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与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实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体论文,相互依存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最近,在国内学术界的实在论研究中,发生了“实体实在论”与“关系实在论”之争。这方面的突出代表是张华夏与罗嘉昌、胡新和发表的文章(参见《哲学研究》1995年第5期、第3期)。他们均承认实体与关系都是实在的,但在何者为“第一位”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张华夏认为实体是第一位的,是关系的载体,因而坚持以实体为根本实在的“实体实在论”。罗嘉昌、胡新和则认为关系是第一位的,实体是由关系生成的,因而坚持以关系为根本实在的“关系实在论”。
而我则认为,实体与关系是根本不可分离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实体与关系不仅都是实在,而且是相互并存的实在,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实在。因此,我既不赞成“实体实在论”,也不赞成“关系实在论”,而坚持“实体—关系实在论”。
从根本上讲,实体与关系是实在事物的两种基本存在形态。所以,实体与关系是一对基本的本体论范畴、哲学范畴。本文试图从更广的视野上对实体与关系这一对实在事物的基本存在形态做一基本考察,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什么是实体
为了弄清实体究竟是什么,需要从哲学史先作一番历史考察。
实体这个概念,源于古希腊哲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亚里士多德提出实体范畴,有其历史原因。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之前,伊奥尼亚哲学确定了自然界的现实具体事物是人们的认识对象,苏格拉底、柏接图哲学则从思维上抽象出了事物的一般规定性。于是,这就产生了一个从事物身上分离出来的属性能否独立存在的问题。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才着手研究实体范畴。
亚里士多德把实体理解为各种属性依附的基础,一切变化的主体,人们认识的客体,具有独立性和个别性。作为这种实体的东西,最基本的就是个体事物。他在《范畴篇》中讲道:“实体,就其最真正的、第一性的、最确切的意义而言,乃是那不可以用来述说一个主体、又不存在于一个主体里面的东西,例如某一个别的人或某匹马。”(《古希腊罗马哲学》,第309页)亚里士多德的主要意图是把实体所特有的独立存在方式同关系、性质的寄生的存在方式加以对比,从而确定,实体可以独立存在,性质和关系则只有作为实体的性质或实体间的关系才能存在。
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个体事物是第一实体,事物的种和属是第二实体的观点。在《形而上学》中,他又把第二实体归结为事物的本质。这样,实体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便具有了两种含义:一是个体事物,二是事物的本质。
到近代,笛卡儿、斯宾诺莎、洛克等,都研究过实体范畴。他们仍然沿着在各种事物里寻求确定的存在、永恒的存在、属性的统一基础的道路前进。他们要从自然界中找出一个能够说明事物各种属性的永恒不变的实体。在他们看来,实体是自己决定自己,不能依赖其他东西而存在,以此把实体与属性区别开来。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对实体范畴作了考察。他从“存在”开始,经过“实存”进到“实体”,这样的实体是赋有多种规定性的具体存在,是产生各种规定性的力量。他认为,对实体的认识是人们经过思维抽象统一了某些规定性、属性之后才达到的。
实体的概念伴随着哲学的发展而发展,到今天,实体的概念获得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以往,关于实体的理解,均是围绕实体与属性的关系展开的。主要是通过突出属性的依存性来强调实体的独存性,把实体视为属性的载体。其实,实体与属性并无什么分立关系。
无数事实表明,任何实体都是具有多种性质的事物系统,离开了特有的性质,根本无实体可言。有人认为,属性只是实体的一个因素,属性存在的基础不在自身而在实体之中,一个实体失去了某一属性可以仍然是该实体。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任何一种实体之所以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实体,完全在于它具有特定的属性,失去了特定的属性,根本不会有该实体。例如,生物失去了新陈代谢的生命属性,它就不再是生物实体而只是化学实体;人失去了劳动和思维的属性,也不再是人的实体,而只是一个动物实体。如果一种实体失去了任何属性,那它就什么也不是。当然,实体的性质有多方面、多层次,有的直接关系到该种实体的本质,有的尚不能关系到该种实体的本质,但这并不能否认实体与性质有一体化的联系。
