全吸收全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而且还会进一步扩大地区间的差距,激化“流民”现象。他们强调,中国应该寻求以NAIC型乡镇企业为基础,加速内陆地区的内发发展这样的战略与政策。清成忠男(1994)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可以分成NAIC型和NIES型两大类。前者就是通过本地资源,尤其是农产品的加工,迂回地推进工业化的类型。

三、围绕着乡镇企业效率性的讨论

关于乡镇企业是否是有效率的企业组织是讨论的热点。与实施了各项的改革,但还苦于经营不振的国有企业相比,乡镇企业取得迅速发展,其效率性似乎是很明显的。为了探明其机制,一些研究者运用企业组织论、生产函数论、所有权理论展开了比较严密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间·斯维纳、潘承芬(1989)、威廉·伯德、朱宁(1989)从乡镇企业直接面临竞争性市场,自负盈亏,有较硬的预算约束等特征出发,认为它是利润追求型的、合理的企业组织。刘德强、村上直树、大塚啟二郎(1994)以服装业为例,选择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联营企业四类企业进行统计与比较分析,得出了乡镇企业基本上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经济合理的企业组织。

当然也有一些学者持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于乡村集体企业,乡村政府(或者社区组织)不但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而且还握有与企业的投资决定、经营者任命、利润分配相关连的部分经营权,因此,企业的经营目标中除了包括利润以外,还要包括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当地劳动者的福利等非经济的目标,结果乡村企业追求利润的行为明显受到了阻碍,效率由此受到影响。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7)、杜海燕(1992)、杜鹰(1995)。另一种意见认为,与国有企业一样,乡村企业也存在着“扩大负债——扩大资产——扩大利润——扩大负债”,这样一种通过负债来扩大利益,即所谓的“投资饥饿症”;即使它因经营不善而陷入破产,也可能被其他企业吸收,或可以在会计记帐上由其他企业给予填补,即乡镇企业实际上受到的是软预算约束。如周其仁、胡庄君(1990)。

陈剑波(1995)在对200家样本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 样本企业的资源并未达到最优配置,乡镇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对于其资源配置,正带来非效率的一面。他认为,在所有权不明确,经营目标是由政府、社区、企业自身“三位一体”构成的乡镇企业(指乡村企业)中,由于存在着企业与政府、社区间交易费用,资本要素的使用成本超过其边际生产率,其资本利用效率开始处于下降阶段;劳动力资源利用的相对不充分,工资成本的过快增长不仅影响了企业净剩余的增加,同时也扭曲了劳动力资源的供求状况。

如果依据传统的企业理论或所有权理论,我们很难得出乡镇企业是有效率的这一结论。但是,Jefferson; Rawski and Zheng(1992)、金和辉、杜志雄(1993)、Woo; Fan;Hai and Jin(1994)、刘德强、村上直树、大塚啟二郎(1994)等的统计分析结果都证明,乡镇企业的生产效率高于在技术、资金、人才方面具有优势的国有企业。至于其原因,一般的解释是,虽然乡镇企业的产权也不是清晰的,或者说所有权与经营权也不是完全分离的,但与国有企业相比,其产权安排还是相当清晰的。在80年代中期关于乡镇企业的特征描述中,较多的学者还把乡镇企业看作是民办企业,而不是官办企业。间·斯维纳(1989)、Dong and Putterman(1997)通过生产函数分析,还揭示出乡村集体企业的生产效率并不比私营企业低这一现象。私营企业的所有者非常明确,因此获取利润的主体也是非常明确的,从这一点似乎应该得出其生产效率理所当然要比乡镇集体企业高的结论。他们认为,乡村集体企业不太利用非组织的信用,在乡镇政府的保护和信用担保下,得到组织金融,即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信用倾斜;乡镇集体企业作为公有制的一种形态,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在税收、劳动保护、融资等政策方面与私营企业相比被放在了优待的位置上。

最近几年,不少经济学家开始从更深的理论层面就乡镇企业的效率性问题展开了非常有意思的讨论。Weitzman and Xu(1994 )在分析乡镇企业的效率性的问题时提出,其效率之所以高,应归功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合作品质,即经营者和就业者之间存在着很高的协调性,从而大大降低了企业内部的组织费用。

