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中心功能定位比较研究_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国际金融中心功能定位比较研究_国际金融中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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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金融体系在世界各国的普遍建立和金融国际化的深化,在世界一些城市形成了若干国际金融中心。这些金融中心在全球的资金筹措、分配、流动等方面发挥着枢纽作用,它们相互竞争又相互联系,是构成现代世界金融体系的主干。国际金融中心的建立,往往会大大刺激金融中心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的经济繁荣,带来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政府财政收入,因而许多城市都努力想把自己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而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首要的是确定其功能应该是什么,在这一点上,不同的国际金融中心,有着不同的经历,借鉴它们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及我国其他城市建设区域型金融中心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伦敦金融中心

伦敦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并一度是规模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相互补充,而又相互竞争的完整的金融体系,包括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专业金融市场,并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和深厚的国际金融传统,这支持了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全能型定位,你可以获得几乎任何你想要得到的金融服务。但与纽约、东京等其它世界级金融中心相比,二战后英国经济实力日益衰弱,如果单靠国内经济的需求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伦敦充分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强化国际金融中介功能。五十年代,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积极把美国资金引入复兴中的欧洲大陆,建立了以伦敦为中心的欧洲美元市场,最近三十年,伦敦的金融家们不断发扬创新精神,把欧洲美元市场发展成为欧洲货币市场,这个市场汇集了欧洲大陆的剩余资金,发展中国家的外逃资金,美国逃避利率管制的资金,石油美元等不同性质、不同来源的资金,并通过高效、有序的各类专业市场又重新投向世界各地,这种资金分配除了直接分配到资金最终需求者手中外,伦敦的金融机构还通过其在世界其他金融中心的分支机构或这些金融中心金融机构在伦敦的分支机构,将大量资金批发到这些金融中心进行再分配,使其他许多金融中心成为伦敦国际金融中心地理上和时区上的延伸,这也使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成为世界资金供求最重要的“睛雨表”,因此,从这种意义上可以认为,伦敦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中心的中心,其功能的全面性是各金融中心中最突出的。

纽约金融中心

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建立在其国内金融中心基础上,在一战前,美洲大陆在地理上和时区上与欧洲隔绝,国内经济发展迅速,但基本上没有殖民地,海外贸易较少,纽约主要是服务国内的金融中心,并在此功能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有别于其它国家的完整金融体系,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美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美国政府大量进行海外贷款,企业也积极进行跨国投资,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债权国,纽约为了配合美国政府和企业的这种全球扩张,也向海外提供大量贷款,从而成为世界最大的金融中心和资本供应地。七十年代后,由于美国日益增加的国际贸易赤字和财政赤字,纽约又逐渐从资本供应中心转变为世界主要的资金输入中心,境外美元资金迅速增加,但境外美元持有国出于种种原因又不愿换为本国货币,由于受美国高利率诱惑,他们在纽约大量购买和交易美国国债,使纽约又成为各国美元资金的最主要的管理中心。八十年代后,亚、欧各国积极在美进行直接投资,纽约发达的股票交易市场为此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各国银行为了支持本国企业在美的投资和运营资金需要,也纷纷进驻纽约。

总之,纽约国际金融中心也是全能型的,但其各项主要功能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国内经济相联系,单纯的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相对较弱,事实上,在八十年代以前,美国为了有效保持国内经济的稳定,不允许建立离岸金融中心,并对外国银行在美设立分支机构严加控制。

东京金融中心

东京是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后起之秀,也是属于全能型的,它的地位仍呈上升之势,目前已可与纽约、伦敦鼎足而立。但与纽约、伦敦相比,东京金融中心受到的政府管制是最严历的,不仅国内各类金融机构经营范围仍有较明确的划分,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限制也较多,例如要征收地方税和印花税,不准内外资金转换、不准经营证券交易等,对外国在日本市场上发行武士债券筹集资金等活动,也有很严的控制,因此,在与内外金融市场沟通方面的功能及离岸金融功能方面,东京国际金融中心是三大中心中最弱的。