有人还认为,实体和属性都处在变化中,但实体是变化的主体,属性的变化只能发生在实体峰上。这种认识也不尽妥切。其实,实体的变化就是实体各种属性的变化,属性的变化也就构成了实体的变化。实体是多种属性的统一,其中有的属性在变,有的则保持相对稳定,特别是关系到实体本质的属性的变与不变,直接与实体的变与不变相统一。有时我们说实体不变属性变,不过是说实体中主要的属性没有变而次要的属性在变,或者说主要的属性在发生量变而尚未达到质变,还没有造成实体的根本变化。
我们说上面这番话的目的,在于说明实体与属体并无分立关系,而是一体化关系。或者说,实体就是属性之集合。实体并不是属性的载体,毋宁说,属性是实体的要素。我们不妨看一个最极端的例子,即物质的例子。过去,我们常说运动、时空是物质的属性,理由是运动和时空均离不开物质。现代自然科学的丰富材料表明,物质与运动、时空根本不能相互分离,根本不存在离开运动与时空的物质实体,运动与时空不过是构成物质实体的要素。其他的实体也是如此。通常讲的实体与属性的关系,不过是属性集合、总体与个别属性的关系。
从系统观点看,实体即是系统,是由多因素、多侧面构成的系统。系统有要素属性、结构属性和功能属性,有多层次的属性,离开这些属性就无有系统存在,也无什么实体。所以,实体与属性的关系问题,在系统观这里,已为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这对范畴取代了。以往的“实体”范畴多半是指系统的结构方面,而“属性”范畴多半是指功能方面。从系统观看,结构与功能是系统的两个不可分离的侧面,结构并不能独立于功能,反之亦然,只有二者的统一,才能形成具有相对稳定的系统。
我们考察了历史上的实体范畴,并用系统观加以总结,清除了这个范畴的传统观念,并不是要清除实体范畴本身,而是要赋予它以新的意义。
在这里,我们所要讲的“实体”,指的就是相对独立的事物系统。这些事物系统与其他事物系统处在相互间断之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存在特点。之所以把这些事物系统称之为实体,它们的“实”就在于它们是相对独立的事物存在单元,不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性存在。实体之“体”,在于它们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事物体系,是内部诸要素的统一。
作为与属性相对立而言的实体是不存在的,那么,我们这里讲的作为系统而存在的“实体”,又是和什么相对而言的呢?简单讲,是和关系相对而言的。至于“关系”的范畴,将放在后文中论说。我们在这里只需指出:对于人类的认识而言,从世界的横向联系看,事物有两大类,一类谓之实体事物,一类谓之关系事物。实体事物是指作为相对独立的事物系统,那么,关系便是指相对独立的系统之间的联系与作用。与系统间的关系相对而言,系统本身就是实体。
实体既然是指相对独立的系统事物而言,那么,它的普遍存在就不用过多地论证了。在自然界,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生物机体以及星球、宏观物体、生物群等等,都是实体事物。在人类社会中,个人、家庭、职业集体、阶级、民族、国家等,都是一些实体事物。
实体作为实在事物的存在形态,具有诸多特点,主要有既成性、相对独存性、外展性。
所谓既成性,是指实体事物不是处在形成中的事物,而是已成为完整体系的事物。任何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中,强调实体的既成性,突出了实体事物在自身发展中的位置。实体是作为具有自身各种特质的完整系统而存在、而发生联系与作用的。
所谓独存性,是指实体事物的独立存在。当然,任何事物系统都处在彼此的联系与作用中,但事物系统作为实体,是处在与其他事物系统的相互间断之中,彼此的关系并没有把它们的间断性取消,实体事物仍处在独立的地位中。独存性与相对稳定相关联。实体的相对稳定不变是实体存在的前提。独存性还表明,实体事物是一个独立的事物单元,具有自身的内在要素、统一关系,具有自身的完整性。
所谓外展性,是指实体事物作为一个完整系统必然与周围世界发生彼此的联系与作用。实体的外部关系体现了实体的特征,是实体功能的自然表现。任何实体由于具有自身的统一结构,都具有特定的功能,必然会发生与外界事物的关系。不能以统一功能和特定方式作用于外界事物,便表明不能以实体存在,是否具备特有的统一功能,是实体事物的最根本特征。
世界上的事物本都是相互联系的,之所以区分为一个个实体事物,就在于世界在具有连续性的同时又具有间断性。间断性使世界成为多层次的、无数的事物单元总体,作为每个单元的事物,都是以相对独立、既成的系统存在着的,这就使他们成为一个个相互区别开来并与周围事物发生作用的实体。
究竟有没有必要把事物单元存在形态确定为“实体”,这还要从实体与关系的相互关联上去确定。
二、什么是关系
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哲学范畴。在这里,我们把它和实体相并列,有着一番特殊的意义。