刘小玄(1995)则把乡镇企业的高效率归结于企业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成功。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的国家,要考虑较多的利益和目标,这些要与企业所追求的利益与目标完全达成一致,那是不可能的。代理国家来管理企业的政府管理部门并不与个别企业的利益直接相连,即使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由于还受到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的制约,往往存在着促使企业积极性不足的状况。但在另外一方,作为乡镇企业所有者的乡镇村政府,处于政府等级系统的最低位置,带有明显独立的利益,而且只考虑自己所属社区的利益。乡镇企业除了为社区内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外,还是乡镇、村政府的重要的资金来源。由于两者的利益是相互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乡镇、村政府也直接成了乡镇企业的保护者与促进者。

两位在美的中国籍经济学家,李稻葵(1995)与田国强(1995)就乡镇企业的成功,提出了极具新意的理论解释。李稻葵(1995,或Li1996)提出了与传统的产权概念不同的“模糊产权”概念,并以乡镇企业为例构筑了模糊产权理论。他从理论上证明,在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许多交易行为具有潜在的非法性和巨大的交易成本,这使模糊产权成为一种企业家们自愿选择的,相对有效率的,从而具有积极意义的制度安排。他认为,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取决于交易费用;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都会有一种产权制度是最佳选择;这种产权制度未必是界定清晰的私有产权制度;那么由政府参与的企业产权以及这种安排的不清晰性,反而在我国经济制度的过渡时期成为一种最佳的产权安排。当然他也指出,从长远的角度看,当市场完善以后,当行政干预减少以后,模糊产权又是不合理的,没有前途的,而且效率会变得低下。

田国强(1995)依据现代经济理论中的经济机制设计理论提出,即使在公有制下,通过制定适当的激励机制,也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他解释到,乡镇企业具有较高效率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一个经济机制运行良好,能够导致资源有效配置的最基本的四个先决条件,即承认人的自利性、给予人们经济上的选择自由、实行分散化决策、导入激励机制得到了较好的满足。产权明确界定的市场经济机制是唯一既导致资源有效配置又具有最小的运行成本的经济体制。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的深入,当市场体系和产权明确的企业具有一定规模时,乡镇企业的竞争优势就越来越小,于是就需要对乡镇企业进行产权明晰化的改革。

四、有待进一步研究的理论问题

乡镇企业作为一个极具特征的庞大的企业群体,不但还有尚未认识清楚的问题,更有很多新问题有待我们作进一步的探讨。这里列举一些笔者认为首先需要予以研究的理论课题。

(1)产权制度改革中的理论问题。 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在经过了近几年的实践后,正在更广的范围内得到推行。对于小型集体企业转制为个人经营的企业,理论上的争议可能较少。现在需要研究的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的集体企业,当职工持有企业资产,企业转制为股份合作制后,其运行是否比其他类型的企业更为有效。因为已经有一些研究指出,以职工平均持股为核心的股份合作制存在对经营者和职工的激励问题和企业的封闭性问题。国外的一些经验也曾揭示过这种股份合作制存在着上述的弱点。

(2)农业与乡镇企业间的资本转移问题。农工间的资本、 资源转移问题是发展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在中国也有很多学者探讨过这一问题。但他们中的多数把关注点放在了农业与国有企业间的“不等价交换”,而忽视了农业与乡镇企业间所发生的资本转移。要研究这一问题,需要先从理论角度构筑贴近现实的分析模型,然后再从统计角度进行较为严密的把握。

(3)农村金融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有两个问题需要研究。一是农村金融对乡镇企业具有怎样的投资扩大效果,尤其是是否具有推动其他部门追加投资的诱发效果;二是商业化以后的农村金融机构显示了怎样的偏向集体企业或规模较大企业,歧视农家和个体私营企业的信用差别化行为。

(4)分割的农村劳动市场对乡镇企业的影响。在社区的影响之下,农村劳动市场被分割成社区内劳动市场和社区外劳动市场。这一结构肯定会影响乡镇企业的工资决定,乃至资本形成。那么这一结构本身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动化的加强是否也在发生新的变化,以及新的变化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工资决定。要研究这些问题,需要构筑适合乡镇企业情况的劳动工资函数,通过计量来提高研究的深度。

(5)乡镇企业技术进步的形式。 需要进一步判断技术进步在乡镇企业发展中的贡献,以及乡镇企业采取了怎样的技术进步形式。现有的一些全要素生产率的测定,或由于计量模型上的问题,或由于数据处理的问题,还有待于作进一步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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