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相关法律问题的浅析论文_尚瑞雪 花卉

校园贷相关法律问题的浅析论文_尚瑞雪 花卉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冲击了传统经济交往模式,催生了大量的网络贷款平台。生长在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的新生代大学生,日常生活离不开互联网。校园贷是通过信息技术向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的平台,因其操作便捷、门槛低,广受大学生青睐。但是由于网络借贷平台本身发展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管理,导致各类法律问题丛生。

【关键词】校园贷;大学生;P2P

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网络贷款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成为大学生选择意向极高的消费手段。大部分学生没有抵抗诱惑的能力,盲目追求金钱,虚荣心旺盛,一些网络贷款利用学生这个特殊的消费群体获取利益,诱惑大学生借贷,不少学生掉入到“消费”陷阱中,最终无法偿还高额贷款,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1.校园贷概述

校园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通常包括三种方式:一是专供大学生分期借贷购物的平台,如分期乐、任分期;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名校贷;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随着校园贷的“泛滥”,引发的问题也逐渐突出。其中P2P贷款平台问题较为突出。

1.1 P2P借贷平台的概况

P2P网络借贷是借由网络平台将借贷行为由线下转为线上交易,通过平台将借款人及投资人进行媒合的新型借贷模式。P2P借贷平台起源于小额贷款,最开始主要供低收入、弱势群体所需,随着经济发展,科学水平不断提高,小额贷款放眼于学生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

2016年8月17日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这种备案属于事后备案,减少了烦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将重心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

1.2 P2P借贷平台与一般网贷的区别

1.2.1放贷主体不同

一般网贷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校园贷的放款主体不明,大多网贷平台不会提供准确的资金来源,借贷者盲目被吸引办理。

1.2.2贷款对象不同

一般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对象都是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大型公司等,对有能力提供担保的中小型企业及个人也可以发放贷款;而P2P借贷平台一般以个人信用为贷款模式,因此P2P借贷平台的借贷对象一般为个人。

1.2.3借贷程序不同

根据银监会相关贷款规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极为严格,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对借款人的信息信用严格审核,最后签订书面合同;相比较而言,校园贷的手续十分简单,通常是网贷平台自制的流程,监管力度低,借款人操作方便。常见的形式是上传身份证照片或录制一小段视频,交由放贷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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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贷的相关问题

2.1校园贷手续漏洞繁多

据调查数据分析,校园贷款只需提供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信息,完成网络贷款平台的注册,在数小时内便可以放款。但这些平台对学生信息未尽实质审查义务就迅速放款,也未明确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借款的标的等。

校园贷及其相关APP上打着“零利息”、“分分钟到账”等标语诱导学生,隐瞒真实的贷款利率,恶意侵害借贷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2合同约定利率和收费无标准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网贷平台未超过法律规定,但事实上除利息之外,平台还会以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远高于贷款本息的巨额款项,在实质上可能触及到高利贷。

2.3恶意催债

暴力催收、强行催债现象在网络贷款中也很普遍。在约定的时间没有还款,贷款一方往往会采取恐吓、骚扰等不文明的方式来逼迫还款,甚至会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学生的父母、同学进行恐吓,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

3.明确校园贷自身的法律性质,建立完善的监查体制

3.1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

校园贷属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至今我国在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因此明确监管主体、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对校园贷款平台的设立规范、经营条件、就业人员资质、风险防范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对校园贷款的准入门槛。相关部门要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对于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形成威慑力,将校园借贷纳入到监管重点范围。

3.2学校积极做好预防

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加强对校园贷的危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避免盲目借贷。

与此同时,高校应当以更大程度利用自身资源,积极组织本校法学专业师生建立法律维权平台,帮助广大同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高校间可以定期开展法律维权交流,为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3.3大学生自身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合法消费、理性消费是我们消费模式的基准。每个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量入为出,正视自身经济水平。培养勤俭节约意识,摒弃超前消费、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学校应积极开展大学生金融管理知识教育讲座,提高大学生对个人征信的重视意识。

参考文献:

[1]何芷君.校园贷是否会成为大学生新的“噩梦”[J].《卷宗》.2016(10): 434-435.

[2]董弘倩.大学生校园信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J].法制与经济.2017(3): 49-50.

【作者简介】尚瑞雪(1997.8—),女,浙江温州人,本科,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研究方向:法学。

论文作者:尚瑞雪 花卉

论文发表刊物:《成功》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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