我们把实体看作具有独存性的事物单元,而关系就是指实体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实体事物之间的联系与作用所形成的关系,不能简单地划归实体事物本身,而是形成了一类相对持续的中间性事物,即关系事物。例如人们改造自然的劳动活动,虽属于人的劳动能力的使用过程,但劳动活动本身不能简单划归于人,因为没有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界一方,也不会形成劳动活动。所以,劳动活动本质上属于人与自然界的一种关系事物,而不象人或自然界那样的实体事物。
关系作为一种不同于实体的事物,是实体事物之间的真实联系与作用,而不是主观臆造或凭主观建立起来的关系。在人的认识活动中,人们为了认识一件事物,往往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联系来加以比较、分析,这样形成的实体事物之间的关系并非实际存在,只具有认识意义,形不成真实的关系事物。因此,这类关系不在我们所讲的关系事物之列。与“实体”范畴相并列的“关系”范畴,是一类独特的关系事物。
关系是由实体之间发生联系和作用而形成的,它具有不同于实体的若干特点。
其一,关系具有连续性。实体之所以能够作为实体,在于它与其他实体的相互分离和间断性,与此相反,关系则恰恰在于实体之间的连续性。关系必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实体之间,由实体的相互连结而形成。关系发生在实体联系的中途,起着联系实体的作用。世界上的各种事物,均以关系而贯通,并通过多重关系而形成越来越大的实体系统与网络。关系不能失去连续性,一旦实体之间的连续断开了,关系事物也就不复存在;实体间新的连续性形成了,新的关系事物也随之产生了。关系的连续性表现在实体的连续性上,但这不等于说关系的连续无止境地延伸而无间断。由于世界上的事物是呈层次结构的,不论实体与关系也都分为众多的层次,每个层次的实体是间断的,从一个层次的关系到另一个层次的关系也是间断的。如果没有这种间断生,关系就会成为单调的、直线的。正是由于一种关系到另一种关系、一层关系到另一层关系之间具有间断性,才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关系,形成了以实体为中介的多种关系的联结。
其二,关系具有相互性。关系实质上都是相互的。这就是说,在实体之间发生的关系,不是单方面的,总是参与关系的诸方面相互作用的过程。当然,在关系的建立中往往有主动与被动之分,但被动也是一种作用,一种对主动一方发生作用的力量。如果缺乏相互性,那么主动一方就不会有对象接受作用,关系也便形不成。例如,一批军队开进一片渺无人烟的地区,遇不上接受进攻的敌人,便形不成战争这种关系事物;战争必须发生在双方的交战之中,不论被动一方的抵抗力量是多么弱,但必须具有反作用于主动一方的能力。在人对自然的改造关系中,作为对象一方的自然界往往是被动的,但自然物并非一点对人的作用也没有;其实,农业生产、工业生产都有自然生产的一面,在这里,自然对象是凭其物理、化学属性而发生作用的。离开具有特定属性和特定作用力量的自然对象,只凭在头脑中想象对自然的改造,是不会形成劳动活动的。
其三,关系具有活动性。实体的存在也离不开运动,但其性质总是在相对稳定之中存在的;关系本质上则是活动范畴、动态范畴,不象实体以相对稳定为主要存在方式,离开活动,关系事物就不存在。关系事物的活动性,突出地表现在它尚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而是系统间的联系与作用,是作为系统的实体事物活动而存在的事物。一旦关系作为实体的内在因素,关系就失去了独立意义,不再是独立的事物,而归属实体自身了。
其四,关系具有中间性。这是说关系总是产生于实体的相互作用中,是作为实体之间的中间事物存在的,不能把它简单划归任何一方,而是发生联系与作用双方的交叉性事物。但这种交叉事物有自己的相对独立的范围,成为一类特殊事物。关系由于具有中间性,从而成为发生作用的诸实体表现自身的唯一方式,任何实体都以其一定的性质参与形成关系。如果把关系的中间性剥夺掉,使其归属一方,那它就不是关系而是实体的属性了,不再作为一类独立的事物存在。例如战争,是发生在交战诸方之间的。如果把与战争有关的性质归于作战中的一方,那就不是战争而只是作战能力,战争则是作战能力的运用,必须具有中间性。
世界上的事物,并不都是实体,也有实体之间的关系,把关系作为一类事物看待,对于人类的认识异常重要。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没有关系,要素就不会形成系统。系统内的关系虽从系统整体看属于系统的结构,但从要素(作为深层实体)看,关系不属它们自身,仍然是外在的事物,是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认识事物的结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认识要素之间的关系。二条是,没有关系,事物无法存在和发展。离开与环境的关系,任何实体都无法表现自己的存在。当然,实体并不一定时时都处在一种固定的关系中,但它至少具有发生这种关系的潜在力量,并只有在这种关系中才得以充分地显示,才成为真正具有这种性质的实体。认识实体,就是要通过外在的关系去认识,舍此,别无他法。
