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与国民待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流动人口论文,子女论文,国民论文,待遇论文,公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能否给予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国民待遇,关系到教育公平的实现。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社会各界纷纷呼吁政府解决好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困难的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这反映出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国民待遇体制。
国民待遇遵循对等关系和公平关系。根据对等关系,农村流动人口的所得跟他们的贡献应该是相等的;根据公平原则,每个公民应该享受最基本的国民权益和保障,国家不应该根据出身、来源地和职业等差异从基本政策和制度上区别地对待每个公民。长期以来,我国只有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概念,而缺乏国民概念,采用的是分别待遇政策,从而使得作为人口最多的国民——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和维护。农村流动人口子女在入学机会上,普遍没有能够充分享受与流入城市居民子女同样的国民待遇,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他们要么通过高价进入私立学校或者借读公办学校,要么只能进入流动人口子女简易学校,前者由于高昂的费用使很多农民家庭难以承受,后者则由于条件简陋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解决农村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从本质上看,是解决农村流动人口的发展能力问题。而国民待遇的一个重要的基本要求,就是给每个公民提供最基本的发展能力,因此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农村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不仅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严肃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原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而且有助于促进农村流动人口的城市化进程,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