但同时,与纽约、伦敦相比,由于日本经济处于上升时期,贸易长期保持顺差,国内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资本和世界上最多的外汇储备,使东京金融中心在资金吸聚和输出功能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日元成为世界第三储备货币,也大大促进了东京作为国际日元资金管理中心功能的发挥。

新加坡金融中心

新加坡作为亚太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本世纪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相比,新加坡金融中心是政府推动型最典型的、也是最成功的例子。在六、七十年代,新加坡及其周边东南亚诸国的经济规模是有限的,如果只依靠区域内金融需求,新加坡金融中心的前途是不会很大的,新加坡政府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审时度势,抓住了当今跨国公司在亚洲发展需要自由资金划拨,整个亚洲对外汇资本,尤其是美元资金的旺盛需求,利用自己的时区优势,将新加坡金融中心的主功能定位在国际资本的亚洲划拨清算中心,据此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进行各种功能开发,集中力量建成了以亚洲美元市场为核心的离岸金融市场,形成金融功能内外分离,以外为主的格局,所以,新加坡不是一个全能型的金融中心,它的主功能非常突出,也正是因此,新加坡作为金融中心的后起者,才能成为伦敦、纽约等老牌国际金融中心在亚洲的时区和地理延伸,通过与香港、东京等金融中心的功能互补,在相互配合中,而不是在激烈竞争中成长起来。

香港金融中心

亚洲的另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就是香港,与新加坡内外分离型金融中心不同,香港金融中心在形成过程中,政府采取积极不干预政策,实行资金自由进出政策,其国际金融业务与港内金融业务融为一体,另外,香港的税收结构也较为简单,税率较低,还有大量的金融、法律、会计等专业人才,以及接近大陆、台湾、韩国、东南亚等经济高速成长地区,使香港对于国际性大银行设立亚太营运总部特别具有吸引力。这些银行把香港作为其在亚太地区的资金管理、尤其是银团贷款的中心,这与新加坡金融中心在主功能上便形成了互补,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

同时也需要指出的是:随着香港和新加坡两大金融中心的不断发展,在功能上都有拓宽的趋势,尤其是随着“九七”临近,新加坡也想拓展资金管理功能,提出了一些优惠政策,想吸引原来在香港的一些跨国银行亚太经营总部搬到新加坡去,两个金融中心的功能出现交叉,使它们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我们相信,由于香港在资金管理方面具有许多难以替代的优势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及我国一贯积极的支持,香港金融中心的主功能只会增强,不会削弱,两个金融中心以功能互补为主的发展局面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

开曼群岛金融中心

开曼群岛金融中心是加勒比海金融系列中心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开曼群岛几乎缺乏一切其他金融中心所拥有的先天优势,如繁荣的经济、优越的地理位置等,但开曼群岛选择了一种用政策优惠推动发展的战略,通过提供最低的税收,最宽松的外汇管制,没有银行监管等条件来满足国际金融业的某些“特殊”需求以吸引外资银行的进入,这些特殊需要主要是逃避管制、逃避税收,还有逃避外汇管制、准备金要求等,甚至包括洗钱。因此,开曼群岛金融中心的主功能定位在管制逃避上,这适应了动荡的六、七十年代的国际形势,当时,世界政局动荡,外逃资金很多,黑钱充斥,而美国等许多国家实行了较严格的汇率和利率管制,这使得开曼群岛一时间发展十分迅速。

但是,随着全球性的金融管制放松和离岸金融中心纷纷建立,尤其是八十年代美国实行国际银行业务设施(IBF),使得开曼群岛的管制逃避优势逐渐丧失,而洗钱等功能的畸形发展,使得一些国家对进出开曼的资金往往给予特别的“关照”,那些在开曼设分行的国际银行声誉也受到不良的影响,这一切都影响到开曼金融中心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开曼政府也正在努力改变一些过去过于宽松的政策(例如大量不明来源的现钞存款已受到禁止),并积极探索进一步改善主功能定位的可能性。