正是由于关系事物的重要,它在世界的各个领域无所不在。
在自然界。基本粒子之间发生的强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引力相互作用,形成了种种物理关系事物。这些物理关系是基本粒子的物理性质的表现,是它们同周围世界发生联系的方式,人们对基本粒子的研究,正是通过这些物理关系事件而达到的。基本粒子之间的各种物理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一种有别于参与这种关系的各方基本粒子的另一类物理现象。可以说,基本粒子是实体性物理事物,物理作用是关系性物理事物。决不可以因为物理作用离不开基本粒子,便否认它们的存在和独立意义。原子、分子之间的各种化学活动,是化学关系事物,它们同样具有有别于原子、分子的独立意义。人们认识化学物质的性质,一点也离不开它们之间的化学关系。生物与环境始终保持着能量、信息的交换,生物与环境的这种关系形成了生命活动,即生命关系事物。生物一旦失去与环境的生命关系,便告死亡,不再是生物而是一堆化学物质,进入化学分解活动。自然环境对生物所进行的自然选择,也是一种重要的生命遗传变异关系。从宏观上看,各类星体在宇宙中运行,地球上各类宏观物理、化学物质的运动,也无一不是一种种物质关系事物。人们对各种宏观物质的认识,离不开这些宏观的物质关系事物。所以,从总体上看,自然界不仅是由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生物及其宏观群体组成,也是由各种物理、化学、生命关系组成。前者是自然界的实体要素,后者是要素之间的联结剂。
人类也是如此。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必须同自然界发生关系,生产劳动、科学实践就是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它们都是人与自然之间发生的关系事物。人类要生存和发展,还必须建立人类内部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社会关系。从规模上讲,有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等等。从性质上讲,有亲缘关系、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政治法律关系、思想文化关系等等。这些不同的社会关系把分离的人们联结在一起,组成了社会。社会不仅是一个个人所组成,而且包含着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与作为实体的人和其他群体不同的另一类社会现象。例如,生产关系不同于参与生产的劳动者,是一类独立的社会现象。人们生活在社会关系之中,获得了自己的社会性质并在社会关系中实现自己的社会作用。离开社会关系,人们无法生活,更不能获得进步。要对人和社会进行认识,同样离不开社会关系和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这是因为,人类的类本质和社会本质,均要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和社会交往实践中得以表现。
关系事物在世界上普遍存在,其种类也很多。对关系事物种类的划分,有多种方式。最基本的方式就是按形成关系的实体的性质去分类。实体有自然、社会之分,关系亦是这样。这些关系可以进一步划分。例如自然关系,可以划分为物理关系、化学关系、生命关系、天体关系、地质关系等等。按实体性质对关系进行分类,保持实体与关系的对应,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对于人们对关系或实体的认识都十分必要。
以往,还有按关系的密切程度来划分关系的,如直接关系、间接关系等。这种划分方法,离开与实体的性质联系,而单就关系自身来讲的。这种划分有其可取的一面。因为,从关系的密切程度上确认关系,对于认识实体是很重要的。关系直接的,意味着实体的联系与作用的强度大,表现实体的性质也较充分。关系间接的,标志实体的联系与作用的强度小,表现实体的性质也不太充分。直接关系与间接关系,对于人的认识和实践的意义也不相同。
关系的种类很多,可以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把关系过分泛化,并不恰当。作为与实体相对应的关系范畴,一定是作为一种独立事物存在的关系,决不是人们在认识中随便建立的认识关系。人们通过认识而拉扯起来的关系,是认识活动所必需的,但在客观世界中并不发生这种相互联系与作用,不能成为一种实在的关系事物。这也正是以往人们忽视关系作为实在事物存在的原因。以往,由于人们可以在认识中把任何实体事物拉扯在一起而形成“关系”,因此关系范畴过分宽泛,失去了作为一类不同于实体的事物的面目。因此,一定要注意“关系”范畴的科学性、严肃性。
三、实体与关系的辩证关联
实体与关系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形成复杂的辩证关联。
实体与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它们彼此之间谁也离不开对方。
首先,关系是实体的关系。离开实体,关系无处发生和存在。世界上没有凭空存在的关系。电磁关系是基本粒子的关系,化学关系是原子、分子的关系,新陈代谢、信息交换是生物的关系,生产劳动、社会交往、科学实践是人类的关系。无实体的关系是不可理解的。“关系”的含义正在于表达不同实体事物之间的相关和连结。
其次,实体是关系中的实体。实体离不开关系,表现在内外两个方面。实体是内部诸要素的有机统一,诸要素之间组成统一的实体,离不开相互之间发生并保持的一定关系。任何实体,不论是以其松散的形式还是以其紧密的形式,都与环境事物发生一定的关系,离开一定的关系,实体事物就无法存在。实体与环境的关系,取决于实体的性质及环境的性质,因此,外部的关系又成为实体得以表现的方式。实体在外部的关系中如何显示,实体就是如何一种事物,离开与环境的关系,实体的面目无法确定。所以,从完整的意义上讲,只有实体与关系的统一,才能充分地使实体得以形成。对于人的认识来讲,对实体事物的认识总离不开对其外部关系的认识。
尽管实体与关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一刻也不能离开,但这并不表明它们是一回事。实体与关系的区别同样是明显的,不容抹煞的。实体事物虽处在内外联系之中,但毕竟还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事物单元和统一体系而存在的,否则它怎么会是实体呢?假如实体不能以统一的事物单元而存在,那么实体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存在了,因为实体与关系的区别根本不存在了。关系虽离不开实体,但实体不等于关系,而是处在关系的两端,关系中是实体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活动,具有参与关系的诸方面的交叉特点。一方面,关系的内容要超出某一参与关系的实体;另方面,参与关系的实体的内容又不可能完全暴露在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中。因此,关系与实体是不能相互取代的,只有它们的辩证统一,才能充分显示世界上各种事物的丰富内容。
从世界是一个联系总体来看,实体与关系的存在又是相互包含的。可以把宇宙看成一个统一的总体,它由众多的小实体组成,但众多的小实体并非杂乱地凑合在一起,而是分为众多的层次:较小实体以相互关系而形成较大实体,较大实体又以关系而结成更大实体……,如此逐级扩展,最后形成了宇宙。在每一级扩展中,都由实体与关系相互交替来实现,决无单纯的实体增大,也无单纯的关系增大。这造成了实体中包含关系,关系中又包含实体的局面。作一个形象化的比喻,世界恰似一张巨网,实体是网上的“结”,而关系则是结上伸延出来的“线”。“结”既是较小范围的“线”形成的一个实体,同时又伸延出更大范围的“线”,以便和附近的其他实体结相连接,从而又形成更大的结。
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形成了实体与关系的区别,归根结底在于世界的间断性与连续性。如果我们把世界看成一个巨型的网,那么实体正是这无限伸延的网上“结”。每一层次的“结”,都把小层次的关系加以统一而成为一个层次的实体。由于世界之网不仅是间断的,同时又必须是连续的,所以,这又形成了间断的实体之间的关系。于是,世界的间断与连续的统一形成了实体与关系的统一。实体主要体现了世界的间断性,关系主要体现了世界的连续性。简直可以这样讲:关系的间断造成了实体,实体的连续造成了关系。
实体与关系的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已暗示出它们的相互转化。在实体或关系的发展中,总要以相互的转化为桥梁。在自然界,从基本粒子进化到原子,这是实体的发展,可是这个发展过程是通过基本粒子之间的外在电磁等物理关系转化为原子内的结构关系来实现的;基本粒子由于发展成原子,形成了更高级的物质实体,从而具备了更高级的化学性能,产生了与环境对象的化学活动关系,这又是原本的物理关系向更高级关系发展的结果,物质关系的这种发展则又是以原子实体的出现为转变环节的。从原子发展到分子,从分子发展到细胞,也都是实体与关系的相互转化。
在人类社会中,也不乏实体与关系相互转化的实例。人运用工具对自然进行改造活动,这是关系事物;通过生产实践,人的知识增长了,新的工具生产出来了,于是形成了更进步的生产实体(人与工具的统一);新的劳动者使用新的工具又具有了更高级的生产能力,从事着更高级生产活动,这又形成了生产活动的发展。社会关系与社会生产力的转化,实际上是社会制度、社会形态与社会生产活动的转化,实质上是社会实体与社会外在关系的转化。人是实体,人通过与他人的关系构成了社会团体,这是新的实体;社会团体彼此又发生关系,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新的社会关系又把众多的社会团体组成更大的社会实体。
总之,实体与关系的辩证关联表明,它们是相互并存的实在,是实在事物的两种基本存在形态。在它们之间,不存在谁更为根本的问题,所以,硬要说实体或关系有一方更为根本,那就是一种不顾事实的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