从上述各国际金融中心功能,尤其是主功能的比较可以看出:

1.金融中心的主功能定位和功能完备程度与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繁荣程度密切相关,当其周边地区经济高速增长时,往往会带来投资的繁荣,就会吸引其它地区大量的资金流入,有助于金融中心形成资金分配主功能,而当金融中心具有较广阔的腹地和较大的经济规模时,不仅会出现投资的集聚,而且会出现产业的扩张与交易的集聚,这样往往有助于形成以资金调剂和划拨为主的功能。当一国经济已进入发达阶段时,往往积累了大量的剩余资金,这有助于形成以资本集聚为主的功能。如果一个金融中心的周边地区经济落后,发展停滞,甚至陷入战乱之中,纵然有很好的基础设施和优惠政策,也难以形成各种金融功能,即使已经形成了金融中心某些功能,也往往会逐渐衰退,例如中东的贝鲁特。相反,如果一国经济发达、生产和贸易国际化程度很高,就会形成对各种金融功能的旺盛需求,即使政府无意于金融中心各项功能的开发,在各种压力和需求推动之下,这些功能也会自然形成。例如日本,在七十年代,日本政府并不想推动东京国际融资功能的发展,但由于其长期国际化和开放的日本市场,国内企业和银行希望在东京就能进行对外投资,或能支持其在海外的拓展,结果使东京目前即使在管制仍较香港、新加坡严厉的情况下,后来居上,成为顶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

2.金融中心功能的形成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传统的金融中心功能的形成模式,例如伦敦、纽约,由于其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国际化,形成了对金融的多样化需求,为了满足这些需求自然形成了这些金融中心的各种功能,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而逐渐演进、拓展、充实,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相对较少,主要是借助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这样形成的功能一般都比较全面。另一种功能形成模式是后起型金融中心功能建设模式,这些金融中心在起步阶段社会资源往往比较紧张,不足以支持各种金融功能在短期内的全面发展,因而必须首先确定主功能,将有限资源集中利用,有重点地围绕主功能建设需要,建设一些基础设施,培育一些基础条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优惠,吸引相应类型的金融机构进驻,从而形成主功能突出的金融中心,随着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再拓展其它功能。同时,由于这些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金融先行”的特点,相比之下,国内经济规模往往较小,不足以产生对金融中心各类功能足够的需求,因此这些金融中心必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分工,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这时金融中心主功能就必须尽量避开与其他已成型的金融中心功能,尤其是其它金融中心主功能的正面竞争,必须要具有自己国际性或区域性的比较优势,尽量与其他金融中心实现功能的合作和互补,否则,金融中心的建设就会相当困难。总之,主功能定位是后起型金融中心发展战略的核心,在制定计划时必须给予最大重视。

3.后起型金融中心的长期发展主要依赖于功能开发。对于后起型金融中心的形成,政府大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如赋税、放松管制等,这对于金融中心的形成当然是必要的,但从长期来看,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甚至是有害的,众所周知,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是金融中心的形成标志之一,而金融机构是否进入的关键是要权衡业务收入的多少和综合成本的高低,这就不仅仅是优惠政策所能给予的。因而政府在后起型金融中心功能培育中,应更多地注重对于金融中心建设相关的基础功能开发的支持,因为国内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和综合成本降低离不开四通八达的交通,训练有素的人员,完善灵敏的现代信息系统,便宜合适的办公和居住楼宇,安定的社会,廉洁的行政部门等,过多的减税优惠,无疑会削弱政府的财务,使政府缺乏足够资金从事上述各项功能开发。而过多的放松管制则会危害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这是得不偿失的。因此,政策优惠的范围和程度是有限的,更多地应依赖于不断的功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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